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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研究主客体特征分析⋆

2019-12-16潘连根

山西档案 2019年5期
关键词:档案学学派客体

潘连根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绍兴 312000)

0 引言

档案学研究作为一种科学认识活动,其结构包括作为两极的主体和客体,以及介于两极之间认识工具(包括研究方法、研究的仪器设备等)。但当我们立足于档案学元学科层面去研究档案学研究本身时,档案学研究中的两极——主体和客体都成为了这种档案学元理论研究者主体的研究客体。因为,“中国档案学人及其文化素质、知识结构、人生经历等‘主体特征’,决定了中国档案学的基本理念和模式。一部档案学的历史,实际上就是档案学人的成长史和生活史。因此,对档案学人的研究就势必成为档案学研究的重要内容。”[1]档案学研究客体也就是研究主体所要认识的对象。由于“客体不同于物体也不同于物质,自然物在没有进入认识过程的条件下不成其为认识客体。客体与存在是不同的,‘自在之物’在没有与主体发生作用转化为‘为我之物’之前,并不能成为认识对象,不具有客体的品格。”[2]可见,档案学研究客体实际上是研究主体将其纳入认识活动从而使其丧失“自在”状态成为具有客体规定性的“为我之物”。无论是档案学的研究主体还是还是客体是以存在为为基础的,因而都是可以认识和把握的。分析和把握档案学研究的主客体特征,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从事档案学研究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档案学研究主体特征

1.1 档案学研究主体的界定

要界定档案学研究主体,首先必须对常见的“档案学研究”“档案学术研究”等称谓进行一些说明。段振波、胡晓鹏、郭曦在《剖析档案学研究中的主体问题》一文(以下简称段文)中认为,档案学研究与档案学术研究是有区别的,因为档案学研究范畴包括档案学理论、应用与技术,而档案学理论研究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理论研究,档案学术研究则属于档案学理论研究的范畴。因此,档案学研究的范畴与档案学术研究的范畴并不等同,档案学研究主体与档案学术研究主体也就不能混为一谈。[3]笔者觉得,“档案学研究”“档案学术研究”其实都是一种习惯性叫法,并不会产生多大的误解,这与生活中“历史学研究”“史学研究”“历史研究”一般也不作严格区别是一样的,研究史学理论的人与研究历史的人都可称之为历史学者、史学者。因此,上述的区分实际上把一个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为此,笔者在此规范称之为档案学研究者(或档案学者[4]),既包括档案学理论研究者,也包括档案学应用研究者,即所谓的“学院派”与“档案实践工作者”(也有人称之为“草根派”)都能容纳其中。不过,笔者基本认同段文有关“档案人”与“档案学人”的界定,即凡是从事档案事业和档案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档案专业教育科研工作、档案学理论研究工作和具体档案业务工作的人员,可统称为“档案人”,而将其中具有档案学研究兴趣、参与档案学研究活动且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档案人称为“档案学人”。

档案学研究主体具有层次性,即通常包括个体主体和集团主体两个层次。档案学研究个体主体就是档案学者或档案学人,即从事档案学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人。档案学研究的集团主体就是共有一个范式的档案学共同体。

从目前档案学研究主体的实际存在状况看,档案学人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高校档案学专业的教师和博士生,一类是档案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前者文化素养整体较高,并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逻辑思辨能力,能较为成熟地借鉴、移植、融合其他学科的知识于档案学研究之中,其研究成果理论性强,水平较高,是档案学研究中的主要力量。后者熟悉档案实际工作,关注档案工作现实是其明显的特点,研究成果理论色彩不浓,多是档案工作操作性的实务研究。当然也不乏具有相当理论研究水平的档案工作者,只是数量较少。“学院派与档案实践工作者各自具有自身的特点,其文化素质、知识结构、人生经历等主体特征决定了在档案学研究中各有侧重,存在着差异。”[5]两者优势互补,可以共同推动档案学研究的发展。不过,从目前档案学研究的实际情况看,存在着档案学研究者“越来越向高校这个行业的人员(主要是高校专业教师)集中的倾向”[6],从长远来说这是不利于档案学发展的。

