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公共领域的兴起与衰亡
2019-09-10赵琴
摘要:文学公共领域是近现代以来“公共领域”分化与衍生的产物。作为“文学公共领域”的母体,公共领域以主体性的自我理解为情感逻辑,以公开讨论为言说手段,以理性共识为价值皈依,表现为一个功能化的建构与消解过程。正是在公共领域功能化的建构与消解过程中,催生出文学公共领域的不同要素存在,它以文学批评与政治批评为双重导向,表现为自由主体的普遍参与、平等与理性的交流对话、共性与个性的同时在场等不同规定性内涵,并最终指向一种能够为市民社会公众所认可的公共舆论或者公共意见的形成。然而,由于市民社会的发展使得讨论主体私人性空间的丧失、文化消费的大众取代文化批评的公众、公共讨论放弃共识性目标等众多因素,最终导致了文学公共领域走向衰亡。
关键词:公共领域;文学公共领域;公共性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近代以来中国文学公共领域的形成问题研究”(13JK0246);西北大学繁荣计划中青年特色优势科研团队项目“20世纪中国审美风尚史”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9)12-0048-05
一、作为文学公共领域前身的“公共领域”
文学公共领域是公共领域形成与分化的产物。在人类历史上,资产阶级公共领域首先诞生于其与封建政治公共权力的理性论辩与争取无差别的私人主体性建构过程,它以自我理解为情感逻辑,以公开讨论为言说手段,以理性共识为价值皈依,表现为一个不断合法化的建构与消解过程。“资产阶级公共领域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本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同公共权力展开讨论。”① 即由主体性的自律个人组成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不同于封建代表型公共领域,后者并不基于理性而公開地讨论,而是公私不分,公共权力僭越私人权利,权力运行不受公众监督,缺乏民主协商与平等参与讨论基础;而前者则是理性主体基于公开透明原则而进行的协商讨论,其目的在于形成公共意见或公共舆论以便对国家公共权力进行监督,因而是一种理想类型的生存领域。这种意义上的公共领域的形成,需要市民社会与国家对应关系的形成。因为只有个人有了近代意义上的社会观念与国家意识,他才会重新思考自我与国家及社会的关系,才会把国家归属于全体公民而非某个个体,公民也生存于一个实体性的政治国家而非虚体性的普泛天下。哈贝马斯曾敏锐地指出,资产阶级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的形成需要具备如下条件:第一,所有公民以公众(非私人)的身份参与公共事务;第二,公众参与公共事务完全出于自愿(非强制)与自由(非限制);第三,公众具备从事理性讨论的能力;第四,公众可以自由表达并公开业经讨论而达成的公共意见;第五,具备作为传播和影响公共意见所需要的公共媒介。②
哈贝马斯的如上论述实际是道出了公共领域形成的政治哲学条件。根据这一条件,他将公共领域定义为:“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了公众。那时,他们既不是作为商业或专业人士来处理私人行为,也不是作为合法团体接受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规章的规约。当他们在非强制的情况下处理普遍利益问题时,公民们作为一个群体来行动;因此这种行动具有这样的保障,即他们可以自由地集合和组合,可以自由地表达和公开他们的意见。”③比较其于稍早的1961年所作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之观点来看,这样一种公共领域的概念,实际上已超越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事实概念而升华为一种理想与规范类型的公共领域概念,也就是说,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广泛性与无差别性在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成败始终都离不开普遍开放的原则。把某个特殊集团完全排除在外的公共领域不仅是不完整的,而且根本就不算公共领域。因此,称得上是资产阶级法治国家主体的公众是把他们的领域看作这样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公共领域:他们认为在原则上一切人都属于这一领域。所谓人就是指道德人格,指私人。”④
