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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家谱《厚铭日记》文献价值考述*

2020-01-08

图书馆研究与工作 2020年1期
关键词:谢氏日记

王 芹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安徽芜湖 241002)

1 谢朝元与《厚铭日记》

谢朝元,字汝敬,号念池,别号厚铭,生于明嘉靖,殁于明天启,祁门县人。“出南唐银青光禄大夫诠公后。”[1]卷一《栢山谢先生传》谢氏在祁门分为三支,即孟宗、仲宗、季宗。谢朝元是季宗第22世孙,其九世祖曰琎,“受业于考亭朱夫子之门,为理学名贤”[1]卷二世系。季宗数代经商,且家学深厚,“邑人论书泒者同声推谷谢氏”[1]卷一《太学双池谢先生传》,是典型的儒商家庭。

其祖父名锦,字美中,号栢山,邑庠生,因忧心父亲独身在外经商,县学肄业,外出与父亲一起经商,但仍然不忘读书,其“稽古述事托物写情勉成小诗四十首,内外咸高之”[1]卷一《栢山谢先生传》。所著有《栢山哀感集》。

其父,名继忠,字宗夏,太学生。培峰吴守道称赞其说“先生之少也,颖异不群,发箧中遗书遍读之,又时时採乡先达制义,作蝇头字录其语,毕辄言言成诵,迨挥毫落纸,其词源若长江大河一泻千里。”[1]卷一《太学双池谢先生传》天资聪颖、博学多才的谢继忠在赴京求学途中卧疾不起,而谢朝元刚弱冠之年,家中寡母幼弟靠他一人鼎足而立。谢朝元“奉尊人讳于淮阴”[1]卷一《贺念池谢君七帙华诞序》,遇淮水暴涨,“君舆拥高庙,以腰经相系,几为沉魄,忽购得一舟,扶榇归高庙”[1]卷一《贺念池谢君七帙华诞序》,淮人听其事迹,以为神助。谢朝元继承了他父亲的读书天赋,堂侄谢存仁称,“公之幼负异质,余自童试时奇之矣。”[1]卷一《皇命三锡隐士谢念池公传》然而,为更好地照顾寡母幼弟,谢朝元承袭祖业,壮年时在鲁寓高淳县东门开典铺,以久积起家为勉。其子“蚤岁补诸生入国学”[1]卷一《皇命三锡隐士谢念池公传》,拜在当时的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科举状元、太史朱之蕃门下,并请其为其父谢朝元写了《贺念池谢君七帙华诞序》。

倪思辉题其像曰“皇恩三锡”,因“按台刘曰梧奉诏锡章服建墓道,学台萧毅中奉诏修国史採孝义,按台杨春茂奉诏举旌典纪善人。”[1]卷二世系其日记记载道,其“一世祖诠公,出会稽晋太傅二十五世孙也。仕南唐,由进士出身,官至银青光禄大夫,金吾大将军。谥曰忠毅。因李氏以国归宋,契家隐居祁之西都大岭下,今为谢村。夫人韩氏生三子,芳、端、佺。孟宗芳旸源□□。端迁谢村,官拜郑司徒门下侍郎。季宗佺即今在祁□□姓之史祖也”[1]卷二世系。经过数百年的经营,谢氏在祁门已属望族,“祁门言世族者,必以谢氏为首。”[1]卷首《祁门谢氏重修谱序》且祁门谢氏自一世祖诠公后分为孟、仲、季三宗,宋元谱因战乱而多散佚,直到明嘉靖九年(1530年),各宗以“宋元旧本及团图所载”为根据而合修了《祁门金吾谢氏宗谱》,主要内容即详列各派世系。在各宗支谱方面,据目前所得,天启以前仅孟宗派单独修有支谱,名为《祁门王源谢氏孟宗谱》,成谱于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仲宗派不可考。季宗佺公这一派到天启年间,始有谢朝元“所著有厚铭日记文献,世传集于中繇鼻祖,而下延及烈考,代有小像,有小传,志历履,以广孝思,墓各有面,于人情所忽略者尤致力焉”[1]卷一《皇命三锡隐士谢念池公传》。

《厚铭日记》共四卷:一卷为传序墓纪;二卷纪祖宗世系遗像生卒墓图,为其堂叔庠生谢继宽敬述续梓;三卷纪上人书启奖语申文禀贴,其堂弟庠生谢文元敬述续梓;四卷纪姻族赠言杂著警语。从结构及内容上来看,《厚铭日记》是一部体例不甚完整的家谱,而从其具体内容比重来看,三四卷都是关于谢朝元的资料记载,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厚铭日记》也是由其本人整理而成的一部关于其个人的文献资料集成。

