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沈从文《阿丽思中国游记》的苗族书写
2019-11-26肖杰文
肖杰文
《阿丽思中国游记》是沈从文的第一篇长篇小说,出版于1928年,是沈从文苗族书写的代表作之一。作品较早且较为典型地体现了沈从文作为一位苗族作家的民族意识,这种民族意识最为重要的体现在于对苗族生活的自觉书写。而这一苗族书写既包括对苗族生存苦难的诉说,又包括对苗族独特灿烂的民族文化的展示,还包括对苗民美好精神品质的高度礼赞。
一.诉说苗族的生存苦难
《阿丽思中国游记》苗族书写的第一个方面表现为对苗族生存苦难的诉说。这种生存苦难的诉说既体现在对苗族长期遭受的民族压迫的愤慨,又体现在对苗民悲惨现实生存境遇的哀叹。沈从文对于苗族的生存苦难感同身受,表现出深切的同情,并希望通过文学创作为苗族发声,正如他所说:“苗人所受的苦实在太深了。……所以我在作品中替他们说话。”[1]《阿丽思中国游记》正是如此。
在沈从文看来,苗族人所遭受的最为深重的生存苦难就是统治者严重的民族歧视和残忍的民族压迫,这不仅造成了苗民物质生存条件的贫乏,而且还给苗民带来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在作品中,沈从文用看似轻松的语调进行着一种“平静而浸透伤感的倾诉”[2]:一方面,湘西苗民长期遭受着严重的民族歧视,在过去一度被人当作蛮族看待,他们没有为人的基本尊严,被人当作价格低于猪狗的“东西”随意买卖,是如同美国“红番”一样的存在。奴隶的父母长辈把奴隶带到石牌溪场上按斤交易,天真烂漫的孩子只痴痴地望着父母同人讨价还价,甚至不敢大声哭泣,因为知道苗子在汉人面前是不可以放纵的。因为被视为异类,苗民的生命也变得微不足道,所以统治者可以对苗民进行肆意地屠杀,用鲜血让“苗子不是人”的观念成为法律,直接剥夺苗民的人格权和生存权利。沈从文在自传中也曾提到,统治者对苗民实行的暴政以及因为暴政引起的反抗,“血染赤了每一条官路同每一个碉堡”[3]。
另一方面,基于民族歧视,统治者通过政治策略对苗民进行残暴的政治压迫。苗民被剥夺在城市的就业权利和受教育权,被赶到自然条件及其恶劣的大山中去。苗民在市镇中没有“作事”的机会,无法在市镇中栖身立足,只得到深山中去谋求生存,与山水搏斗,与自然竞争,饮食只有“辣子”、“酸菜”以及“粗糙山粮”,实在无法生存之时,就只能卖儿卖女以换取生存资金。地方官将奴隶这一身份作为奖励赋予苗民,对苗民的欺压甚至到了苗家人的狗也会“怕汉人三分”的地步。苗民因为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大部分人都处在矇昧封闭的精神状态中,精神世界趋于麻木,即使被当作奴隶殴打、买卖和屠杀,也自认为是理所当然的,默认自己是“东西”不是人。作品中的苗族父亲,甚至为自己将女儿作为奴隶卖出了出人意料的高价钱而暗自窃喜,这是多么的悲惨和悲哀。然而,在基本生存权利被剥夺的情况下,苗民还要承受各类苛捐杂税,为统治者的军事决策承担债务,他们因此不得不背负着超负荷的生活重担劳累致死。如作品中提到,在苗区的河流上,多是苗地精壮老实的汉子用人力行船,这些人为了一碗活命的白饭,就死心塌地毫不吝啬精力与汗水为出钱雇船的人做工到晚,甚至因此累死在河坎上。
二.展示苗族的文化信仰
《阿丽思中国游记》苗族书写的第二个方面表现在对苗族文化信仰的展示。根据沈从文的描述,苗族是一个信仰原始宗教的民族,他们既坚持“万物有灵”的观念,认为自然万物皆有灵性,又对鬼神充满了敬畏,而无论是崇拜自然,还是信仰鬼神,都构成了苗族独特的文化信仰。
沈从文在作品中表示,鬼神崇拜是苗民精神信仰中重要的一部分,有着独特而丰富的内涵。比如,苗族人认为,人死后会变成鬼神,鬼神能带来灾难亦能带来福祉,还能给人治病,人们的祸福旦夕皆与鬼神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作品的描述,在苗民的观念里,管理苗民一切祸福的首先便是被苗民当做神灵的天王及天王以下诸菩萨,其次才是地方官以及帮菩萨办事的和尚,最后才是乡约的保证,苗民对鬼神的崇拜和敬畏甚至超过了地方长官。此外,在苗地,每家的孩子都会有一两个得力的鬼神作“干爹”,以保佑孩子长命富贵,或是耗费大量的钱财和时间为孩子做一件“百宝衣”,用以求神纳福。苗民们还习惯将内心的希望和愤懑都与庙里的神诉说,即使人生病了,也去同神商量对策,请求神灵的帮忙,将病医好,信任神灵甚至超过医生。
