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效能、困惑与消解策略
2019-10-16刘博李梦卿
刘博 李梦卿
[摘要]文章分析了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效能,认为当前存在兼职教师资源开发渠道不畅,行业企业支持力度不强;兼职教师职业身份认同障碍,组织归属感较低;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有待加强,教学效果欠佳;兼职教师队伍稳定性不足,企业参与教学程度不深等问题。由此,提出了优化校企合作平台、完善聘任制度、强化培训机制、健全激励机制等策略。
[关键词]产教融合 高职院校 兼职教师
[作者简介]刘博(1994- ),女,湖北孝感人,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在读硕士。(湖北 武汉 430068)李梦卿(1969- ),男,安徽滁州人,湖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湖北 武汉 430062)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17-0066-07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旨在促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要素是拥有能够体现职教本质特色的教师队伍。产教融合已成为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方针,也是统筹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具有战略性意义。基于产教融合背景,如何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素质优良的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优化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培养路径与制度建设,从而实现教育链与产业链的有效衔接,对接产业人才培养需求,是当前亟待探索的重要问题。
一、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效能
在国家大力推进深化产教融合,积极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新阶段,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完善愈加迫切。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双师结构”与“双师素质”协同建设,是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适应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现实之需,也是高职院校内涵式发展、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所在。
(一)“双师结构”:完善师资队伍结构,适切现代职教体系发展需求
高职院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定位、以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价值追求决定其师资队伍必须具备“双师结构”,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更是高职院校贯彻办学方针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任务。从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国家政策文件首次提出要重视兼职教师作用、聘请兼职教师到校兼课要求以来,关于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性、师资比例、相关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陆续颁布。近年来,《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12〕14号)明确了兼职教师聘用政策,保障聘请兼职教师经费投入机制;《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提出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明确规定兼职教师任课学时;与此同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兼职教师比例由2001年的10%到2014年的60%以上。可见,加强职业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彰显职教特色,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已转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促进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充实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形成高水平“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是扎实推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兼职教师是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引入兼职教师能够改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密切学校与社会和市场的联系,对于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①在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应引进行业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并与专任教师相结合形成满足学生职业核心素养培养需求的专兼融合师资队伍,从而优化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结构。
“产教”可理解为“生产与教学”,“生产”侧重教学的实践情境,是职业教育教学的重要形态,而“教学”则侧重于知识内容和技能方法的学习。因此,以深化产教融合为抓手,“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须契合产业要求,教学过程须贴近生产过程,人才规格须达到企业标准”②,这从某种程度上对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赋予了新的内涵,其重要一隅就是具有“双师结构”,从行业企业聘请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院校担任兼职教师,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职教体系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和保障,而聘任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更是构建“双师结构”的一项重要任务,专兼职教师的比例也是衡量“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合理性的重要指标。德国“双元制”注重学生专业能力与综合职业技能养成,其成功的关键在于实现学校与行业企业的有机协调,企业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在相关法律的保障下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过程,明确其担负的职责与义务。德国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基于开放性的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构建和完善稳定而又动态优化的兼职教师队伍,进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不足与困境。来自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专业人才、能工巧匠等担任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是提升实践教学质量的核心要素,也是高职院校特色彰显的重要标志,能促进高职院校师资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以适应深化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二)“双师素质”:增强师资专业能力,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产教融合立足于产业和教育两大行业,其核心在于处理好两大主体间存在的问题与矛盾,促使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有效衔接,进而实现人才培养活动,推动产业发展。在产教融合背景下,教育活动以产业需求为导向,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互动趋于多样化,专业设置、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等都将随之革新。因此,高职院校兼职教师作为实施产教融合的重要主体,也需要在不同阶段提升专业能力,以符合产业人才培养需求。教师专业发展是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在国外,职教教师须接受教育类课程的学习和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证书。德国“双元制”中的生产实习教师大部分是由企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前提是必须通过教师学习与培训以获取教师资格证书。美国和英国的职教师资中兼职教师占比较大,大多源于企业招聘的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他们都必须具备专业相当的理论基础知识并参加与所学理论知识相应的实践锻炼,最后通过严格的考核才能成为合格的职业教育教师。职教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不仅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教师个人可持续发展、适应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人才培养的现实选择。高职教师专业发展是集教学、科研、校企合作于一体的能力发展,需要具备专业层面的理论知识能力和應用性实践知识能力,同时需要了解行业企业发展趋势。产教融合是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资源配置的优化组合,以服务现代社会经济转型升级和满足产业需求,教师专业能力是产教融合和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保障,能够推动高职院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因而高职院校兼职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也显得尤为重要。
