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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让“水韵江苏”源远流长

2019-08-28任梦琪

人民与权力 2019年8期
关键词:河长执法检查人大常委会

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也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4月中旬至5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由陈震宁常务副主任和邢春宁、曲福田副主任等同志担任正副组长,分赴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淮安、泰州6个设区市开展检查。检查期间,共召开24场座谈会,进行个别谈话45人次,接受群众举报136件次,实地查看137个单位和项目,随机抽查71个点位、查出87个具体问题,组织157人参加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形成了《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同时,委托其他7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全省数万名五级人大代表都以不同方式参与,真正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

“大美江苏”伴水而生、因水而兴,自古便是鱼米之乡。千里江岸线串联8市、900多公里黄海岸线横亘其间,太湖碧波万顷、里下河渔船满载……水,造就了江苏的灵动与鲜活。然而,作为拥有4.2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工业大省,60%以上的化工、70%以上的钢铁、造船和燃煤机组集中在长江两岸;作为人口密度居全国之首的人口大省,全省80%饮用水来自长江;作为交通发达的航运大省,内河航道达2.4万多公里,占中国航道总里程的五分之一。这些实际情况既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也对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水污染防治形成了巨大压力。

7月25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法律巡视“亮剑”,让“水”的脉动更强劲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法治、遵循法律,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地“咬合”,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推动、保障作用。“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把握得比较好,紧扣法律,关注法律的实施情况和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蒙蒙谈到,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时,将“七看七查”作为检查重点,对照法律具体条款,重点剖析有哪些责任没有尽到、哪些义务没有履行、哪些制度没有落实等,力求与一般的工作性检查区别开来,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切实推进水污染防治法在我省的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首次委托开展第三方评估,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此次执法检查的经验做法,为今后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做好样本范例。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朱有华也认为,此次执法检查创新了人大监督模式,从人大代表到选民,从专家到普通群众,上下联动,形成防治水污染的强大声势,在我省人大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动真碰硬”是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秦景安参加此次执法检查的最直观感受。“除了规定路线,执法检查组还在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府水污染攻坚战办公室的支持配合下进行了暗访,暗访小组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查出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对一些地方还杀了个‘回马枪’。”多位参加执法检查的委员也表示,注重实效是本次执法检查的突出特点之一,召开座谈交流要求多摆问题、少讲成绩,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做到现场填写、现场回收、现场批改,检查之后,又对部分地区进行“回头看”,及时汇总各地整改推进情况,确保执法检查实实在在取得成效。

“我们在实地检查时,有的当地群众会主动来介绍情况,有的甚至还把我们拉到一条黑臭水体旁让我们查看。”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生态环境厅驻无锡市督察专员刘明切身体会到,此次执法检查不仅是对水污染防治隐患的一次大排查,也是水污染防治法本身的又一次深入宣传贯彻,更是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具体落实到地方各项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她希望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一批重点领域的问题解决,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督促各部门在工作中坚决扛起所肩负的污染防治职能,协同推进水环境质量提升。

整治突出问题,让“水”的灵动更清新

水,是大自然最无私的恩赐,密密交织、源远流长;水,是江苏大地最繁华的锦绣,汩汩流淌、厚德载物。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对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意义重大。在审议中,多位委员对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言献策。

“基层的河长没有足够的话语权和惩戒权,有时很难履行主体责任,河长制实施中责任下沉和权力上挂的问题,值得思考。”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校长高金凤委员认为,“河长制”的关键在于“河长治”。从2008年6月,省政府决定率先在太湖流域推广河长制至今,河长制在江苏已经经过了十多年发展,作为全国首个宣布建成河长制的省份,江苏15.86万个在册河道、湖泊、水库和村级小微水体实现了全覆盖。河长制虽然是防治水污染有效的制度设计,但也有“管不到”“难管理”的部分。检查中发现,基层河长可用资源不够、治理手段就不足,有的地方在落实河长制方面有其名缺其实等问题,急需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应机制予以解决。高金凤建议,打造有效的管理链条,完善监督激励机制,畅通上下级河长问题解决渠道,推动河长制落到实处。

本次执法检查形成的《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所涉及的问题包括黑臭水体整治、沿江排污不规范、饮用水存在隐患等,问题清单上对所列的问题都标注了解决时间,将确保在今明两年治理好。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王林建议,要对照问题清单,切实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和层次,有效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提高科学治理水平,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加快水污染防治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的成果落地和推广运用;提倡改变生活方式,从源头做好污水分流,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用好检查成果,让“水”的生动更真实

生态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水污染防治既是利长远的千秋工程,也是稳增长惠民生的现实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提出,要用好用足执法检查成果,充分巩固执法检查成效,不能发生检查过后便束之高阁的现象。她还建议抓紧制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为江苏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有力法制保障。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个性问题,要督查有关部门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一批类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过硬举措和实际成效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副主任朱铁军也表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有关制度措施,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求,进一步理顺水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全省水污染防治能力和整体水平。

自然赋予了江苏集江河湖海于一体的资源禀赋,栗战书委员长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江苏开展执法检查时指出,希望江苏要持之以恒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推动、保障作用,坚持依法治污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还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生活环境。

“千头万头动,竞进如排墙”。相信,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江苏大地必将掀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潮,“水韵江苏”的底色必将愈发靓丽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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