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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等(到)V P1,V P2”句式

2020-01-09匡鹏飞曹亚敏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复句连词句式

匡鹏飞,曹亚敏

现代汉语中有一种由“等”或“等到”引领的复句,可概括为“等(到)VP1,VP2”句式,其中“等(到)VP1”为时间分句,“VP2”为正分句。时间分句所述事件作为正分句所述事件发生的时间背景,后者在前者发生后随即发生,两个事件的发生在时间上具有先后相承关系。这类复句属于事件背景类时间复句中的后时性复句。对于事件背景类时间复句,龚琼芳、匡鹏飞研究过先时性复句[1],龚琼芳以“正(在)VP1,VP2”为代表句式讨论过同时性复句[2]。本文拟通过“等(到)VP1,VP2”句式,专门探讨后时性复句。下文中,“后时性事件背景类时间复句”简称为“后时性复句”。本文语料,凡是没有注明出处的,均来自于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语料库(ССL语料库)。

一、“等(到)VP1,VP2”句式的语形特点

1.“等”和“等到”的时间标记特征

“等”和“等到”可以作为时间复句的标记,两者意义和功能基本相同,在绝大多数语境中它们可以互相替换而句子意思不变。因此,我们把它们看成同一个标记,记作“等(到)”。①“等到”是一个有歧义的结构,本文所指的“等到”是一个词汇形式,而如《现代汉语八百词》(吕叔湘主编2001:167)中提到的作为动趋短语的“等到”(如“我等到两张退票”)不在此问题讨论的范围之列。此外,“等”和“等到”可能会因为单、双音节的不同而在与其他成分的搭配上略有差异,呈现出分布上的互补性,但这和本文认为它们是同一个标记的观点并不冲突。“等(到)”常用于时间分句中的动词结构之前,与正分句一起形成“等(到)VP1,VP2”句式。例如:

(1)等叛军火船驶来,几百名兵士站在浮桥上,用竹竿顶住火船。

(2)等工行上市一完成,两家银行的融资额将达到整个市值的6%以上。

(3)等到林宛芝下楼去吃宵夜,他偷偷打了个电话约她今天上午到星二聚餐会楼上客房里见。(周而复《上海的早晨》)

(4)等到中国发展起来了,制约战争的和平力量将会大大增强。

上述4 例中“等”和“等到”都可以互换而句子意思基本不变。

“等(到)”之后有时不止一个VP结构而出现几个VP结构连用的情况,例如:

(5)等到“四人帮”完了,63号冤狱大平反,才知道“复杂”都是在上边。(冯骥才《一百个人的十年》)

(6)等到一切拾掇清,该烧的烧了,该沉的沉了,张教官的父亲才叫媳妇安排着客人睡觉。(孙犁《风云初记》)

例(5)中,“等到”之后一共有“‘四人帮’完了”“63号冤狱大平反”两个VP结构;例(6)中,“等到”之后一共有“一切拾掇清”“该烧的烧了”“该沉的沉了”三个VP 结构。这类用例属于较为特殊的情况。由于多个VP 之间形成并列关系,其所陈述的事件发生时间是同时的,这类句子在语法意义上与只有一个VP 结构的句子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因此,它们可以被包括在“等(到)VP1,VP2”这一概括式之中。

2.与“等(到)”类似的非典型标记

与“等(到)”意义大致相同的标记,还有“待”“到(了)”和“直到”等。例如:

(7)待女儿驾驶完全自如了,我才放手让她自己驾车出门。

(8)到了“文革”爆发,钢琴艺术,乃至钢琴乐器本身,都被列入资产阶级的东西而被意欲砸烂而后快。

(9)直到因走城串乡旋糖模而见多识广的孙怪赶到发了一声呐喊,大伙才一齐冲了上去。(池莉《你是一条河》,《池莉小说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0)

这些标记中,“待”属于文言用法的沿用,使用频率较低且只在书面语中使用;“到(了)”的主要功能是充当时间背景类时间复句的标记,其后以接时间词语为主,接VP较为少见,且一般要构成“到(了)+VP+时候/时”结构[3];“直到”与“等(到)”在意义上略有差异,它在“等(到)”的基础上又凸显了“一直”的义素,并且其后VP 多是已然事件一般不能是未然事件。因此,“等(到)”是这类标记中最典型一个,本文以“等(到)VP1,VP2”句式来代表由“待”“到(了)”“直到”等非典型标记引领的大致同义的句式。

