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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王阳明官德思想

2020-01-06易中梅

科学咨询 2020年33期
关键词:官德王阳明百姓

易中梅

(中共安顺市西秀区委党校 贵州安顺 561000)

王阳明,即王守仁(1472年~1529年),明朝人,字伯安,因曾筑室于会稽山阳明洞,自号阳明子,被学者称为阳明先生,集传统文化“心学”之大成。他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军事家、文学家、教育家,也是一个从政经历丰富的政治家,有着鲜明的为官立场和精深的官德思想。

一、公忠为贵的国家意识

《五经七书评孙子·地形第十》中这样一段话把王阳明对国家所怀揣的一颗赤诚之心表达得淋漓尽致。他置个人名利于不顾,不计荣辱得失,不因祸福避趋,不求名,不避罪,只念一心利国。“单留一片报国心,将苟利国家,生死以之”[1],因为这样公而忘私,忠心耿耿的崇高国家意识才支撑他身处逆境也仍忠于职守、勇于担当,以身报国。例如,他曾在《顺生录》中谈到“人臣于国家之难”,应当做到“凡其心之可望,力之可为,涂肝脑而膏髓骨。”[1]在其意识里,救国家于危难,自当尽心竭力,甚至肝脑涂地也是职责所在。他如此说,亦如此做。他在地处偏远、尚未开化的贵州西北万山之间的瘴疠之地龙场驿,历经百死千难,仍初心不改,潜心修学,终于悟得“格物致知”之要义,创立“知行合一”的学说。他还积极与最底层百姓近距离接触,了解风土民情与民生疾苦,并依照风俗开化教导当地人,通过开办书院,著书讲学,以泽溉学众、传播文化为使命。即便在生命的最后一程,他仍用满腔热血印证了自己诗作中许下的铮铮诺言“身可益民宁论屈,志存经国未全灰。”[1]他唯恐自己不能成为国家的中流砥柱,渴望挽起千尺狂澜。他的所作所为是心怀国家、积极作为最有力的印证,其“表现出了坚强的意志和极大勇气,当仁不让,见义勇为,蹇以反身,困以遂志,用之则行,舍之则藏。”[2]

二、尚善勤廉的为政思想

善政思想。王阳明德治思想始终以“善”为准则。他推崇善政良俗,不遗余力在社会底层兴教化,美风俗。他主张以体恤百姓的仁德施政,认为“以不忍人之心,而行不忍人之政”。虽然是茅茨土阶,但却也是明堂。相反,如果“以幽、厉之心,而行幽、厉之政”[1],则即便是明堂,却也是暴政所自出之地。针对当时“争功利而薄忠信,贵进取而贱廉洁”的不良风气,他直言不讳进行批判,并有的放矢地提出匡救之策,“君子之致权也有道,本之至诚以立其德,植之善类以多其辅”[1],通过海量以安其情、不争不竞以平其气、不可夺之气节以导向。他用“坦然为之,下以上之;退然为之,后以先之”的智慧达到“功盖天下而莫之嫉,善利万物而莫与争。”[1]

勤政思想。王阳明曾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治郡就如种地,都必须勤劳。他说牧守治郡就好比农夫治田,即便是上好之田,一岁不治则瘦成减半,再岁不治则无食,三岁不治则化为芜莽,而比于瓦砾。然而,如果做到“苟尽树艺之方,而勤耕褥之节”[1],即便是下等田,却可以和上等田有同样的收成。他还断言,官员失职是导致天下不治的根本原因。无论是小官下吏,还是高官上司,为官都必须勤政,恪尽职守,尤其是上司,更要起表率,行警戒,重监督。如果未能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则负有极大责任。

廉政思想。明朝中后期政治昏暗,官场腐败,社会道德危机严重。王阳明着眼内部原因,主张通过“致良知”以“破心中贼”,强调从自身出发才能从根本上去除贪欲私念。他对世人“从其名之好竞以相高;从其利之好贪以相取;从其心意耳目之好诈以相欺”[3]的现象嗤之以鼻,做到了一生严于律己,淡泊名利,正直清廉。在他看来,真正的廉洁必须是出于内心的道德自觉,只有立廉洁之志,修廉洁之心,才会有廉洁之行。正可谓“此自真切,见善即迁,有过则改”,只有这样做到了,才是真切功夫,才能“人欲日清,天理日明。”[1]归根结底,他的观点就是要高度重视官员的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道德规范,先治己而后方可治人。

