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公众焦虑情绪的成因与调控
——基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焦虑论
2020-01-02孙馨
孙 馨
(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50)
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肆虐、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使整个国家陷入紧急备战状态,这对我国人民的心理健康产生严重冲击,同时也是对我国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建设的严峻考验。疫情的突发性、长期性和各种不可知因素,会引起公众的害怕、恐惧、担忧、焦虑等负面情绪,甚至会伴随躯体化症状,对人们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一定的伤害。众多研究者对不同类型的对象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调查,包括湖北省居民、网民、大学生、患者、一线护士、非一线临床护理人员等,虽然调查方法各异,但结果表明,上述对象均有焦虑症状出现,焦虑成为公众主要的负面情绪。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焦虑论对焦虑的来源、类型、心理机制等进行了系统的论述,认为焦虑以“不愉快”为明显的特征,并伴随紧张、痛苦、悲伤等感觉,是一种伴有明显生理感觉的情感状态。虽然他将焦虑归为一种生物性本能,但我们将其与社会现实相联系,就能够较为清晰地归纳出新冠肺炎疫情下公众焦虑心理的部分成因,从而多方面探索适合的调控方式,使人们摆脱疫情的阴影,重新步入生活正轨。同时,这也对我国提高应对心理危机能力、提供社会心理服务提出了要求,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契机。
一、弗洛伊德精神分析中的“焦虑”
弗洛伊德是较早系统论述“焦虑”的心理学家,“焦虑”也成为精神分析学派中的重要范畴。弗洛伊德的焦虑论的提出和演变,使焦虑产生的脉络更加清晰,在提出一系列概念的同时,将焦虑的作用机制较为完整地复写出来。
(一)焦虑的产生和表现
弗洛伊德早期和晚期的焦虑论对焦虑的产生的论述是完全相反的,焦虑的根源也从本我转变到自我,即“并非压抑产生焦虑:焦虑早就有了;产生压抑的恰恰是焦虑”[1]。他的早期焦虑论认为,焦虑是转化了的力比多,它存在于潜意识中,是经过本能压抑表达之后大量未消失的力比多能量转化而成的,它是一种紧张状态的累加,以压抑为因、以本我为源。如弗洛伊德通过临床研究将神经病人的焦虑分为普遍的“浮动着的”焦虑、附着在某物之上的恐怖症和“不解之谜”三类,并得出焦虑大致是隐藏在一些强迫性动作之下的,身体或心理的活动使力比多失去正常的应用则会引起焦虑的结论;其对儿童的怕虑性的观察更是印证了这一结论,并将这种恐怖与焦虑共同归为未能发泄的力比多的转化。
而晚期焦虑论则将焦虑与压抑的关系颠倒过来,认为“焦虑不是在压抑中新创造出来的;它是根据一种已经存在的记忆意象而重新产生的一种情感状态。”[2]204他将分娩视为人的最初焦虑体验,是一种与母体分离的经验,使焦虑从心理学领域逐渐进入生理学的范畴,焦虑则成为一种起源很早并且具有普遍性质的历史所有物,而非囿于个体的特殊性。不过,这种焦虑感的表达形式不必受到过分的强调,因为多数的焦虑还是由“后压力”形成的。压抑过程体现了作为一个组织机构的自我的力量,焦虑则来自于这一机构本身,而本我的本能冲动或者力比多贯注并不能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作用,简言之,是焦虑生发压抑。
弗洛伊德在这一阶段将“信号”概念引入焦虑论,他指出焦虑是对危险状态产生反应的一种情感信号,并且会随危险的重现而再次发生。也就是说,焦虑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应对某种新的危险状况时的无助状态和预警反应的一种不自主的自动方式;二是对重复危险状况出现时发出防御、规避信号的自我顺从防御。并且,焦虑情绪还会伴有与呼吸系统和心脏有关的生理感觉,形成一种释放活动,是“不愉快”特征的最直接表现,区别于悲伤、痛苦等情绪,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因此,“焦虑以某种兴奋的增强为基础,这种兴奋一方面产生了不愉快这一特征,另一方面又通过上述运动释放过程而得到缓解。”[2]241弗洛伊德将焦虑分为现实性的、神经性的和道德性的,实际上也是对焦虑表现的一种分定。
