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记忆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研究⋆
2019-12-16加小双李宜芳谭悦
加小双 李宜芳 谭悦
(1.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北京 100872;2.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北京研究中心 北京 100872 ;3.世界记忆项目北京学术中心 北京 100872)
0 引言
20世纪下半叶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保护与传承逐渐成为一个国际性问题。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为代表的国际组织开始着力推动非遗保护的公约化。2003年10月17日,教科文组织大会第32届会议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简称《公约》),强调非遗保护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应有之义,是需要全人类共同关照、共同参与、共同解决的国际性问题。[1]这是一项关于非遗保护的重要国际公约,也为各成员国制定相关国内行动提供了国际法依据。以中国为例,非遗保护现已成为提高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和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工作内容之一,受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国家不仅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还在党的工作报告、国务院工作计划、“十三五”时期各领域发展改革规划及其他重要文件中多次强调相关内容。在《公约》以及遗产化框架下,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不断被强调,正如乌丙安所言,“应当把密切联系着亿万民众生活和心理愿望的民俗文化空间的遗产保护列为重中之重。”[2]非遗保护与传承在策论上也迎来了大发展与大繁荣。具体来说,一方面,各个国家积极履行《公约》要求,形成渗透于文化发展改革众多领域的、以重大工程和项目推进为基础的非遗保护及传承实践;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观念得以确立,策论研究深度不断拓展,形成了“档案化”“活态化”等多种保护方案。在上述背景下,本文在系统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两大典型方案的基础上,提出数字记忆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方案,并以“北京记忆”项目“北京童谣”子项目为案例说明该方案的实践应用和应用意义。
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主要理念
在非遗保护与传承日益受到国内外重视的背景下,以各国推进的涉及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实践为基本分析对象,可以看出,非遗保护与传承在方法路径上主要有以下两种。
1.1 非遗的档案化保护
受联合国所发起的“世界记忆工程”项目的影响,许多国家的文化部门或者是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机构,开始依据联合国的既定标准和方法来从事非遗的普查、收集、分类、整理和保护工作,档案化保护与传承的理念和方法开始逐渐形成。该理念的核心在于通过文字、录音、摄影等记录手段将非遗进行固化并转化为档案信息资源予以保存和利用,为非遗的研究、保真或复原、创造提供真实依据。诚然,档案化保护与传承的出现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已经有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论证。但是从其产生根源来看,由于文化财产的积累主要靠人类“共识符号系统载荷”的社会信息来实现,故而这一理念与实践方法实际上是从信息角度为日益消亡或濒临消亡的非遗找寻了一种更为持久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让非遗超越个体生命和时空范围的局限,真正成为社会记忆的组成要素,进而激活和唤醒非遗。非遗的档案化保护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向,构建资源数据库更是其中最为直接和有效的途径。例如整个匈牙利语地区启动了对民间舞蹈的系统性收集,用影像来记录舞蹈过程。[3]2005年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遗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4]现在,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一批非遗档案资源数据库,如我国体育非遗资源数据库、广东省舞蹈非遗资源数据库等。