三、利济苍生的亲民情怀

王阳明遵循儒家“修己以安百姓”的修身准则, 把“亲民”作为为政的根本出发点,遵循“好民之所好,恶民之所恶”的原则。他通过身体力行昭示他身为父母官亲民爱民的情怀。他不仅以身示范,也要求下属同样爱民如子。《行浔州府抚恤新民牌》中有集中体现,“各官务要诚爱恻怛,视下民如己子,处民事如家事”[1],以利民爱民的行动德泽一地,扬名四方。基于此,面对民众的叛乱,他极力推崇招抚,坚信仁者绝不可有“杀数千无罪之人”而“求成一己之功”[4]的念头,更不忍有此残忍不义的行为。

无论身居何位,王阳明总是着眼实际,急民所急,忧民所忧。在所主政的地方,他轻徭薄赋,以减轻人民负担。在《批追征钱粮呈》中,他真切陈述了自己无法救贫民于疾苦,坐视征求之患迫而不能止的徒切痛楚之情,责怪自己无拯援之术而只有伤心惨目,汗背赧颜,认为百姓受苦,自己是难辞其咎的。为民动情的呈请,王阳明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的情感跃然纸上。到任庐陵后,他怀着无法“坐视民困而不能救,心切时弊而不敢言”[1]的心情撰写公文上报府台,陈述当地百姓的穷困生活与沉重负担,诚挚恳切地请求朝廷能垂怜小民穷苦,念及时势艰难,特赐宽容,将葛沙税全部镯免。如果是要追究责任,那么可完全由自己一人承担,治自己之罪,罢归田里,以为不职之戒也是心甘情愿、死而无憾。在江西经历宁王之乱和严重旱灾时,他目睹被饥寒所迫,转死沟壑、流散四方的民众,立即上疏乞免税粮、急救民困,直言朝廷宽恤赈济实为空谈,不如直接免掉租税来得实际。他还一针见血地指出朝廷有宽恤之令、有赈济之典,但是宽恤赈济,却内无帑藏之发,外无官府之储,而徒使有司措置。措置者不能神输鬼运,自然就用取诸富民,削贫以济贫的方式应付。这好比“割心脔肉以啖口,口未饱而身先毙……”[5]。他甚至冒死辛辣讽喻:不免租税,不息诛求,而只是虚言宽恤赈济,实际上就是夺百姓口中之食而说“吾将疗汝之饥”;刳其腹肾之肉而说“吾将救汝之死”。在奏疏中,他为民请命,担心国运,字字恳切,忧心忡忡,“臣等上不能会计征敛以足国用,下不能建谋设策以济民穷,徒痛哭流涕,一言小民疾苦之状,惟陛下速将臣等黜归田里,早赐施行,以纾祸变。”[5]他深知只有知民苦、惜民力、减民负、通民情才是真正从百姓的角度出发,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也才是对百姓的至诚至爱。

王阳明主张“天下一家”“圣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其视天下之人,无外内远近……天下之人,皆相视如一家之亲”。[1]正因如此,他才有了对百姓不厌其烦的劝诫和谆谆的教诲。他借助告谕和子民亲切对话,用良知教导乡民与人为善,守法自律,和睦相处,从善弃恶:在家庭里,要“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妇随,长惠幼顺”;作为社会的一员,要“小心以奉官法,勤谨以守家业,谦和以处乡里”[5];为人处世,待人接物方面,则要心要平恕,不要轻易忿争,遇到事情要能隐忍,不要轻易兴词讼,见善互相劝勉,有恶互相惩戒,从而使得礼让成风,沉淀敦厚之俗。“父老子弟曾见有温良逊让,卑己善人而不敬爱者乎……”[5],他视百姓为家人,娓娓道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此般有温度的教化下自然而然得以形成。