3.“等(到)VP1,VP2”句式的复杂形式

“等(到)VP1,VP2”句式还有一种变体,即“等(到)VP1的时候/时,VP2”。例如:

(10)等到他再回来时,他接到了妻子的一纸离婚协议书……

(11)等大家都关注小米手机的时候,小米手机再来个供货不足。

彭晓辉曾指出:在表示时间的“等+VP”小句中,“等”已由动词语法化为连词;但在“等+VP+的时候/时”句式中,“等”由连词演变成了介词[4]。我们赞同其前一观点,但认为后一看法还可以商榷。

太田辰夫在《中国语历史文法》中曾指出,在近代汉语中“表时间的连词多数和介词的用法不能够区别”,但仍认为“等、等到、直到、及至”可看作表时间用法较多的连词[5]300。在他所举的例子中,“等”有2例,其后的成分都是VP,“等到”有1例,其后的成分是“VP+的时节”。这说明,在他看来,“等(到)”所引领的表述性成分中,在VP之后无论是否有“的时候/时节/时”之类成分,“等(到)”都可视作连词。我们认为,这一看法是较为圆通的。事实上,从汉语史上来看,没有“等”的“VP+的时候/时”小句,早就可以由纯粹表示时间语法化为表示更为虚化的条件和假设等意义[6-7],“的时候/时”在近代汉语时期就已成为一种意义较虚的助词。赵元任在研究现代汉语时,也曾指出过“……的时候”是时间小句的标记之一[8]68。因此,我们认为:“等(到)”和“的时候/时”,在时间分句中其意义都已比较虚化,前者可视作连词,后者可视作助词;无论是“等(到)+VP”还是“等+VP+的时候/时”,都具有独立的事件表述功能,它们与另一事件句组成的“等(到)VP1,VP2”句式或者“等(到)VP1的时候/时,VP2”句式,都是事件背景类时间复句。

此外,无论“等(到)VP1”之后是否有“的时候/时”之类成分,“等(到)”都可以省略而基本不妨碍句义的表达。而且,“等(到)”之后无法添加“了、着、过”等时体标记,与“等了三分钟/他正等着你/我在那里等过几次车”之类用法中的“等”相比,“等(到)”的动词性已非常弱,因此,它已基本可视作连词。

除了“等(到)VP1的时候/时,VP2”,与之相近的句式还有“等(到)VP1后/以后/之后,VP2”。这些句式中,“等(到)……的时候/时”和“等(到)……后/以后/之后”均形成框式关联词语,VP1具有表述功能,通过该事件发生的时间提示正分句所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它们与“等(到)VP1,VP2”句式的语法意义基本相同,可视作其复杂形式,因此都属于后时性事件背景类时间复句。在本文的研究中,为使研究对象更单纯,主要以“等(到)VP1,VP2”作为典型代表,只少量涉及其他复杂形式。

4.“等(到)VP1,VP2”句式的否定形式

除了肯定形式,“等(到)”还可以被“不”和“没”修饰,形成相应的否定句式。例如:

(12)不等大家议论,殷元中就从桌子下面抽出一个托盘摆到桌子面上……(陈世旭《李八碗春秋》,《中篇小说选刊》2003年第5期)

(13)不等到郑兴发摇手拒绝,那个球已到了他的面前。

(14)没等姑娘睁开眼睛,印家厚掉头出了幼儿园。(池莉《烦恼人生》,《池莉小说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0)

(15)没等到书元回话,我的头发就被人抓住了,回头一看,是奶奶。

关于其否定形式,有三点需要说明。

其一,当被否定词“不”和“没”修饰时,双音形式的“不等”“没等”的使用频率要远远高于三音形式的“不等到”“没等到”。

其二,在“不/没等(到)VP1,VP2”句式中,正分句中的VP2是一个已然事件,时间分句中的VP1是一个即将发生的未然事件,从理论上VP2发生在VP1之前,因此,该句式不再是后时性复句而转变成为先时性复句。这类句式在龚琼芳、匡鹏飞《先时性事件背景类时间复句》[1]一文中并未提及,应予以补充。

