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公民媒介素养范式建构与解构
2019-12-19邱海英
【摘 要】本文阐述公民媒介素养的范式构建历程,分析当代公民媒介素养内在要素的变化与涵义边界的拓展,即认知素养从落后到前置、解读素养从依附到独立、使用素养从单维到多重、传播素养从隐形到凸显、参与素养从沉睡到觉醒、道德素养从薄弱到增强,提出当代公民媒介素养的提升路径:横向方面,开展多层次、通识性的全民教育;纵向方面,开展多向度、多主体的立体教育。
【关键词】当代公民 媒介素养 范式解构 范式建构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9)09C-0031-04
随着媒介信息量指数式爆发,信息传播速度裂变式加快,媒介影响力叠加式攀升,媒介生态环境结构性重塑,媒介已成为当代公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媒介素养也成为当代公民综合素养的重要内涵和关键能力的评价参数。加强媒介素养理论的基础性研究、推进公民媒介素养教育、提升公民媒介素养水平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媒介素养概念
《辞海》中,“媒介”被界定为“使双方产生某种特定关系的事物”。实际应用中,媒介(media)一词的解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媒介,是指能够让人或事物发生关系的物质或中介,即世间万物皆为媒介。狭义的媒介即“媒体”或“传媒”,主要指承载和传递各种信息的物理形态,主要包括两种类型:按照媒介的属性划分,可分为语言媒介、文字媒介、视听媒介和电子媒介等;按照媒介的物理形态划分,可分为书籍、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本文研究的媒介为狭义的媒介。
自1933年英国文学批评家F.R.利维斯与学生汤普森在《文化与环境:批判意识的培养》(Culture and Envieronment:The Training of Critical Awareness)一书中提出“媒介素养”一词,媒介素养理念的发展与演化已有80余年的历史。以报纸书刊和电影电视为主流传媒形态的前互联网时代,媒介素养的概念界定基本集中在对语言、文字和视听信息的获取、解读和批判的视阈内。而互联网技术诞生后的UGC(用户创造内容)模式使得媒介素养的研究疆域获得了颠覆性的扩张。在当前媒介素养领域,1992年美国“阿斯彭媒介素养领袖会议”对媒介素养的释义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媒介素养就是近用、分析、评判和创作各种媒介的能力(Media literacy is the ability to access,analyze,evaluate and creat media in a variety of forms)。这个解释把公民对媒介技术平台的使用能力、对媒介信息的分析评判能力以及对媒介内容的创作能力等三大模块归置于同等地位,是对互联网时代公民媒介素养内涵的重新审视与全新考量,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综合学界观点,笔者认为,媒介素养意指人们了解和认知媒介属性、解读、使用、传播媒介信息、参与媒介活动、遵守媒介道德要求等方面的能力与素养,即媒介认知素养、媒介解读素养、媒介使用素养、媒介传播素养、媒介参与素养和媒介道德素养六大结构要素。
二、公民媒介素养的范式建构历程
媒介技术的革新和对新技术的辩证接受作为媒介传播领域的二元矛盾,其升级深化的过程与媒介素养的范式建构过程同步进行。随着现代传媒技术的跃进、媒介影响力的渗透和西方文化研究方向的转向,至今,媒介素养理论的范式演进和历史沿革主要经历了四次迁移。
(一)20世纪30年代:受众保护主义范式。19世纪末,随着城市居民对媒介信息需求的膨胀,报纸、小说等新兴传媒形态一时兴起,大众流行文化日臻兴盛。然而,由于黄色新闻、犯罪率升高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大众文化受到了诸多学者的严厉批判。正如利维斯在《文化与环境:批判意识的培养》一书中所言:“电影、报纸,任何这种形式的宣传品,以及商业化的小说都只是提供一种低水平的满足。”同樣的,众多社会思想家也普遍认为,媒介工厂批量生产、普通市民日常消费的大众文化只能带给人们即兴式的愉悦,是一种低俗肤浅,甚至是存在着欺骗性、麻痹性和虚伪性的文化形式,这不仅与英国精英文化和贵族精神背道而驰,更容易对青少年的教育带来负面影响和潜在威胁。出于保护本国传统文化、价值观和民族精神的纯正和健康的目的,英国首次提出应当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责任范畴之内,增加学生与“高级文化”接触的机会,鼓励学生“甄别与抵制”(discrimination and resist)大众传媒的错误引导和无形腐蚀,培养学生自觉追求符合传统精神的美德意识和价值观念,提高其对“不良”媒介环境与“有害”信息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保护和捍卫本国“优秀”的精英文化。
