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学生数学考试中的失分与对策
2019-09-10李德魁
李德魁
【摘要】部分学生数学基础比较差,家长的重视程度较低,加上学生的懒惰和不良学习习惯,使数学教学任务较重,因此探索学生数学考试中的失分原因与对策尤为重要。在多年的数学教学中,笔者收集了一些学生在考试中的失分案例,并进行了分类,分析发现学生失分原因有以下几种:对概念法则的理解不全面,断章取义;计算中的符号问题;几何语言不严密;审题不严或审题不细;字迹潦草,书写不规范。笔者根据这些原因采取对应的方法:在复习过程中重视基础教学,重视符号教学;加强学生读题、审题能力的指导;让学生准备纠错本,把失分的试题归纳重新解答;要求学生答题时规范书写等。
【关键词】失分成因;对策与措施;数学教学
数学在中考中的分值为150分,是所有考试科目中区分度最大、关系着学生中考总分排名、决定学生能否考入理想高中的重要学科之一。教师总是想方设法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唯恐有所不周,影响学生的成绩。每次考试完后,学生往往认为自己考得不错,会取得较好的分数,但分数下来后又十分后悔:这些题我都会呀,为什么丢分了?假如我仔细点……这是笔者在多年教学中常见的现象。
笔者现在任教的2019届一班在上学期参加了邛崃市教研室组织的初三零诊考试和期末一诊考试,在这两次考试中很多学生或多或少地出现了失分现象,有的学生失分多达20分。考试结束后,笔者重改了每一份试卷,并进行了分析,得出学生失分的原因。
一、对概念法则的理解不够全面,断章取义
成都中考数学试题重视对基础知识的考查,选择题和填空题的分值分别为30分和16分,解答题也特别重视与基础知识的结合。很多数学公式、法則、定义、定理的成立都有一定条件,但学生往往对这些不够重视,导致失分。例如,一元二次方程的一般形式:ax2+bx+c=0,学生能记住,但在做题时,往往会忽略a的取值条件a≠0。有这样一道题。
部分学生将答案计算成4。试卷发下去后,有位学生颇为不解,认为自己答对了,笔者让他认真读题,再次读题后,他红着脸说,不好意思,没看见是从学校回家的平均速度。
五、字迹潦草,书写不规范造成的失分
学生在书写时一味追求速度,往往书写随意,这两次考试就有学生开始时写的是5,可最后写成了8。还有学生把数或式子抄写错了,忘记结果化简、约分、带单位,解答题最后缺少答语。部分解答题应先回答,再解释或证明的,学生往往忽略了回答。
六、解决对策
第一,在复习过程中重视基础教学。成都数学中考A卷一直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基础技能、基本方法,当然也强调对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查。在复习过程中教师一定不能只注重19题、20题和B卷,而是要把主要时间放在引导学生对整个初中所学的基础知识上,让他们在头脑中形成知识串,加深对重要公式、定理、法则的记忆与理解,这样在考试中才能做到灵活运用。
第二,加强读题审题的指导。数学题中有许多细节问题,是学生容易失分的环节,在一些条件中经常设置了一些“陷阱”,学生稍不注意就会失分。所以教师应要求学生在做题时认真读题,并将已知条件用铅笔在试题中标注出来,特别是那些隐藏条件。例如,在圆中有半径相等、圆周角、圆心角相等,会出现等腰三角形等,都应标在图形中,这样对思考有很大帮助。在做26题时一定要把题的数量关系厘清,将等量关系用笔在试题上勾画出来,再列方程或函数表达式。按照教师平时分析的方法对题目进行实时分析,厘清头绪,再进行证明书写,在书写时一定要按因果关系、前后关系,讲究逻辑顺序,该作答时必作答,保证答案完整。
第三,准备纠错本。教师应要求学生将每次考试中出现的错题整理在纠错本上,并注明错误的原因,写出正确的解题过程。同时,还应要求学生经常阅读,查漏补缺,利用空闲时间或准备考试时拿出纠错本回顾错题,避免在考试时出现同样的错误。同时,教师要经常收集学生平时常错的试题,并进行分类,过一段时间后将这些试题稍做变动,对学生进行测试,直到学生理解掌握为止。
第四,要求学生答题时规范书写。在平时的作业中,教师应要求学生作业字迹工整,格式正确,卷面干净,养成良好习惯。在适应性中考中,教师应要求学生在书写解答题时有必要的计算推理过程,要有前因后果,越是简单的试题越要注意书写规范,不能跳步书写。中考卷中解答题的考点较多,综合性较强,难度较高,解答题成绩的评定不仅要看最后结论,还要看其推理和论证的过程,因此,答题过程一定要清楚,逻辑思路要清晰,概念表达要准确。同时,教师还应要求学生注意一些细节问题,如列方程解应用题要写解和设,求函数的关系式时要设列适当表达式,判断一条直线是圆的切线时要交代垂直、半径后才能得到切线等。
总之在初三的后期复习中,教师一定要重视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情况,随时了解学生做题的情况,认真分析学生每次的考试试卷,包括平时的练习卷,及时找到学生失分的原因并进行补救,争取让学生在中考中不失分或少失分。
【参考文献】
林庆.数学考试中常见失分原因与对策分析[J].数学学习与研究,2019(0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