档案化保护与传承代表着对非遗确立了系统化的信息资源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对规范各地的非遗保护工作业务流程,具有重要的管理意义。但从实践层面来说,虽然档案化保护与传承的手段已经越来越被文化机构和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机构所采纳,但是记录手段毕竟涉及“转化”过程。这种转化虽然可以实现非遗的有效管理和保存,但是再先进的技术所实现的再真实的展示要求与保真效果也很难全面、完整地呈现非遗的全部背景和内容,导致很多非遗脱离了其赖以生存的群众日常生活土壤而失去“原汁原味”。在上述背景下,一种以“活态”为特征的新型非遗保护与传承策略开始出现。
1.2 非遗的活态化传承
非遗形态的社会寄存是“人”,它往往没有固定的模式,是特定民族在特定历史时期和文化土壤中产生的,由于非遗是在“人相习、代相传”的日常生活中被人们反复遵照,并在“自我教化”的过程中完成传承,这决定了其在本质上具有的特征是“生活即文化”。因此,脱离群众的保护只会导致非遗成为“无根之水”,很难实现真正的传承。非遗这种以草根性为基础的活态存在促使“活态化”保护与传承的理念应运而生,其本质是强调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要求实现非遗回归社区、回归生活,让非遗在公众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和传承,进而最终实现非遗在横向和纵向上的动态传承发展。
在众多的非遗保护方式中,活态保护的要求最为突出。目前,在非遗活态保护上主要形成以下几种模式:(1)将活态理念贯穿到文化产业中,开发非遗文创产品。将非遗作为纳入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体系中进行思考,从多个层次挖掘其内在的文化价值, 赋予其全新的设计理念和精神内涵,改变当代年轻人对非遗的观念。(2)将活态理念贯穿到教育体系中,融入学校素质教育体系。学校是现代社会培养人才的主要场所,将非遗理念融入到学校素质教育体系中,开展“非遗进校园”等活动,有利于传统民俗的活态传承。(3)将活态理念贯穿到经济产业中,推动民俗传承与旅游产业的双向互动。将非遗作为一种生产文化融入到当地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满足人们对特定民族、特定地域的非遗的体验需要,一方面以民俗文化带动旅游发展,激活当地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以旅游发展促进民俗文化传播,推进民俗文化传承。如江苏省姑苏区将“古胥门元宵灯会”“‘轧神仙’庙会”“吴地端午习俗”等姑苏人熟悉的民俗文化节庆活动打造成文商旅融合、百姓喜闻乐见的民俗文化活动品牌,为传统非遗项目、节庆文化记忆的复原、传承提供了活态传承的载体。[5]
虽然非遗的活态保护在理念上已经得到广泛认可,社会普遍认可活态保护可以为非遗的文化创新发展提供生生不息的强大动力,它在实践上也以多种模式向前推进,最主要的是与旅游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但是目前,其整体的运行效果往往偏重于短期效应,很难复制或是长期维护,并且运行过程中也产生了过度商业化、乏人问津等问题和困难,因此,如何推动建立起非遗保护的长期机制,也是亟待探索的重要课题。
2 数字记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应用
在上述所描述的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典型理念中,档案化保护偏重于记录性保护,属于长期保护机制;活态化保护更偏重于动态性传承,“短平快”的现实效应明显,二者各有偏重,也各有优点和不足,彼此之间虽然不对立,但是却在方法上形成了一定的张力。如何将两者有效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彼此互相支持、互动促进的新模式,是当下非遗保护与传承中的主要瓶颈。
2.1 数字记忆理念与方法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以来,“记忆浪潮”席卷全球,这种“浪潮”不仅表现在学术界对记忆研究的拓深和拓宽,还体现为实践界对记忆项目的尝试和探索。记忆实践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已完成了其独特的模式和特征构建。对记忆实践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可以明显看到数字技术在其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这些数字技术的应用不仅推动了记忆实践的大繁荣与大兴盛,还带来了记忆实践的数字转型,这也成为记忆实践的未来发展趋向和运行轨迹。[6]
记忆实践对于数字资源的重视,代表着其由“传统技术”向“数字化技术”方向的延展,代表着记忆实践对信息时代和数字时代的积极适应,预示着其在建设模式上的整体转变,即人类可以依靠数字技术在虚拟空间建造一个更加聚合、更易取用、更重体验、更加安全的“记忆宫殿”。虽然这种数字化的记忆数据并不能完全取代实体性记忆载体,但是这种数字化上的努力却能预防性地去挽回人类共同的记忆。“数字记忆”应运而生,旨在应用数字技术对各种记忆资源进行数字化组织与再现,使之达到可解读、可保存、可关联、可再组、可传播与共享,进而支持数字时代集体记忆的构建与传承。[7]
