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公安辅警队伍 专业化发展的现实难题与路径探索
2020-01-07张添贺
张添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公安管理学院,北京 100038)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虽然我国有着240 万之多的庞大警察队伍,但我国公安机关警力增长幅度远不能和严峻治安形势需要相适应。为了缓解目前警力不足的难题,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招录辅警来辅助正式警察开展日常工作,这一做法符合无增长改善论的理论内涵。然而有关辅警队伍的有效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善,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成为备受争议的法律盲区。
一 我国对辅警的定义
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相关文件对辅警的概念进行明确的定义,各个地方对辅警的定义也大不相同,直到2016 年11 月,在国办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对辅警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定义。[1]该《意见》指出:辅警,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统称,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
二 当前我国基层辅警队伍 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在现有的编制、经费、财力的条件下,辅警的招录缓解了前公安机关的燃眉之急,在一定程度上发展壮大了警察队伍,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虽然辅警队伍的存在有其积极作用,但我国辅警制度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本文以山东某县为例,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辅警的真实诉求,对该县的辅警队伍中184 名辅警队员进行了调研,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基层公安辅警队伍建设的新路径,为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助力。
(一)招录没有统一标准,缺乏必要培训,辅警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1.以山东某县为例,有71.26%的辅警认为招录体制比较简易、偏于走形式。而仅有5.75%的辅警认为招录规范严格。由于我国缺乏对辅警的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招录辅警过程中,没有科学、统一的标准,对招录的辅警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以及政治审查,使得辅警队伍鱼龙混杂。
2.公安机关在招录完辅警以后,召之即用,没有组织有效的岗前培训。由于缺乏必要的岗前培训,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塑造较强的纪律意识,在进行工作时,辅警人员对公安业务工作不熟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相关事项,不仅不能及时完成工作,甚至违法违规产生犯罪行为。
3.在招录辅警的时候没有对招录人员进行学历限制,很多人高中没毕业就来参加招录,由于缺乏完整知识体系,判断能力匮乏,辅警容易按主观意志来处理一些事情。同时,在辅警队伍中,党员数量所占比例极少,辅警队伍政治意识明显不足,甚至一些辅警存在着官本位的思想,把全新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在脑后,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二)辅警工作劳动强度大,保障体制不健全,队伍稳定性差
1.在基层一线执单位,招录辅警的目的就是协助正式警察开展警务活动,辅警和正式民警一样值班备勤,辅警的工作量甚至要比正式警察还要大。在工作中,经常会面对人民群众的不理解,出现错误就要受到猛烈批评。辅警的自我实现需求和尊重需求得不到满足,要不断承受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压力。长此以往,辅警队伍会偏离健康的发展轨道,出现严重的问题。
2.招录辅警的目的就是以最少的投入得到最大的公安工作产出。辅警和民警一样值班备勤,但是在加班费、值班费等方面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保障。基层一线的警务辅助人员时刻面临着因公致残、牺牲的危险,国家没有规定相关的抚恤政策,也没有给辅警缴纳国家要求的保险,只能自掏腰包进行治疗。这也影响着警务辅助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3.由于进入辅警队伍门槛低,从事辅警职业不是长久之计。部分人觊觎公安机关手中的权力进入辅警队伍,掌握各种资源为自己所用,把辅警工作作为副业。同时,公安队伍是一支纪律队伍,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些辅警习惯了散漫的生活,对严格管理不适应,这些都导致辅警队伍流动率增大。
(三)缺乏激励机制,发展空间狭小,工作积极性不高
1.根据对该县辅警的调查,可以看出目前该县的绩效考核制度流于表面,没有起到实质的作用。绩效评估大部分由各部门领导自主评定,评定方法也大都是根据领导自己的个人偏好来制定,绩效考核的结果容易受到领导主观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考核的公平性与透明性。
