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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晋北地区的庙会文化研究
——以应县庙会为例

2020-01-02王志杰

文化学刊 2020年11期
关键词:应县市集庙会

王志杰

庙会文化是一种以庙会为载体,经不断演化而成的社会文化模式。庙会文化富含地域特色和乡土气息,它的出现与特定的社会环境、特定的社会群体和特定的历史时期紧密联系。庙会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窥见区域社会面貌的重要窗口,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地方社会的发展进程。目前关于庙会的相关研究已经在多个学科和领域陆续展开,并取得了显著成绩。鉴于庙会文化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本文拟以地方庙会作为庙会文化研究的切入点,通过文献查证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应县庙会活动的成因和功能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应县庙会活动概述

庙会活动是民俗文化的表现形式之一,在文化的传播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庙会一词由“庙”与“会”组成。庙,是祭祀祖先和诸神的场所,预示着特殊的含义;会,合也,意指人群的聚众集合。因此,“‘庙会’最初就是指在宗庙附近的聚会。它为了祭祀神灵,或者为了举办在某个特殊日子的宗教活动,吸引了众多人或信徒参与”[1]。目前学界关于“庙会”一词的释义颇多。以《辞海》为例,“‘庙会’亦称‘庙市’,中国的市集形式之一。唐代已经存在。在寺庙节日或规定日期举行。一般设在寺庙内或其附近,故称‘庙会’。《北平风俗类征·市肆》引《妙香室丛话》:‘京师隆福寺,每月九日,百货云集,谓之庙会’”[2]。应县庙会既有地理形势之便,又得该地深厚人文底蕴的滋养,在民国时期的晋北地区名噪一时。当地县志记载:“旧社会,讲迷信,人们为消灾祈福,对神佛许愿、还愿。要按固定时日举办庙会,届时唱戏、摆供、迎神、祈祷,不一而足。著名庙会有:正月初八的城内关帝庙会,会期三天,吴真社主办;四月初八的龙湾观庙会;四月十八的北楼口庙会。此外,各村在寺庙乐楼唱戏,均有谢神报功的目的。”[3]除了上述庙会以外,较有影响力的还有城南龙王庙会、城西库伦社庙会、轩辕社庙会和下社镇庙会等。在以上诸多庙会活动中,就当地民众的影响力而言,尤以前三者为最。有鉴于此,本文即以这三种典型的庙会活动为出发点进行阐释。

(一)城内关帝庙会

因为举办时间定期为农历正月初八,当地又称八仙会。由吴真社牵头举办,会址设在城内东北角的关帝庙内。民国时期的应县地区,佛教文化底蕴深厚,佛寺庙宇和僧众信徒众多,以应县木塔为代表的佛寺建筑享誉中外。当地佛教盛行的同时,与之相关的彩塑画像等画工作业也随之蓬勃发展。应县当地的彩塑画工们在经营应县及周边地区彩画工作的间歇,也积极承接省外的相关业务。吴真社组织的成员多是到内蒙古和东北以彩画佛像谋生的画匠,他们远走他乡,风餐露宿,历经严酷多变的自然环境和复杂陌生的社会环境,艰难地到达目的地。画匠们为了祈求神佛保佑平安,每年农历正月初八在城内关帝庙演戏三天。起初是实行募捐,到后来由于外出画匠越来越多,为了便于管理,遂成立了吴真社。每年庙期,人们在关帝庙四周张灯结彩,摆供祭祀。初七(即庙会会头)即锣鼓喧天地迎喜神,邻近村民蜂拥而至,会场人头攒动、街上车水马龙,渐渐发展成为年度例行庙会。

(二)龙湾观庙会

龙湾观位于应县南山脚下的观口前村,在其半山腰处建有几座庙宇,有圣母庙、龙王庙、佛爷庙等等。每年农历的四月初八举行定期庙会,南乡人齐聚在此隆重集会。庙会当天,人们携带纸幡、香烛和其他供品,甚至有些人还抱上公鸡(许愿、送公鸡祈神保佑孩子平安)前往庙观祭拜圣母。民国以后,庙会日渐发展成为商业气息浓厚的集市。在此处,商人们经营各种山货、土特产和服装玩具等。市集叫卖之声,此起彼伏、回绕山间。龙湾观庙会起于清代至民国后期,前后延续数百年,在晋北地区久负盛名[4]。