另一位研究公共领域的重要代表人物阿伦特则从政治经济学与生存哲学的角度对公共领域的形成与本质作了补充陈述。在阿伦特看来,私人领域向公共领域跃升需要如下逻辑条件:首先,划定私人领域的界限,保障人之私有财产的获得。其次,藉私有财产以获得公民身份,成为自由人,摆脱生计与身份的羁累而自由地从事公共活动。最后,凭借公民身份进入公共领域从事公共事务,实现自我与人类生存的最高可能性。⑤ 阿伦特偏于生存哲学的公共领域概念实际是建立在她对“公共”一词的两种独特理解之上:其一,“公共”是指“出现于公共场合的东西都能够为每个人所看见和听见,具有广泛的公开性”,也就是说,要将公共场合出现的东西去私人化、去个人化,使其“具有一种适于公共表现的相状”。⑥ 其二,“公共”一词指明公共领域与置身于其间的公共事物须处于一种“共在”的状态,也就是说,处于公共领域中的所有事物,必须是相互为了对方而存在,而由单个个体所营构的共同世界,为处于该世界的所有个体所共有。⑦
综合哈贝马斯与阿伦特的观点,我们可知,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建构的基石是对价值领域“公共性”的诉求,也就是要求所有可参与讨论的启蒙了的公众,基于共同的目的,经由协商性批判与公开讨论,达成公断或获得共识:“公众讨论应当把意志变成理性,使私人观点得以公开竞争,并且在切实关系到所有人利益的事务上达成共识。”⑧ 正是因为公共领域以“公共性”为基石,我们才看到它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隐秘关联:“只要公共性能够完整地保存下来,并作为一种原则而发挥作用,那么公众的自我想象和个体行为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同时又不仅仅是意识形态。”⑨ 也正是因为它与“公共性”为基石,我们才看到,虽然公共领域是特定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独特政治现象,但它常常超越具体的历史情境而获得普适性内涵,并在事实上发挥了社会政治与精神团契的双重功能。
一方面,公共领域发挥着显著的社会政治调节功能。作为一种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中间领域,公共领域被理解为“集中形成公众的私人领域”⑩。通过私人领域向公众领域的位移,公众就可以“利用那些官方控制的信息报刊的公共领域来反对公共权力本身”,其基本手段是利用政论报纸、时尚杂志、普及读物等一些肩负美德教化和社会批评的媒介,就涉及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一般问题”(非私人化的个体性经验或特殊问题)展开辩论,从而使辩论本身及辩论结果获得一种公共性意味。公共领域集中于对“一般问题”而非“专业问题”的讨论,这就打破了向由教会和国家所垄断的对于“一般问题”的经典诠释权,使更多的公众基于自然人格而平等地参与到讨论中来,讨论的主题也由神圣领域转入世俗领域,由此引发公共领域的功能由教化向启蒙的转变。{11} 换句话说,公共领域社会政治调节功能的发挥在事实上为启蒙提供了广泛的条件:社会大众的广泛性与可参与性,讨论主题的自我相关性与可理解性,都构成了理性启蒙的必要条件。
另一方面,公共领域具有超越现实政治意涵而指向人类精神团契的永恒关怀功能。公共领域出现的最明显效果,在于其营造了一种生存与精神的共同体,从而使超越性与永世关怀成为人类生存的终极旨归。阿伦特指出:“由于公共领域的出现,世界被转变成了一个将人们聚集在一起,并将他们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事物共同体,只有公共领域的存在以及世界的这种转变才完全依赖于永恒性。世界若欲包含一个公共空间,它就不能是为某一代人而建立起来,也不能只是为活着的人设计出来的;它必须超越凡人生命的大限。”{12} “没有这种向着潜在的尘世永生的超越,任何政治,严格说来,任何共同世界和公共领域都是不可能存在的。”{13} 反过来讲,对于超越性的永恒追求不仅构成公共领域存活的必要条件,而且也是公共领域的终极理想与恒久魅力所在,因为“一代一代的人来去匆匆,而这个共同的世界则长存不殁,不过,它只是在具备了公共性之后,才能够如此。正是公共领域的公共性才能够吸纳人们想从时间的自然废墟中拯救出来的任何东西,并使之历经数百年而依然光辉照人。”{14}
二、文学公共领域的兴起
文学公共领域作为政治公共领域的“前身”,其主要职能在于提供私人小圈子开展公开讨论之习练场所(如咖啡馆、宴会、沙龙、俱乐部、新闻界等),以便开展“私人对新的私人性的天生经验的自我启蒙”{15}。但它同时也承担文学批评与政治批评两种职能。
