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与治理对策
2019-11-28任剑侠
◎文/任剑侠
一、企业会计信息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信息制度缺陷
会计信息对于企业利益相关者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成为了会计理论和实务界关注的重点。从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现状来看,不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存在会计信息质量失真问题。相对于大企业来说,规模越大的企业,会计机构的设置以及人员的配备和分配也就越完善,会计处理越规范。然而一些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严重,没有完善的会计核算系统。一些业务单一或者量不大的企业请的是兼职会计人员,对于企业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又缺乏规范的财务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的渠道。还有一些企业任用没有从业资格的亲属来管理财务,甚至设置两套账本来造假。
(二)会计信息执行力不足
为了生成高质量的会计信息,除了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外,还应该有较强的执行标准。近年来,我国在提高会计准则质量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2006年,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标准质量大大提高。但是,自2007年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以来,准则的实施情况表现不佳,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会计信息效力有限
我国目前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来源真实客观存在。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要反映主体一定时期内的全部经济业务和经营过程,提供的信息清晰明了,方便投资人等理解和使用。但在某些方面,企业会计信息毕竟是人工进行核算和计量,势必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表现
(一)会计原始凭证失真
会计原始凭证信息失真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办理经济往来事项的人员在外部获得假的原始凭证信息。二是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人员利用职务的方便所进行的原始凭证信息造假。三是合伙共谋伪造的原始凭证信息,包括经办经济业务的人员伙同他人从外部取得的伪造原始凭证信息、企业内部经办经济业务人员合伙同他人伪造的原始凭证信息。
(二)会计记账凭证失真
会计记账凭证信息失真,一方面是对会计主体会计信息的扭曲。会计核算中确定应用的会计科目是个难点,一般的会计科目比较容易确定,可以利用基础的会计专业知识进行识别确定。但特殊的经济业务发生后所确定应用的会计科目就不容易,而对于那种极少状况下才会出现的业务,要确定会计科目就更不容易。主要原因也是由于这部分业务几乎从未发生过,要想寻找参照物极其困难。另一方面表现为对应记入会计凭证的金额的捏造。这样的状况在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与运营中,也是极易被心怀不轨的财务人员钻空子,给企业资金带来一定的损失。
(三)会计账簿信息失真
一是涉及职工利益会计账簿信息失真的内容。二是涉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方面会计账簿信息失真的内容。企业制造涉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方面的会计账簿失真的信息,主要目的是改善公司的信用状况,并欺骗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三是与税收相关的会计账簿信息失真。制造涉及纳税方面的会计账簿失真的信息,主要是为了不交或少交税金。
三、产生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会计核算制度制定不够完善健全
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是存在于我国部分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我国许多企业在进行相关财务账务的处理时,往往会将个人资产与企业资产混为一谈,这一点在很多的中小型企业中表现极为突出,从而严重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此外,会计核算不规范,内部制度不健全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问题,某些企业存在部分会计人员完全按照自己的经验来办事,忽视企业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由此造成了记账的原始凭证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混乱、账簿不全、归档不及时等现象。这些问题反映了企业会计工作不够严谨和规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二)会计核算制度的执行受环境因素影响大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企业是实行两权分离的体制,基于不同的利益关系,虚假信息也就随之产生。由于会计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行业,新的业务和新的情况随着经济和国家政策的变化和发展而不断变化,所以现在的法律制度并不能及时有效地涵盖所有情况,从而使得处理一些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无法可依。
(三)会计核算制度不能有效解决合伙舞弊的问题
目前我国会计政策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没有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可以完全有效涵盖会计实务中的所有业务。其中大部分只是对过去会计实践的总结。因此大部分企业总是很难找到适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业务的基础。也就是说:一方面,法定会计政策往往落后于会计实务的发展,这使得企业在处理新业务时往往容易寻找漏洞,徇私舞弊,为会计欺诈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是原则性规定的,因此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进行专业理解和专业判断。
(四)企业内部控制不够严密
目前大部分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会计部门,有相关的会计从业人员,所以信息的产生完全是由信息的生产者控制,企业造假就完全由其内部操纵者控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如人为的调节利润,虚假记账等。我国现行的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评价和鉴定主要是依靠注册会计师审计,这种制度的特点是注册会计师根据政府会计监管部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审计准则对企业的会计信息和信息的生产过程进行审计,进而作出审计鉴定意见。但是注册会计师或会计事务所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客户所支付的,这种利益相关的模式很容易就损坏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而且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信息一般是企业提供的,而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会把真实的信息掩藏,从而导致审计的结果不准确。再加上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不够健全;或者虽有其中几项制度,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到位。
四、避免和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建立完备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改革企业内部会计管理体制,是防范虚假会计信息产生、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效措施。除了制定相应的法律外,还要结合各部门的行政管理,改革会计信息产生及其审计付费方式,并且要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就必须要从企业的内部控制着手,在企业内部要有明确的职责管理和牵制,使得每个工作人员能够相互检查,重要的岗位更应该采取轮岗制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护资产安全,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对于财产进行保全控制,建立资产和记录的保管制度,各项资产由专人保管。为保证内控制度的执行还必须建立监督机制,以便及时发现漏洞和缺陷,及时改进,定期的对经济会计活动进行审查。中小企业要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防止错误和舞弊。
(二)强化会计核算在企业内部的效力
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防范虚假会计信息产生、强化会计核算在企业内部的效力。尽快地制定出与会计人员工作性质相关的法律,并加以实施,从而完善经济管理制度。我国现行的会计法律对于违法的惩罚成本太低。企业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所获得的利益大于发现后所受到的处罚,那么结果只可能是选择违规操作。比如我国的《会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这类造假的处罚大部分还是以经济处罚为主,而企业通过虚假信息所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少纳税款以及其他方面的扶持等利益远远超过会计法对这种违规行为的处罚。因此有必要在有效的监督体系下,加强有关部门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让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企业主支付高额的罚款或刑事处罚。另外对于社会监督机构应当加强机构人员专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让他们对于企业的监督起到作用,各级监督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主导作用。
(三)准确确认、计量、记录会计事项
确认、计量、记录是会计要点的三大步骤。我国《会计法》规定:“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这一标准确立了会计三大步骤的基本底线,相关内容包含:一是针对于相关会计要点的识别,计算和记录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其次,需要对企业所发生的业务进行相关的识别判断,是否要将其依照资产或负债来记录,记入相关的会计报表;最后,这一规定也同时要求了企业在会计具体活动与工作中,要能够深刻揭露会计事项的表层,认清会计信息的本质,持续提升辨别真伪的专业辨别能力,要能够准确运用这三个主要步骤,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素质
要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增强员工归属感,增强员工对企业的无私奉献精神,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有助于减少虚假信息的产生。为提高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效果,还要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首先,我们要对会计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通过审核切实确保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和相关专业技能。其次,国家和有关部门应该不断地加强对会计人员思想、道德及其业务水平的培训和检查,真正提高思想认识,使其自觉地抵制诱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减少虚假信息的产生,直至彻底地消除这类现象。此外,还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考核和继续教育,及时地掌握新政策、新法规,减少因专业知识欠缺而造成的会计失误。同时要加强会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企业内部应该建立一套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合理渠道招聘选拔优秀人才,并且建立健全考核和晋升制度,激励和约束员工提高其自身素质,让员工在较为宽松的环境中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企业的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