(二)20世纪60年代:媒介内容辨析范式。二战后,被称为当今欧美大众文化雏形的“大众艺术运动”(the popular arts movement )如火如荼地开展,电影电视、流行音乐等大众流行艺术的传播速度之快、影响范围之广令人愕然,这也促使人们开始拒绝保护主义的观念,以更理智的态度、更中性的立场和更客观的视角重新定位大众文化的地位和价值。以雷蒙德·威廉姆斯(Raymond Williams)与理查德·霍加特(Richard Hoggart)为代表的历史主义文化观学者认为,同为人类思想交流、情感沟通的方式,高雅式、贵族化的精英文化与生活化的、平民化的大众文化仅存在着类型和风格的差异,并无属种之别与优劣之分。“文化”不再是精英阶层的专属品和经典巨著的代名词,大众媒介、流行文化带来的资讯平等、精神号召和价值熏陶也相当值得肯定。这种新的文化解读实际承认了文化的多元性,肯定了大众文化的地位。1963年,英国教育与科学部发表的纳塞姆报告也建议“应当训练青少年批判地看待媒介,学习辨别媒介传播的内容”。可见,在这个阶段,主流社会对大众媒介的态度发生了由抗拒到接受、由否定到认可、从提高受众“免疫力”到培养辨识力的转变,倡导媒介受众尤其是青少年应当提高对媒介内容的判断力和辨识力,在纷繁复杂、良莠不齐的媒介场域内甄别和筛选更具可靠性和科学性的资讯,远离劣质信息和错误言论带来的侵蚀和危险。
(四)公民媒介传播素养:从隐形到凸显。媒介传播素养意指推广媒介及传播信息的能力和素养。这是互联网时代对公民素养提出的全新要求。丰富的信息与有效的信息并不对等,个体只有完成了信息的甄别、加工、提冲与二次传播,才是完成了有效信息的挖掘与增值。信息传播的广度与深度决定了媒介行为的价值所在。然而,前互联网时代,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媒介传播行为更多地发生在政府官方、社会组织、精英人士或媒介从业人员等媒介强势群体身上。如今,更宽松的舆论环境、更低门槛的表达渠道、更多元化的媒介平台等媒介环境让公众的舆论表达权和媒介传播权得到了充分释放,通过各类媒体发表文章、发布言论、制作并上传视频等个人色彩浓重的自主传播行为变得极为常态,某些自媒体平台的外围影响力甚至能够与主流媒体抗衡。因此,作为事关媒介传播秩序好坏和媒介生态环境优劣的公民媒介传播素养在当下显得尤为重要。大众如果能够更主动地关注与遵守媒体道德与法律规范,做一名优质内容的创造者和传播者,有意识地传播更正面和更权威的信息,与媒体正向互动,对于净化舆论环境、提高媒体质量、实现媒体的健康自循环无疑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公民媒介参与素养:从沉睡到觉醒。媒介参与素养意指公民通过媒介社区参与媒介活动的能力和素养。这是媒介素养第四范式中公众参与媒介行为的体现,也是当代公民媒介素养内涵构成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以往,媒介行为的主动权基本把控在主流媒介、利益集团或政府机构手中,处在传播金字塔底端的社会大众通过参与媒介行为机会少之又少,公民的媒介参与意识基本处于沉睡状态。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升级、政务公开进程的推进和公众民主意识的增强,无论是持有专业主义精神的媒体机构和自媒体人士的内容生产,抑或是普通网络用户在各类网站、APP手机移动终端等平台上的信息发布,互联网已然成为公民参与各类社会性议题讨论的公共空间,成为新媒体时代参与式文化形成的重要推手,公民的媒介参与行为也成了媒介文化的重要影响因素。但应当冷静地看到,并非所有的媒介参与行为都是建设性的,普通网络用户只有在身份建构、角色定位、信息研判、内容创造、文化共享和生态共建等公共性问题上持有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方法,确保自身的媒介参与行为是积极正向的、成熟理智的、富有创造性的,才具有促进网络社区建设、推动舆论环境和谐的传导作用。
(六)公民媒介道德素养:从薄弱到增强。媒介道德素养意指公民遵守媒介道德的能力与素养。媒介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和调节公众媒介行为的道德准则,是媒介行为礼仪、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的高度概括和集中表现。大众的媒介行为尤其是互联网行为与其他社会行为相比有着行为环境虚拟、沟通方式特殊、影响范围广泛等特殊性,在法律制度仍不完善、道德规范亟待明确、个人自律意识薄弱、媒介道德素养欠缺等约束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不良信息污染、语言暴力频发、信任危机严重、沉迷网络精神萎靡等媒介道德现象便层出不穷。事实上,仅依靠官方强制管控和单向治理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媒介秩序维护和网络伦理维系的要求。只有在出台政策措施、完善制度法规的基础上,加大公众的媒介素养教育力度,增强公众的媒介道德素养意识,使媒介行为主体在开展媒介活动时更多地考虑自身行为有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将自主行为控制在主流价值取向与社会道德底线范围内,积极承担宣扬社会正能量的责任与义务,才能成为坚守伦理道德底线、传播社会正能量的网络中坚力量。