如同哈贝马斯所指出的,作为公共领域催生地的18世纪欧洲,由于印刷技术的逐渐成熟,文学艺术类杂志与报纸读物,同该期的哲学讨论一样,逐渐演变为规范性的批评工具。“一方面,哲学越来越变成一种批判哲学,文学和艺术只有在文艺批评的语境中还有可能存在;作品自身所批评的内容在‘批评杂志’上再也见不到了。另一方面,通过对哲学、文学和艺术的批评领悟,公众也达到了自我启蒙的目的,甚至将自身理解为充满活力的启蒙过程。”{16} 哈贝马斯在这里指出了承担文学公共领域职能的杂志所具有的三种职能:作为承载文学艺术本质的媒介与机制,营造一种全社会的批判性思维,以及启蒙公众。启蒙公众与公众自我启蒙的双向互动的直接结果,是它培育了可以平等对话与自由交流的公共主体,后者不同于早期私人领域通过书信或日记所培育的个体主体性,它要在争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形成公共舆论,并就具有法权意义上的人格主体性达成共识。
正是在媒介与机制、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及启蒙大众三层意义上,文学公共领域与政治公共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关联。哈贝马斯曾将那种对国家公共权力发挥监督批评作用,携带特殊政治与社会使命的公共领域称为政治公共领域,认为它萌生于文学公共领域,一经产生,便与文学公共领域发生一种持续性的相互关联。哈贝马斯说过:“政治公共领域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产生出来的;它以公共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加以调节。”{17} 也就是说,正是文学公共领域里那些具有阅读能力的公众、独立的私人个体性、敏锐的社会政治与文化批判意识以及理性论辩能力的形成,才为公众进行政治讨论打下基础。哈贝马斯强调指出,在前现代的代表型公共领域向现代的政治公共领域转型过程中,同样具有现代属性的文学公共领域起到了尤为重要的作用:“在与‘宫廷’的文化政治的对立之中, 城市里最突出的是一种文学公共领域,其機制体现为咖啡馆、沙龙以及宴会等。在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相遇过程中,那种充满人文色彩的贵族社交遗产通过很快就会发展成为公开批评的愉快交谈而成为没落的宫廷公共领域向新兴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过渡的桥梁。”{18}
在公共领域的具体生发与建构过程中,文学公共领域与政治公共领域彼此支援,形成一体两面的运作关系:“如果私人不仅想作为人就其主体性达成共识,而且想作为物主确立他们共同关心的公共权力,那么文学公共领域中的人性就会成为政治公共领域发挥影响的中介。成熟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永远都是建立在组成公众的私人所具有的双重角色,即作为物主和人的虚构统一性基础之上。”{19} 哈贝马斯的意思是:“物主”意义上的公众与大写意义上的“人”在公共领域的统一,也就是“人权”——配享个体自由、生命尊严、平等法权以及可以作为理性主体性的自我理解,与“物权”——基于法律规范而享有私人财产——的配适,是政治公共领域与文学公共领域协调一致的前提,也是二者相互建构的前提。
如上所述的哈贝马斯文学公共领域概念及缘起,虽然是其针对18、19世纪英、法、德等国家特定历史与社会语境所述,表现出明显的典型事实经验特征,但他同时也将其提升为一种规范陈述,认为这种出现于特定时期与特定国家的文学公共领域,实为一种具有普适性的理想类型。在论及自己的写作目的时,哈贝马斯指出:“我的主要目的在于从18 和 19 世纪初英、法、德三国的历史语境,来阐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理想类型。”{20} 用中国研究者的话来说,就是:“私人自律、普遍参与、理性探讨、平等对话等都是哈贝马斯对于文学公共领域的规范性描述。这些特征虽然不是所有历史时期文学公共领域的普遍特点,但却是理想型的文学公共领域的应有品格。”{21} 据此,具有规范意义的“文学公共领域”概念,就可以“理解为一个独立于国家权力场域,由自律、理性、具有自主性和批判精神的文学公众参与的、平等民主的交往-对话空间。”{22} 它具有如下规范性内涵:
第一,文学公共领域要求有自由主体的普遍参与,要求文学公众广泛参与并就文学作品与文学事件及文学事件背后涉及的重大文化社会问题开展理性与公开的讨论。它表明,从公共领域的活动主体来看,文学公共领域须有众多的自由主体,本着理性、自律、平等原则,就文学以及其他相关的政治文化议题而展开的交往、沟通与对话过程,而非单个人的文学独白。
第二,文学公共领域的形成必须有超越具体物质媒介的文学“世界”的在场。尽管文学公共领域离不开沙龙、图书馆、文学出版物等媒介载体,但这些媒介载体本身并非文学公共领域,它只是作为文学公共领域的要素而存在,真正使这些媒介载体升华为公共领域的,是公众的言行、创作、讨论乃至政治实践。换句话说,只有当文学公众围绕特定的媒介载体聚集在一起,就相关问题展开理性交流的时候,这样的媒介要素才升华并聚拢为文学公共领域本身。
