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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理性公民的养成
——以网络舆论生态为视角

2020-01-08吴婷婷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网民理性舆论

吴婷婷

(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241)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尤其是“三微一端”、短视频的兴起,言论平台的多元化,网民表述的自由化,信息范围的广泛化,使得网络舆论逐渐发展为自成体系。由于网络舆论信息碎片化、网络隐匿性强、网络舆论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使网络舆论主体的行为呈现极端性、非理性、破坏性等特点,培养网络理性公民迫在眉睫。

一、网络理性公民的界定及价值

(一)网络舆论视角中理性公民的含义

公民一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意义,相较于西方“公民”的政治意义,在我国“公民”一词法律意义更为重要。理性公民是指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个体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和责任,能够理性审慎地思考和判断,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并且依法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的人。这就说明作为理性公民必须具有一定的素养,这种素养包括公民可以全面地看待自己的公民身份,认同所在的共同体,遵循法律法规,在享受自己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主动承担自己的职责。

网络理性公民,不只是简单地利用网络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更是一种理想的参与状态。一味地维护个人权利,将参与网络舆论作为获得和保障私人领域的权利,更有甚者非理性非客观地参与网络舆论,无端攻击他人、散播谣言,其目的既不是维护自身权利,也不是积极建言献策,反而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这不是网络理性公民该有的表现。网络理性公民是网民能够正确看待自己的网民身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公共秩序,积极参与辨别网络信息,理性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推动网络舆论生态良性运行。网络理性公民素养应从认知、情感和行为三个重要维度来研究。网民认知除基本的国家和社会认知,还包括对社会现象和价值判断的理解。网民情感中的一个重要维度是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网民情感对网络理性公民的形成、发展、养成起催化、强化作用,是网络及公民行为的助动力。网民行为,是在认知情感等因素的影响下,在实践活动中依据一定的原则的行动,是网民素养的直接表现。

(二)培育网络理性公民的价值导向

1.有利于形成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当前网络环境十分复杂,主流意识形态污名化,各种思想良莠不齐,政府权威受到挑战,而网民素质参差不齐,网络舆论生态恶化。如今,网络已成为人们的重要生活方式,网络舆论早已超越表达、交流的功能,“微博报警”、舆论推动司法等现象凸显了网络舆论的影响力。培育网络理性公民,以正能量激励网络公民,以主流价值引领网络公民,有利于正视裹杂在网络舆论中的极端思想与破坏势力,规范网民网络舆论参与,从而形成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2.有利于为国家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网络舆论集中呈现了未经筛选的网络民意。网络舆论既表达了公民的疑虑与难题,同时也包涵着公民的建议与想法。从网络舆论中了解民意、听取民声,既能反映现实,也能为解决公民问题找到突破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另外,网络理性公民的培育能够更好地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能约束领导干部恪尽职守,也能为政府工作建言献策,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二、新时代网络理性公民培育的困境与成因

(一)现阶段网络舆论生态中公民行为的特点

一是参与主体来源广泛。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年龄阶段、不同人生价值观的群体都成为网络新时代下的主力,网络成为真正无门槛的意见渠道,吸收囊括了各种类型的人群,方便有需要的公民表达意见,不受身份限制,有利于网络民主的发展。二是直接性。公民通过网络平台能够更快速地了解社会实践,立即发表意见,无中介无阻拦,民意自下而上直接传达,民意表达渠道更加通畅。

在网络舆论生态正在发展且尚未完善的阶段,我们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网民的行为,相对于上述特点,同时存在相应的负效应,从负效应追根溯源,针对其原因对症下药,是一种较为直接且有效的途径,这对于网络舆论生态的发展更具有指导性。在多元化的网络言论平台中,处于网络环境中的公民极容易无意识地形成偏好群体,群体中的他们除了具备利用多样化信息传播方式进行自由化的言论表达的特点外,同时在网络平台中出现隐匿性、渗透性、复杂性等特点的网络舆论,反映出网民行为呈现出非理性、极端性、破坏性等特点:

1.非理性。在网络舆论中,由于网络信息的更新快,舆论平台的多元化,热点事件的快餐化,网民们的直观感受和简单思维现得淋漓尽致。依据自身的思维水平、道德习惯,简单粗暴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思考问题的个体色彩浓厚,表达方式简单、直接,网络舆论的情绪化倾向特别明显。尤其是负能量的网络事件,更容易激发网民的情感,站在道德制高点,误认为自己就是占据真理的少数人,迫不及待地蹭热度,对热点事件的主人公进行无底线的人肉搜索、人身攻击,此类误导性行为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2.极端性。网络信息的碎片化和网民的选择性,使得网民只能辨别出符合自身价值所倾向的信息,间接地造成信息的误读,随着舆论的传播,信息的真实性越值得怀疑。此外,为搏眼球,增加点击量,“标题党”现象十分严重,这种商业营销模式使广大网民误以为只有独特的极端观点才能得到他人和社会的关注。