(三)北楼口庙会

北楼口,亦称北娄关,是明修内长城的重要隘口,位于山西省应县东南处,在其附近分布有众多庙宇,如关帝庙、龙王庙、财神庙、菩萨庙、山神庙等。“每年农历四月十八日以当地的关帝庙为依托举办庙会,每逢这一天,应县各地及邻近的怀仁县、浑源县,甚至繁峙县、大同市、朔州市、内蒙古等地的群众从四面八方汇集北楼口,他们或是祈福许愿,或是游览。此外,还有大型的商贸、娱乐活动。”[5]民俗文化与商贸活动的结合,是当地庙会的显著特色。

民国时期应县庙会活动的数量之多,影响之大,为时人所欣羡。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列举庙会的事例,仅是这一时期当地庙会活动盛况的一个缩影。在更为广大的乡村社会,类似庙会性质的活动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二、庙会活动的成因

庙会,又称庙市,是中国传统社会中民间商品贸易的重要形式。在传统社会,庙宇寺观会定期举行宗教性质的祭祀活动,在此期间,大量的朝拜群众和僧众信徒前往庙宇举行拜祭和瞻仰活动。集会的开展和人群的聚集,吸引了商贩,在逐利心理的诱使下,各路商家云集庙观的周边,渐渐发展成为庙市。时间既久,传统意义上的庙会就由此发轫。

回溯庙会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早期庙会都是在庙宇的各种祭祀活动的影响下衍化而来的,是民间信仰聚合的产物。纵观民国时期应县的庙会活动,可以就其成因归纳以下几个方面。

(一)神灵崇拜和俗神信仰是庙会发展的内在动因

民国时期,传统的迷信神权虽然在新文化运动的时代浪潮中被怀疑和否定,但就运动本身而言,它所能影响的范围是十分有限的。近代以来,改造旧俗的社会运动多出现在口岸城市和内陆大城市,因而相关的民俗信仰在这些地方出现弱化,但是在中小城镇和更为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传统习惯势力的继续存在和开民智的新式教育的发展滞后,旧有礼俗习惯则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保留。

晋北地区的应县,民风敦厚,礼俗观念陈旧保守。当地每逢春节、元宵节、引潜龙节(农历二月初二)、中秋节等重要节日,民众都会在自家庭院内举行家庭范围内的祭祀仪式。摆设供品、设立牌位、祭拜神祖。同时,个体家庭也是社会的组织细胞和基本单元,见微知著,我们可以由家庭式的信仰放眼整个社会的习俗风气。以晋北地区的求子习俗为例,民国以降,传统农业经济虽已衰落,但在闭塞的晋北地区,以单纯劳力投入为主的小农经济仍然广泛存在,加之传统生育观念根深蒂固,民众对于家族或家庭的后代子嗣尤为看重,将增添人丁视为家庭经济活动和家族绵延发展的重要保障。在这种求子心态的影响下,普通民众特别是那些苦求多年仍无添丁的家庭,他们往往因为无子而深陷苦痛并且忍受着周遭舆情的非议和责难。于是,满怀求子欲望的群众前往圣母庙,举行拜祭仪式,祈求神祖护佑,实现自己得子的愿望。每年的四月初八,是应县当地祭祀圣母的节日,这一天民众来到观口前附近的圣母庙,举行敬神和祭祀活动,祈愿祝福。久而久之,圣母庙声名远播,慕名而来的村民和往来客商云集此地,到后来发展成为著名的龙湾观庙会。

(二)经济因素是推动庙会发展的外在动力

“民国以来,庙会照例是定期举行的。至于香火则因国历与旧历交替,使人们对于宗教祭日之记忆渐趋模糊,宗教信仰亦日益淡化。一些庙会逐渐演变为有固定会期的商业性集市。”[6]在近代商业风气的浸染下,庙会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其市场价值。一般来说,庙会期间庙宇的四周均有定期市集出现的影子,交易商品和货物。

应县庙会的经济内涵不仅表现在惯常的市集贸易上,更为重要的是它已演化为区域性的物资交换平台,在有限的会期内,互有所需的双方借此平台互通有无。每逢庙期,北楼口附近的村民都会携带自家土特产品来到庙会,以货易货,用牛羊、烟草等物品来换取日常生活所需的盐、铁和布匹。民国时期,这一地区的市集贸易继续发展,其影响遍及周边多个村庄,“东至黄崖、南至碓臼砰、西至白马石、北至上下庄子等”[7],区域集贸中心的地位开始显现。