其三,能被否定词修饰,说明“等(到)”还残留着部分动词的语法特点,这应是语法化中较为常见的“语义滞留”现象[9]119。可见,作为时间复句关联标记的“等(到)”,在连词系统中是个非典型成员,其主要用法特点与连词基本相同,但也残存少量动词用法,尚未彻底完成语法化为连词的进程。

二、“等(到)VP1,VP2”句式的下位句式

在“等(到)VP1,VP2”句式中,“等(到)”常常和“便”“就”“才”“已经”等副词搭配使用。不过,在与“已经”搭配形成“等(到)VP1,已经VP2”句式时,它属于先时性事件背景复句而非后时性事件背景复句[1]①如果“已经”在后分句中位于主要动词之后,属于宾语从句中的成分,则句子仍是后时性事件背景复句。例如:等太太回来,发现丈夫已经饿死了。。因此,在后时性“等(到)VP1,VP2”句式中,其下位句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等(到)VP1,便/就VP2”句式

“就”在这一句式中表示时间分句与正分句所述的两件事紧接着发生,“便”是“就”的文言形式,在现代汉语中只用于书面语。例如:

(16)等大工师傅们打好眼放好炮,我们便干了起来。

(17)等到冯永祥一走,她待在徐公馆里便深深地感到难以忍受的寂寞和孤独。(周而复《上海的早晨》)

(18)等呼吸平顺了,就可以喝水了。

有时,在“就”之前还可加上“也”,除了表示两件事紧接着发生之外,同时还表示这两件事在某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例如:

(19)等到本期名额满了之后,录取工作也就结束了。

(20)等到节目源也实现了数字式高清晰度,真正的数字电视也就可以大批上市了。

2.“等(到)VP1,才VP2”句式

“才”在这一句式中表示正分句所述事件在说话人看来发生得比较晚。例如:

(21)等我念完,他才艰难地抬起枯瘦的左臂,向我伸出一个手指。

(22)等到父亲来了,我们才默默地跟着他回家。

除了上述几个常见的副词之外,在正分句中还可出现“再”“也”“又”等副词,从而可以形成其他下位句式。它们的出现频率相对较低,不再一一列举。

三、“等(到)VP1,VP2”句式的语法意义及时体特征

“等(到)VP1,VP2”句式两个分句之间的语义关系及其时体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句式的基本语法意义

“等(到)VP1,VP2”句式的基本语法意义可以概括为:时间分句所述事件发生之后,正分句所述事件随即发生。句式的语法意义蕴含着前后分句之间前偏后正的关系,即:时间分句是背景性成分,正分句是复句表意的重心,前后分句形成“背景—前景”关系。一般来说,时间分句和正分句的主语不同,因为不同事件一般具有不同的行为主体,行为主体的转换更能凸显前后分句“背景—前景”关系的转换。当然,少数情况下,前后分句的主语也可以相同,这时,“背景—前景”关系的转换就主要依赖不同事件的转换,比如上述例(18)。

该句式可以在正分句中添加不同副词而形成各种下位句式,但它们的基本语法意义都不会改变。比如,“等(到)VP1,便/就VP2”句式在表达上述基本语法意义之外,相对于“等(到)VP1,VP2”句式,更强调了两个事件发生之间的紧密相接。再如,“等(到)VP1,才VP2”句式在表达上述基本语法意义之外,相对于“等(到)VP1,VP2”句式,还含有正分句所述事件发生得比较晚之义,但这是一种主观意义,与正分句所述事件随时间分句所述事件发生的客观紧随义是两个层面的意义,两者并不存在矛盾。

2.VP1和VP2已然未然的一致性及句式的时体特征

VP1和VP2为已然事件还是未然事件一般具有一致性,要么都是已然事件,要么都是未然事件。但无论是已然还是未然,时间分句都通过VP1完成的时间来为正分句所述VP2事件提供时间背景,VP2总是发生于VP1之后,且间隔的时间很短。若VP1和VP2都是已然事件,则前后分句都呈现出完成体的体貌特征,如例(1)(3)等。若VP1和VP2都是未然事件,则前后分句在时体特点上或者都表现为将来完成时,如例(2),或者前分句为将来完成时、后分句为一般将来时,如例(4)。