“网民的‘志同道合’是网络群体表现出群内同质、群际异质的特征”[1],在网络舆论互动中,网民的一些情绪会交叉感染,尤其是负面情绪,在针锋相对的过程中,对自己所持的有偏差、有偏见的观点深信不疑,推动着网络舆论极端化地发展。在交流互动过程中,此类群体越是强大,越能吸引更多的人,部分持有少数意见的个体或群体,会在占有大多数相同意见的群体前望而却步。这种沉默螺旋效应不利于好意见的传播,也导致网络舆论的极端性。

3.破坏性。首先,由于网络自身的隐匿性,不当的网络舆论首先会对网络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会恶化网络环境。其次,情绪化的表达方式对整个社会氛围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有偏差的信息传播既降低了网民对网络媒体的信任度,也会损害权威媒体的公信力。最后,网络舆论被不当诱导,扩大事态影响,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腐蚀国民精神,具有巨大的破坏性。

(二)新时期培育网络理性公民的困境

1.网络舆论资源碎片化,公民话语权失衡。

网络舆论信息是舆论的起点,全面资源的信息是网络舆论生态健康运行的基点。信息全面,经过转发、改述都会引起偏差,即使全面的信息,网民难免也会断章取义,更何况在现实中,针对特质的事件,信息总是不太全面通过网络信息传播后,网民更是无法辨明哪些是有效的,哪些是真实的。网络信息来源碎片化,会影响人们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评价,使得网络舆论话语权失衡。

一方面,信息传播的偏差导致话语权失衡,地域信息差异会影响网络舆论的参与率与参与质量。就城乡而言,我们不能因城市网络舆论参与率高,而说明城乡网络公民素质差异,这种现象引起的原因较为复杂,并不能盲目地下定论。另一方面,主体的选择差异也导致话语权失衡。因个人文化水平、社会环境、情绪感倾向等因素不同,都会使结果不同,最有影响力的声音不一定是最真实、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网络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变异增加了网民辨别信息的难度,网络舆论也呈现出杂乱无章、参差不齐的状况。

2.网络舆论主体辨别力不足,表达方式偏激。

一方面,易受感染,错误自我定位。在网络舆论生态中,更应该正确定位自己,正确发表言论。我们首先应该做的事是“认识你自己”,这是最大的善。当一个人处于群体中,很容易迷失自我,认为自己就是集体,这一点在勒庞的《乌合之众》中有恰如其分的描述。意见群体不能完全等同于个体,有些不成熟、不合时宜的言论有可能暂时符合网民的情感倾向,不断扩大影响,但是错误并不会因为信者众多而成为真理。一旦错误地自我定位,将会无形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能力甚至是误以为自己是正确的,并且一直坚守错误。另一方面,情绪化倾向,非理性行为频发。网络提供给公民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同时,也突破了舆论中传统的道德规范和伦理要求,网络暴力事件已屡见不鲜。在网络中,公民带有娱乐性、情绪性的倾向,因违法成本低,会发表一些不真实的、违反道德要求的、恶意中伤他人的言论。随着非理性的表达,网络舆论逐渐分化,掩盖事实真相,带来诸多不良后果。一方面增加网络舆论风险,网络舆论的不明确因素,故意激化矛盾,使舆论走向极端。另一方面,威胁着政府权威和社会和谐,消解公民对社会的认同,无形中造成了网络治理的压力。

3.主流媒体与民间舆论差异大,舆论引导效果不理想。

在近年的网络舆论事件中,我们会发现主流媒体与民间舆论之间的意见处理、情绪表达差异极大。主流媒体的官方说法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并不能满足网民的需求,舆论表达诉求不断地挑战着主流媒体。在实际生活中,民间舆论在社交软件的用户数量不仅庞大,且对社会事件关注度极高。对于迅速发生的事件,短时间内快速传播,发酵时间极短,一夜之间,甚至几个小时便会上榜微博热搜,而主流媒体从时间和空间上一时难以应对来自多方的压力。传统主流媒体正处于转型过程中,在网络舆论阵地中较为弱势,尤其是面对价值多元,平台多样的民间舆论,对自身来说已是一种挑战。另外,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官方、少量的信息并不能获得网民的认可,不符合网民的情感期待,最终导致事态恶化,最终破坏的是政府的公信力。主流媒体建设不足,不能应对、较妥当处理实发事件,会使网民的负面情绪蔓延,甚至使网络舆论情绪化、极端化,不利于网络舆论的引导,还会减弱主流媒体的引导效果。