(二)焦虑的作用机制
焦虑生发于某一种或某些并列发生的危险性情境,危险性情境的作用与神经症的形式是一致的,症状的形成实际上是对危险性情境的自我远离,即以变化规避危险或产生替代性形成,因此焦虑和压抑有着明显的关联性。压抑的产生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隐没于内部的本能冲动在某种外部刺激之下被唤醒,另一种是不经刺激直接发生于内部。因此,“保护罩的破裂”或者过于兴奋均能够促成压抑机制。从外部刺激来说,“信号——压抑”成为一个本能的逃避过程,它拒绝与本能贯注建立联系,并避免本我与自我和超我的冲突。压抑意味着自我的某种行动或功能的弃用,如果这种行动或功能往往会引起诸多困难进而产生焦虑,那么这种压抑措施则会使自我与本我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减小。
焦虑是关于“某事”的情绪,现实性焦虑是由已知的现实性危险引发的,会触动情感反应和保护性行为;神经症性焦虑则由未知的神经症危险引发,它与外部危险和本能危险两方面有关,是外源性与内源性的统一,无论是兴奋还是威胁最终都会被焦虑所压倒。二者的联系在于若将“未知”引入意识之中,那么它们将面对同样的处理方式和解决方法,虽然这种混合不是绝对的,但我们仍能从应对外部危险的经验中来解构焦虑反应。在焦虑与危险的联结过程中,还会产生一种心理无助感,这种感觉是因自我遭受到痛苦、不快乐或者快乐无法满足时积累起来的,它与释放活动相伴相生、相互表达,这也从另一面证明了焦虑是一种“快乐——痛苦”情感的混合,是危险来临时情感状态的表达。焦虑的准备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有益的,但是,如任由其发展,一定会对人的生理和心理产生严重损害。
焦虑的作用机制具有规律性和阶段性,“每一危险情境都与生命的某一特殊阶段或心理机构的某一特定发展阶段相对应,并显得对这一发展阶段而言是合理的。”[2]253虽然某些危险因情境会一直伴随着人的成长,但是随着个体生理和心理的成熟,必然会使一些焦虑的决定因素淡化甚至消失。尤其是“超我”的形成会彻底使对本能对超我的冲突和恐惧减少,对精神的控制能力也会逐渐加强,反之亦然。因此,焦虑的产生和运作在人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阈值,其相关的焦虑决定因素和危险情境都有所不同,过时的部分便不再具有优越性。但是,我们不能说人跨入下一阶段之后焦虑的作用机制就一定会发生变化,这只是一种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发展规律的趋势,并不具有绝对性和终极性。
(三)自我防御机制
原始焦虑是自我遭受危险的直接反应,后续焦虑是自我抵制本能的信号,“原始焦虑和后续焦虑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自我的认知机能是否足够完备,自我是否具有足够的防御能力。”[3]自我能够在认识和判断本能冲动与外部环境后,及时依据以往的经验启动防御机制,将本我纳入自我这一组织机构,从而排解、消除焦虑,对本能危险加以防范。并且,心理机构发展程度不同,使用的防御方式也不尽相同,加之焦虑具有不确定性和无对象性的特点,人们对应的防御机制也会呈现不同特点,自我防御机制的多向性和多样性体现在人们面对焦虑的现实反应之中。
压抑并不是专门以一种防御机制的形式存在的,但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以反精神贯注的方式,起到弥合自我和本我之间的“裂缝”的作用。其中,恐怖症是在某些特定的事物、活动、场景中体验到回避性恐惧反应,如广场恐惧症是惧怕开放、热闹、拥挤的地方,一旦离开这些地方,恐惧或焦虑则会终止,如果再暴露在类似地点,这些感觉便会再次出现。虽然这种非理性的恐惧看起来是不必要的,但是根据压抑的产生过程来看,实际上这是一种趋于稳定的自我防御手段,能够暂时使人脱离不安、不愉快的情境。又如退行是以儿童的行为方式应对,从而避免成人视角所导致的焦虑;强迫症则是通过某种象征性的观念或行为来强调某种信念,从而减轻焦虑感。这些防御机制一般是不自觉形成的,是一种无意识的心理活动,能够暂缓焦虑的作用,但是不能彻底根除焦虑,并且不同的人效果不一。
