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对粤港商业医疗保险合作的研究与建议

2019-12-10朱华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

营销界 2019年25期
关键词:粤港商业保险医疗保险

■朱华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

2019 年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本文对比粤港商业医疗保险的差异,能够对商业医疗保险合作提供必要的借鉴。

一、粤港商业医疗保险的对比分析

粤港有较多相似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和商业医疗保险经营机构,但总体而言在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以及监管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1)粤港商业医疗保险商品对比分析。粤港商业医疗在产品定位、保障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别。在产品定位上,中国香港地区商业医疗保险对客户细分程度更高,商品定位精准。广东商业医疗保险对目标客户分类较为粗放,产品多样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保障程度方面,中国香港地区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的保障程度普遍高于广东同类保险产品,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保障期限、保险金赔付标准等都存在较大差别。在客户限制上,中国香港地区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对客户的区域限制较少,而广东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销售区域限制严格。

(2)粤港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主体对比分析。中国香港地区作为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其商业医疗保险机构及中介机构数量更多、种类更丰富、发展更成熟。虽然近些年广东商业医疗保险机构取得了较大发展,但是比较之下,中国香港地区商业医疗险机构的市场化程度更高,其在险种开发与营销、业务风险筛查与管控、核保核赔服务以及客户信息管理等方面更为成熟。中国香港地区商业保险机构在产品设计与定价方面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其商业医疗保险经营机构市场反应能力更强,而广东商业保险机构经营管理的市场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粤港商业医疗保险需求状况对比分析。受保险业发展程度、民众保险教育等因素影响,中国香港地区对商业医疗保险的接受程度普遍较高,其商业医疗保险密度及人均保单数量都远远超过了广东,中国香港地区商业医疗保险市场饱和度较高。近些年来广东居民保险和风险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商业医疗保险购买的犹豫程度明显下降,同时广东经济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这为商业医疗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潜在需求主体,因此广东的商业医疗保险市场具有更强的需求可挖掘性的特征。

(4)粤港商业医疗保险监管环境的对比分析。粤港商业医疗保险监管都被纳入商业保险监管体系中,但是商业保险监管存在较大差异。中国香港地区的商业保险监管强调宽松政府监管、突出行业自律。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在严格保险业立法和执法的同时,践行“最大支持,最少干预”的监管理念。行业自律是中国香港地区商业保险监管的主要构成部分,行业组织有权与政府商讨制定行业规则,必要时有权采取适当监管措施。广东商业保险监管以政府监管为主,政府监管较为严格,行业自律还处于起步阶段。

二、粤港商业医疗保险的合作基础研究

虽然粤港商业医疗保险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因有着扎实的商业医疗保险合作基础,这为粤港商业医疗保险合作提供必要条件。

(1)大湾区建设规划为粤港商业医疗保险合作提供政策支持。《纲要》从政策层面明确了在大湾区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商业医疗保险产品,这为粤港商业医疗保险的合作打通了政策通道。以《纲要》为基础,相关合作架构和实施细则都在紧锣密鼓的研究和制定中。《纲要》及其他配套政策为商业医疗保险合作提供顶层设计,使得粤港商业医疗合作有政策可依、有规则可循,形成商业医疗保险合作的坚实政策基础。

(2)粤港频繁交流是商业医疗保险合作的社会基础和实践准备。粤港同宗同源、相互毗邻,地域文化和风俗传统相同,这为粤港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现如今粤港交流合作日益便捷,在各个领域的交流更加频繁高效,在经济金融领域也不例外。区域分割的商业保险体系已然不符合当前粤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粤港商业医疗保险合作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大胆尝试,而以往在商业保险领域的交流也为这种尝试提供了必要的实践准备。

(3)资源互补是粤港商业医疗保险合作的市场动力。中国香港地区商业医疗保险在险种设计、经营管理、风险评估、监管经验等方面成绩卓著;而广东在市场容量、需求可挖掘性、对本地市场渗透等方面具有优势明显。商业医疗保险协同合作、优势互补,打破市场壁垒共同开发适合服务要求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和服务。这样既能够通过机构间彼此学习降低摸索成本;又能够通过机构间合作有效控制市场进入成本。这种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预期必然成为推动粤港商业保险合作的主要动力。

三、对粤港商业医疗保险合作的发展建议

在政策明确支持下,合作必将成为粤港商业医疗保险机构的战略选择。为推进商业医疗保险合作,必须要坚持市场导向、加快合作框架建设、建设商业医疗保险合作监管体系。

(1)加快合作框架建设,为商业医疗保险合作提供制度保证。《纲要》虽然指明了商业医疗保险合作的发展方向,但是还需要加快商业医疗保险合作的框架建设。当前粤港商业医疗保险合作还存在较多阻碍因素,商业医疗保险适用的政策、法律等存在明显的差别,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也存在较大差异,要实现健康有序的合作就必须建立起能够兼容商业医疗保险实际状况的合作框架,以减少商业医疗保险合作的壁垒和摩擦。进一步制定相关政策为商业医疗保险合作提供政策保证;通过相应法律法规的颁布和修订为商业医疗保险合作提供法律依据;通过具体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为粤港商业医疗保险合作提供行为依据。

(2)深化市场导向思维,以市场化手段实现商业医疗保险资源的配置。粤港商业医疗保险合作是政策许可下商业保险正式合作迈开的第一步,这对于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以市场为导向是商业保险发展应当具备的基本思维,商业医疗保险合作也应当遵循这一基本原则。在粤港现有的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基础上,鼓励商业医疗保险经营机构坚持市场导向思维,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商业医疗保险机构的“强强联手”,建立长期共赢的合作关系;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粤港保险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效率化配置,发挥保险机构各自优势、取长补短,从而实现粤港在商业医疗保险领域的协同发展。

(3)加快构建合作下的商业医疗保险监管体系。粤港商业医疗保险监管差异明显,沿用任何一个地区现有监管体系都不能满足合作的客观要求,因此必须探索和构建一套具有较强包容性、适合粤港商业医疗保险合作实践的监管体系。对合作的商业医疗保险的监管应当综合考量粤港商业医疗保险的差异,建立兼具效率性、包容性的监管体系。在大湾区建设的大背景下,应当以活跃市场主体、促进商业医疗保险有序合作为监管目标,确定适合商业医疗保险合作的监管原则、明确监管主体和职能、确定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

猜你喜欢

粤港商业保险医疗保险
浅析新媒体时代商业保险的商机与挑战
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可以同时享受吗
我国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的协调发展
探讨如何促进我国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融合发展
“三医联动”下医疗保险新走向
中国商业医疗保险的增长轨道
降低医疗保险拒付率
2015年粤港教育合作专责小组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第二届粤港云计算大会在广州召开
关注儿童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