3.句式的时制特点

从时制的角度来看,“等(到)VP1,VP2”句式的前分句与后分句之间表现为一种“相对时”[10]中的后时关系。该句式中,VP1发生的时间是参照时间,在时轴上,VP2发生的时间位于参照时间之后。正因为是相对时,不以说话时间为参照时间而是以某一指定时间为参照时间,因此所表述事件是已然还是未然是不确定的,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上述第三点涉及的VP1和VP2都既可能是已然事件也可能是未然事件。

4.“等(到)VP1”隐含时间的动态推移

作为该类句式的形式标记,“等(到)”除了连接时间分句和正分句之外,还表示一种时间的动态推移,时间分句因此还隐含着VP1表述的事件状态从未发生到发生、从原有状态到现有状态的改变所体现出来的时间推移意义。如前所述,无论VP1为已然事件还是未然事件,都是以该事件完成的时间作为时间背景,只不过前者体现为一般完成,后者体现为将来完成。虽然作为时间背景的时间分句在时间意义上只截取事件完成的这个时点,但事件的完成一般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存在着一种从未完成到完成的状态改变和时间推移。因此,“等(到)VP1”隐含着一种时间的动态推移性,暗示着一个事件从未完成到完成的时间过程。如上述例(1)中“等叛军火船驶来”隐含着从叛军火船还未驶来到驶来的时间推移。例(4)中“等到中国发展起来了”既以中国现在尚未发展起来为预设、又隐含着中国从未发展起来到发展起来的时间推移。

5.三种特殊情况

关于“等(到)VP1,VP2”句式,还有三种特殊情况需要说明。

一是正分句未必一定要表述一个事件,有时也可以表述某种情状,但这种情状一定是在时间分句所述事件VP1发生之后随即产生的。如上述例(18)和(21)正分句中都包含情态动词“可以”,前者表示许可,后者表示可能性。也有不出现情态动词直接表示某种状态的,如:

(23)等到买齐了复习资料,复习时间只有50天了。

二是极少数情况下,时间分句为完成体,正分句可以为持续体。这时,时间分句所述事件一般是一种空间位移行为,整个句子表示某一行为主体进入一个新场景之后感知到某种状态的持续。因此,这类句子仍然是后时性复句。例如:

(24)等他出来,客厅依然热闹着,但只有两种声音,一种是电视上的歌星千娇百媚的深情呼唤;一种是殷书记声若洪钟的鼾声。(陈世旭《李八碗春秋》,《中篇小说选刊》2003年第5期)

例(24)中,时间分句中的行为主体“他”完成了“出来”这个位移动作后,进入一个新的场景,随即发现“客厅依然热闹着”。类似这种句子与“VP1,正(在)VP2”句式较为相似,例如:

(25)回到屋里,干娘正在灶上忙着。(吴强《红日》)

上述两例的正分句在意念上都隐含着“他发现”“他看到”之类表示感知的成分,并且可以添加而句子意义不变,例如:

(24’)等他出来,他发现客厅依然热闹着,但只有两种声音,一种是电视上的歌星千娇百媚的深情呼唤;一种是殷书记声若洪钟的鼾声。

(25’)回到屋里,他看到干娘正在灶上忙着。

三是若时间分句为即行体,正分句既可能也是即行体,也可能为完成体,这时虽然复句仍然是后时性时间复句,但前者不宜看作一个事件,而应视为一种状态。例如:

(26)等小妹快好了,逸芬忽然要到天津开会。(宗璞《熊掌》)

(27)等到陶阿毛拔腿要逃,他的粗大有力的巨手一把抓住了陶阿毛。

例(26),时间分句中“快好了”表示一种状态的出现,这种状态出现之后,正分句“要到天津开会”这一情况随即出现。例(27),时间分句中“陶阿毛拔腿要逃”是即将发生但尚未发生的事件,表示一种状况的出现,这种状况出现之后,正分句所述事件“抓住了陶阿毛”发生。这类复句的时间分句是通过事件即将发生的状态作为时间背景,来提示正分句所述事件或状态的发生时间,因此与其他事件背景类时间复句略有不同。