2 《厚铭日记》留存文献史料及其价值

史家常言:史书出,史料亡。道光《祁门县志》虽有关于谢朝元事迹的记载,但关于谢朝元赴淮舆榇;建设仓,救济贫苦百姓;还妾让金;结庐于父母墓旁等事件,“诏修史举为义士”“诏巡方纪以善人”等褒奖,却没有记载得那么详细,并且也没有记录下其资料来源,仅留下“以上俱采访册”字样。但是在《厚铭日记》中,不仅有其侄谢存仁为其撰写小传,详述其事迹,而且还保留了大量其他相关的文书资料,为其事迹录入国史与地方志而提供了详实的说明。

2.1 《厚铭日记》所载文献资料统计

从表1统计可看出,《厚铭日记》所藏文献主要包括谢朝元与当时政府官员的信件往来、官府公文以及谢朝元个人上陈官府的禀帖,这些都与谢朝元及当时祁门社会息息相关,是谢朝元、当时祁门社会等相关事迹最直接的资料来源。

表1 《厚铭日记》所载文献资料统计表[1]卷三

2.2 为入国史与方志提供材料

自一世祖南唐银青光禄大夫金吾大将军谢诠迁居祁门后,谢氏家族经历数百年的发展成为祁门的望族,其祖上更是人才辈出。就谢朝元所在的季宗这一支来看,其六世祖叡公为宋朝时解元,九世祖琎公为进士,“鲁大父瑛以诗才列祁阊七贤”[1]卷二:世系,“有木庵稿藏于家,木庵尺行于世”[1]卷二:世系,其祖父为庠生,其父为太学生,其堂侄谢存仁为万历乙未进士(明万历《祁门县志》的纂修者之一),可见其家学深厚。《厚铭日记》中收录了一篇《皇命三锡隐士谢念池公传》,由堂侄谢存仁为谢朝元所写,记录了其生平事迹和所获奖赏,颇为详细。

皇命三锡隐士谢念池公传 大洆谢存仁撰[1]卷一

叔氏念池公,先大夫伯仲也,与余读书祠右,每作文则交相取正焉。公之幼负异质,余自童试时奇之矣。公为双池公伯子,讳朝元,字汝敬,号念池,厚铭别其号也。居常事双亲,伺颜色以养志。甫弱冠,乃奉尊人讳于淮馆……邑未有社仓,刘侯首其议。公输百石为各社先,且力纪其成。……汪某为父疾且革而鬻其媳,复转售于公,隐情不知也,既而还其媳,并售资勿问。事闻郡县移文会奖拟之为冯啇,云有匿其婢而没其财者捕执,逮县反为解释公庭,且不苛求既往。……母弟抅难不能脱,则捐数百金为解,族任巨资没于飓,反为存恤其家。至如祖塚被侵,即挺然当前,任劳任怨,无悕色。……一生经营,不务厚积,惟随事利便,见义必为,而于茕独鳏寡贫苦细民尤加意恤之。……

圣天子锡章服须礼仪,蠲徭役以表厥闾,嗣是每遇,按部咨辄推公往于,直指公荆,尤以啇税□其请,□旨罗除额外之征,一旦废止,此大有功于啇民者,皆公区画条陈力也。……

今行年七十,茔葬父母于溶溪之牛首山,犹然扶筇董筑,一砖一石,手自料理庐墓,经年与亲茔度除夜庆元旦,晨香暮灯,事亡如存。……余固内举不避,敬叙次其概以备太史氏採录焉耳。

“萧学院纂修实录具题,圣天子採辑义士列名国史。”成于明天启四年(1624年)的《纂修万历泰昌二朝实录徽州府祁门县□报册》中,关于谢朝元的记载内容是:“院旌表义士一名 谢朝元敦宗士行,性好义,慷慨乐施,邑故未有社仓因荒乏赈建之,自邑宰刘一爌始,朝元于万历十二七年捐稻百石为倡肄,劳敏慎克成厥美乡约具呈,称朝元首倡输稻,四境闻风兴起,力宣劳勚七社。不日鼎成救荒赖之创,始诚有功于阖邑者,他如壮年结庐亲墓,耆耄筑台望茔,让产焚券,拯洪母舅之死难,捐金还妇存潘氏女之旧姻。生平道义禔躬,晚节丘园娱志等因嗣,奉邑宰余士奇申详。按院刘曰:梧蒙批谢朝元准给冠带,仍动支备用银三两充赏用,示奖劝,赐扁:乌台褒义。所著有厚铭日纪,尽足砭俗。”

