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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的研究现状与热点
——基于SSCI的知识图谱分析

2019-09-16宋迎法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图谱框架协同

胡 傲,宋迎法

(中国矿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一、研究背景

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政府的边界正变得越来越模糊,非政府组织和公民越来越多的透过政府的边界参与到政府事务中来,政府的作用也经历了从统治到管理再到治理的剧烈变革。政府权力下放、快速的技术变革、稀缺的资源和不断增强的组织间相互依赖正推动着越来越多的合作,协同治理(collaborative governance)的概念也因此被提出并发展起来。

克里斯·安塞尔(Chris Ansell)和艾莉森·卡什(Alison Cash)将协同治理定义为:“一种治理安排,即一个或多个公共机构直接与非国家利益相关者进行集体决策的过程,该过程是正式的、以共识为导向的、协商性的,旨在制定或实施公共政策或管理公共项目或资产。”这个定义强调六个重要的标准:①治理安排是由公共机构或机构发起的;②治理的参与者包括非国家行动者;③参与者直接参与决策,不仅仅是公共机构的“咨询”机构;④治理安排正式组织和集体开会;⑤治理安排旨在以协商一致方式做出决定;⑥协同的重点是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1]。

柯克·爱默生(Kirk Emerson)也对协同治理进行了定义,他认为,协同治理是“公共决策和公共管理的过程和结构,使公众跨越公共部门的边界、政府的级别以及公共和私人的范畴建设性地参与进来,以实现单独无法完成的公共目标。”[2]在这个概念中,柯克更加强调协同治理打破公私边界的特征。

“协同治理(collaborative governance)”翻译自英文,国内对其翻译存在争议,除了协同治理之外,还有很多学者将其翻译为合作治理。事实上,在合作和协同的差别上,已经有学者进行了区分。保罗·马蒂酉克(Paul Mattessich)与芭芭拉·蒙西(Barbara Monsey)对 合 作(cooperation)、协 调(coordination)和协同(collaboration)三个概念进行了区分。他们认为,合作是一种非正式关系,在合作关系中,各主体之间的目标是分散的,合作的目的是为了达成自己的目标。协调是一种比合作更为正式的关系,各主体之间具有可协调的共同目标。协同则是一种比前两者更加持续和固定的正式关系,各主体之间的目标也是统一的,为了完成共同目标,协同过程需要建立正式的结构和体系[3]。因此,本文认为,协同治理是对“collaborative governance”更加准确的译法。

二、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知识图谱的绘制与分析是建立在文献之上的,因此数据来源就是指文献的检索来源。在协同治理理论的文献检索上,在Web of Science数据库中,以title=“collaborative governance”为检索条件,时间不限,选定具体数据库为SSCI,然后进行检索,接着逐一审阅,最终得到符合要求的127条SSCI文献记录,最后将文献所有信息及参考文献信息以纯文本形式下载保存,数据下载日期为2018年6月20日。

(二)研究方法

本文的研究方法是基于CiteSpace软件的文献计量研究方法。因此,将上述检索到的文献记录通过CiteSpace软件进行分析,得到了协同治理理论的知识图谱。

三、知识图谱分析

(一)核心国家、学者及知识基础分析

在CiteSpace中,以country为节点,绘制发文国家分布的知识图谱(见图1)。在发文的国家上,美国一家独大,其发文量超过了剩余国家的总和。中国、荷兰、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四个国家的发文量排在第二到五位。

图1 协同治理研究的国家分布图谱

由于目前SSCI数据库中的有关协同治理的文献规模较小,这些文献的作者还没有形成一定的合作网络,因此,在分析核心学者方面,本文以被引学者为指标来分析协同治理方面的核心学者。在CiteSpace中,以cited authors为节点,绘制被引作者的知识图谱(见图2),并根据图谱绘制成表格(见表1)。

