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聚焦”补齐民生短板 推动人民充分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2019-09-26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要更加关注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东北振兴成果。“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政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省民政厅党组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形成了更加坚实的兜底保障、更为丰富的民生福祉、更贴基层的社会治理,在服务龙江振兴发展大局中展现了新担当、新作为。
一、聚焦脫贫攻坚,坚决兜牢兜实兜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我们始终瞄准“兜住、兜准、兜实、兜牢”的目标,将社会救助工作与扶贫开发相衔接,科学制定低保标准,进一步完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年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救助供养水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积极推动政策创新。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以及通过就业产业扶持很难脱贫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户,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实行渐退制度,确保稳定脱贫。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城市低保对象的认定办法由收入型向支出型困难家庭拓展,城市困难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可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制定《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办法》,对城乡低保对象予以丧葬费用减免或一次性补贴,有效解决困难群众殡葬难的问题。出台边境地区城乡低保保障水平一体化方案,规定按保障对象应享受差额救助金额或档次的一定比例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使当地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达到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
二是动态提高保障标准。研究修订《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将集中和分散供养调整为机构和居家供养,并将供养标准细化分解为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确定。启动了社会救助物价上涨与补贴挂钩联动机制,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乘以3.5%的补助标准,通过低保金加发形式向低保对象予以补贴。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政策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加强与省扶贫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将未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信息下发各地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到保障范围,切实发挥好兜底作用。
三是持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六精准”活动和低保领域违法违纪问题专项整治,推行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核审批,农村低保金全面实行按月发放。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六精准”活动的补充通知》,从扩大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范围、明确县域外人户分离低保办理程序、细化赡养费计算标准、建立“一事一议、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信息公示公开等5个方面,抓实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监督各个环节,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发挥最大制度效能。
二、聚焦特殊群体,全面推动振兴成果共享
孤老残幼等特殊群体是民政部门的重点服务对象。我们格外关心关爱特殊群体,积极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为他们提供关爱保护服务,让他们享受发展红利。
一是推动养老体系不断完善。按照事业抓普惠、产业抓龙头、机构抓质量的思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业多元发展格局。事业方面,成立省养老服务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定期探访、关爱服务清单、风险评估等制度;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城镇社区服务站点达到1662个,覆盖率65%;农村服务站点1137个,覆盖率21.6%。产业方面,建立南京、武汉等18个城市参与的天鹅颐养经济走廊城市合作机制,成立中国银行、中国人寿等15家金融机构发起的养老产业发展金融支持联盟;联合省卫健委、文旅厅确定10家“南病北治,北药南用”健康旅居养老示范基地;开展了中俄博览会养老专题展示活动,举办“龙江养老,前景美好”主题养老产业招商推介会,推出46个招商项目。召开以“我的城市,共享养老”为主题的天鹅颐养经济走廊合作机制参与城市圆桌会议,发布了天鹅颐养经济走廊合作机制参与城市联盟宣言。机构方面,扎实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安全大检查,制定三年达标计划;以建设和运营补贴为引导,年内计划新增1.5万张养老床位,进一步丰富养老床位供给。
二是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务实有效。继续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将社会散居孤儿和机构养育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提高到1150元和1550元,增幅分别为64.3%和41%;拓宽保障覆盖面,将因父母重度残疾、服刑等原因导致事实监护缺失的4大类困境儿童纳入与孤儿同等保障范围。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0~6岁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摸底排查,进行分类保障;继续实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目前全省村居儿童主任10371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748人。
三是流浪乞讨救助和残疾人福利工作成效明显。出台我省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省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即时救扶”爱心行动,广泛动员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帮助孤寡老年残疾人和无监护人的残疾人办理“两项补贴”,让残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政策。
三、聚焦社会关切,切实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我们坚持解民生之忧、应群众所盼,作决策、出政策都从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抓起,全方位提升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推出“办事不求人”措施。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以“两登两办一服务”为突破口(即社会组织登记和婚姻登记,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审核审批,殡葬服务),以“应办即办”为准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好”为目标,彻底根除“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服务窗口症结,推进民政领域“办事不求人”,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全面优化殡葬服务。联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进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每年为城乡低保对象以减免或补贴的方式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减少低保对象丧葬费负担。规划建设28个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在全省殡葬服务单位开展行风政风整顿,100%实行服务收费“六公开”,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开展惠民便民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让群众妥善办理“身后事”。
三是创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指导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全省8967个行政村有8901个完成换届选举,完成率达99.26%,为历史最好水平。同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进村“两委”全面“回头看”,将涉黑涉恶涉刑的村委会成员依法启动罢免、辞职等程序并及时依法进行补选,切实巩固基层政权,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