综上可知,民国时期应县庙会的发展,既有传统精神世界的人文关怀,也包含着区域间经济互动的现实需求。两者互为表里,合力推动地区社会生活的发展进步。

三、庙会活动的功能

(一)精神抚慰

在传统社会,民众大多信奉神灵和敬仰各种俗神,相信他们拥有超越自然、影响人间的特殊能量。每当民众遇到生离死别、自然灾害等种种人生的艰难而又凭靠自身力量无法解脱时,惯常的做法是前往各种庙观,祈求神佛保佑,以纾困解难。在美好憧憬的心理构想下,县城关帝庙和观口前的奶奶庙,成为大批香客们拜祭求福的驻足地。在乡民自有的话语体系中,庙会供养的神佛可以成为他们受伤心灵寄托的地方。他们相信,在那里可以通过努力使祈愿灵验。在这些看似平常举动的背后,其实质是一种特有的社会文化氛围,它所体现的是庙会的神秘性。“这种神秘性与节日的狂欢是相统一的,形成了庙会的不同景致。其主要目的在于实现人神之间的对话,即通过庙会中的祭祀行为,表达人们祈福消灾的愿望。更重要的是神秘性形成心理力量,使人敬畏神灵,获得心理上的愉悦,放松精神上的负担。”[8]正是这种庙会的神秘性,赋予了备受生活煎熬的信徒以精神希望,为他们疏解思想上的包袱。更为重要的是,庙会为民众提供了一个替代性的减负方式,即精神上的宽慰与疏导。

(二)社会整合

传统社会中,“群众的精神活动主要是修庙立神,把千家万户联结在一起,在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双重压迫下,呻吟着去寻找寄托,去寻找慰藉。因此,一个乡村的老太太,她们可以不知道统治着她们的是哪朝哪代,坐龙位的皇帝是张王还是李赵,却时时刻刻记着本地庙里所奉敬的各种神”[9]。民国时期的晋北地区几乎村村有庙,家家供神,每逢所供之神或者奉祀先人的诞辰和祭日,村里依照惯例举行祭祀活动,村民须谨遵约定,奉守规诫。传统俗神信仰内含一种不可知的精神力量,它引导着人们要惩恶扬善、邻里和睦,在规劝人们力行教化的同时,还伴有一定的礼仪程式,“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于传统有了敬畏之感了”[10]。庙会活动创造于民间,植根发展于民间,是一种世俗化的社会规范,约束着民众的行为和思想意识,但是这种约束不是近代法律意义上的司法制约,更多是一种社会历史的思维惯性。这种潜藏的社会约束,成为庙会文化重要的力量支撑,使得庙会活动能够数千年来相沿不废,并发挥社会整合的功能。

(三)经济互动

回望民国时期的庙会活动,不难看出,当时的庙会较其往昔盛况已渐显疲弱。“从庙会的历史发展变化来看,神在庙会中的主体地位逐渐减弱,而艺术性、游乐性和经贸活动的地位逐渐上升。人们逛庙会的目的,大多不是为了求神拜佛,而是为了满足现实生活的物质和文化需求。”[11]近代以来的庙会活动多是以文娱游乐、区域集市的面貌出现。如北楼口庙会,它能够长期存续的原因是它的集市贸易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当地及邻近地区民众的物资交换需要。按照萧公权先生的说法:“一般的市集通常设在买卖者的村庄走路就可以到达的地方。虽然偶尔也有买卖者来自邻近各县,但是路程也不是很远。市集之间的距离以及市集和县城间的距离各不相同,因为市集的分布取决于其所服务的各个村庄的需要。市集通常坐落在离县城相当远的地方。”[12]北楼口与应县县城之间的距离近三十公里,在交通欠发达的年代,村民借由传统交通工具前往县城置办所需物资自是不便。因此,建立一个区域性的货物集散中心,便利民众生活,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成为当地民众的现实需求。

(四)文化交流

庙会期间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互鉴,客观上推动了文化的多元发展。龙湾观庙会所在地区分布有圣母庙、龙王庙以及各种宗派的佛寺和道观。在这里,民间俗神与宗教信仰相异而并存,文化在相互包容中交流发展,互不相扰。实际上,传统庙会是一个包含诸多文化的大熔炉,各种思想文化,不管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文明的还是愚昧的,统统收容其中,等量齐观。随着近代社会环境的变迁,庙会已然成为地区文化的集结高地和辐射中心,在文化交流过程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

四、结语

庙会活动迄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它长期存在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对人们的生活及生产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庙会是民间信仰的产物,就今天看来,充斥其间的不乏愚昧、迷信,但仅仅把庙会看作愚昧、迷信,是很不够的。”[8]90当然,庙会作为一种民间社会的文化现象,它的出现难免会附着一些落后的文化因子,但是我们不能以此来否认庙会的社会价值。至于如何理解和评价庙会文化,还有待今后的详细探查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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