图2 协同治理研究的作者共被引图谱

表1 协同治理研究的作者共被引频次排名情况

从表1中可以看出,排名第一的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克里斯·安塞尔教授。安塞尔教授于1979年获得弗吉尼亚大学环境科学学士学位,1993年,他从芝加哥大学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他的研究领域包括公共政策、公共行政、治理和组织理论。他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共和私人机构的协同,以及管理难以控制的公共问题和促进社会创新。

排名第二的学者是柯克·爱默生教授,其长期从事环境冲突问解决和协同解决问题的研究。爱默生于2011年11月被任命为亚利桑那大学政府与公共政策学院协同治理实践教授。除了研究和课堂教学外,她还为学院开发了一个新的研究生专业——协同治理专业。她最近的研究重点是在气候变化、边境安全和自然资源领域的协同治理。

罗伯特·阿格拉诺夫(Robert Aranoff)和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是并列第三位的学者。阿格拉诺夫是美国政治学家和公共行政学者,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公共与环境事务学院荣誉教授,其主要的研究方向是协同公共管理。奥斯特罗姆则就职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是美国著名政治经济学家、行政学家,于2009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她也是美国公共选择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她最大的贡献在于提出公共池塘资源的自主治理理论和多中心的公共经济理论,其理论突破了传统的资源必须纯公有化或私有化的观念,提出了基于集体行动的多中心治理的观点[4]。

约翰·布赖森(John Bryson)和朱迪思·英尼斯(Judith Innes)是并列第五位的两位学者。约翰·布赖森是明尼苏达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的规划与公共事务教授。他的研究领域包括协同治理、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管理。朱迪思·英尼斯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环境设计学院的教授。她的学术工作主要集中在公共政策、规划理论和过程、协同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的多个领域,包括交通和水资源规划。其工作重点是倡导多种形式的协同对话和协同努力。

比尔·利奇(Bill Leach)、安·玛丽·汤姆森(Ann Marie Thomson)和克里斯·赫克塞姆(Chris Huxham)是排名并列第七位的学者。比尔·利奇是南加州大学的公共管理学教授。他曾担任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萨克拉门托协同政策中心研究主任以及公共政策和管理系助理教授。其研究领域包括协同治理、经济学、规划、社会政策等。安·玛丽·汤姆森是印第安纳大学公共与环境事务学院的兼职助理教授。研究领域包括:可持续发展研究、公民参与、国际发展、农村发展、比较分析等。克里斯·赫克塞姆是斯凯莱德大学教授,其研究方向为公共部门中的协同过程。

排在第十位的是芭芭拉·格雷(Barbara Gray)博士,她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组织行为学教授。2016年,她凭借对多方协同治理领域的研究成果在跨部门伙伴关系会议上获得了终身成就奖。格雷博士的研究兴趣包括多党合作联盟、跨部门协同、机构领域的发展、环境冲突、可持续性、组织框架和社会阶层的不平等。

(二)经典文献分析

一篇高被引的文献无疑都是具有相当大的创新性,一个研究领域中排名前位的高被引文献可以反映出这个领域的经典文献和知识基础,发挥着这个研究领域的奠基性的作用。在CiteSpace中,以cited references为节点类型,绘制被引文献的时区图谱(见图3),并根据图谱绘制出被引量排在前五位的文献信息表(见表2)。从时区图谱中可以看出,协同治理的文献集中出现于2006年,2008-2012年是文献爆发性增长的五年,协同治理的经典文献也出现在这五年之中。

图3:协同治理研究的被引文献时区图谱

被引量排在第一的文献是2008年发表在《公共行政研究与理论(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Theory)》上的《协同治理:理论和实践(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in theory and practice)》,这篇文章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克里斯·安塞尔教授和艾莉森·卡什(Alison Cash)教授合作完成的。在这篇文章中,他们对现有的协同治理文献进行了元分析研究,目的是阐述协同治理的权变模式。在审查了一系列有关政策部门的137个协同治理的文献后,他们确定了影响这种治理模式是否能够促成成功协作的五个关键变量。这些变量包括以前的冲突或协同历史、对利益相关者的激励、权力和资源的不平衡、领导力和制度设计。他们还确定了在协作过程本身中至关重要的一系列因素,这些因素包括面对面对话,信任建设,发展承诺和共识。这篇文章最后讨论了权变模式对实践者以及未来对协同治理的研究的影响[1]。这篇文章最大的贡献在于开发了一套分析协同治理案例的框架,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了方向和思路。

