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闲置中小学校舍的创新、共赢与利用
2019-11-23王永桂张福利
王永桂 张福利
摘 要 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再利用是我国农村教育管理的重要课题。通过分析我国农村闲置中小学校舍的发展现状和相关处置利用政策,评价了当前闲置校舍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传统的利用方式及其缺陷,结合我国高等学校科研实验过程中对场地的迫切需求和农村教育现代化对实验教学平台的需要,提出了“利用农村闲置中小学校舍建设科研实验基地,支撑高校科研机构的研究工作,同时利用科研实验基地搭建中小学创新实验教学平台,反哺农村教育”的闲置教育资源创新共赢利用思路。
关键词 农村教育 闲置校舍 实验基地 实验教学平台
我国自2001年起,在全国各地开展县镇以下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提高了教育规模效益[1]。但经过较大规模的农村中小学撤销、合并、改建和迁建等工作,大量撤并停办的校园校舍被闲置。闲置的校园校舍是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中撤并停办,且今后不再用于举办同类学校的校园校舍,是重要的农村教育资源,合理、规范、有效地进行闲置校园校舍的再利用,对原本就极其有限的农村教育资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些学者调研了闲置农村校园校舍的利用情况,发现部分地区的闲置校园校舍被用于建设幼儿园,或出租作为工厂、仓库、养殖场等使用,但整体利用率仍然较低,其中极少量用于教育事业,大部分区域仍有50%以上的闲置校园校舍被不规范使用,造成了教育资产的流失和浪费[2]。随着我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颁布,农村教育现代化成为全国教育的改革重点,农村创新实验室成为新时期教育装备工作的重要内容。探索新的农村闲置中小学教育资源再利用方式,对增强农村教育资源、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闲置农村中小学校园校舍状况
1.我国中小学撤并趋势
为了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农村办学效益,2001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农村由分散办学逐步变为集中办学[3]。此后十年间,我国开始大规模的农村中小学调整工作,集中或撤并了大量规模较小且分散的学校,提高了农村中小学办学质量和规模效益,促进了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和优化。但是,由于相关配套政策的滞后以及不同区域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使得大幅度的中小学撤并,造成了大量农村教育资源的浪费和闲置,也给农村教育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导致农村中小学“寄宿班、巨型班”等现象的出现。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要求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解决学校布局调整带来的负面问题。然而,该政策并不能遏制部分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撤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998~2017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1998~2017年间,我国小学数量急剧降低,从1998年的60.96万所,减少为2017年的16.7万所,减少了44.26万所,减少比例为72.6%;相比于小学,2001~2017年间,中学减少约1.47万所,减少比例为22%;2012年随着国家出台政策要求制止盲目撤并,全国范围内初中撤并速度减慢,但仍以每年超过200所的规模减少。2013~2017年,全国撤并的中小学数目合计为6.29万所(大部分为农村中小学),其中小学6.16万所,初中0.13万所,相当于每年有超过1.25万所中小学被撤并,其校园校舍则成为闲置教育资源。
2闲置校园校舍的再利用
(1)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
自2001年农村中小学调整以来,我国对于闲置中小学校园校舍的管理可以概况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模糊管理阶段(2001~2016年),这个阶段仅有个别国家级政府文件提到闲置中小学校园校舍的处置问题,或个别省、市出台相关的专门管理政策。如2006年,教育部颁布《教育部关于实事求是地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指出,调整后的教育资源应主要用于举办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等机构;闲置的校园校舍,应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处置,处置所得应用于当地发展义务教育;福建省2006年、安徽省2011年出台了闲置校园校舍的处置指导意见;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指出,要依法规范撤并后原有校园校舍再利用工作,优先保障当地教育事业需要。但这些政策文件,没有具体的执行方案和时间要求,各级政府也没有明确地予以响应。这导致我国大部分地区的闲置中小学校园校舍家底不清、土地所有权不清晰、校舍产权不明确、处置和利用缺乏规范化。直到2017年,闲置中小学校园校舍的处置和利用工作引起了高度重视。2017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提出了闲置校园校舍的利用问题,要求由教育部牵头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文化部、体育总局等部门负责,在全国范围内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优先用于教育、养老、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这可以说我国闲置校园校舍管理进入了第二个综合管理与利用阶段。随后,部分省、市出台或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方案,相关市、县政府出台了带有领导小组、处置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的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可以预见,在此背景下,我国闲置校园校舍的现状、利用情况将得到明确,而优先用于教育的相关方案将得到落实。
(2)闲置校园校舍利用状况