档案学共同体是由一定的个体联合起来进行档案学研究的团体或组织。有学者将档案学术研究群体分为学术研究组织、学术成果发表组织、学术研究团队、临时性的学术研究团队等[7],且不论将学术成果发表组织如档案报刊等作为档案学研究主体是否合适,如果从档案学共同体的本质角度看,学术研究组织如各级档案学会最多只能算是宏观意义上的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档案学共同体。因为从学科自身角度看,在档案学专业领域内,共同体针对的是不同群的研究者,即不同的学派,如现在事实上已经存在的广义文件学派和传统档案学派,就是档案学研究者因着共同的信念自愿聚集在一起,有着共同的学术追求。因而临时性的学术研究团队如学术会议、学术论坛也都不是档案学共同体。

1.2 档案学研究主体特征分析

从档案学的发展历史看,历代档案学者对推动档案学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胡鸿杰认为,我国档案学者可以划分为“启蒙者”“开拓者”“继承者”,并对他们的自然状况及对档案学发展所作的贡献进行了分析。[8]可以说,没有这三代档案学者的努力,就不会有档案学的今天。不同档案学者的自然状况虽然各不相同,但作为档案学研究主体,是需要有一些不同于其他主体的特质的,这就是档案学者作为档案学研究主体的特征。

1.2.1 档案学研究个体主体特征

档案学者除了要具有优良的思想品质(如强烈的求知欲望、求真务实的态度、互助合作的精神、持之以恒的毅力等)、较高的能力素质(如创造性思维能力、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能力等)以外,还必须具有“独立的人格和主体意识”“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对实践有充分的感悟”[9]。独立的人格和主体意识,可以确保档案学者不依附于任何外在的权威和力量,保持一种独立的学术人格,并自觉主动地排除各种干扰以达成自己的研究目标;合理的知识结构,要求档案学者既要有扎实深厚的专业知识,又要有渊博的跨学科知识,从而开阔研究的视野,提升研究的能力;对实践有充分的感悟,有助于档案学者将实践经验提升为理论,但这是目前档案学者(无论是“学院派”还是“档案实践工作者”)最为欠缺的,“学院派”缺的是实践,导致无从感悟,“档案实践工作者”有的是实践,却不愿或不能感悟。

1.2.2 档案学研究集团主体特征

由于档案学研究最直接地表现为由单个的个人来进行和完成,档案学者个人的内在素质将会直接影响其研究的水平和结果,因而其研究具有很强的个体性与差异性,有时也难免会有片面性和局限性。对于档案学者个体研究的这种局限性,随着档案工作实践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发展,档案学研究集团主体的出现是个体主体研究的必要补充,并日益显示其重要性。

档案学者的个体研究具有强烈的个体性,但在特定的档案学共同体内,其研究又必然具有群体性的特点。由于科学共同体与范式高度相关,一种范式是一个科学共同体成员所共有的东西,或者说正是由于掌握了共有的范式他们才组成了这个科学共同体。尽管档案学共同体相对于其他学科是存在的,因为除了有共同的目标——不断推动档案学的发展外,还拥有“共同的档案学语言、共同的档案学概念体系、共同的档案学专业思维等等”[10],但在档案学学科内部,“一个范式支配的首先是一群研究者而不是一个学科领域。”[11]因此,档案学专业领域内的学派才是档案学共同体的根基。“对中国档案学而言,从现阶段的档案学学术共同体中分化出众多并存的档案学派,并最终形成科学共同体,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中国档案学学术研究群体发展的必由之路。”[12]由于范式基本上是指科学共同体在理论上和方法上所具有的共同信念,这种共同信念规定了共同体成员具有共同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并且为其提供共同的解决问题的框架和共同的研究范围及研究发展方向,因此,从档案学学派的角度看,档案学共同体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具有共同的档案观和方法论。学科观和方法论观念是一个学派区别于另一个学派的重要标志。“学科观是指对于一个学科或专业所持的总体的态度与看法。如经济学中的经济观、历史学中的历史观、政治学中的政治观、社会学中的社会观等。方法论观念是指一个学科或专业的一般认识研究方式或方法。”[13]目前档案学界的档案观有着广义文件观与传统档案观之分,广义文件观认为档案只是文件的一个运动阶段,广义的文件包括档案;而传统档案观认为文件和档案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物,有着本质的区别。由此形成了广义文件学派和传统档案学派,这两大学派因为具有完全不同的档案观,因而在档案定义、档案的特征等基础理论上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并由此导致在对待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文件连续体理论、电子文件管理理论等方面产生很大的差异。方法论面对的是整个研究方法体系,而不是具体的研究方法。因而在研究方法论上,这两大学派成员目前基本上都是持诠释主义研究范式者,多倾向于质性的研究方法,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只不过是广义文件学派更多从系统、整体的角度去考察研究文件与档案现象。不像档案保护技术学共同体成员大多是持实证主义研究范式者,多倾向于量化的研究方法,在具体研究方法上会更多运用实验方法和数据分析方法,能够明显区别于其他档案学共同体。