作品还展示了苗民对自然的崇拜和敬畏。根据沈从文的描述,苗民有着朴素的自然观念,他们认为万物皆有灵性,石头、树木等皆可作为信仰物和崇拜物,部分自然事物能掌管个人命运,甚至主掌人类祸福,所以各种物件都可以得到苗民的敬畏。身处恶劣的生存环境中,面对强大的自然,苗民深感自身的局限与无力,因而容易“把依赖寄托在那些具有保护意义或与日常生活有重大关系的事物上,对其加以崇拜”[4]。阿丽思来到苗乡,就亲眼见到无数妇人把儿子引到一棵榆腊树下烧香行礼,人们把榆腊树认作孩子的“干妈”,作揖磕头,以求得树的庇佑,表现出对腊榆树的无限敬意。对于沈从文描写的这一苗族文化现象,有学者也曾提到:“苗族的自然崇拜对象甚多,如对日、月、古树、巨石的崇拜较为普遍。……有的地方还要让小孩寄拜古树或巨石为‘干爹’,认为这样能使孩子长得如树一样高大,如石一样坚强。”[5]可见,敬畏和崇拜自然已经成为苗族民族文化信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带给苗族人以长久的精神滋养。
三.赞美苗族的精神品质
《阿丽思中国游记》苗族书写的第三个方面表现在对苗族美好精神品质的赞美。沈从文在作品中对苗民美好的人格品质进行了高度的赞扬,毫不掩饰其对于苗族人民的热爱与深情。在沈从文看来,苗族人勇敢且强悍,同时也是实在的淳朴和善良,苗民身上有着诸多可贵的品质,可敬亦可爱。
作品赞美了苗族人的勇敢强悍。根据作品描写,苗民在面对强大的自然时,敬畏而虔诚,会勇敢地迎接来自然环境中的各类挑战,身处社会生活中时,他们言行中又透着自然的野性,表现出一种强悍勇猛的精神。比如,苗民生长在“山高水急,地苦雾多”[6]的自然环境中,尊重自然但不畏惧自然。他们可以驾着简陋的木船在满是急流险滩的河里自如地“顺流而下逆流而上”,他们“泅水”、“打氽子”、“摸鱼”、“爬树”,游走在险恶的山水间,进行着各类冒险行为,在严峻的自然中顽强生存。元宵时节,苗民熬着风雪的寒冷,赤膊舞狮舞龙,以背以胸迎接鞭炮,还不停的欢呼呐喊,为此感到兴奋和自豪。他们即使身处严寒低温和鞭炮四溅的环境中,也丝毫不觉得费力和痛苦,反倒表现得激动畅快,由此彰显出一种自然赋予的野蛮向上的生命力。
作品还赞美了苗民的淳朴善良。作品中描绘的苗民待人诚恳,从不势利。阿丽思在苗地不能用小费或是“我是英国人”这类话来问路,因为这些在“苗疆乡僻”行不通,苗人不在乎来人的钱财和地位,皆是热情善良,诚实待人的。即使是苗地的苗王,也丝毫不骄傲自大,不奢侈浪费,他与英日皇帝、昔日中国皇帝全然不同,是谦虚直率,勤俭节约的。正如仪彬母亲所说:“一个野蛮民族的苗中之王,对他臣民却找不出像英日皇帝的骄傲与自大,又不能如昔日中国皇帝那么奢侈浪费。他的省俭同他的和气,虽说是野蛮,有时我以为同这些野蛮人接近五个月,还比同一个假绅士在一张餐桌上吃一顿饭为受用的!你见到苗中之王与苗子的谦虚直率,待人全无诡诈,你才懂到这谦虚直率在各个不同的民族中交谊的需要。”[7]
注 释
[1]巴金等:《长河不尽流——怀念从文》,湖南文艺出版社2018年版,第385页。
[2]凌宇:《沈从文创作的思想价值论——写在沈从文百年诞辰之际》,《文学评论》2002年第6期。
[3]沈从文:《我所生长的地方》,《沈从文全集 13》,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244 页。
[4]游俊、李汉林:《湖南少数民族史》,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页。
[5]石朝江:《中国苗学》,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11页。
[6]沈从文:《凤凰》,《沈从文全集11》,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407页。
[7]沈从文:《阿丽思中国游记(第二卷)》,《沈从文全集 3》,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1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