数字记忆体现了人文、艺术与科技携手并进、融汇贯通,其本质是将现代信息技术和社会记忆建构有机结合起来,利用数字技术以数字形式来捕获、记录、保存、重现社会记忆,进而实现对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数字记忆强调将社会记忆转化为数字内容资源,这一转化具有以下优势,有利于减少对原实体性记忆载体的破坏、有利于强化对原实体性记忆载体的修复和还原、有利于记忆信息资源的传播和再开发利用、有利于形成协同参与的社会记忆建设格局、有利于降低记忆实践开展的“门槛”等。在数字记忆的构建过程中,“数字技术”是手段,而“社会记忆”则是对象。由于社会记忆的广泛性和多元性,因此数字记忆也在各个文化领域得到了实践应用,如以“北京记忆”“佛罗里达记忆”为代表的数字城市记忆实践、以谷歌公司和CyArk公司联合开展的“开放文化遗产”项目为代表的物质遗产记忆实践、以“城市与记忆”声音遗产项目为代表的文献遗产记忆实践、以“社区建档行动”为代表的群体记忆实践等。
2.2 数字记忆理念与方法的应用实践
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记忆”项目启动,开始探索“数字记忆”的理论和实践,并形成了“两站一库”的北京城市记忆构建模式。“北京记忆”项目旨在从人文与艺术的审美视角出发,综合运用多种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对北京文化进行深度、丰富、趣味地数字展示与传播,使之成为网络时代北京城市文化的新名片,北京人文价值输出的重要窗口。鉴于数字记忆理念作为非遗的核心构成,也是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北京记忆”的项目实践中,北京非遗的保护也是其关注重点。本节将以北京童谣为案例对象,阐述数字记忆理念与方法在北京童谣保护与传承中的应用。
童谣古称小儿语、童子谣,俗称儿歌,最早可追溯到三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北京童谣是发源并流传于北京市范围内的民间口头文学艺术,属于北京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虽然体量很小,但是体现着老北京的生活痕迹和记忆,是京味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童谣记录了其所处时代的事件、民情、民意,积淀了优秀的民族文化,同时蕴含着丰富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能显示出强大的文化活力与魅力。明清两代至民国年间是老北京童谣流传最广的鼎盛时期。这些童谣曾在民间广为传唱,但是在北京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并且由于其本身很难找寻传承人,因此,对其进行抢救性保护更是迫在眉睫。2008年,北京童谣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遗目录。目前,对于北京童谣的保护主要采取的是档案化保护,也就是将童谣整编成册,使之成为历史文献的一部分,然后由图书馆等社会记忆保存机构来对其进行保存,并提供利用。但这种保护方式导致大量的童谣丧失其原有的寄生空间,丧失“声”,而仅成为“影”。很显然,这种来自民间人们嘴边的、一直以口头传播的原生态作品是无需完全地“藏”起来,而需要“活生生”地伴随着人们代代相传,“活”在人们的嘴边。[8]
语言类文化的传承需要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前赴后继地坚持“说”下去。鉴于北京童谣是北京乃至国家的重要非遗,也是重要文化记忆,2017年,“北京记忆”项目组正式启动北京童谣保护子项目,并且以数字记忆的理念与模式来指导相关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具体来说:第一步,数字化采集整理童谣。即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来进行童谣采集,包括文献采集和声音采集。由于非遗难入典籍,因此只能通过定位传承人,才能对童谣资源进行采集。对此,项目组找到北京小曲儿专家来对濒危的童谣进行考订和重新传唱,并通过在幼儿园进行童谣教学,在代际间学习和传承中对不同时期的童谣进行记录和采集。在这个过程中,衍生效应是推动了北京童谣进校园的吟诵活动,有利于加深儿童对童谣文化的认知。第二步,数字化长期保存童谣。采用OAIS模型,对采集到各种童谣信息资源进行规范化的著录,让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作为数字文化资产最终得以进入北京记忆数字资源库中进行永久保存,确保其长期可读可用。第三步,数字化多维展示童谣。北京童谣必须通过宣传和展示,才能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解和接受,进而让童谣得以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传播和传承。这就需要在传统童谣的特色风味上,结合现代审美意识和现代创作技法创造出具有浓郁时代特色和现代创作技法的新展示方案。