自我防御实质上是自我对本我的压制,发生在潜意识之中,以避免机体遭受伤害为目的,能够获得心理平衡和心理稳定。这一概念在治疗精神病人的实践中被接受和运用,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自我防御机制排斥负面信息的接触,以外在的偶然性事件为借口,来维持正面的自我观念,不仅能够在内心获得暂时的平静,还能够得到一定的外部支持,是一种双向的、多层次的自我封闭过程。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这一过程可能会使人陷入过度防卫的极端状态,但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适当的自我防御能够使人们暂时跳出焦虑情绪,以调整心理状况,防止自我割裂。
二、新冠肺炎疫情下公众焦虑情绪成因
重大疫情的发生严重影响着国家治理、社会运行和人民生活,网络传播使得疫情信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每一个人都无法置身事外。由于公众对疫情状况的认知偏差、媒体或个人对疫情信息的加工传播和国家心理干预的不足等原因,人们或多或少会陷入焦虑情绪。它既是向内的,又是外显的,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心理。
(一)疫情状况的认知偏差
疫情来势汹汹,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让人始料未及;疫情状况复杂多变,防控难度之大、时间之长,使人措手不及。整个国家的紧张备战状态使得公众也不由自主地重现与原始焦虑有关的情景,如对死亡的恐惧,并对这一危险状况发出“信号”,产生生存焦虑、进行自我压抑,并伴随孤独感、无助感和恐惧感。产生这一情况的主要源由是居于隔离状态的公众对疫情产生了严重的认知偏差。
疫情本身的不确定性是产生认知偏差的直接原因。尤其是在疫情初期,人们对病毒来源、传播方式、破坏程度、治疗效果等关乎个人生命安全的信息了解甚少,产生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无症状感染者和无接触史患者的出现,使得疫情走向的预测更加困难,防控任务更加繁重,公众压力增大;少数政府人员的消极怠工和不作为使得疫情在一定范围内不受控制,甚至爆发严重的聚集性疫情,引发社会恐慌和心理失衡。种种不可知情况的叠加导致人们只能以无法排遣的焦虑情绪的外放来压抑人们的求知、求真本能,并在人们的社会交往中进行情绪的交叉感染,导致社会心理失调。
正常生活和工作被打乱增加了这种不确定性。疫情期间,普通民众居家隔离,与现实的外界隔绝,只能通过“他者”了解疫情状况,对外部危险没有准确的认知,如果不控制焦虑情绪,人们会越来越偏向关注各种负面信息,形成无意识的自我防御,将自己封闭在一个自认为安全的领地之中,形成恶性循环。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心理状况更是不容乐观,研究表明:“护士躯体化、焦虑得分显著高于常模(均P<0.01),说明工作负荷骤然升高使护士的身体出现明显不适,且情绪出现一定焦虑、烦躁倾向。”[4]疫情的严重性使一线医务工作者陷入高强度、高风险的工作环境中,各种“后压力”可能会使其遭受前所未有的创伤,严重者会产生应激障碍,甚至威胁生命安全。
对复工、复学的急切是对不确定性的现实反应。度过疫情初期对“放假”的短暂欣喜阶段后,人们更关心的是何时能够步入正常的生活轨道,这关涉人们的经济利益和文化需求。其中,收入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尤其是对于无积蓄且无固定收入者来说,居家时间过长直接导致其生活“只出不进”,对前途和生存的担忧超过了其他情绪,从而影响自我认知。学生的焦虑情绪主要是针对学业,学习资源不足、对网课形式的不适应等不可抗力,打乱了其原有的学习计划和节奏,同时对学生的自控力形成了极大的考验。毕业生还要面对毕业论文、升学考试、招聘求职等现实问题形成的“压力网”,如不加以控制,焦虑情绪便会在不自觉中占领人的心理状态和情感。
(二)疫情信息的加工传播