柯克·爱默生等人的文章《协同治理:一个综合框架(An Integrative Framework for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排在了被引文献的第二位,这篇文章于2012年发表在《公共行政研究与理论》杂志上。在这篇文章中,作者综合并扩展了协同治理的概念框架、研究成果和基于实践的知识,开发了一套协同治理的综合框架。该框架确定了一组嵌套的维度,其中包含更大的系统环境、协同治理机制,以及它的内部协同动态和行动,这些动态和行动可以在整个系统中产生影响和改变。该框架提供了一个广泛的概念性蓝图,用于研究从政策或项目为基础的政府间协同到以地域为基础的区域协同,以及与非政府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等跨界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该框架将有关个人激励和障碍的知识整合到集体行动、协同社会学习和解决冲突的过程以及跨界合作的制度安排中来。它作为一个通用框架,可以应用于不同规模的分析,不同的政策领域,以及不同程度的复杂性。这篇文章还对框架内各构件之间的动态相互作用提出了10个建议,并对理论、研究、评估和实践框架的含义进行了讨论[6]。这篇文章在安塞尔的文章基础上对协同治理的框架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和讨论,是对安塞尔等人经典框架的补充和发展。

被引次数排在第三位的是出版于2010年的一本书——《投资民主:让公民参与协同治理(Investingin Democracy:EngagingCitizensin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该书的作者是卡门·西里安尼(Carmen Sirianni),他是荷兰布兰迪斯大学海勒社会政策与管理研究生院的社会学教授。在这本书中,作者认为:美国民主的健康最终取决于公众作为利益相关者与政府协同的意愿和能力。政府的政策往往无法促进这种协同治理。但如果设计得当,政府可以做很多工作来加强公民参与。这本书关注的重点是协同治理中的公众参与,并针对公众参与提出了八条核心原则[6]。

汤姆森等人的文章《协同过程:在黑箱之中(Collaboration Processes:Inside the Black Box)》排在被引次数的第四位,这篇文章于2006年发表在《公共行政评论(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杂志上。作者认为,公共管理人员应该查看协同过程中的“黑箱”。在协同过程的内部,作者构建一个复杂的结构,包括:治理、管理、组织自治、相互关系和规范五个维度。公共管理人员必须了解这五个维度,并有意地对这些维度进行管理,以便有效地进行协同治理[7]。这篇文章的突出贡献在于其选取了协同治理框架中的协同过程角度进行研究,其关注点更具体,为协同过程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排在第五位的文献是约翰·布赖森等人合著的《跨部门协同的设计与实施:来自文献的观点(The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Cross-Sector Collaborations:Propositions from the Literature)》,这篇文章于2010年发表在《公共行政评论》杂志上。作者在文中提到,想要解决棘手的社会问题和取得社会效益的人们开始明白,民主社会的多个部门——商业、非宗教和慈善机构、媒体、社区和政府——必须通力合作,有效地、人道地应对这些挑战。这篇文章重点讨论了解决复杂的公共问题所需要的跨部门协同。基于对协同文献的广泛审查,文章提出了围绕初始条件的一种命题清单,以建立协同的形成、过程、结构和治理组件、约束和意外事件、结果和问责问题[8]。

表2 协同治理文献共被引频次排名

(三)学科领域和热点主题分析

在CiteSpace中,以category为节点类型,绘制出协同治理的学科类别分布图谱(见图4)。从图谱中可以看出,当前协同治理的研究主要分布在两大学科领域中:公共行政学和环境科学。协同治理是立足于政府管理方式而言的,因此没法脱离政府和政治去研究协同治理。此外,环境问题作为一个全球性的治理难题,因其多发性和复杂性,要求政府联合其他行动者进行协同治理。