“北京记忆”项目组在童谣采集和保存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了北京童谣的数字化多维展示,并将“娱教技术”引入到北京童谣的展示中。娱教技术(edutainment technology)是在数字娱乐产业爆发性增长的情况下被提出和不断强调的,其基本原理在于:在尊重学习者生命意义和乐趣的基础上,实现“生活体验与乐趣”和“学习目的与手段”相融合。就目前来看,娱教主流以严肃游戏(Serious Games)为基本形式。[9]娱教技术在文化遗产中应用的重要意义已经得到诸多学者的肯定,他们认为,这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为非物质文化内容遗产创建娱教内容,进而让公众充分认识和了解文化遗产宝藏,真正让这些来源于民间的非遗“回归”民间。[10]对此,“北京记忆”项目童谣小组在对北京童谣进行深入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素材,开发了富有现代气息、时代特征并充满童趣的面向儿童的童谣探宝游戏,边吟诵童谣边做游戏,既满足儿童对娱乐的心理渴求,玩出童真、童趣,又丰富了儿童的生活。通过童谣游戏化、童谣情景化、童谣角色化、童谣言语化、童谣生活化,最终实现北京童谣在儿童中的广泛传播和传承。目前游戏已经完成了设计开发和初步的用户测试,即将进入试运行。
2.3 数字记忆理念与方法的应用意义
数字记忆的概念最早由中国人民大学冯惠玲教授提出,现在已经在各类记忆保护领域得到极为精巧的应用。数字记忆本身代表着数字技术和社会记忆的火花碰撞,它会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扩展自己的边界和功能,推动文化记忆在不同时空间的融合和对话。由于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重要文化记忆,因此,数字记忆的理念已经开始在不同的文化遗产项目实践中得到应用,包括物质文化遗产(空间记忆)和非遗(文化记忆)。
对于非遗保护而言,数字记忆为其注入了新的理论和方法论支撑。从对象层面来说,数字记忆为非遗的形态创新提供了基础性保障。要充分发挥非遗在各方面的价值,创新其存在形态尤为必要。数字记忆将非遗全部转化为数字形态的数据资源进行处理,这种形态创新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无限可能,并且符合数字时代的要求。从方法层面来说,数字记忆通过开发利用非遗记忆资源来充分发挥其在社会和文化层面的价值。数字化的浪潮袭卷各个领域,在当前通过数字化以扩大总体文化储量的大背景下,数字记忆顺势而为,强调通过对非遗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而充分发挥非遗的社会和文化价值。很显然,数字记忆实际上从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为非遗的价值实现创造了延展空间。从效果层面来说,数字记忆为非遗保护与传承建立起集档案化保护和活态化保护于一体的集中式解决方案。具体来说,它一方面承载着档案化保护的记录和保存功能,强调维护非遗的长期可获取性;另一方面,它也承载着活态化保护的文化和教育功能,强调实现非遗的有效传承。这种集成方案既注重实现其现实价值,也注重维护其长远价值。
虽然数字记忆理论和方法在北京童谣项目上得到了良好应用,但是很显然,数字记忆的理论和方法在非遗保护中的实践还有待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对此,我们相信,数字记忆无可比拟的优势必将促使其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以及非遗资源的开发利用打开新局面和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3 结语
从学界到商圈,从政府到民间,都有不同程度的迷失现状,症结就是迷失了自己的文化与传统。中国人差不多成了没有根的族群。[11]非遗的加速消失让中国,甚至是整个人类面临着“失忆”和某种程度上的“文化认同”危机。与此同时,传统文化的觉醒、以《公约》引领的全球性统一行动、快速发展的数字技术又让非遗保护与传承面临着空前的发展机遇。“数字记忆”理念和方法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会促使其成为未来非遗保护与传承发展的必然趋向,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仅仅依靠数字记忆还远远不够,建设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使命共同体甚至是国际协同创新使命共同体至关重要。一方面,应加快建设“个人、社区、群体、政府”为一体的非遗保护与传承使命共同体。对此,我国需要以传承人培养、技术人才培养等人才培养和社会氛围构建为切入点,加快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现实目标;另一方面,应推动建设国际层面“互相尊重、文化包容、协同创协”的使命共同体。教科文组织实施保护非遗的相关举措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中“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理念的一致性和兼容性[12]。因此,我国应充分考虑在致力于《公约》实践的过程中,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深入合作与互动交流,从保护与传承全人类非遗的角度,尊重和欣赏沿线各国文化传统和文明成果,进而为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做出中国贡献。当然,在实现过程中,如何加快研究和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在世界更广范围内发挥作用,是非常要紧且迫切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