已知的疫情信息足以使人产生现实性焦虑。如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在疫情初期就抢购一空,并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供不应求,甚至在政府之间出现“截胡”现象。对防护用品的求而不得很容易使人产生“信息强迫症”,即对防护用品的来源、购买渠道和物流等信息反复确认,对其进行顺应心理期待的“个人加工”。由于居家隔离,大部分人在家的空闲时间明显增加,互联网成为首选的娱乐、休闲阵地。“与低水平媒体暴露者相比较,高水平媒体暴露者焦虑风险增加0.30倍”[5],无事可做的空虚感使得人们在大量有用信息和无用信息中寻找“内部替代”,压抑不愉快。这成为疫情期间信息焦虑的典型表现,也是疫情信息传播的特殊实现方式。
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迅速发展使得疫情信息无孔不入,但是媒体或个人对疫情信息的任意加工和歪曲,成为网络信息虚假信息传播的滥觞。网络信息庞杂冗余、信息来源扁平多元、造谣成本和代价不高,使得各种正面和负面内容在快捷高效的传播方式的支撑下,以共存、交错的形式出现在人们的网络视野中,难辨真假,以致发生抢购大米等恶性事件,可见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影响至深。媒体对信息的加工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某些以获得利益为目标的自媒体为博人眼球不惜大肆传播未经确认的“爆炸”新闻,有意扭曲现实、引导舆论,甚至脱离社会实际、背离主流价值观,使疫情信息变为 “信息疫情”。大量冗杂的负面信息使得人们难以保持清醒客观的态度,在舆论和道德的拉扯中放大焦虑情绪。
占有的信息越多,对信息的了解越全面、越真实,产生焦虑的可能性和风险就越小,自我实现的可能性就越大。但是,媒体、大众和个人对疫情信息的共同加工使得疫情真相变得扑朔迷离,各种网络虚拟平台的半失控状态加剧了虚假信息的传播,这就很容易使得人们产生信息泛虑症,即“在任何时间、地点经常会因为无法准确获得、理解、利用信息而产生焦虑的状态。”[6]信息焦虑实际上是对原始本能的不满足和对“快乐原则”的破坏,是超我对自我实现本我功能的一种压抑和调控,这种斗争会随症状的形成而结束,从而完成自我防御。因此,这种焦虑实质上是来自行使压抑的机构本身,而不是形成压抑的过程,是自我对本能的清退。
(三)国家心理干预的不足
弗洛伊德虽然将焦虑与生物性和本能冲动紧密联系,但他并不否认外部对自我的影响,精神分析学派的传承者也逐渐将焦虑的社会性纳入焦虑论的理论体系之中。如霍妮“强调应从宏观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微观的个体环境中去追寻焦虑的根源”,[3]并将外部环境视为焦虑的最重要的作用因素。自我本身就具有社会文化性质,并通过人与人、人与自然的交往互动逐渐完善发展,与自我相连的焦虑必然也会受其影响。疫情期间的焦虑则将这一性质凸显出来,并呈现出从个体焦虑发展为社会整体焦虑的趋势,这与国家心理干预的不足不无关系。
“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体制尚不明确,尤其是心理服务行业管理不到位,在应急管理中无法做到及时、有序提供服务。”[7]具体表现为:国家文件下发后执行力不够,相关部分重视程度不足;疫情期间的各项心理服务并没有与社区等基层组织进行协同工作;相关专业人员和专业团队不充足、水平不一,没有专门的国家心理援助队伍等。这些都从侧面显示出我国对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导致的心理危机干预的资源不够、经验不足、效果不佳,在稳定公众焦虑情绪、缓解公众压力上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心理干预是国家和公众形成良好的沟通渠道的方式之一,它能够收集较为精准的心理信息和心理反馈,是国家制定心理危机应急方案和恢复方案的有效凭借,关乎国家和个人的长足发展。国家层面的 “发力不足”很容易导致公众焦虑情绪调控的主体“缺位”,使本就缺乏心理健康知识的公众陷入“孤军奋战”之中,在焦虑情绪中越陷越深,导致心理“断层”。虽然国家心理干预的不足是公众焦虑情绪蔓延不可否认的外部原因,但是我们不能由此否认我国在此方面已取得的经验和成就,而是要在保持优势的同时加强科研探索、人才培养和经验学习。
三、新冠肺炎疫情下公众焦虑情绪调控
新冠肺炎疫情下公众焦虑情绪的缓解和调控需要个人、社会和国家的共同发力,在疫情的前期、中期和后期发挥不同作用。包括建立适当的自我防御机制,进行系统的社会心理调适和提供及时的国家心理援助,在多主体、多领域的心理调控体系中发挥协同作用。
(一)适当的自我防御机制
