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安徽省农村三产融合机制创新研究
2020-01-02程长明吴妹衡
程长明,吴妹衡
(滁州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滁州 239000)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对“三农”问题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自2004年起,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7年聚焦“三农”问题,形成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其中关于农村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更是置于重点位置。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部委据此进行了重点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战略为乡村指明发展方向,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推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加强农业领域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从而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当然,农村三产有效融合发展,自然离不开产业之间的互动与合作,这就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产业互动融合发展的保障机制,匹配不同产业、不同组织、不同个体之间的利益、风险和需求差异。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正处在“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阶段,是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转换的关键期,农村农业发展也是如此。因此,创新农村三产融合机制是进一步深化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求。
1 乡村振兴离不开三产融合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下,产业兴旺是发展重点。而传统的粗放型农业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依靠着科技创新、消费需求水平提升和农业功能的拓展,农业产业化已进入优化升级、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新时期。关键就是跳出单一的农业发展格局,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可以充分发挥产业融合、产业整合和产业新业态的价值创造能力,通过农业产业链拓展可以有效实现不同产业的发展势能。想要实现农业由大到强的转变,真正实现产业融合的乡村振兴之路,就离不开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效融合。
产业融合打破了传统产业的技术边界、业务边界、市场边界和运作边界,改变了传统产业的生产和服务方式,促使其产品与服务结构的升级。在现代农业的建设过程中,发展理念不断进步,依靠着科技创新、消费需求水平提升和农业功能的拓展,农业逐渐走向了多元化。农业产业化已进入优化升级、三产融合发展的新时期,依托产业融合催生许多新型产业业态,农业以此为载体,按“横向扩展、纵向延伸”路径,加粗和延长了产业链,创新了农业的价值链,进而拓宽了农业的就业空间和增效空间,也提升了农业产业竞争。
2 安徽省农村三产融合的基本情况
安徽地处中国华东腹地,近海邻江,区位优势明显,是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农业大省。全省国土面积14.01万km2,占全国的1.45%。其中山地和丘陵占58.2%,平原和圩区占33.3%,湖泊洼地占7.9%,总体呈现“六山一水三分田”特点,农业资源相对丰富。安徽省作为13个粮食主产区和6个粮食调出省之一,在全国农业布局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是安徽省只是农业大省,与农业强省还有一定的差距,农业总体面临增产不增收的窘境,由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较大比重,农业问题是安徽经济地位提升的全局性和关键性问题。
近年来,安徽省政府注重调整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农村产业发展环境,积极促进管理体制创新,协调各创新主体参与产业融合,稳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截至2019年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超五千家,农产品加工产值超万亿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别达到10.3万家、10.5万家、1.6万家、1 972家,家庭农场总数位居全国第一。各个农业产业联合体,发挥自身资源优势,通过规模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经营,突破原有小农经济发展缺陷,形成多要素合作、多形式联合和多主体融合发展模式。
在融合模式创新上,积极探索产业融合的“1+2+3”加法效应和“1×2×3”乘法效应[1],打造围绕农业产业链拓展融合的发展体系,一大批农业产业联合体、农业产业集群、农业新业态涌现,并发挥带动作用。根据安徽省农业发展特点,支持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因地制宜地稳步推进农业“调转促”改革,结合地区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各种农牧结合、稻渔结合、稻虾养殖、林下经济等生态养殖项目。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结合自身优势,联合农业龙头企业,深度挖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村三产融合和质量,培育了一批现代化农业企业。
3 安徽省农村三产融合机制存在的问题
3.1 三产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不够完善
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是农村三产融合的重要推动力。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安徽省农业科技创新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科技创新成果及其转化取得突破,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也得出成效,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和创新能力尚存在诸多需要改善和完善的地方。
一是科技创新投入不足。由于农业科技创新的公共性、周期长等特点,政府的投入是直接推动农业技术进步的关键力量。近年来,虽然安徽省农业科技创新经费投入逐年提升,但是长期以来农业基础资源发展薄弱,部分地区产业化水平不足,再加上地区政府财力有限,投入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有所欠缺,导致农业科技创新发展长期处于投入不足的状态,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具有较大差距。科技创新投入水平不足,直接影响农业发展质量提升,限制一二三产业有序融合发展。
二是技术创新活力不足。农村产业发展和融合,关键在于技术打破行业壁垒,推动多业融合发展,这其中除了技术创新研发外,还包括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这些过程离不开科技创新组织和创新人才的推动。目前,安徽省农业技术创新活力不足,农业科研院所及社会组织效力有待提升,尤其在重大农业科研项目攻关中,缺乏科学的角色划分,“项目攻关”和“项目落地”脱节。同时,无论对于科研组织,还是科研人才,科学的评价机制是调动创新活力的关键。再加上科研人才的外流,农业技术产业链难以理顺和打通,限制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进一步阻碍农业产业化水平和产业链延伸。
3.2 三产融合的资源配置不尽合理
安徽省通过农业“接二连三”、农产品加工业“接一连三”、休闲农业“接二连一”和信息技术“接三连二连一”,产生了多种适应地方发展需求的融合模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2]。但是,安徽省农业发展本身处于过渡阶段,产业融合水平尚处于初级阶段。安徽省农业分工不明显,农业产业结构基本趋同,产业之间的关联度较小,没有形成较大的规模性农业生产企业,直接影响农业产业链的拓展和延伸,农业生产基本属于原始或粗加工,附加值较低,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有限,“公司+农户”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效率较低、规模较小,与周边省市相比,安徽省农业龙头企业总体和平均水平均处于下游,总体水平还不高。