清道光七年(1827年)编修的《祁门县志·孝友·补遗孝友》中记载:“谢朝元,字汝敬,居城西,父客死于淮,殡于庙,淮水暴涨,朝元号泣吁天,忽舟出波中,急扶榇就舟而庙已成河。人以为天赐神舟。晚年卜亲茔于溶溪,结庐墓前,日瞻云楼,又尝倡社仓输赈稻。天启四年,修万历泰昌实录,诏举义士,督学萧毅中举朝元,又巡按刘曰:梧杨春茂先后旌之。”[2]卷二十九《孝友·补遗孝友》

从时间上来看,《皇命三锡隐士谢念池公传》书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以备太史氏採录”,《纂修万历泰昌二朝实录徽州府祁门县□报册》成于明天启四年(1624年),《祁门县志》是清道光七年(1827年)所编修,时间轨迹清晰。从所留下的内容来看,关于谢朝元的记载,由详到略,但对他的主要事迹都已保留。从“私籍”内容到“公籍”[3]内容一步步转变,得益于《厚铭日记》中完善的资料,保证了将谢朝元纳入史册的内容的全面。反之,“以郡志证谱也是家谱考辨方法之一”[4]。《祁门县志》作为官方史料,它的权威性是毋庸置疑的,从中也可以看出《厚铭日记》的记载更具有可靠性、真实性。

除上面与《祁门县志》已经相互映证的关于谢朝元的记载外,《纂修万历泰昌二朝实录徽州府祁门县□报册》还有其他内容可证明其可靠性。

纂修万历泰昌二朝实录徽州府祁门县□报册[1]卷三

直隶徽州府祁门县为慕修实录事奉

本府信牌,蒙钦差整饬徽安等处兵备传

宪牌蒙钦差提督学政监察御史萧

宪牌前事

依奉遵照条款行,据本学延集生员汪廷鋐、方锡胤、汪世学、汪潜于公所照依条款册式,登答慕修,合行开造文□,呈乞查造施行,须至册者。

计开

已经奉

旨表旌节妇四口

马纯妻方氏,系方魁之女。(“北隅 马纯妻方氏 ,夫客死于淮,氏年二十一抚侧室子大辅,矢节四十余年,御史题旌。”[3]卷三十一《烈女》)

倪本诚妻胡氏,系倪大理之祖母。(“渚口 倪本诚妻胡氏,年十七,适倪踰年夫殁,抚遗腹子道建,曾孙思辉官户部尚书,奏旌”[3]卷三十一《烈女》)

谢与照妻汪氏,谢方伯之母。(“西隅 赠巡抚谢与照妻赠夫人汪氏,年二十四守节,子存仁官云南巡抚奏旌之。”[3]卷三十一《烈女》)

谢与爵妻胡氏,系胡宗时之女。(“在城 谢与爵妻胡氏,年十七夫殁,无嗣,忍死事姑,监司题旌”[3]卷三十一《烈女》)

列妇一口

四川泸州吏目倪大绶妻胡氏绶殁于王事,此系任所院道题请旌表,转行本县。(“渚口 四川泸州吏目倪大绶继妻胡氏,夫殁,王事氏年二十四绝粒死御史题旌”[3]卷三十一《烈女》)

列女一口

李天眷妻谢氏名德玉,未于归,系谢世显之女,以上行实俱登旌表册内,兹未载。(“孚溪 李天眷聘妻谢氏 旸源谢世显女,未嫁,夫夭,女请往吊哭,极衰绝而复苏者,再为夫立嗣,既长扫曰:吾有子妇可养姑矣。遂沐浴更衣不食死,有司题旌。”[3]卷三十一《烈女》)

已经奉

院旌表孝童一名 洪应培 系洪贞璿之子,年十三岁,奉院赐员领巾靴

已经奉

院旌表义士一名 谢朝元敦宗士行,性好义,慷慨乐施……。

天启四年(1624年)正月十一日申 礼房经承

钦差提督学政巡按直隶应安等府察院萧毅中总阅

提调採辑官知县事倪元珙

管理润饬官署学事丘禾嘉

本学生员汪廷鋐

方锡胤

汪世学

汪潜遍造

这一份报册内容也可与清道光《祁门县志》中相关内容对应,因此可以证实这一份报册内容的准确性。同时,其内容与官修县志吻合,也可以证明这一份文献是具有官方性质的文书,并且完整地保存在《厚铭日记》中。同时,报册中节妇、列妇、列女共六口,与谢氏相关联的占三口,可见,谢氏一族在当时祁门县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2.3 反映明末祁门社会地方问题

明中后期,宦官专政,朝廷混乱,地方问题同样突出。祁门县当时的租佃问题引起众田主的控诉,很多佃户将田亩收成拿去交私债(被称为小租)而无力交正租,导致田主无法正常收租,赋税无法正常缴纳。谢朝元在当地不仅在慈善事业上尽心尽力,已是耄耋之年的他看到这种租佃制的乱象,专门上陈禀帖给当地官员,“恳赐严禁明文二张”[1]卷三《上县主台禁止小租以保正租禀帖》,提出禁止小租以保正租的两条办法,以期一听。