“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要求高职院校拥有专兼结构的‘双师型教学团队,而培养‘双师素质教师是专兼结构教学团队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③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需适应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改革的需要,以“双师素质”教师队伍为支撑,培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所需的高技能人才。“‘双师素质教师是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教学水平,又具有规范的专业技术技能和较强的动手能力,既精通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同时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合型人才。”④基于实施产教融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背景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独特性,高职院校教师需具备融合企业生产过程知识与技能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注重以工作过程知识为核心的教学与实施能力。教师个体能力与素质、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之间的功能互补和相互交流,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核心要素。对于教师个人而言,“双师素质”不仅要求深谙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具备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更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能力和一线经验,这是教师个体从事专业课程教学所需,同时也是形成高职院校教师团队合力的关键。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只有自觉提升自身“双师素质”,才能充分发挥其在高职院校的功能价值,有效地促进高职院校教师整体素质与水平的提升。
二、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困惑的审视
当前,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行业企业支持力度不强、个体身份认同障碍、教师队伍稳定性不足等困境,这些问题的集合制约了兼职教师队伍的健康长效发展。因此,审思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探索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的瓶颈所在,对于逐步构建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发展有效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一)兼职教师资源开发渠道不畅,行业企业支持力度不强
近年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虽有所成效,但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在一定程度上仍不能满足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設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达到1480万人。因此,在加强专任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还要注重兼职教师引进以满足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当前,从国务院到各级教育行政机构都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大力引进企业优秀工程技术人员、专业人才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理论与实践教学、课程与教材开发等环节,有效促进人才培养过程与生产实践相对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政府要支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中明确提出,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推动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这为高职院校引进兼职教师奠定了基础,也是以产教融合为核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加强专兼结合“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但是,囿于目前针对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的职务、教师资格评定、教学能力培训、福利待遇标准、教学成果评估等方面缺乏更加明确的规定和细致的措施,导致各高职院校在具体开展工作时没有根本遵循依据。高职院校选聘的兼职教师大多是企业优秀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和专业管理人才,他们是企业得以盈利的重要人力资源,在缺乏相关激励的政策环境下,企业选拔和推荐员工参与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堵塞了兼职教师的开发渠道。
(二)兼职教师职业身份认同障碍,组织归属感较低
兼职教师自我身份认同受多重因素影响,例如教育改革时代背景、学校制度和校园文化、教师与群体之间的关系等外部环境因素。基于以社会为中心的社会身份认同理论视角,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来自于行业企业,与整体社会环境密不可分,应当构建个体与集体、社会之间的相互认同。部分职业教育发达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兼职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身份认同,规定兼职教师的权利及义务。例如,德国《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兼职教师的教学职责和应有的权利,以保证职业教育兼职教师的社会地位;美国联邦政府颁布《联邦兼职教师聘用法》规范兼职教师的选聘和合法权益。然而,我国部分职业院校、企业对兼职教师的双重身份认同不足。对于职业院校而言,部分职业院校将兼职教师作为应急之需,很少将其纳入教师培养队伍给予相应的权益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此外,兼职教师自我身份认同亦受主体自我认知及专业能力等内部因素影响,从以主体为中心的启蒙身份认同理论为切入点,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应当对自身的“教师”身份予以自我认同。然而高职院校兼职教师主要以企业雇员身份为主,兼职教师身份为辅,因此往往容易忽略“教师”身份,对教师身份的认同感较弱,将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看作为“副业”,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全身心付诸教育教学服务。与之同时,兼职教师具有双重身份,作为企业员工,其主要职责是按照企业工作标准创造商品价值;而作为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则主要是参与教育教学过程,融入专业教学团队,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兼职教师常常处于两种角色转换,游走于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两种不同的文化氛围之中,且由于时间精力有限,较少参与学校活动,以致游离在校园文化边缘,易对教师角色产生困惑或不适感,使其产生对教师身份的不认同,组织归属感薄弱。
(三)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有待加强,教学效果欠佳