在疫情情境下,心理状态的平衡有赖于个体对正确信息的接受和理解,产生符合实际情况的风险认知,以减少自我的不确定性,控制焦虑情绪和非理性行为。当焦虑以情感信号的形式对危险予以告知,自我便能够通过利用各种防御活动来约束本能冲动,以重塑心理过程。当然,这种防御并不是提倡逃避,当限制思想和行为的程度满足保护条件时,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就会减少,焦虑也就能够被暂且缓解;反之,若外部危险进一步冲击保护条件,自我防御无法招架,那么焦虑情绪则会反复。
通过焦虑的反应防御外部危险是自我防御机制的基本路径,外部危险的防御则主要表现为对本我的压抑。压抑固然是自我防御的一种方式,但根据压抑和焦虑的关系来看,过多地压抑对生存、信息占有等的本能只能使焦虑情绪越来越强烈,表现出明显的“隔离”作用。自我的隔离发生在超我和本我的冲突之中,是潜意识的一种矛盾倾向,借助各种活动来加强这一具有强迫性的思想抵触和行为模式。不过,适当的自我隔离对焦虑情绪的控制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人们可以凭借自我的警惕排斥真假难辨的疫情信息,虽然这样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焦虑情绪,但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矫正“过犹不及”的心理状态,避免个体沉迷于对疫情的过分幻想,断开与其他思想的联想,调整个人心理机构的失衡状态。
控制非理性行为既是缓解焦虑的方式也是结果,是一种具有双向性质的自我防御。一方面,超我行为压抑本我,阻挡非理性行为,并以接受超我的影响为结果,解决自我矛盾;另一方面,当焦虑的信号被个体行为反应出来,就证明自我采取的措施能够摆脱焦虑情绪,这种行为就会以稳定的形式固定下来,非理性行为便会减少。这就需要个人在疫情期间要以合理的作息为基础来进行行为控制、调整生活方式,在自我能够接受的范围内有意识地改变行为方式,如降低查阅疫情信息频率、减少浏览防护用品信息、自行进行各种放松训练等。
当前,我国人民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低,并且心理知识匮乏、缺乏专业引导,个人的心理调节常常收效甚微。因此,个人还可以根据国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实用手册》的相关方法进行自我调节和行为训练。如发现自己的焦虑情绪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后,应积极寻求心理援助,主动接受心理咨询,以专业、科学的方式调节个体情绪与心理状态。
(二)系统的社会心理调适
社会焦虑表征着对某一外部危险的内部替代,“力比多寻找满足的过程通常是不顺利的,往往与社会文化相冲突,冲突势必导致焦虑。”[8]这表明焦虑不仅具有社会性,而且与社会现实、社会文化相勾连。并且,焦虑情绪很容易在整个社会中传递、渲染,这就需要建立社会心理调适系统,从社会、基层、学校等多个层面共同作用于社会心理,发挥平衡、协同的合力作用,控制焦虑情绪的扩散,进行社会心理调适。
治理冲突来源,促进信息过滤,矫正社会认知,是社会心理调适的首要任务。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用高效、快捷、适度的方式和手段传播具有权威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的疫情信息,稳定网络信息传播的无序状态;以主流话语引导舆论方向,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根据媒体用户反馈及时调整疫情信息的发布与传播;促进信息的重组和正向传播,使正确的认知调整、代替公众已获得的混乱信息,满足公众的心理期望。这些既是减少社会层面心理冲突、缓解社会焦虑的有效措施,也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落实防疫措施,传播心理知识,进行心理普查,是基层心理工作的基础。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基层防疫工作是国家打赢防疫战争的决定力量,同样,社会心理的调适也应由基层承担。在防疫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基层社区应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公众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找出引发焦虑情绪的隐患,及时止损。同时,可组织相关的心理健康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相关人员以安全、有效的形式开展一对一的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将陷入焦虑情绪的个体从封闭的心理状态中释放出来,以适当的外部刺激辅助个体的心理防御,以点带面地完成基层心理工作。