图4 协同治理研究的学科分布图谱

通过对文献关键词共现网络的图谱分析,可以得出不同关键词的出现频次,而这些关键词出现频次的多少可以反映出这一研究领域的研究热点。在CiteSpace中,以keyword为节点类型,绘制出协同治理的关键词分布图谱(见图5),并根据图谱制成表3。从表3和图5中我们可以得出协同治理领域中的受关注的研究主题与研究热点。

图5 协同治理研究的关键词共现分析图谱

表3 协同治理研究的关键词频次排名情况

根据协同治理的关键词共现图谱,提取排在前10位的共现关键词绘制成表。根据这些关键词,可以总结出当前协同治理研究的热点主题:

第一,协同治理理论的概念辨析。在治理(governance)一词兴起之前,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management),也就是进行公共管理(public management)。随着社会问题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治理一词开始取代管理,强调政府和其他组织、个人通过互动协商的方式共同解决社会问题。在治理的理论基础上,协同治理的概念也被提出并发展。作为治理理论的一个分支,协同治理丰富了治理理论的内容,成为学者和实践者持续关注的焦点。

第二,协同治理的具体特征。根据协同治理的定义,协同治理要求政府和其他非政府组织、个人围绕特定的公共政策(policy)或公共管理问题进行协同(collaboration)。协同治理离不开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积极参与(participation),并鼓励政府与这些组织、个人结成伙伴关系(partnership)或协同网络(network),通过良性的互动和协商实现共同的目标。

第三,协同治理的框架。对协同治理的框架(framework)研究是协同治理研究的热点主题之一,很多学者都针对协同治理提出了不同的治理框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安塞尔和卡什建立的SFIC框架。SFIC框架将协同治理划分为4个变量,分别为初始条件、制度设计、领导和协同过程,每个变量可以进一步细分。初始条件设置了信任、冲突和社会资本在协同过程中成为资源或阻碍的基本水平。制度设计规定了合作的基本规则。而且,领导力为合作过程提供了必要的调解和便利。协同过程本身是高度迭代和非线性的,因此,将其作为一个周期来表示,这个周期从参与者的面对面对话开始,然后发展为信任建设和对过程的承诺,接着达成共识,实现中期结果,随后在中期结果的基础上进行面对面对话,开始新一轮的周期[1]。此外,堂娜·伍德(Donna Wood)和芭芭拉·格雷(Barbara Gray)的APO框架也是协同治理的经典框架之一,APO框架将协同治理分为3个变量:前因、过程和结果。其中前因又被分为高水平的相互依存、需要资源和风险分担、资源稀缺、以前合作的历史、每个合作伙伴都有其他合作伙伴需要的资源以及复杂的问题这几个要素,过程也被分为治理、行政、组织自治、相互关系和规范的互信互惠关系五大要素,最后,结果则划分了四条标准,分别是:目标的实现、各组织间的工具交易转化为社会内嵌的关系、“新价值伙伴关系”的创建产生了利用资源的能力和自我管理的集体行动以解决机构供应、承诺和监控等问题[9]。

四、结论与启示

协同治理于21世纪初开始盛行,丰富了治理理论的内容,对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创新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基于Web of Science中的SSCI数据库,运用文献计量分析软件CiteSpace对协同治理的文献进行知识图谱的绘制与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协同治理研究的核心学者以美国的学者为主,但呈现全球化发展的趋势。这些学者的研究重点多是将协同治理运用到解决具体的问题当中。

第二,协同治理的文献集中发表于2006-2014年之间,其中被引用最高的数篇文献多发表于2008-2012年之间。这些经典文献多关注协同治理的框架和协同过程等方面的问题,其思想和观点具有一定的开创性。

第三,当前协同治理的研究主要分布在公共行政学和环境科学两大学科领域中。当前协同治理研究的重点与热点包括协同治理理论的概念、具体特征和协同治理的框架等。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实施协同治理不仅能够创新社会治理的方式,也能够激发非政府组织和社会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和活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那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10]这种社会治理格局正契合协同治理的理念和框架。因此,基于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现实,政府和公众、社会组织协同努力,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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