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教学法在商法教学中的运用探析
2019-12-16许静
许静
【摘要】情景教学法是我国当前最常见的教学方法,尤其是在一些需要逻辑思考的课程中,更是经常使用情景教学法。例如在商法教学中,就经常使用情景教学法,主要是商法教学本身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其中绝大部分的律法关系如果没有详细的情景回溯,那么很多学生根本看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和内容。针对此类情况,则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要充分的强化情景教学法在商法教学之中的应用。
【关键词】情景教学 商法教学 教学改革 运用
一、情景教学法的价值内涵
在商法的教学实践中,情景教学法的价值在于学习兴趣的激发,在于实践能力与习惯的养成,在于直观感性的认知,在于理性思维的升华。情景教学法作为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其核心内容和具体步骤主要有设定情景、真实体验、充分交流和积极反思四个阶段,形成一个充满快乐与理性思维的教学方法。在情景教学过程中,通过商事法律各个实践环节情景模式的创设,充分激发学生对商事司法实践的兴趣及感性认知,让学生通过情景再现的方式融身于情景,将商法理论知识通过模拟的方式充分掌握。在情景教学中,打破传统教师主导授课模式,实现课堂讨论中的师生互动,在情景模拟中激发学生的求知热情。通过情景教学方法的应用,强化学生商法实践能力的提升,在授课中压缩理论知识的讲授,将重要知识点通过情景创设导入,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情景教学法在商法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1.商法传统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基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我国的商业性立法以及学术界对商法的研究都相对落后,商法的结构体系较为混乱,在商事部门法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上甚至存在很大的争议。在商法的教学上,虽然法律职业院校以法律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力争创新实践型教学模式改革,但多数法律职业院校的商法课程仍脱离不了传统法学本科教学的藩篱。在教学体系与教材编写上,仍然以传统商法的公司、票据、证券、保险、破产五部分的法条章节为基础,案例设计以法条掌握为中心,在教学内容上缺乏对学生商业司法实务综合能力的训练。在教学方法上,由于商法所涉单行法内容繁多,教师多注重对法条内容的讲解,授课方式多为灌输式教学,缺乏对学生独立思维能力及实践能力的培养。商法作为实践性及技术性较强的综合性法学学科,在教学中应更加注重对学生独立思维能力及实践能力的培养,而非基于学科体系的知识灌输。
2.情景教学法在商法教学中的具体运用。一是课程体系的重构。打破传统商法五部分单行法各自为政的章节体系,创设以司法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情景模块设置,建立以解决问题而查找相关信息、掌握所需知识的新思维方式。以公司法为基础,融入票据、证券、保险、破产等知识内容,建立以实际任务为驱动的项目教学课程体系。课程体系重构的重点在于设置符合司法实践的学习情景,在教学中基于任务完成的需要指导学生查找并熟练运用情景所涉知识。在课程标准的设计上,以项目任务为核心,以实践能力培养为导向,辅以典型案例创设情境,以情境模拟为基础,多种教学方法综合运用的教、学、做一体化新型课程体系。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使学生掌握商法基本规则,并能运用商法的基本规则解决商事活动中的具体问题,使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逐渐养成独立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具体项目设置可做如下探索:公司设立(模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内部治理结构设置(模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公司运作(模拟股权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分配等);公司运作中商业票据的使用(制作、填写票据,模拟出票、背书、追索等票据行为,模拟开庭适用票据公示催告程序等);公司运作中证券发行与交易(证券发行与上市,上市公司收购等);保险公司(起草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索赔及理赔程序);公司清算与破产(制作破产流程,起草破产和解协议与重整协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二是考试模式的改革。在情景教学法中,考试模式的改革主要是考试中更加的注重学生的能力,而不是更加的注重学生的分数,所以绝大部分的情景教学法考试都是采用小组合作考试的模式,小组合作完成情景教学法内容的演练,然后将其中的问题还原出来,教师根据学生的完成程度来判断其是否符合教育教学的要求,从而给予学生分数。这样的方式更加的公平,而且效果更加的显著。摈弃了传统教育教学中,只注重学生分数,导致很多学生投机取巧的现象出现。而且这种考试方式看起来更简单,往往学生也更愿意接受。
三、情景教学法在商法教学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情景教学法的应用中,需要注重的问题主要是就是如何更好的掌控课堂。在情景教学法中,绝大部分的情景都需要进行演绎,而在演绎的过程中,难免就会出现一部分的不可控因素,这些不可控因素往往会干扰到课堂的进行。所以,在情景教学法中,如何对课堂全面的掌控,是每一个教师都必须考虑的问题。尤其是一些效果比较劲爆的情景模拟,往往会引起学生的哄堂大笑等,这就需要教师能够及时的控制场面,否则课堂效果丧失。
结语:综上所述,我国的商法教学一直不够完善,主要是在商法教学中,很多的内容都需要极强的逻辑思维才能获得相应的解答。学生刚刚学习商法,通常很难做到相应的分析,因此导致商法教学在初期的适合,效果非常不好。但是目前我国的商法教学中提出要融入情景教学法,这就可以非常好的弥补这一类的问题。主要是情景教学法本身就是通过情景再现来教学,所以学生可以非常好的观察到其中的隐藏关系,从而更加的了解商法教学之中的一系列内容,对于商法教学的教育效果有着非常大的提升。
參考文献:
[1]刘欣然.民商法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评《网络时代的民商法理论与实践》[J].高教探索,2019(06):2.
[2]韩雪梅,汪益兵,汪舟娜.航运类高职院校海商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以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9(06):205-206.
[3]宋帮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背景下本科商法教学的检讨与反思[J].法制与经济,2019(01):133-135.
[4]邓元林.“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例[J].经贸实践,2018(23):269.
[5]折喜芳.情景教学法在商法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与职业,2015(02):15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