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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客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019-12-05林丽芳

新丝路(下旬) 2019年11期
关键词:客家文化传承乡村振兴

摘 要:客家文化是客家人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逐步形成并传承下来的富有地方特色和乡村气息的文化。传承与发展客家优秀传统文化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当前传承与发展客家文化仍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一定的困境。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部署,要坚持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结合新时代要求,对客家文化内涵和表现形式需要加以补充与完善,赋予其新的时代内容。因此,抓好客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势在必行。

关键词:乡村振兴;客家文化;传承;创新

十九大将文化自信作为文化强国的重要战略,这是新时代所赋予的重要历史使命。文化自信是乡村振兴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没有高度的乡村文化自信,就没有乡村的繁荣发展和乡村文明的复兴。如何传承与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客家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元,是客家人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逐步形成并传承下来的富有地方特色和乡村气息的文化。在新时代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如何让客家文化的优秀基因得到合理的保护与传承,并融合现代元素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客家文化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1.客家文化是乡村振兴凝心聚力的精神家园

近年来,伴随我国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众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入城市打工谋生,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日趋增多,很多村落出现了“空心化”现象,乡村文化传承的社会基础开始动摇。由于受到新型城镇化的冲击、外来文化的侵蚀、文化传承的内在断裂等多种外在因素的强烈冲击,中华传统文化的根基越来越羸弱,其作为乡民精神家园的地位受到严重挑战。由此,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必须继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化,从耕读传家到邻里守望、诚信重礼,都是中华文化的鲜明标签。客家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其本土性、内生性与多元性的特点使之成为广大乡民乡土情感的根本归宿,成为“乡愁”基因的重要载体之一。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一股血脉的交融,同一种民俗的认同,“客家人”这个称呼,无论走到天涯还是海角都倍感亲切,在潜移默化中成为村民们凝心聚力的精神力量。全世界有客家人约1亿人。其中国内8000万人,国外有2000万人左右。在海外的客家人分布很广,大都集中在东南亚一带。国内有客家人聚居的地区共有17个省、185个市县,其中客家人占95%以上的纯客县50个,客家人最为集中的地方是赣南、闽南和粤东北部。[1]在闽西,土楼民居博物馆、客家方志馆、客家族谱馆、客家博物馆、客家公祠、客家母亲园,已然成为寻根谒祖重要的物化依据。[2]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是客家文化所倡导的核心内容,它们在历史上曾起着维护中国古代乡村社会良好秩序的重要作用,目前在新时代乡村文明建设中也扮演者着“孕育者”和“守护者”的重要角色。可以说,客家文化具有独特价值和文化功能,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文化力量,是弘扬中华民族傳统文化的重要抓手。

2.客家文化是乡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客家文化是农耕文明的结果。农耕文化中的山水田园景观、乡村特色建筑、地方节日与民俗、特有饮食与服饰等内容都是可以实现产业化。客家遗存的历史文化遗迹,如客家民居、客家饮食、客家服饰,在客家地区广为流行的采茶戏、山歌等,都深深烙上了农耕文化的浓厚印记,其深厚文化内涵和独特文化符号成为推动乡村经济产业发展进行文化赋魅的丰富资源。客家文化作为一个地域的精神文化标记,是连接故土、维系乡情的精神纽带,在吸引外部资源、协调关系和形成发展合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现在客家人以乡镇为单位,结伴创业、抱团打拼,事业做大做强的事例不胜枚举。在闽西,久居海外或在国内发展的企业家、成功人士等回到村里担任村干部和顾问,参与乡村经济发展,或者返乡创业,已经成为普遍的现象。他们不仅带回了新理念和新思路,而且把许多社会资本、人力资源导入乡村,形成了乡村振兴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为闽西乡村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客家文化传承与发展存在的困境

进入新时代,客家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面临着重大机遇。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管理,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挖掘和保护乡土文化资源,形成良性乡村文化生态。[3]一些地方在保护与开发乡村传统文化资源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其先进典型的示范效逐步扩展。围绕乡村振兴中如何加强对客家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问题,本课题组以问卷与半结构化的深度访谈为主的形式,针对来自闽西地区的基层乡镇干部作了调研。综合调研结果显示,其中72.3%的乡镇干部认为在过去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客家文化有破坏性,有56.7%的人认为有不同程度的破坏,15.6%的人认为破坏极大;98.5%的乡镇干部都希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加强客家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在此次调研中,发现当前客家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仍存在着不少问题, 面临着一定的困境。