四、人格平等的为政理念

王阳明在为水西彝族人民修复的象祠做的《象祠记》中表明了他对少数民族风俗和信仰的尊重,也表达出民族之间应该友好相处的良好愿望。《象祠记》记中阐述“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6]。这是人人皆可成圣人的观点。他相信通过引导教育,坏人、恶人都可转变为好人,即使虽昔为盗寇,今日仍可成君子。每个人通过奋发努力,在某个方面都可取得成就,都可以成为圣人,甚至连作恶多端的人也可以被感化。难能可贵的是,王阳明丝毫没有“夷夏之别”的偏见。从其被贬龙场的三年经历,我们可见一斑:他想尽办法消除隔阂,用唱山歌等方式与语言不同的苗彝等少数民族交流,招少数民族青少年为子弟,教授他们以汉语、汉字,带领他们一道学习儒家文化,与其融洽相处,深受当地民族同胞的爱戴。他在《何陋轩记》中高度赞扬少数民族“若未琢之璞,未绳之木”,认为其“虽粗粝顽梗,而椎斧尚有施,安可以陋之”[6]。担任庐陵县令虽短短数月,他仍凭借心学教化和善政辅佐,尊重百姓和教化有方赢得好政声。在主政南赣时,他更是励精图治推行文教,春风化雨教导百姓,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风俗文化的乡规民约,办书院,兴社学,编印儒家经典,还亲自授徒讲学,宣讲“致良知”学说。赣南学子深受其教育熏陶,以阳明为师,有的还成为了理学名家。我们可以发现其对赣州的贡献不仅在于平定匪患,更重要的是文化灌输。

五、知行合一的品质修养

“知”即良知,主要是指人内心的道德意识与思想意念;“行”则侧重于实践,主要是人的道德践履以及具体行动。王阳明提倡知行一体,真知真行,即真知必须通过行来表现或实现,不行则不能称得上真知。因此,没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1]作为官员,知行合一应当具体体现为从日用伦常到礼乐刑政,将天地万物一体之仁发用出来,用以敬老爱亲、修身齐家、尽伦尽职,为政理事。王阳明主张从自身内心发力,为善去恶,实现官德品质的养成,致良知以成圣。首先,从立志开始。要做一名好官,此人就必须有“做好官”的志向,可谓“立志而圣,则圣矣;立志而贤,则贤矣”。[7]一旦立志,此人就应当坚定不移,可谓“持志如心痛”一心都在痛上,自然没有闲工夫来做其他事情。其次,要自省改过。他认为“本心之明,皎如白日,无有过而不自知者,但患不能改耳。”[8]若是做到一念改过,其在那一刻便即得本心。改过是一种莫大的勇气和胸襟,要听得见逆耳忠言。人孰无过,改即为贵。就拿他本人来说,他就曾在主政出巡时让衙役打出“求通民情”“愿闻己过”的牌子,如此难能可贵,一时传为佳话。再次,是静坐用功,平息对物欲的追求。“日间功夫觉纷扰,则静坐……”,无论静时还是动时,为官者都要时刻警醒自己,时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如此一来,“宁静不宁静……以循理为生,何尝不宁静……”[1]。无论静与动,为官者只要思想专一,不受外界影响,便可以专一于理。最后,是通过“事上磨练”,参与实践,在具体事务中下功夫磨练自己。就为官者而言,其必须要结合本职工作提升道德修养。他曾对一个属官这样谈论如何在具体实践中学习,做到真正的“格物致知”:“我何尝教尔离了薄书讼狱,悬空去讲学?尔既有官司之事,便从官司的事上为学,才是真格物……薄书讼狱之间,无非实学若离了事物为学,却是著空。”[1]。他用词讼官司来举例,强调不可受外界干扰而起怒心、喜心;也不可加意治之,屈意从之,苟且断之或随人意思处之。在他看来,所有这些意思都是出自他人,都带有私人的意愿和喜好。只有通过精细省察克治,才是自己真正的认知,也只有自己能做到惟恐此心有一毫偏倚,枉人是非,才是真正的格物致知。这正是内心循理,践行良知的过程。官德修养的形成实际上就是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以知为行的过程。他本人也正是用内圣修己、外王事功来有力地诠释了知行合一的境界。

王阳明的官德思想是对儒家传统官德思想的继承,既沿袭了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忠诚勤勉、反对贪欲、忠于君主为主要内容的儒家思想根本,又契合了孟子以民为本的官德思想核心,同时也是对朱熹所著《大学章句》中所称“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之“大学之纲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大学之条目”,即后世封建政治伦理哲学重要内容的传承与印证。可贵的是,这中间又不乏全新的认知和独特的理念。一方面,他更加注重治世实践中的亲民教化和修心养性,所创立的“良知”学说可谓“暗室一炬”,不仅批驳时弊,还救治人心。另一方面,他提出“知行合一”,反对空谈,主张在习行中强化学习修养,践履道德。同时,他倡导“吾性自足”“自有担当”,使个人的主体精神独立挺出,主张“圣凡”在人格及本性上的平等思想。此外,从王阳明具体的为政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其经世致用的观念更进一步,为民利民的情怀也更大。这些都可以说是王阳明对千百年来儒家官德思想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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