第三,文学公共领域规范意义的形成还需要宏观与微观两大条件。宏观条件是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以及独立于国家权力的市民社会的形成,这也意味着,对于尚处于前现代社会,国家与社会、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尚未分离的国家与社会,还不能简单套用这一概念;而微观条件是:文学活动与国家政治权力领域的相对分离, 使官方之外的文学领域(以文学作品为中心的文学创作、阅读、传播与影响等文学机制及规则)具备独立运作的能力。
第四,处于文学公共领域中的所有活动要素,都是一种共在性与差异性的统一。也就是说,必须保证每一个参与文学公共领域的文学个体能够持有差异性与多样性,弃绝一种本质主义的统一的文学观念与文学立场。就如阿伦特所指出的,“公共领域的实在性要取决于共同世界借以呈现自身的无数视点和方面的同时在场,而对于这些视点和方面,人们是不可能设计出一套共同的测量方法或评判标准的”,“当公共世界只能从一个方面被看见, 只能从一个视点呈现出来时, 它的末日也就到来了”。{23}
第五,处于文学公共领域的交往主体,本着民主、平等、理性的言语交往方式,杜绝权威意见、暴力干涉,基于差异的合理性与非权威的共识而平等讨论,理性协商,不接受任何未加反思的权威,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胁迫。{24}
第六,文学公共领域讨论的最终目的,在于使全社会形成一种能够为公众所认可的文学公共舆论或者公共意见。“公众舆论是社会秩序基础上共同公开反思的结果;公众舆论是对社会秩序的自然规律的概括。”{25} “‘公共意见’这一词汇涉及对以国家形式组织起来的权力进行批评和控制的功能”,“公共意见,按其理想,只有在从事理性的讨论的公众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形成。这种公共讨论被体制化地保护,并把公共权力的实践作为其批评主题。”{26}而基于理性讨论所形成的公众舆论与公共意见,其最终目的,在于要发挥对国家公共权力的批判功能。
三、文学公共领域的衰亡
作为资产阶级社会发展到近现代以来的特定产物,文学公共领域也随着资产阶级社会公共领域本身的发展而逐渐走向衰亡。公共领域之所以走向衰亡,原因在于三个方面:
其一,现代人终极关怀的丧失。阿伦特指出:“在现代,公共领域丧失的最明确证据莫过于人们几乎彻底丧失了对永生的本真关怀;与此同时,对永恒的形而上关怀也已经彻底丧失了,而且前一种丧失在一定程度上被后一种丧失掩盖了。”{27} 然而,阿伦特也警告人们,一旦公共领域的神圣性成为被集中表露与权威阐释的唯一对象,它就会反过来消解其赖以生存的公共领域本身,并使自我走向异化与消亡。{28}
其二,公共领域对私人领域的吞噬。在资产阶级社会,“各种政治共同体的历史判断可能在积极生活之活动本身中有着某种与之相一致的东西。每一个共同体正是凭借这些历史判断来确定积极生活中有哪些活动应当在公众面前显露,又有哪些活动必须隐藏在私下。”{29} 可以说,正是这种难得的“历史判断”,才防止了公共领域彻底吞噬私人领域,最后导致自身消亡的后果。
其三,处于公共领域中的公众在合作对话的同时能够保持其独立的个体性地位。因为一种本真的公共领域要求处于公共领域中的个体,能够自由平等地进行多声部的对话与多视角的互看,能够从多样性中找寻同一性。而公共领域同一性的找寻,“取决于共同世界借以呈现自身的无数视点和方面的同时在场”,并且,他们彼此之间不能共用“一套共同的测量方法或评判标准”。{30} “事物必须能够被许多人从不同的方面看见,与此同时又并不改变其同一性,这样才能使所有集合在它们周围的人明白,他们从绝对的多样性中看见了同一性,也只有这样,世俗的现实才能真正地、可靠地出现。”{31} 这也意味着,设若处于公共领域的事物本身的同一性(神圣性)無法得到认同,或者处于公共领域中的个体放弃或丧失其个体性的独特地位,完全遵从他人的视点思考与发表意见,那也就意味着公共领域的毁灭。
在阿伦特看来,正是公共领域自身与处于公共领域中的公众主体性与价值关怀的丧失,才直接导致了文学公共领域在现代的衰亡。不同于阿伦特,哈贝马斯将文学公共领域消亡的原因主要限定在公共领域对私人领域的侵蚀上。在他看来,文学公共领域的消亡与大众传媒兴起后对私人领域的侵占密切相关,从而使其丧失了存在的基础。哈贝马斯提醒我们注意:在19世纪的西欧,也就是文学公共领域发生的主阵地,伴随着文学公共领域的消亡,滋生出一种新的伪公共领域或伪私人领域,它以文化消费为主导形式,积极援引社会力量建构自身,从而消解了文学公共领域的生存合理性。{32} 事实就是,西欧进入19世纪后,资产阶级的理想类型变成了:“文学公共领域从完备的公众主体的内心领域中发展成形。而今天,文学公共领域成了社会力量的入侵口,通过大众传媒的文化消费公共领域侵入小家庭内部。失去私人意义的内心领域受到了大众传媒的破坏,非文学的伪公共领域则转化成为一种超越家庭的亲密领域。”{33}
