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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传承四十年优良传统 与时俱进 谱写新时代崭新篇章

2019-08-28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震宁

人民与权力 2019年8期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陈震宁

1979年12月30日是江苏地方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史上极具标志性意义的一天。这一天,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69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工作历程由此展开。在全国人大指导和江苏省委领导下,我省历届人大常委会切实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江苏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地方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形成了届届传承的若干优良传统和充分体现省情实际的鲜明工作特色。

4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把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了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其中省级层面法规352件、批准设区市法规683件,为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法制保障。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明确提出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工作方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积极主动贡献实践探索。

4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大事要事难事新事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共听取审议专项报告410项、开展执法检查63次、组织专题询问14次、审查规范性文件635件,重点完善调查研究、听取汇报、审议意见、督办落实各环节,积极采用上下联动、明察暗访、社会举报、随机抽查等方式,在实践中不断健全监督机制,丰富监督形式,提高监督实效,依法助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国家法律法规在全省的贯彻实施。

4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时把省委的决策主张转变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共作出决议决定210多项,切实做到党委决策、人大决定同频共振。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体系并同步修改相关法规,从一个重要方面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4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规范,为地方国家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作出了人大贡献。

4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推进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在全国率先开展“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服务、支持、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行权。

4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之以恒完善组织架构,健全运行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强有力的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根本性保障。

40年来工作实践使全省上下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形成了这样一些深刻明确的共同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各方面和全过程,时时事事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人大工作放在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中加以谋划和推进,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上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特殊职能作用;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方针,把对人民负责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标准,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在总结、继承、完善、提高进程中不断优化完善人大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内涵新形式新载体,切实推进制度与时俱进,工作常做常新。

新一届全国人大高度重视全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上率下落实创新举措,在百事待举的换届开局之年首提首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学习贯彻,为各级人大做好新时代大背景下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按照“十个坚持”的原则要求,把维护、保障、发展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起始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充分彰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鲜明特质。

一、以优质立法保障善治,切实维护民众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我们必须把这一极具针对性要求贯彻到人大立法工作全过程,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工作取向。一是在项目规划上特别注重呼应人民群众立法需求。我省从八届人大常委会开始在全国率先制定第一个五年立法规划,到本届为止已连续制定了六个五年立法规划。本届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委要求编制的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都紧扣全省人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紧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精选立法项目,力求通过立良法保善治、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法规制度设计上特别注重维护民众合法权益。及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立法制度安排,既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又兼顾不同群体合情合理的个性化诉求,寻求方方面面都能理解接受的最大公约数,力求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严格防范通过地方立法不恰当地固化部门权利,既赋予有关方面必要的干事管事权限,又对权力的合法规范行使作出相应的约束性规定,合理稳妥处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公权与私权、管理与服务等法律关系,寻求立法“最大公约数”。三是在立法方式上特别注重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的渠道和方式。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推进立法工作,建立立法决策咨询专家库,组织委员和代表深度参与立法活动,调整优化地方立法基层联系点布局,公开广泛征求全社会对所有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加贴近省情实际和主流民意;扎实推进立法中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重要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立法协商等工作,力求更加充分地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群众利益方面的特殊作用。

二、以有效监督助推大事,持续增进民众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大的权力和责任都源自于人民,理应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记挂在心坎上、落实于行动中,以务实有效的依法监督助推事关民生重大事项的落地落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更加主动地将助推若干民生大事实事作为工作重要着力点。一是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听取审议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梳理出农村产业质态效益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等具体问题,推动各有关方面补齐现代农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短板,同时还就苏北农村居住条件改善、深化教育改革、实施乡村公共空间依法治理等开展专题调研,汇集民意、聚合民智,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人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着力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常委会持续多年关注应对社会老龄化这个重大议题,听取审议养老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等专项报告,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多措并举破解养老难题。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支持政府创建并落实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促进面向基层、面向民众的基本公共服务向全覆盖、规范化、高水平提升,切实保障全体人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逝有所安等最基本需求得到最基本保障。三是着力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人大组织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就是1984年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去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为了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专门就依法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决议,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全省各级政府编列三年必须解决的问题清单,并将阶段性整治的工作及成效作为政府年度环境报告的必备内容。全面对接全国人大工作安排,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上下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按照“法律巡视”新定位,落实“严深细实”新要求,深入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明查暗访相结合,致力于把问题找准找实,并推动各地各部门即知即改,按照新一届全国人大不同于以往的明确要求,尝试让人大监督“长出利齿,并咬合有力”,依法推动老百姓身边若干现实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以代表机关明确定位,及时呼应民众期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求,采取了许多可行管用举措。一是强化“两个联系”充分反映民意。早在1980年,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制度。2014年“两个联系”若干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深化了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全方位联系。换届以来,我们进一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基层代表、常委会主任轮流接待代表制度;有序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力争做到五年任期省级人大代表全覆盖;在每次常委会期间制度化安排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完善代表联系选民群众制度,推进代表活动载体平台提档升级并向村居社区拓展延伸,鼓励和支持各级代表定期联系接待选民,常态化直接了解民众心声。在此基础上,创办《代表之声》内部参阅资料,将各级人大代表重要意见建议专呈省主要领导,直送直接相关的方方面面,打造社情民意“直通车”。二是务实调研视察紧扣民生热点。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及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议题,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先后就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等民生热点议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在此基础上,汇集提交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三是督办议案建议注重群众认可。着力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在人代会前先行组织代表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引导代表聚焦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突出问题,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重抓议案建议办理,去今两年重点督办的39件代表建议中,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占比过半,其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规范民宿管理、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等,都直接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代表满意、群众受益、可见可感的实际成效。

四、以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努力赢得民众信赖

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及其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是从中央到省委各级党组织的明确要求,在这样的政治生态大环境中,我们对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高度重视,若干关键举措已经付诸实施,并将在当前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过程中加以进一步强化。一是锤炼政治品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党中央、全国人大及省委重要会议精神作为每次党组会主任会的首项议程,把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主题教育的基本内容,把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提升履职能力。倡导、支持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开展专项工作专业研讨,组织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体会经验横向交流,系统谋划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每次常委会例会都有针对性地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重要议题提供必知必会的情况和知识;精心组织各种类型代表的差别化培训活动,重在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届任期内系统培训全覆盖实施意见,举办4期年轻干部综合能力培训班。所有这些安排,都是为了帮助各级代表和机关干部学习新知、增长才干,以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三是焕发奋斗精神。针对人大干部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疏导,大力倡导持续干事创业、不断开拓进取的浓厚氛围。换届之后第一时间即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负责同志集体瞻仰周恩来纪念馆和雨花台烈士陵园,以此引导所有同志特别是转岗任职老同志牢记初心使命,弘扬优良传统,汲取精神力量,再燃工作热情。四是践行务实作风。狠抓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重新修订并坚决执行包括请假制度、工作质效在内的议事规则,确保会议到会率、严肃性和实际效果;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在立法调研、视察检查、代表活动等各个方面减少直至杜绝只求留痕并无实效的动作和做派,全面树创人大崇尚务实的良好口碑和形象。五是严格自警自律。从党组成员自身做起,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建立健全符合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特点的管党治党长效机制,扎实抓好中央巡视问题整改,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教育所有党员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守住廉洁自律底线、不碰法律法规红线,着力打造并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优良政治环境。

坚守初心,常思来时之路;牢记使命,多谋担当作为。我们将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为契机,在回顾总结中弘扬优良传统,在务实创新中再创新的业绩,努力谱写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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