在深化产教融合、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现代职教体系下,培养以就业为导向、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亟须注重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国外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对兼职教师都有相关要求与规定,“美国社区学院建立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的教学中心,负责规划、举办各种活动以促进兼职教师的专业发展”⑤,并创建学习资源网站,为兼职教师提供针对性的教师设计系列网络课程,以提升兼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但是,我国高职院校兼职教师聘任门槛普遍较低,且较少组织兼职教师接受系统的职业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和培训。教师是专业化的职业,其作用主要在于依据教学计划和课程目标,引导学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获得间接经验。而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来自社会非教育机构,工作环境、受教育程度等都有所差异,很少接受系统化的教师专业培训,大部分兼职教师对于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人才培养方式、学生学情特点等也不甚了解,师范教育素养不足,教育教学能力有待加强。学科知识与技能的传授需要教师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并依据学生个体差异、教学内容、教学环境等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这对于缺乏教育学理论知识的兼职教师而言存在一定的难度,也就难以将他们拥有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有效地传授给学生,使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四)兼职教师队伍稳定性不足,企业参与教学程度不深
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素质优良、可持续发展的兼职教师队伍是促进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学质量提升、校企合作长效化的基本保障。但是目前,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受各种环境因素影响,教师职业生命周期相对较短、稳定性弱,且呈现断崖式发展趋势。瑞士学者休伯曼(Huberman M)提出职业生命周期理论,依据教师在不同阶段呈现出的规律和特点将教师职业生涯分为五个时期,即“入职期(career entry)、稳定期(stabilization phase)、试验与再评估期(experimentation and reassessment)、平淡与保守期(serenity and conservatism)以及闲情期(leisure)”⑥。根据休伯曼的职业生命周期理论,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在入职后的1~3年处于适应“教师”工作阶段,在随后两年才逐渐步入稳定期,教育教学能力有所提高。然而,兼职教师队伍流动性强,大部分兼职教师在职业生命周期第一阶段“生存和适应”的入职期就结束教师工作。在这一阶段中,兼职教师处于教学风格形成期,教学往往是尝试性的,不利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展开,同时也使兼职教师在高职院校难以实现其真正的职业价值。在深化产教融合背景下,兼职教师是高职院校与企业联结的逻辑纽带,对于促进校企合作长效化机制形成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与兼职教师之间大多仅维系简单的“工作—报酬”关系,学校较少提供有利于兼职教师发展的工作条件和个体教师职业发展机会,从而造成了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投入度偏低,以致大多数兼职教师在职业周期的第一阶段(入职期)、第二阶段(稳定期)就结束了教师生涯。此外,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常出现的教学技能欠缺、工作热情低等问题,本应在职业生命周期的入职阶段解决,但由于兼职教师任职时间过短,还未来得及解决这些问题,就匆匆离职,教学经驗难以积累,教学风格尚未形成,教学能力无法提升。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稳定性不足,行业企业参与的协同办学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三、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困惑的消解策略
兼职教师是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质量不仅关系到高职院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还关系到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养成和人才培养质量,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必不可少的任务。产教融合是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关键路径,高职院校以深化产教融合为契机来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培养教师队伍专业素质的有效途径。
(一)优化校企合作平台,构建兼职教师团队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职业教育实践性和协调性的重要保障。基于教育视角,产教融合的核心要素是生产性与教育性的融合,“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途径共同创造价值利益驱动,形成院校、企业和社会协同育人的良性互动”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当前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就是要优化校企合作平台,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使院校与企业资源互补和共享,促进高职院校办学内涵式发展。而兼职教师是落实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主体责任的联结纽带,是现代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力量。优化校企合作平台,依据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特点,遵循“产学研”合作理念,与相关行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建立院校、行业、企业协同创新的多方共赢模式。建立兼职教师队伍,是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现实之需,也是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有效开展的必然逻辑。通过校外实训基地为平台,在合作行业企业中选聘符合标准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使合作企业成为兼职教师的主要来源,也是培养“双师型”教师的主要场所。有效实现人力资源共享是促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师资队伍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在政府的引领与行业企业的支持下,建立健全“双师型”兼职教师人才资源库;“搭建‘共引、共用、共管的柔性引才新平台,重点引进企业的技术骨干和高精尖的专业人才。同时,企业选派管理骨干和技术人员常驻学校,并且定期轮换,保证学校教学正常开展,也将企业的新技术和新知识反馈给学校,这些措施从源头上优化高职院校兼职教师资源库”⑧。深化企业积极参与职业院校办学的意识,落实其主体责任,支持员工深入高职院校,参与产学研合作、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职工培训与继续教育等合作活动,通过校企合作,使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到高职院校兼职由个人行为转化为组织行为,得到企业的认可和支持。
(二)完善聘任制度,规范兼职教师群体行为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勒温提出群体动力学理论(group dynamic theory),研究群体规范、群体决策、群体冲突等因素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群体对个体行为的影响,从内因角度研究群体行为的产生和发展规律。“规范是由群体对个体成员行为表现、态度和感知的共同理念,能指导群体成员行为,促进群体间的交流。”⑨规范和完善兼职教师聘任制度是高职院校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吸引行业企业优秀技能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到高职院校兼职任教的前提条件。高职院校内部只有构建行之有效的用人机制,才能为聘任兼职教师提供发展空间,兼职教师才能切实发挥自身作用。发达国家高职院校对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等都有严格要求,“美国社区学院对兼职教师有一套严格的考核办法和聘任制度,澳大利亚在师资管理中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加强管理,如采取特殊的工资制度、制定教师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明确规定教师的招聘、解聘标准等”⑩。我国目前对于兼职教师招聘相关的政策与法规却明显不足,基于此,我国高职院校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形成兼职教师管理机制,以兼职教师引进方式、准入标准、招聘方式等为基点,形成可操作性强的聘任制度,为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严格兼职教师准入关口,明确兼职教师准入制度。以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师资现状、学生数量等为出发点,综合考虑聘任兼职教师的实际需求,从选聘者的学历水平、职称、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估,筛选优秀企业工程师和管理人才,规定兼职教师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福利待遇等,进而完善高职院校兼职教师聘任机制,促进兼职教师队伍整体行动能够一致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