同时,虽然安徽省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长幅度逐渐提高,但是与安徽省农业地位相比,政府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总量仍然表现不足。根据安徽省农业科技创新三项费用占财政支农的比重始终低于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表明农业科技创新在获得科技资源和投入上的地位处于劣势。同时,通过横向对比发现,安徽省财政支农与全国及其他省市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此外,安徽省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等方式为农民合作社、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提供各种融资渠道,但是融资额度数量不足,贷款难、费用高,流动性差,风险高,并且容易错失发展的机会,给农村产业融合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政府的财政支农、金融支农的比重较低,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安徽省农村三产融合水平的提升,对于促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角色中均处于落后地位。安徽省规模农业发展参差不齐,加之辅助性资金支持不足,造成“龙头企业带不动、中小企业跟不上”,整个农业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直接限制三产融合进程和程度。
3.3 三产融合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安徽省的农村三产融合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尤其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机制动力不足。依托政府的行政性创新主体占比较高,而社会化、市场化的创新主体明显发育不够成熟,作为引导角色的政府部门对于创新主体的激励机制缺乏,创新动力不足,创新活动和创新主体彼此之间的科研活动缺乏有效协同,科研创新与市场需求缺乏有效互动,导致花费较大资源投入的成果难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主体创造价值和解决风险的能力较弱,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针对当前安徽省农业发展“大而不强”的局面,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必然限制农业创新发展和融合发展,最终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实现。
4 安徽省农村三产融合机制创新的措施
4.1 健全技术创新机制,突破产业发展边界
农村三产融合的核心在于提高农产品竞争力,而竞争力的提升更多依赖技术创新、多产业深度融合。农业技术创新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动力,使得农业与其他产业边界的技术渗透扩散成为可能,促使产业间技术壁垒逐渐消失。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三产融合,必须要摆脱农业发展的界限,借助农业产业链外向拓展、整合,实现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而实现产业链拓展式融合,必须构建科学的产业链互动、整合的技术创新机制,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技术、资产和管理的提升与有效结合,促进产业融合向更高阶段发展[3]。具体而言,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主要有如下几种方式。
4.1.1 完善社会化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体制与管理制度 社会化管理体制作为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顶层设计,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制度保障机制。考虑到农业技术创新具有公共性、周期长和高风险性等特性,政府部门必须发挥引导力量,加快构建符合产业融合发展的技术创新实践载体,突破行政、地区、机构阻隔,引导跨区域、跨产业技术合作,特别是产业链中关键技术的突破,以技术创新突破产业融合障碍。
4.1.2 构建农业技术创新平台,增强产学研合作创新能力 农业三产融合,重点在于资源拓展、技术融合和管理高效,从而形成“强强联合”“以强补弱”的产业融合发展格局。构建农村技术创新平台,打破产业发展边界,多渠道引入外部资源;通过产学研合作,弥补农业科技发展短板;培育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产业间资源整合和产业内部资源融合,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4.1.3 构建多层次技术人才培养机制 产业融合复合型技术人才的能动性、创新性是驱动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重要力量,必须构建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机制,在“育人、留人、用人”上下足功夫,从而发挥人才在农业产业链拓展中的关键作用。构建技术人才培养机制,着力点在于创新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构筑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调动技术人才投入农业发展的积极性,从而有效整合一二三产业技术人才资源,推动产业链拓展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4.2 构筑资源拓展机制,打通产业发展壁垒
农业产业链的价值形态表现为农业产业价值链,通过协调农业产业链的各主体资源,实现关联性产业价值共创。以农业产业链拓展为基础的农村三产融合,在于发挥产业链上业务单元的关联性,以此形成产业链内部资源整合、产业链外向资源拓展和价值创造。农村三产融合的资源拓展机制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其一,通过农业产业链内部资源的整合利用拓展资源,通过农业产业链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协同效应,以核心企业作为产业链发展的主导力量,充分发挥农业产业与二、三产业的协同创新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业产业链的价值创造能力;其二,通过产业链外向拓展资源水平,由于合作竞争压力、范围经济效应诱导,传统农业产业链与其他产业链进行交叉融合,依赖技术、资源合作机制,逐渐形成农业产业组织联盟,借助于契约式合作实现联盟资源拓展,有效实现农业组织的按需联盟,实现农业产业链外向拓展资源的优化配置。
4.3 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拓宽产业合作空间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关键在于突破产业发展壁垒、促进产业融合发展,而产业融合必须满足企业的利益诉求。通过构建完善、合理的产业融合的利益分配机制,以产业融合组织目标为核心,兼顾不同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才能充分发挥融合的效用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形成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利益共同体,最终确保农民真正分享到产业链增值的收益。通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产业链不但加粗、加长,而且催生许多新兴业态,农业经济主体更加复杂多元,产业融合模式复杂多样,因此,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利益分配机制要因地制宜。
农村三产融合过程中,要逐步形成以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企业、工商资本企业等为核心的农业产业链和农业价值链,在众多融合模式中,农户始终处于重要地位,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也是农村三产融合的核心主题之一。因此,完善产业融合的利益分配机制,需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产业链拓展中的主导地位,将农民融入到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体系,并提高农民在产业融合中的能力和地位,带动农民参与农业产业链的收益分配,共享农村三产融合“红利”[4]。此外,伴随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深化,推动农业产业链整合和拓展的同时,需要防范自然灾害、资本垄断等不良风险,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识别产业融合的不良要素并遏制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