1.认识不够到位

当前乡村建设的考核指标相对比较注重硬件建设,诸如道路交通、饮水工程、环境卫生、产业发展等,而在文化的挖掘与利用上则较为薄弱,特别是客属地区的一些基层干部,对客家文化建设在乡村振兴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或错位认识,普遍认为文化工作是花钱多、效益少的社会公益事业,是软任务,可搞可不搞。还有些干部不清楚客家文化为什么要抓、抓什么以及怎么抓,致使客家文化在美丽乡村建设中难以发挥其留住乡愁记忆、引领文明进步等作用。虽然,目前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但形式仍较为单一,内容欠缺新颖,群众主动参与的少,教育效果也是差强人意的。

2.遭遇主角缺位

1978-2017年,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82.1%下降至41.5%。福建省也不例外,很多地方出现了农业萎缩、农村凋敝、人口老龄化等问题。[4]随着年轻人的外出打工,更多的乡村都已经“空心化”,村里大多是留守的老年人和妇女,很难有精力和体力去参与民俗活动,导致一些客家文化习俗淡化或消失。比如“行村”,原本是客家人在过年时走亲访友互相串门的习俗,但由于近二十年来青壮年人大多外出打工,平常相互联系较少,导致串门的习惯逐步淡出客家人的生活,即便在春节期间,村民也是以户为单元在家看电视的居多,私人化、家庭化的文化习俗替代了集体化的习俗。同时,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年轻人对文化消费开始呈现出多元化需求,而传统客家文化在寓教于乐方面存在天生的不足,不少文化精髓陆续淡出年轻人的生活圈。另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较多年轻人已不愿意在土围屋里过着群居生活,纷纷在自家的宅基地或承包地里建了独户独院的新楼房,客家人传统的群居文化特征正在逐步消失。长此以往,客家文化传承遭遇到主角缺位的尴尬窘境。

3.资金投入不足

在以前的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中,地方政府的投入资金主要是基础设施方面,强调建设成果和短期成效,因此不少乡村被统一规划和建设,特色全无。而客家建筑大多数分布于镇村,客家工艺也大都散落在民间,很多地方政府更是忽视,没有投入大量资金去对其保护、挖掘和开发。虽然有些当地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主体责任不明确,各部门开展工作往往是单打独斗的多,全盘统筹的少,以致各方工作难以形成合力。因此,当地政府对客家文化进行保护与开发不能有效安排资金,再加上社会各界、乡贤和经济能人筹措资金投入机制又尚未完全建立,致使一些客家建筑弃用丢荒、客家工艺失传,一些客家祭祀和民间信仰等活动较难有效开展。

4.开发利用不够

近年来,旅游事业发展已成为客家地区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虽然政府加大了对客家民俗、民居、客家山歌等重要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力度,但是由于定位不清,特色不强,各自为战,文化内涵深度挖掘得不够,缺乏优势的客家文化品牌项目建设和整体发展的策划包装,文化品牌效应还是没有得到有效发展。如国家4A级旅游区全国有2362个,闽粤赣边才6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有2176处,闽粤赣边才18处,而且有7处是以革命遗址评上的。况且全国45处“世遗”中,闽粤赣边三地所在省都有,并且福建的武夷山和江西的庐山还是文化与自然“双世遗”,而客家地区至今连一处都没有。33个县(市、区)连片区域出现这种状况即可见其旅游资源与全国不少地方相比,无论社会文化还是自然文化都欠品位和档次。[5]

5.缺乏传承人才

乡村是客家文化资源的宝库。如何挖掘、继承与提升优秀传统文化,把丰富多彩的客家文化资源管理好并进一步盘活,把有效的保护传承与适当的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这一定是需要人才的支撑。但目前基层人才的培育远远跟不上这种形势发展的要求。一方面,乡镇基层干部工作精力主要集中在发展经济、征地拆迁、处理矛盾纠纷等较为具体的事务上,加上对文化业务不够熟悉,文化工作的组织策划能力也较弱,导致他们对客家文化建设的指导服务难以到位。另一方面,留在农村的文化能人紧缺,热衷于客家文化艺术创作人员更是难觅踪影。当前,农村诸多民间技艺和民间艺术面临着无人传承与即将失传的危险。特别是民间技艺,大多是通过“口传心授”的形式传播下来,而目前精通传统手艺的基本都是五六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无论是传统的师徒式传承还是家族式传承,现在都难以找到下一代的传承者。如,客家妇女的传统发式,现在会制作的人少了,当地文化部门经多方打听,才在宁都县找到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6]客家人节庆时的一些民间艺术也同样迅速流失,

客家方言也流失很快。在我们统计中的五千万、六千万或上亿的客家人口中,至少有20%至40%左右的人已经不会讲客家话,过去几乎人人会唱的客家山歌更是几乎没有多少人会唱了。[7]