二是具有共同的档案学学术思想。一个学派往往有自己独特的学术思想,也就是在学术上有自己的特色,这既是学派学术倾向性和学术贡献的集中体现,也是区别于其他学派的显著标志。每个档案学者会有自己的学术思想,一个档案学学派也会有自己的学术思想,而这种共同的学术思想是基于共同的基本理论假设、原理和观点的。例如,广义文件学派基于文件(包括档案)运动的整体性假设,认为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揭示的文件运动规律是普遍适用于各国(包括中国)的,因而该理论同样适用于中国;而传统档案学派基于文件和档案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物,认为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描述的文件运动规律并不符合我国国情,我国已有档案自然形成规律完全能够适用。两大学派基于档案观的根本立足点不同,在许多问题上(如档案定义的属概念、档案的基本价值、档案学的逻辑起点、研究对象等等)都是无法调和,可见在学术思想上是多么的不同。当然,即便在同一个学派内,每个成员尽管基于共同的基本理论假设、原理和观点,但学术研究毕竟是个体的自由创造活动,因而在具体理论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和不同,这是十分正常的现象。比如,广义文件学派内,不同的学者在文件运动整体性的基础上,对其运动阶段的划分也有各种不同的描述。

三是具有共同的档案学研究方向和领域。在一个综合性研究课题内由于研究问题的复杂有可能会凝聚学科内不同研究方向和领域的学者甚至是不同学科的学者参与,但很难想像一个学派内的成员之间具有完全不同的研究方向和领域。否则,不仅学派内的成员无法遵循共同的基本理论假设、原理和观点,而且也无法进行有效的专业对话交流。因此,学派之所以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就是因为在共同的档案观基础上拥有共同的基本理论假设、原理和观点,他们共同协作,形成强大的集体合力以实现学派共同的研究目标。

2.档案学研究客体特征

2.1 档案学研究客体的界定

档案学研究客体易与档案学研究对象混淆。但其实两者不是同一层面的问题,有着本质的区别。

档案学研究对象是档案学区别于其他学科而成为独立学科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档案学研究对象是从档案学学科层面与其他学科相比较而言的。“对象”是指“观察或思考的客体;也指行动的目标。”[14]档案学研究对象是档案学在学科层面确定的学科认识客体,这将有助于厘清档案学学科研究的边界,并对档案学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档案学研究客体则是在档案学具体研究活动中进入研究主体研究活动目标之内的“为我之物”,可见,档案学研究客体与档案学研究主体是相对而言的。不同的档案学研究主体可能因经历、兴趣、专业背景和知识结构等等的不同而导致作为研究客体的“为我之物”不同,但从总体来说,作为档案学研究主体“为我之物”的研究客体必要归属在研究对象之中。本来,一个学者要研究什么,纯粹是个体的行为,但从学科发展的角度而言,总是希望全体学者能够围绕学科发展的目标去选择研究客体。因此,对目前档案学研究中存在的“去档案化”的现象要高度重视,一定要坚持研究中档案学的主体性,坚守自己的研究阵地。

虽然档案学研究客体与档案学研究对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者之间还是有着一定的联系。

首先,档案学研究对象是从现实存在的各种具体的档案学研究客体的表象中抽象概括提炼出来的。笔者曾经考察过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各种有关档案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观点,从早期的具体表象化表述(如“档案”“档案工作”“档案事业”等)到现在的高度抽象概括(目前的主流观点是“档案现象及其本质和规律”,笔者甚至认为应该是“文件现象及其运动规律”)[15],体现了对档案学研究对象认识的深化,即档案学研究对象的认识经历了表象——理性的抽象——理性的具体这样一个过程。可见,如果脱离了具体的研究客体的表象,那么对研究对象的抽象概括达到理性的具体则是无法完成的。因此,档案学研究客体才是档案学研究对象的最终来源,但研究对象可以超越研究客体并从其中分离出来,它已经不是具体的研究客体,而是抽象化、理想化了的一种认识客体。