2.绩效考核机制是激励机制的基础,两者之间相互辅助、相互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与辅警日常工作成绩和工作能力没有关系,那么就会对激励机制没有任何参考价值,不能有效激励辅警人员,其结果就是导致平均主义,使工作拖沓缓慢,不能正常进行。
3.辅警面临着职业前景一片黯淡的问题。由于辅警队伍人数众多,公安机关没有制定有效的考评机制,导致警务辅助人员看不到发展空间,严重挫伤了一群有积极性辅警的工作热情,使他们的惰性加强,并且辅警之间相互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磨洋工的普遍现象,工作效率严重下降。对于有远大理想的辅警来说,会主动退出队伍去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也在侧面加大了辅警队伍的人员流动率。
三 加强基层辅警队伍建设的现实路径
维护社会治安的要求和警力不足的缺陷需要辅警协助开展正常工作,在社会转型期的今天,如果少了这支辅警队伍,公安工作也会捉襟见肘。由于在辅警队伍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众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急需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使辅警队伍走出多重困局,获得社会认同,确保辅警队伍能够高效运转和健康发展,使公安队伍更好的发挥作用。
(一)明确辅警的法律地位,实行多中心治理模式
1.完善法律法规。辅警队伍的不断壮大成为必然趋势,对辅警的规范管理要做到有法可依。虽然国务院已经出台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但十分显然的是这一单一的意见是不够的[2],可以参考国家已有的法律,在法规和规章中明确辅警法律地位、职责职权等。同时,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地方先行试点,然后由国家推广实行。
2.可以参考借鉴香港辅助警察队的管理模式,让社会中的志愿人士组成一支以兼职形式协助执行公安工作的辅警队伍。志愿者辅警平时利用空余时间到公安局协助工作,志愿者辅警不拥有太多的公安权力权限,只从事协同配合工作,完全服从正式民警的安排,这种做法既能够减少财政开支,又能激发社会公众的正义感和责任心。志愿者辅警和正式辅警共存,可以提升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缓解当前警力严重不足的缺陷,节省了经费开支。
(二)加快辅警队伍制度化建设,提升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
1.规范辅警招录体制。由国家制定统一的大标准,各地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稍微做出调整。招录辅警的过程一定要正规,要参考公务员录用过程,有相应的报名、政审、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人员必须要政治可靠、作风优良、有责任心、热爱辅警工作。
2.建立常态培训机制。在招录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培训,使他们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提升业务能力,适应新形势下的各种工作。在辅警人员参加工作以后也要定期开展在职培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和工作观念以适应组织的变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发挥辅警的最大效能。对于能力出众的辅警,要允许其与正式民警一样有同样的机会去省部级警校培训学习,并将所学知识回来传授给其他人,提高辅警队伍的业务能力。
3.健全辅警管理制度。可以借鉴正规警察的管理制度。首先要对现有的辅警进行政治考察,将不服从管理、有违法乱纪的辅警人员清理出队伍。其次,严格纪律作风建设,定期安排辅警学习规章条令和整顿工作纪律。最后加大对辅警的日常监督力度,监督不仅要来自内部自上而下的监督,还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从而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发生辅警人员的违法乱纪的问题。[3]
(三)完善辅警保障体系,拓宽辅警发展空间
1.完善辅警后勤保障体系。西方国家钱财衡量价值论是衡量警察效益的一个重要理论,警察工作的投入成本与产出效益应成正比关系。要综合考虑地方的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调整投入幅度,适当提升在辅警队伍建设方面的经费比例,开拨专门的经费用于商业保险的购买,加班补贴的发放,开设专项抚恤资金,切实提高辅警的福利待遇。拓宽辅警发展空间。
2.制定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用绩效考核来调动辅警履行职务的积极性,提升辅警人员的履职效能。将辅警的劳动报酬与考核情况捆绑在一起,对于那些做出突出贡献的辅警人员,可以从政治待遇和经济两个方面给予奖励。同时,对于辅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表现不积极的,我们要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进行辞退。
3.积极拓展辅警发展通道。在辅警队伍中可以采取等级制,将综合素质高能力强的辅警选拔到小队长班长的岗位,从而增强其职业责任感和纪律感。对于工作认真积极的辅警允许其发展成为党员,增强辅警的工作荣誉感。同时,在招警考试中,适当降低招录的门槛,允许那些在辅警队伍中工作了一定年限,工作考评中经常被评定为优秀的,有一定特殊技能的辅警人员参与招警考试。
虽然我国辅警队伍管理体制存在着不足和缺陷,各地辅警管理规定大不相同,但在当今公安体制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对于公安辅警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要不断的进行改革和完善,促使辅警队伍逐步向着正规化、法制化和职业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