由于十几年的闲置校园校舍模糊化管理,我国大部分地区尚不明确现有闲置校园校舍的现状及利用情况。近年来,仅有部分地区和学者进行了闲置校园校舍的调查和分析。如时可和张娜[2]研究表明,全国大部分地區的撤并学校的校园校舍近半数是可利用的,但废弃比例超过40%。学者调研我国中部某省发现,其整体的闲置校园校舍利用率为65%,有35%的校园校舍未被利用,但已利用的校园校舍中,仅有15%用于教育[3];另有研究指出,我国南方某县,虽然利用率超过了80%,却仅有4%用于教育事业的[4]。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我国闲置校园校舍有一定的利用,但教育事业并不处于优先利用地位,这与我国相关管理政策是相违背的。在全国范围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的背景下,探讨以教育为目的的利用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闲置农村中小学校舍教育化的利用
1.通常利用方式
长期以来,闲置农村中小学校园校舍在教育方面主要用为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与培训和学生劳动实践场所等。这些工作单靠教育管理部门很难完成,需要综合社会各界的力量,在满足双方需求的条件下,才能确保其合理规范且持续高效地进行利用。一般地,作为教育部门的闲置校园校舍拥有者可通过出租校园校舍获得租金再投入教育或直接从接手方获得教育两种途径进行校园校舍的再利用。其中,以出租方式利用闲置校园校舍主要用于举办幼儿园,但是由于一个区域幼儿有限,所能支撑的幼儿园有限,通过幼儿园利用闲置校园校舍的总体数量亦十分有限。而以获得第三方教学内容置换利用闲置校园校舍则主要以为农村提供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与培训等方式为主,这种模式中,接手方一般为公益性机构或教育管理部门自身,由于这种模式缺乏持续性投入,使得该类型对校园校舍的利用持续时间较短,场所在时间上的利用频率不高。
2.创新利用方案
(1)方案实行的可行性
①实验科研迫切需要场地支持。近年来,我国科研实力不断增强,科研投入持续增加。《2017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1.76万亿元,比2016年增长12.3%。其中,有大量的经费会用于实验场地建设和实验设备购置。然而,一直以来,无论是企业、政府科研机构还是高校,都面临着实验场所不够的问题。以水环境领域的研究为例,全国仅有少数几个高校或科研机构拥有专门的实验大厅,以开展溃坝、径流、泥沙、渗透等相关实验。而从事水环境领域的研究,没有可供实验的场地很难诞生一流的成果;缺乏水文实验室,教学也仅是纸上谈兵,学生很难对水文的物理过程有清晰直观的认识。科研人员通过项目申请,能获得相关经费用于设备购置和实验测试,但往往找不到合适的场地开展实验研究,向国土部门申请实验场所用地,更是异常困难,制约了大量科研实验的开展。
②农村中小学教育迫切需要实验教学平台。早在2009年,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实验室规程》,要求把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规程》中明确指出,实验室不仅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之一,更是重要的课程资源,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5]。然而,《规程》颁布十年来,受资金不够、专业人员缺乏等各种问题的制约,全国部分中学并不能按照标准建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大部分小学无法设立科学(自然)实验室或综合实验室。大量研究表明,中小学实验教学对于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对科研的热情与向往有着重要的意义[6,7]。但由于条件所需,我国大部分中小学生无法全面系统地接受实验教学,在启蒙阶段已经与发达国家拉开了不少的距离。实验教学平台的建设,是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迫切需求,尤其是资金与技术不足的我国广大农村中小学。
(2)方案流程与架构
我国持续增长的科研投入需要大量的实验场地支撑,闲置校园校舍以其占地較广、教室面积较大等特点能很好地满足科研用地需要。利用闲置校园校舍进行科研实验室建设,并形成创新实验教学平台的互利共赢利用方案及其架构,如图1所示。
教育部门对当地闲置校园校舍确权后,以优先进行教育教学的利用为原则,制定综合利用方案。可以通过招标、洽谈等方式确定科研机构为合作者。双方签订互惠合同,由科研机构进行实验室建设。科研机构只需要对现有校舍进行简单的水电装修,便能铺设仪器、搭建实验平台,开展科学研究。科研体系自身的管理体系,能对实验场地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确保资金、人员的有序和足额投入,保证利用的持续性。同时,科研机构搭建的实验室,又能针对性开放给中小学生,形成中小学创新实验教学平台,作为其参观、游览、实验和学习的场所。科研机构专业的实验人员则能作为中小学生实验的强有力教学技术指导。随着双方互惠合作的开展,后期可以通过申请教学科研项目,进一步扩展和支撑实验室的运行,以此为我国科研体系培养优秀创新后备人才。
科学、规范、有效地利用闲置校园校舍,对教育资源本就缺乏的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时代背景下,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闲置校园校舍的利用问题不断关注,正在开展全国范围内的闲置校园校舍普查和综合利用方案制定。优先用于教育等社会领域是闲置校园校舍再利用的基本条件。通过分析我国科研实验和农村教育现代化的需求,提出了科研机构与农村校园校舍所有者之间的互惠利用方式,该方式各取所需,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但具体应用还须要试点验证,及切实可行的政策规范和操作指导。
参考文献
[1] 郑晓华.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问题与建议——基于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的调查[J].教学与管理,2017(02).
[2] 时可,张娜.对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利用的若干思考[J].教育研究,2011(07).
[3] 袁贵仁.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大力提高我国教师专业化水平[J].人民教育,2001(09).
[4] 梁晓东.河南省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与利用的调查研究[D].新乡:河南师范大学,2013.
[5] 叶瑞霞.高中物理实验教学的实践策略[J].教学与管理,2008(05).
[6] 陆亚东.例说开放式物理实验教学的特点、策略及思考[J].中小学教师培训,2017(05).
[7] 李亚平.农村学校教育科研的困境与出路——以南京地区农村学校教育科研为例[J].上海教育科研,2012(09).
【责任编辑 关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