4.网络法律法规不健全,助长不良舆论。

首先,网络立法的滞后。互联网迅速发展,在网络空间出现的一些问题还来不及立法,并且无案例可循,在网络舆论方面立法有些欠缺。尽管相关立法部门正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立法还是难免会出现一些真空。其次,网络法律法规惩处力度不够,这使得网络舆论恶劣的影响愈发的不可控制。对于造谣滋事者,相关法律法规或是不明确,或是只是小惩大诫,这不仅没能对网民形成好的引导,反而纵容了不道德和不法行为。网络违法的低成本,助长了不良风气。

三、网络理性公民养成的路径

(一)引导与回应: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

1.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

当前,网络信息良莠不齐,网民受到民粹主义、个人主义以及泛娱乐化等思想的诱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思潮,才能激发网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抵御各种不良思想的渗透。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网络视频、短视频、网络文学,要用主流价值观引领微博、知乎、贴吧等网络舆论场,将社会主机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网民的精神动力和价值判断依据,外化为网民的网络舆论参与,提高网民的思想觉悟,自觉弘扬主流价值观。

2.建立网络舆论应急处理机制。

一是理性面对,积极引导。要认识网络舆论的力量,要正视网络作为新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坚持关注网络舆论动态,把握网络舆论形成的机制,提高应对网络舆论事件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以恰当的方式面对和处理网络舆论,才能做到积极有效地引导。

二是回应而不冲突。在回应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查明真相,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布最有效的信息,把握时机,权衡轻重,谨慎发布原因,发挥主流媒体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网络意见领袖的作用,适时利用权威媒体引导网络舆论方向,形成正面引导的网络舆论氛围,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

三是主动交流。网络的交互性打破了职业的限制,身份各异的网民可以自由交流。国家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要积极调整心态,主动与网民进行真诚地交流。把每次的突发事件当做一个契机,主动交流,表明立场,化危机为转机。

3.加强主流媒体自身建设。

主流媒体是社会舆论的定心丸,加强主流媒体自身建设,利用先进文化核心价值观建立新的思想阵地。网络舆论必须坚定思想信念,主流媒体应从微博、微信等平台着手,打造一批传播弘扬主旋律的公众号、订阅号,提供优质的内容,适应网民对信息的需要,适合网民快节奏碎片化的阅读模式,贴近网民生活,发挥其影响力。另外,主流媒体要善于挖掘并利用网络意见领袖的作用,提供并鼓励其以身作则,引领新的网络风尚,让有影响力的人去影响大众,给人以积极引导。

(二)积极且规范:提高网民自身素养

1.培育网民积极的社会心态。

一是坚定网民的理想信念。坚定的理想信念能使网民在面对良莠不齐的舆论信息前保持乐观和理性的心态,正确地选择合适的行为方式。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可以帮助网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利于培养网民积极进取的精神,要把思想教育与引导人们理性地追求自己的个人利益相结合,帮助人们把个人理想寄入崇高的社会理想之中。在网络中表达自己诉求的同时推动网络空间的治理。

二是增强网民社会责任感。当代网民思想活跃,个性各异,面对多元价值冲突,很容易迷失,步入错误的道路,注重培养网民的责任感,包括保障自己合理表达诉求的责任;承担对他人的责任;不伤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同时,承担对社会、国家的责任,自觉抵制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网络公共秩序的言论,积极举报、投诉恶化网络空间的用户。

三是发挥先进文化对网民的引领作用。先进文化能够丰富网民的精神世界,潜移默化地影响网民的价值观,有助于网民积极心态建设。在多元文化交流中,各种思潮此起彼伏,会令网民无所适从,必须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将其内化为网民自身的价值标准,使网民能够积极看待社会事件,理性甄别网络信息。

2.合理规范网民行为。

当一个网民在特定的舆论场,与特定的群体互动,很难保持自己的态度和立场,或多或少会影响自己的舆论表达和态度。在现实中,如何规范约束网民自身的行为需要做到:

一是要坚定立场。在面对新闻或是热点事件,在没有互动的前提下,必须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知,不偏不倚,不充电。在形成自己的态度和看法后,恰当地处理各种信息轰炸。不随波逐流,盲目跟风,扩大事件的影响,做网络舆论的推手。

二是要选择正确的群体互动。首先,在互动中要选择人际信任度高的网络群体,信息来自人际信任度高的网络互动群体,更有可信度和说服力,有利于网民形成正确、客观的客体态度。其次,注意营造良性的舆论环境,推动公正的个体意见成为意见优势。再次,要发挥意见领袖在网络舆论互动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要引导网络意见领袖勇于发声,传播社会正能量和积极的心态,另一方便要培养理性网民成为意见领袖,把握网络舆论发展的方向。

(三)协调与公开:增强网络舆论管理能力

1.构建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

一是健全网民诉求机制。建立健全网民诉求机制,使网民的合理利益诉求得到满足,才能引导网民通过正确表达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有效地解决利益矛盾。首先要依法尊重和保障网民的利益表达,保障网民的网络舆论表达自由。其次,拓宽网民利益表达渠道。网民的利益表达渠道应随着社交平台的多元发展而不断完善,不断完善各社交平台的监督、举报程序,使网民的意见有处可表达。

二是完善网民利益调解机制。调解是化解网络舆论矛盾冲突的重要策略。网民群体的复杂化和网民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使网民舆论的矛盾冲突不可避免。不能很好地协同网民的利益需要,极易引发心态失衡,当这种失衡心态表现在网络舆论中必然会导致混乱。建立健全网民利益调解机制,有效地疏导网络舆论,尽量避免网民的利益冲突爆发在网络舆论当中。

2.完善网络信息公开,加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

信息公开的速度与质量,将会直接影响网民的舆论方向。对于突发事件和重大社会事件,网民会希望权威媒体和相关政府部门及时予以回应,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能满足网民的求知欲,除此之外还能抢占网络舆论先机,避免网民陷于营销号的诱导陷阱,降低网络谣言、网民猜测的发酵程度。除信息公开速度外,权威机构和相关部门也要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网民对于热点事件的求知程度,不仅限于政府公告、处理意见。随着网络信息的泛滥和网络舆论的诱导,网民希望权威信息能够发布“全部真相”。虽然权威信息的发布需要多重考量,但是不能忽略网民的诉求,应该针对网民的关注点、网络舆论的集中点做出回应,提高权威信息质量,减少程序化且信息量少的权威回应。在发布权威信息的过程中,要做到快速且有态度,回应且真实,不恰当的网络信息公开,会消耗网民对权威机构和相关部门的信任度,反而会使社会事件恶化,将矛盾转移到政府部门和主流媒体,因此必须不断促进权威信息的准确化、全面化。

(四)监督与治理: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1.完善网络舆论监督法。

通过制定网络舆论监督法,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既能依法保障网民的言论自由权,又有利于规范舆论秩序。我国在网络立法方面稍有滞后,并不全面,这也是立法普遍存在的问题,对于正在发展并且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时代,法律不可能滴水不漏,尤其是针对网络舆论的法律相对较少。从现实情况看,必须制定详尽具体的网络舆论法规。应该明确:哪些行为可为,哪些不可为;什么样的违法行为应该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

2.加大网络治理力度。

首先,网络参与实行实名制,加强监管,实名制是责任到人的前提。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秩序和自由并不能割裂开来。网络秩序是为了更好的保障网民的网络言论自由,网络舆论自由不断完善网络秩序。姓名如同一个人的符号,不单单是个人,同时也是家庭、组织、社会中的一员,是一个人的身份象征,实名制是就是在提醒网民自己的身份,要做适合自己做的事儿,说自己该说的话。其次,设立各种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对于网络造谣和传播者,恶化网络空间、破坏网络舆论秩序的用户,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反馈。再次,严厉打击违反网络舆论法的个体和群体。尤其是针对网络影响力大的意见领袖,其恶意造谣行为更应加大处罚力度。在社会中,占有优势地位的群体和个人,并将承担相应份额的责任,尤其是具有巨大流量的意见领袖,更是责无旁贷。现实中,若有恶意造谣的意见领袖,必须严惩不贷。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网络理性公民的养成可以说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尽管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因素的联合作用,网络理性公民从意识养成到完全塑造仍然有很多的阻碍,但是我们必须坚信网络空间越来越会成为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领域。网络理性公民的养成这样成为大势所趋,将会推动网络舆论生态地良性运转,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使网络理性公民成为新的国家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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