三、创新客家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对策措施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部署,要坚持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结合新时代要求,对客家文化内涵和表现形式需要加以补充与完善,赋予其新的时代内容。因此,抓好客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势在必行。

1.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

传承和发展客家文化,思想认识是前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客家文化工作,要充分认识客家文化在乡村发展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1)牢固树立“乡村振兴、文化先行”的发展理念。传承和发展客家文化本身就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关系新时代乡村建设质量的重要方面。因此,要切实把客家文化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纳入财政预算计划,确保客家文化事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2)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要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发挥各自部门优势,全力支持客家文化建设。各级乡村办要认真做好客家文化建设的联络协调工作,要坚持把客家文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工作、創建全域旅游城市等有机结合起来,把涉农的各方力量整合起来,促进有关项目和资金捆绑利用,综合开发,形成“捏起拳头来综合施策”的效果。

(3)推动客家文化建设的创新。一方面我们要激活客家传统优秀文化基因进行现代化阐释,另一方面还要利用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现代价值元素结合当前村民需求进行创新发展,同时更要落实于行动,实践于乡村振兴中的文化体系建设。[8]

(4)出台传承创新相关制度规定。把重要客家文化事项纳入法律保护,促进客家文化的传承。发动当地村民积极参与客家文化的保护与管理,完善客家文化保护平台体系,出台并制定客家文化保护开发条例及传承创新相关制度规定,把客家文化保护开发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加强宣传,激发文化自觉

建设美丽乡村,培育良好民风,道德风尚是核心,文明习惯是基础,文化活动是载体。必须把客家人崇尚礼仪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全面融入到振兴乡村文化的各项事业之中。

(1)组建乡村文明实践站。要在原乡镇文化站基础上,组建乡村文明实践站,主导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和文化振兴工作。民间可以成立文明实践理事会组织,作为乡村文明实践站的有益补充,发挥着民间力量的作用。由乡村文明实践站负责组建乡村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对志愿服务队员进行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然后,分派各村,驻点指导与服务文明实践和村级文化建设工作。

(2)把克勤克俭、讲求孝亲精神纳入乡村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对克勤克俭、讲求孝亲的文明典型由作为民间组织的乡村文明实践理事会张榜公布,并进一步挖掘具体事例加以宣扬。通过讲好乡村“克勤克俭、讲求孝亲”的文明故事,把“克勤克俭、讲求孝亲”精神弘扬作为农村文明家庭评选重要的依据内容,营造崇尚勤俭孝顺的浓郁氛围。

(3)开展移风易俗等各种活动。将弃用的客家旧宗祠改建成村文化活动中心,在庙宇外墙设置宣传栏,建立农家书屋等,形成独具客家特色的文化“大观园”。同时,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中,通过客家文艺表演活动、摄影书画展等文艺形式,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各乡村在挖掘自身文化资源和文化人才的基础上,相应举办各类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文艺活动,丰富乡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让客家传统文化走进校园。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客家文化引进校园,科学设置客家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教师将客家传统文化融入教材中,改进传统的教学方式,运用多种媒介技术让学生主动参与和感受到客家文化,让青少年学生自觉养成学习和传承客家优秀传统文化的习惯。为此,可以借鉴、推广福建宁化石壁客家学校的做法,普遍开展客家文化的各种兴趣活动,诸如通过手工、操作和表演的练习、体验,在更多客家下一代播下传统文化的种子,感受客家文化的魅力,热爱客家文化,激发弘扬之情。

(5)综合利用各类平台进行宣传。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平台宣传客家文化,组织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专题研讨、民俗交流会、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有条件的行政村经申请同意,及时开发、使用APP微信平台,深入挖掘村落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网上历史文化长廊,不断激发村民文化自觉,进一步增强乡民自身历史文化的自豪感。

3.开辟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地方政府应将客家文化保护与开发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探索多层次、多种方式筹集客家文化保护与开发基金。

(1)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如通过土地、房屋产权的租赁融资、PPP模式招商引资等方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共同进行客家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与开发。

(2)建立奖励制度。对客家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乡贤”、自愿者或社会组织等给予年度奖励。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实行“名师带徒”育才工程,提高传承人待遇标准;对已经产业化传统手工艺实行项目扶持。

(3)建立“客家文化保护基金会”。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种宣传渠道,鼓励从乡村走出去的成功人士回乡赞助,吸引有兴趣的社会人士捐赠、赞助,并通过写入族谱或记录乡村发展史册、刻入光荣碑等方式予以表彰。

