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静脉溶栓治疗的有效性分析与研究
2019-10-22张宜志
张宜志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内科,辽宁 鞍山 114300)
急性心肌梗死是因冠状动脉持续性缺血缺氧所导致的心肌坏死,其常见的临床症状有心律失常、心力衰竭以及休克等,对于患者的生命安全有着较为严重的威胁[1]。急性心肌梗死发病急骤,病情变化快,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手段予以应对。目前,临床上对于急性心肌梗死的治疗均以改善心肌缺血、增强心功能、缩小梗死面积为主要手段,不过其治疗效果尚未能尽如人意[2]。因此,本次实验对静脉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临床效果及其价值进行了简要的研究分析,旨在探求急性心肌梗死的理想治疗方法,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将我院2010年4月至2018年10月所收治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设为本次实验研究对象,共计104例,所有患者均符合急性心肌梗死诊断标准,随机将其分为试验组与对照组各52例。试验组中,男女患者比例为34∶18,年龄最小者42岁,年龄最大者68岁,平均年龄为(55.5±6.8)岁,其中前壁梗死患者18例,前间壁梗死患者6例,广泛前壁梗死患者10例,下壁梗死患者11例,右室壁梗死患者7例,均于发病后8 h入院;对照组中,男女患者比例为32∶20,年龄最小者41岁,年龄最大者72岁,平均年龄为(56.4±7.1)岁,其中前壁梗死患者16例,前间壁梗死患者8例,广泛前壁梗死患者11例,下壁梗死患者12例,右室壁梗死患者5例,均于发病后6 h入院。通过观察可知,两组研究对象于上文所涉基础资料比较未见显著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可投入研究之中。
1.2 纳入标准与排除标准:本次实验所纳入患者均符合以下标准:患者年龄不超过75岁;持续胸痛15 min以上,包括服硝酸甘油症状未见缓解患者;发病时间不超过12 h;无溶栓禁忌证。排除标准:患者年龄大于75岁;认知障碍;精神疾病含过往精神疾病史;有溶栓禁忌证。
1.3 治疗方法:两组研究对象均采取静脉溶栓治疗。对照组研究对象实施心电监控,部分痛感强烈的患者需在第一时间止痛,让患者卧床保持充分的休息,同时辅以吸氧、镇静、静脉滴注硝酸甘油、抗凝以及活血化瘀等方法。患者口服阿司匹林250 mg,以100 mL生理盐水调制150万单位尿激酶,行静脉滴注,于30 min内输完。每12 h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钙5000 U,持续治疗1周。溶栓治疗3 d后,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对阿司匹林的剂量予以调整。
试验组研究对象采用瑞替普酶行静脉溶栓治疗,溶栓治疗前抗凝治疗,瑞替普酶:10 MU瑞替普酶溶于5~10 mL注射用水,静脉推注时间>2 min,30 min后重复上述剂量。
1.4 观察指标:对两组研究对象的治疗效果进行观察分析,所涉数据指标包括冠状动脉再通、心功能改善、心律失常等。同时对两组研究对象的并发症发生情况进行记录。
1.5 统计学分析:本次实验所有数据均以统计学软件SPSS20.0进行处理分析,当P<0.05时,数据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观察:试验组研究对象在冠状动脉再通、心功能改善以及心律失常的发生率分别为73.07%、90.38%、11.53%;对照组研究对象在冠状动脉再通、心功能改善以及心律失常的发生率分别为61.53%、86.53%、11.53%。两组研究对象在心功能改善、以及心律失常数据比较上无显著差异(P>0.05)。试验组研究对象冠状动脉再通数据上要显著优于对照组,且数据比较差异显著(P<0.05)。
表1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观察表[n(%)]
2.2 两组研究对象并发症观察:试验组52例患者之中,共计并发症4例,其中血尿患者1例子、上消化道出血患者2例、齿龈渗血患者1例,并发症发生率为7.69%;对照组52例患者之中,共计并发症3例,其中血尿患者1例、上消化道出血患者2例,并发症发生率为5.76%。两组研究对象数据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 论
从各项临床研究上来看,急性心肌梗死的主要致病原因在于冠状动脉内血栓的形成,从这个角度进行切入,我们可以将溶栓疗法视作治疗早期急性心肌梗死的有效手段之一。在急性心肌梗死的治疗之中应用溶栓疗法,能够有效溶解冠状动脉内血栓,使血管再通,保护缺血心肌,减少心肌坏死,保护心脏功能,在控制并发症的发生上亦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3-4]。
尿激酶的价格并不昂贵,其作用在于使纤维蛋白溶酶原向纤维蛋白溶酶进行转化,从而使血栓逐步溶解。瑞替普酶属第三代溶栓药,对血栓有选择特异性,直接作用于血栓,效果更佳,用法,18 mg+10 mL生理盐水,≥2 min静脉注射,30 min后再给予1次,溶栓前抗凝治疗,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急性心肌梗死常规治疗:双联抗血小板、阿司匹林、氯吡格雷,首剂负荷量,各300 mg,还有降脂治疗[5]。
本次实验,在严格审核患者基本信息,明确掌握患者适应证以及禁忌证的情况下,对尿激酶以及瑞替普酶的治疗效果进行了研究对比。从实验结果来看,两组研究对象在心功能以及心律失常上均得到了明显改善,不过试验组研究对象冠状动脉再通数据要优于对照组,数据比较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过往文献研究资料基本一致。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具有一定的不良反应,其中以出血最为常见,因此在治疗过程之中需对凝血时间以及血小板予以监测。在本次实验之中,试验组患者共计出血4例,占比7.69%,对患者出血情况进行观察,针对出血部位予以适当处理后,均停止出血,对后续治疗未见明显影响[6-7]。
综上所述,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实施常规治疗的基础之上,行静脉溶栓治疗,能够增强患者心功能,控制并发症的发生,提高治疗效果,可于临床之中予以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