当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文学公共领域的消亡也最终引发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危机。哈贝马斯指出:“随着文化批判的公众转变成文化消费的公众,以往区分于政治公共领域的文学公共领域失去了其独有的特性。”{34} 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形成需要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严格分离,其中,公共领域由汇聚成公众的私人组成,他们将社会需求传达给国家,而本身就是私人领域的一部分。当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发生重叠时,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模式就不再适用了。”但是,随着19世纪西欧资产阶级社会的迅猛发展,出现了一个不同于前此公共领域的新型领域,这个领域直接起到对文学公共领域的消解作用:“因为这时出现的是一个再政治化的社会领域,不论从社会学的角度,还是从法学的角度出发,它都无法归于公共领域或私人领域的范畴之下。在这个交叉区域,国家化的社会领域和社会化的国家领域相互渗透,无需具有政治批判意识的私人作为中介。”{35}
如果我们把哈贝马斯关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形成条件的诊断,同时用作分析文学公共领域衰亡的原因,也是恰当的。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形成,“其前提是市民社会对私人领域的公共兴趣不仅要受到政府当局的关注,而且要引起市民的注意,把它当作是自己的事情。”{36} 但是,欧洲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市民社会的缺失,直接导致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虚假与短命。因为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不同于黑格尔、马克思意义上的近代“市民社会”概念,它排除了经济领域的力量,其核心机制是由国家与经济组织之外的要素主体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这样的组织包括教会、文化团体和学会,还包括了独立的传媒、运动和娱乐协会、辩论俱乐部、市民论坛和市民协会,此外还包括职业团体、政治党派、工会和其他组织等。”{37} 所以,表面上看,在进入现代社会后,市民社会得到了空前的繁荣,但是,文学公共领域所赖以生长的环境,却从此失去了。这也是何以文学公共领域在其时走向衰亡的社会学原因。
总体来看,文学公共领域的衰亡,是如下因素影响使然:讨论主体藉以交往的私人性空间的丧失,原本遵循公开批判讨论之原则的规制化转型,基于私人自愿自由的讨论对象进入商品交换领域,文化消费的大众取代文化批评的读者公众,阅读公众的批判性鉴赏渐次移易为消费大众的彼此品味及爱好的交流欣赏,公共讨论放弃共识性目标的达成,公共领域向私人领域的让渡,如此众多的因素,共同导致了文学公共领域走向衰亡。
注释:
①②③⑩{11}{15}{16}{17}{19}{26} 哈貝马斯:《公共领域》,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34、125—126、125、128、143、136、148、137、161—162、126页。
④⑧⑨{18}{20}{25}{32}{33}{34}{35}{36}{37}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94、92、96—97、34、2、113—114、187、189、200、201、201、29页。
⑤⑥⑦{12}{13}{14}{27}{28}{29}{30}{31} 汉娜·阿伦特:《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94—95、81、83、85—86、86、86、86、106、106—107、88、88—89页。
{21}{22}{24} 陶东风:《文学公共领域的理想类型与应然品格》,《东方丛刊》2008年第4期。
{23} 汉娜·阿伦特:《人的境遇》,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9页。
作者简介:赵琴,西北大学文学院,《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副编审,陕西西安,710069。
(责任编辑 刘保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