其次,档案学研究对象需要根据档案学研究客体的变动情况,不断反思自身的抽象认识是否科学,是否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由于档案学研究客体是随着档案管理活动的拓展和深化而会有所变化,例如,我国国家规模的档案事业始于20世纪50年代,电子文件的管理始于20世纪90年代,因为实践的需要扩展了档案学研究的范围,有关档案事业管理的问题、电子文件管理的问题等等进入到档案学研究领域,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档案实践涉及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如社会记忆、数字技术、知识管理、信息资源管理、大数据等等,成为了档案学不得不面对的新课题。档案学研究领域和范围的拓宽,导致档案学研究主体面对的研究客体不断增加,档案学研究对象需要在更广的研究客体的基础上进行反思抽象概括。虽然从目前来看,现有的档案学研究对象是能包含现有的研究客体的,但至少从理论上说,一门学科研究对象的认定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所考察问题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并不存在一个一劳永逸的、静止不变的定论。

2.2 档案学研究客体特征分析

“档案现象及其本质和规律”(或“档案现象及其运动规律”)是目前基本取得共识的档案学研究对象的揭示,它事实上包含档案现象与档案现象背后所隐含的本质和规律两层含义。各种具体的档案、档案工作、档案事业乃至档案学现象都是由一般意义上的档案这种终极现象派生出来的,各种具体的档案工作、档案事业和档案学的规律都能容纳在档案现象背后所隐含的本质和规律之中。由于具体的各种档案学研究客体在逻辑上必然包含在研究对象之中,因而具体的研究客体或属于档案现象,或属于档案现象的本质和规律,或兼而有之。

尽管档案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客体都是一种客观存在,都具有客观实在性。但两者在本质特征上有着根本的不同。

哲学家在探讨世界与世界观的关系时指出,虽然“‘世界’概念含义的多样性,属于概念的相对性、灵活性、不确定性”,但“任何概念都有这种特性”,“‘世界’作为界域概念,不论用于任何场合,都具有整体性、全体性的含义,这点是肯定的。”[16]因此,档案学的研究对象虽然只是世界的一个部分,但它作为与档案学学科整体相对应的小世界,也必然蕴含着作为界域概念的整体性和全体性。这说明在档案学研究对象的确定上,从观念上来说是拒绝分散与零碎的,是需要与从整体上进行全面抽象概括揭示的。

档案学研究客体作为一种与研究主体相对应的认识客体,与档案学研究对象的整体性和全体性特征不同,它具有对象性和层次性。

档案学研究客体本质上是一种对象性存在,即档案学研究的具体理论与实践问题只有进入到研究主体这种对象性研究活动领域并与之发生联系作用时,才能称之为研究客体。这种对象性使档案学研究客体与一般的未进入研究主体活动领域的档案学理论与实践问题区别开来。比如,有关新产生的档案理论与实践问题在未进入研究主体视野内并进行实际研究之前,它们也是一种客观实在,但还不是真正的研究客体,至多只能称之为潜在的研究客体,而不是现实的研究客体。因此,对象性是档案学研究客体最本质的特征。

如果说,档案学研究对象是在整体上进行的全面抽象概括,那么档案学研究客体则反其道而行之,可以进行局部的、具体的分层描述。这主要是因为档案学研究活动本身是可以分层次的,如档案学理论研究、档案管理实践研究,档案现象研究、档案现象背后所隐含的本质及规律的研究,档案学理论和实践的验证性研究、预测性研究或已知、未知研究等等,其科学认识也可以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即事实认识、价值认识和审美认识。“事实认识在于求‘真’,价值认识追求的是‘善’,而审美认识却追求的是真与善的统一,即‘美’。”[17]这种科学认识上的层次性是由认识客体本身的层次性所决定的。结合档案学研究来看,档案学研究至少“是一种对价值和事实的双重追求过程”[18],这种档案学研究认识的层次性分别对应的是档案本身所固有的自然属性及其本质规律(我们不能将这一层次——尽管是主要的层次作为客体的全部内容)、档案的价值属性。可见,档案学研究客体的层次性是从研究对象中抽取某一个或几个属性来加以认识的。当然,档案学研究有没有求“美”这一层次,是可以继续探讨的。因为,“认识客体的三层次性,只是说明了认识三层次形成的客观可能性,并不意味着必然形成三个层次的认识。”[19]由于层次并不是分属于独立的并列的事物,只是事物的某一方面,因而档案学研究客体的层次性只是档案学研究对象的属性细分,同样档案学研究认识的层次也不是不同的认识,而只是统一认识的不同层次,它们互相依赖、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共同构成档案学研究的统一认识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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