开展心理教育,调查学生心理状况,实行心理辅导,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学生心理承受能力不高,辨识能力较低,易受社会环境影响,并且面对着学业和生活的双重压力,学校必须要有序地组织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才能使学生以积极的心理状态来完成既定任务。“大学生对COVID-19 的认知越全面,预防措施了解得越到位,其心理状态越好,越积极应对疫情。”[9]因此,学校要配合国家和社会进行疫情信息和辟谣信息的传播,大力宣传防疫知识和防疫典型,在调查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同时,利用现有的条件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援助,帮助学生戴好“心理口罩”,隔离焦虑情绪。
(三)及时的国家心理援助
“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体制”[10]是国家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预防重大社会心理危机的制度支撑。要明确国家心理援助程序,引导心理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的规范化;各援助主体要听从国家统一安排,将主要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调配到“心理重灾区”,实行靶向援助、精准援助;网上、网下共同建构应急管理机制,力争做到无空白、无死角,发挥心理援助的多领域的优势。只有系统、完整的国家心理援助体系才能在突发事件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做到防患于未然,而不是亡羊补牢。
要尊重和顺应新冠肺炎疫情下公众心理状况的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律,确保心理援助的及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国家要充分了解公众的社会需要和价值需求,分析公众的思想状态和行为表征。国家心理援助应该着眼于情绪的稳定调节,对于焦虑情绪来说,控制外部危险信号和个人过度的自我防御需要他者进行干预。并且,国家要注意涟漪效应和台风眼效应,即风险中心区和非风险中心区的个体风险知觉水平的关系问题,这影响到国家心理援助的实施,如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则会发生“计划”与“实际”完全相反的状况。因此,国家心理援助不仅要迅速适时,更要合理适实。
危机过后,要做好服务对象心理状况的观察和追踪以及针对性的科学研究工作。危险信号的再现会使焦虑情绪反复,必须要确保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并对其后续可能出现的心理状况进行预防。同时,要建立资料库、进行经验总结,开展学术研究、促进学科建设,为国家心理援助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要加强相关行业管理,培养专业人员和专业团队,提高国家心理援助水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突发事件的应对纳入国家法律体系;要明晰相关部门的职能划分,保证不交叉、无空白,实行心理援助的分级分类管理。可见,构建国家、社会、个人联动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前、危机中、危机后贯通的危机干预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