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时的神与韵
2019-12-16大连大学音乐学院
□杨 婧 大连大学音乐学院
演唱方式多种多样,但都要为实现最佳演唱效果来演绎,即紧紧抓住“神”与“韵”的体现。两者之间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影响。面对不断变换的演唱风格与情感表达,演唱者内心蕴藏的神与韵需要有效地释放和表达,以此实现最佳演绎。本文主要是通过对演唱过程中神与韵重要性的简述,进一步探讨了关于神与韵表达上的把握。
中国传统的艺术表演形式即舞台演唱,演唱者通过将理性和感性进行有机结合,实现舞台表演状态的呈现,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属于视觉和听觉的双重盛宴。其本身最大的特点就是通过“神”与“韵”进行重点把握,进而实现思想情感上的共鸣。换言之,“神”是舞台演唱者内在蕴藏情感的抒发,“韵”是演唱者内在艺术气质的体现。其本身就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艺术形式,是以独特的内在灵气反映在演唱行为中。
一、演唱时神与韵的重要性
神与韵的把握是演唱者在舞台表演过程中应始终把握的核心,通过对神与韵的理解和把握能更完美地诠释作品、表达情感。基于演唱本质来看,神与韵的把握就是对情感表达的把握,其重要性可以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加深对作品的理解
在整个舞台表演过程中,表演者本身对于作品的理解以及神韵的把握方面有着直接的影响。提升表演者对作品的理解能力可以有效提升演员在舞台上对于角色的演绎,使其表达的情感更加生动形象、具体。所以,要将神韵作为表演的灵魂,贯穿整个表演的全流程。演唱作为以声音为主要载体的艺术形式,在表演过程中本身就需要表演者通过声音、行为和肢体动作进行一系列的展现,进而实现对于演出作品的表达。在两个相差不多的演唱表演的前提下,神韵表达发生的不同,对于整个舞台表演就会有及其不一样的体验。这也就是为什么存在少部分人有与生俱来的天赋问题。相反,很多人无法成为专业的演唱家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因此,要想提升作品的表达力和理解力首先就要重视关于神韵在表演过程中的延伸。
(二)提升作品的饱满度
演唱者在舞台表演的过程中,神韵的表达会直接进行应用。情感就等同于演唱过程中的神与韵。为了大大提升作品的饱满度,将情感充分地融合在表演的舞台上,以此为基础表达出来的作品就极具有艺术气息和价值,并且是符合观众审美要求的艺术表达方式。就以《黄河大合唱》为例,作为一首极具有革命、抗争意义的战争歌曲,其本身就要求表演者对歌曲所处年代有基础的了解。同时,在情感上要求表演者时刻饱含着慷慨激昂的热情,最大程度地进行情感舞台演唱。一旦在演唱过程中缺乏了应有的神韵表达,就会失去本身的演唱价值,其表达的效果势必会有所下降。在关于作品的饱满度方面,要充分利用好与神韵在舞台表演中的表达。
二、演唱时神与韵的把握
对于整个舞台表演来说,“神”作为一种表演的意识形态,它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于多维空间上的物质,是一种行为气质上的表现,仅作为一种意授的形态存在。在中华的传统文化中,“神韵”一词就最早出现在领域中,如书法、绘画、舞台表演、戏曲演绎等,一直在不断地探索和研究关于相关意境的表达。“神韵”一直都是作为一部作品、演出的无形灵魂存在,是属于表演者内心真实蕴藏的灵魂。“神韵”的表达形式主要就是依赖表演者的肢体语言和声音进行转述出来。“神”作为舞台表演的情感表达,也是表演的主要特点之一,具有典型代表的,如明代朱权撰的《太和正音谱》中明确指出:“一声唱到融神处,毛骨萧然六月寒”。充分体现了具有神韵的舞台表演成效,可以使观众有身临其境的感受。总之,要将表演者内心蕴藏的神与韵充分地融合在舞台表演和肢体语言里。
俗语常说,“神”就是一个人的精气神。它是饱含表演者内心独特情感方面的意识和审美艺术的外在显现。主要的外在表现为神态、气韵以及精神层面。在现今的舞台表演过程中,不仅是属于听觉的艺术同时也是视觉的艺术。表演者通过肢体语言的表达,进而实现演唱过程中神与韵的渗透,塑造出符合大众审美的艺术形式和视觉盛宴。
舞台表演的形式、风格多种多样,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就是演出者对“神”与“韵”的把握。只有深刻意识到神韵的重要性,才能够在表演过程中进行实际的发挥,将这种艺术形式传播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