四、结语与余论

1.“等(到)VP1,VP2”句式的特点

“等(到)VP1,VP2”句式为后时性事件背景类时间复句,简称“后时性复句”。其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以前分句所述事件发生的时间作为时间背景,后分句所述事件随之而发生,前分句是背景性成分,后分句是表意的重心,前后分句形成“背景—前景”关系。前后分句的主语一般不相同,以便于“背景—前景”关系的转换。第二,该句式可以在正分句中添加不同副词而形成各种下位句式,如“等(到)VP1,便/就VP2”“等(到)VP1,才VP2”等。第三,VP1和VP2如果表述已然事件,前后分句都呈现出完成体的体貌特征;如果表述未然事件,则或者前后分句都是将来完成时,或者前分句为将来完成时、后分句为一般将来时。第四,该句式在时制上体现出相对时中的后时关系,即VP1发生的时间是参照时间,在时轴上,VP2发生的时间位于参照时间之后。

2.《现代汉语词典》对“等”的词性标注问题

《现代汉语词典》从第5 版开始为词条标注词性。我们在查阅“等”这个词时,发现第5 版、第6 版和第7 版中,对它的分条和词性标注略有不同。第5版把“等”分立为三个条目:“等1”“等2”和“等3”,其中“等2”有两个义项:一是动词“等候;等待”,二是连词“等到”。在第6 版、第7 版中,“等”只分为两个条目,即“等1”和“等2”,其中,“等1”由第5 版的“等1”和“等3”合并而成,对于“等2”,仍设立两个义项,却把第5版中第二个义项“等到”所标注的“连词”改成了“介词”。我们认为,《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第7版把第5版中的“等1”和“等3”加以合并,无疑是正确的,但把“等到”义由连词改为介词,则是欠妥的。作为连词的“等”由动词“等”虚化而来,两者之间有着较为清晰的源流关系,对此彭晓辉已进行了论证[4]。本文则进一步指出,由“等(到)”引领时间复句中,“等(到)”是关联标记,已基本可视作连词。建议《现代汉语词典》今后再次修订时,应将“等2”的第二个义项“等到”词性由“介词”改回“连词”。

3.后时性事件背景类时间复句的有标记和无标记形式

以时间分句所述事件为参照点,正分句所述事件后于它发生,这样的复句称为“后时性事件背景类时间复句”。这类复句的形式标记主要有“等(到)”“刚”“一”“就”“正”等。“等(到)”“刚”“一”主要用于时间分句;“就”主要用于正分句,但不具有独立性,必须和“刚”“一”配合使用,且可以自由隐现;“正”或“正在”用于正分句。这些标记组合后,除了本文所研究的“等(到)VP1,VP2”句式,还可以形成以下几种句式:刚VP1,(就)VP2;一VP1,(就)VP2;VP1,正(在)VP2;等等。

当然,除了有标记的句式外,汉语中存在大量没有任何关联词语的“流水句”[11-12],在叙述两个或多个相继发生的事件时,若没有特别原因,一般都遵循“时间顺序原则”[13],即语言表述顺序与事件之间实际发生的先后顺序一致。例如:

(28)听对面给了句肯定的答复,辣辣起身把四清交给了咬金。(池莉《你是一条河》,《池莉小说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0)

(29)张律师应付了几句,卷起案宗材料匆匆离去了。(杜光辉《证人》,《中篇小说选刊》2003年第5期)不过,(28)(29)两例由于前后分句主语相同,特别是像例(29)这样主语位于前分句的情况,前后分句仅仅表现为时间上的承接,很难说哪一个是背景、哪一个是前景,在语感上更倾向于将其认定为承接复句或曰连贯复句。而且,上述两例的前分句若添加“等(到)”之类形式标记,例(28)较为别扭,例(29)不能成立,这也说明前分句并非从时间背景方面衬托后分句。只有前后分句主语不同的流水句,符合前文概括的第一、三、四这几个特点,并且可以在前分句添加“等(到)”之类形式标记而基本意思不变,才可以看作无标记后时性事件背景类时间复句。反过来说,有形式标记的后时性复句去掉关联标记,就转换为无标记的后时性复句,比如例(26)(27)去掉“等(到)”:

(26’)小妹快好了,逸芬忽然要到天津开会。

(27’)陶阿毛拔腿要逃,他的粗大有力的巨手一把抓住了陶阿毛。

再如下面的实际用例:

(30)轿车开出机关大院,詹一骥才把情况告诉赵光储。(杨少衡《暗自颤抖》,《小说选刊》2019年第10期)

可见,并非所有表述两个事件紧接发生的流水句都是后时性事件背景类时间复句,对其认定,应该遵循与有形式标记的该类复句大致相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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