四、当代公民媒介素养的提升路径
媒介素养是当代公民综合素质的基本指标和重要构成,能够从一个侧面反映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纵观我国当前的公民媒介素养现状,研究媒介素养教育策略、推广媒介素养教育工作有着相当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一)横向:多层次、通识性的全民教育。在高度信息化和媒介化的现代社会,媒介使用者的覆盖范围几乎囊括了所有年龄阶段和社会阶层,媒介素养教育也必然成为普罗大众的多层次、通识性、终身性的全民教育。根据当前中国社会的特征,媒介素养教育的对象有不同群体。按年龄阶段划分,可分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按照受教育程度划分,可分为早期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层次等群体;按在媒介信息传播过程中的角色划分,可分为传者和受众,并延伸出职业化和非职业化的媒介关系人群;按照社会阶层划分,可以分为媒介信息传播的强势、中势和弱势群体。细分媒介受众群体和目标消费者的意义,在于厘清不同群体的知识水平、心理特点、使用习惯、消费需求等差异对媒介行为的影响,便于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各有侧重、方法不一、手段各异的媒介素养教育。当然,媒介受众群体划分的标准是多元而立体的,受众的身份也有可能是复合而重叠的。媒介素养教育的实践体系应当以受众群体的主要特征作为基本维度,充分考虑其特点及需求,帮助不同人群克服与媒体接触的不均衡性,弥补不同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等原因诱发的数字鸿沟和代际分化,实现媒介素养教育的全覆盖和长效化。
(二)纵向:多向度、多主体的立体教育。媒介素养教育对象的全民性和多元化,决定了媒介素养教育应当是一个整合各项教育资源、集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自我教育于一体的多向度、多主体、系统化的教育工程。首先,学校教育是公民媒介素养教育的基础。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制的轨道内,对青少年开展正规的课程式或渗透式媒介教育,是媒介素养教育全民覆盖的第一步。其次,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社会教育是公民媒介素养教育的重要环节。政府在制定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调度图书馆等政府文化部门、电视台等媒体机构和动员其他社会团体开展公益性的知识讲座、培训班、媒体开放日等类型丰富的教育活动,才能引发社会各界对媒介素养教育的关注与重视。再次,家庭是媒介教育行为的重要发生地,主要家庭成员良好的媒介素养和浓郁的家庭氛围也能够为其他成员提供初始的媒介启蒙教育和媒介素养提升意识。最后,公民个人也能根据个人需求,通过学习提升、经验积累和自我省思等方式开展内在教育。总之,公民的媒介素养教育是一个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结合、正式性教育与非正式性教育并举、外在教育与内在教育互动的有机体系和立体模式,是一项内涵丰富、对象复杂、工序繁多、意义重大、影響深远的综合性和系统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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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6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互联网+时代高职高专教师媒介素养现状调查与对策探析”(KY2016YB601)
【作者简介】邱海英(1983— ),女,广西防城港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思政部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媒介素养。
(责编 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