(4)明确文化保护开发的资金比例。在规划乡村建设的同时要出台与各地乡村特色相吻合的客家文化保护开发规划,并因此论证和确定文化保护开发的资金比例。客家文化保护方案要一村一议,突出特色,千万不可以因为资金缺乏而盲目引进开发商,单纯以商业营利模式去进行开发建设,而破坏了乡村传统村落格局风貌、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

4.彰显特色,推动产业发展

产业是壮大乡村经济的“压舱石”。因此,要把发展特色产业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

(1)因地制宜,推动乡村旅游。充分发挥文化比较优势,推动乡村旅游特色化、生态化、品牌化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可按照“全域旅游”的总体思路,深化旅游、文化、生态一体发展,并与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重点发展休闲观光、体验参与、养生保健等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打造不同层次的乡村旅游业态。

(2)坚持以农为根,走生态之路。要善于利用各地客家文化资源丰沛的特点,将游红色村庄、品客家美食、观客家风情礼俗、赏客家民间文艺等元素融入规划中,集中展示客家风土人情;要特别注重将客家饮食文化元素注入生态农业发展进程中,确保生态、洁净、文明的理念扎根于农民生产、生活,让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变成客家乡村游的“宠儿”。

(3)进行深度开发,打造文化品牌。充分利用客家围楼等客家文化符号,进一步挖掘潜力,延伸内涵,抓好市场营销,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客家文化旅游名片,壮大独具客家特色的旅游产业。进一步统筹整合客家大镇的优势资源,创新开发客家传统工艺品、特色食品和特色戏种等等,将演艺文化、乡村生态、特色购物、电子商务等要素有效整合,推动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转化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强大动力,形成客家文化商貿的整体品牌。

5.利用人才,做好传承工作

要重振客家文明乡风,解决乡村文化建设人才短缺问题,可以建立“政府+村民”联动机制,发挥村委会、地方乡贤、志愿者及社会组织等的力量,大力培育挖掘乡村客家文化建设的主体。

(1)加大乡镇基层干部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他们在文化支农渠道搭建、内容引导等方面的能力。鼓励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等驻村干部参与客家文化建设。

(2)有计划地培养当地的“草根文化队伍”。鼓励、激发和引导广大村民从各自实际与兴趣出发,自觉自愿地成为本土客家文化的爱好者与传承者。挖掘与培养一批客家农村文化能人,鼓励、支持他们创作、表演客家乡土文艺作品。

(3)推动乡贤参与文化建设。地方政府可搭建乡贤议事平台,建立乡贤联络机制,畅通乡贤与乡村信息的互联互通。鼓励客属地区的德高望重的退休还乡官员、耕读故土的贤人志士、反哺桑梓的企业家等“新乡贤”每年为家乡文化做点事,为客家传统优秀文化元素的收集、提炼和传播作点贡献。

(4)借助社会力量发挥作用。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贴近农民,推出具有浓郁乡村特色、充满正能量的客家文艺作品。充分发挥客家文化研究院、文化社团等非政府组织人才的作用,让他们从事客家资料搜集和分析整理工作,深入研究客家历史,结合区域特征和区域优势,挖掘客家文化的品牌价值,设计村级文化品牌的推广菜单。进一步探索客家文化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与高等院校、文化企业合作,定向培养客家文化急缺人才。

总而言之,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应该从钱、人、市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各种“缺”的纷繁复杂的匮乏视角中跳出来审视和观察乡村,去发现并激活乡村民众所蕴含的巨大文化潜力。如果没有对客家文化存有敬畏之心,没有对客家文化的当下价值和未来价值有充分的认识,就可能导致客家文化会面临被破坏、被畸形,甚至被消失的危险。因此,乡村振兴战略在政策制度层面、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的同时,更应该高度重视客家文化传统的创新性建设和创造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文化习俗.[EB/OL].[2019-2-6].广东龙川政府门户网站

[2]葛文清.客家文化21世纪走向之照察[J].闽西职业大学学报,2000(4):3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7.01.26(06)

[4]涂圣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EB/OL].(2018.06.25)[2018.08.09].http://views.ce.cn/view/ent/201806/25/t20180625295_16573.shtml

[5]吳福文.客家文化:客家地区旅游的特色与潜力——以闽粤赣边区为例[J].龙岩学院学报,2008(1):13

[6]孙雪琴.紧急拯救客家艺术[N].信息日报,2004.03.13(02)

[7]葛文清.客家文化21世纪走向之照察[J].闽西职业大学学报,2000(4):2

[8]江又明.乡村振兴中安徽乡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机制研究[J].池州学院学报,2018(5):81

作者简介:

林丽芳(1973--)女,福建龙岩人,中共龙岩市委党校,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领导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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