第一个办法是,“一救佃人虚纳租外小租,延及子孙,因苦不得脱免”[1]卷三《上县主台禁止小租以保正租禀帖》。

对于当时土地租佃的乱象,谢朝元观察到:“民间田土承祖父苦积置买,供朝廷税粮条编,佃人承去耕种焉。能盗卖盗买,岂各乡地户专贩小民私债,利外滚利,无可抵还,只得平白起议,今将供税田亩立契还伊私债,陡起小租名色,强征租外之租,忍食不税之田,稻麦将熟,先自坐田收割,田主住远,谁能与之争夺。”[1]卷三《上县主台禁止小租以保正租禀帖》对于乱象的原因,他认为“正租每银一两买租,秤仍要供税,小租每银一两买租,四秤并无税,累致使私债滚利之辈专贩小租,视为奇货,致使农种贫苦之大小租日多,正租无还,致使买田供税之家,正稞有亏,钱粮难完”[1]卷三《上县主台禁止小租以保正租禀帖》。因此,谢朝元感叹道“民间病苦,莫此为甚”,他向县主提出的解决方案,即:“乞准严禁小租名色,刊刻明示,晓谕四乡,凡有小租,责令开报到官,各给禁止小租票一张,其未奉之先已满十年者,本利已有尽行宥免。自出示晓谕之后,小租名色一例禁止,倘有仍前复贩者,许佃人执票,告理其银入官,其租免征,仍以盗卖盗买税田究治,急救佃人虚纳小租,困苦庶深山穷谷,世代沾恩,阴功无量。”[1]卷三《上县主台禁止小租以保正租禀帖》。

另一办法是,“一禁佃人抛留禾草在田致坑一年,租课钱粮难办”[1]卷三《上县主台禁止小租以保正租禀帖》。

祁门当时情况是田地收成分为三收,一次收稻谷,一次收大麦小麦,一次收茄麦萝葡,田主仅在收稻谷时收取三分之二的收成,其余三分之一归佃户。另外两收则完全归佃户所有,田主丝毫不取。尽管已是对佃户多有照顾,但仍然阻止不了小租及其引起的麻烦,“近以小租势逼反致正租无还,激得生奸生乱,诡计百出,无问时岁荒熟,明将谷穑尽落一空,指勒监收。……不行交租者视为寻常,略无忌惮,是实谷尽入伊囊,禾草抛留田内,任彼要让则让,每租十秤,掯让三秤五秤尚难填彼壑欲。……任彼要监则监,监收则谷己拔去十无一有,不监则满田禾草,颗粒全无,似此千径百窦局骗巧取,既不能破其机关,又不能讼之公庭,一时习染成俗,一乡传一乡,结党成群,一年甚一年”[1]卷三《上县主台禁止小租以保正租禀帖》。其根源仍然在于“贩小租者势若猛虎,只得将供税田亩先纳小租,反致正租无措,买田收租之家各以身家自受,惟仰屋窃叹而已,谁敢出身一言,田土大变,莫此为甚乞”[1]卷三《上县主台禁止小租以保正租禀帖》。因此,谢朝元给出的办法是:“恩严禁抛留苗在田,刊刻明示,遍给四境,乡约如有仍前抛禾草在田者,许逐一开报,究治每乡,拔其尤其者惩一戒百,挽回习染刁风以保正租,国稞庶钱粮易完,万户沾恩,阴功无量。”[1]卷三《上县主台禁止小租以保正租禀帖》

谢朝元分析了当时租佃的实际情况,给予了两条合理的建议,但同时也可以看出当时不仅佃户深受其害,田主损失巨大,更为重要的是造成了当地赋税征收的困难。

3 结语

《厚铭日记》作为一部特殊的家谱兼家族文献资料,除了对祁门谢氏季宗世系进行了详细考证外,也留存了许多与谢朝元个人相关的文书资料。尤其是其中记录下了谢朝元“皇命三锡”的事迹,这不仅为《纂修万历泰昌二朝实录徽州府祁门县□报册》提供了依据,而且为后世地方史料的编修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展现了公私史籍在当时官府与民间的相互转化。更为重要的是,《厚铭日记》所记载的其他文书资料与当时的祁门社会与国家紧密联系,依据《上县主台禁止小租以保正租禀帖》所载内容可看出明末徽州地区的人地租佃矛盾、地方管理的混乱。从谢朝元对于地方事物的积极参与和贡献中,也充分展现出了徽州地区儒商对家乡的社会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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