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三权分置”产权结构下的土地登记
2019-08-26王静
王静
【摘要】为了我国农村土地体制的改革创新,在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现代化农业制度,战略性建立了“三权分置”制度。“三权分置”就是针对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土地经营权及承包权来制定了相应的土地管理政策,避免了以往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而造成的土地管理的混乱。不仅每个公民都能遵守法律法规,三权制度还十分适应我国基本的国情,在一定程度上,还为我国发展现代化农业起了重大作用。
【关键词】三权分置;土地登记;农民利益
从古自今,土地问题都是广大农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伴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不断实现城镇化,大规模的农民工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寻求更高的收益,他们将自己无法顾及的土地进行对外承包,不再务农,这就面临着诸多土地问题将浮出水面。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对土地市场进行全面的监管和保护,做好土地登记管理才能维护好土地所有人和交易人的权益。为了适应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的土地所有制不断的完善,最后形成了“三权分置”,所以为了维护和建立良好土地交易顺序,必须要理解三权制度的意义,不断地完善和改进,建立科学适用的土地登记管理体系。本文经过分析我国“三权分置”的含义,针对土地登记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相关政策。
一、“三权分置”存在的社会价值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国民收入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加大工业化发展,使农民的主要收益不再靠着家里的一亩三分地,导致农民为了更高的收益进行劳动力迁移,大量地从农村走向城市。首先,为了使农民工不再担心走后遗留的土地问题,“三权分置”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的心理担忧,避免了土地流转所能引发的社会问题,让农民工可以无后顾之忧,也为我国人口的迁徙创造了有利条件。其次,“三权分置”的制度,不但解决社会问题,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为发展城镇农业现代化迈出了史诗性的一步。三权制度成功实现了把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解决了外出农民工土地闲置的问题,为我国的农村土地现代化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此外,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农村土地更加合理化运用,不但促进了农村城市化运转,加速了城乡的统一,还能建立起秩序的土地市场,加大竞争力,从而增加了农村的收益,使农村有了现代化管理的基础,让土地资源配置真正起到合理化运用。
二、“三权分置”制度的权利特征
“三权分置”制度是我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由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体现了党的意志和国家对土地管理的重视,具有法律效应,受法律保护,是不容置疑的农村土地基本制度,必须要按照法定要求進行权利的行使和承担该有的义务。我国从古至今都对土地改革十分重视,从古代的《井田制》、《均田制》、《私有制》,再到改革开放后的《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国家土地制度在不断地进步与完善,现如今的“三权分置”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最大创新,不仅是事关农民的利益,也是保障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关键。随着承包经营权的逐渐成熟,一方面让土地经营权灵活变更,在保证土地归集体化所有、农民具有承包权的情况下,改变了土地单一的使用,使土地获得更大的收益,另一方面土地承包人只是在合约期限内合法的使用土地,谋取相应的利益,合约结束后由土地被承包者决定合约是否继续进行。最后,在土地改革的进程中,充分体谅农民的观念,保证他们的切身利益和话语权,通过稳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结合本地的情况全面推进改革的步伐,使农村的土地流转市场更加活力,承包更加秩序。
三、准确把握三权关系,促进农村发展
从国至今,我国都是农业大国,虽然国家近年来大力发扬工业化生产,但是土地资源对我们人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作为我们生存和发展的源泉,土地管理混乱,显然是不利于我国社会的稳定。目前,如何在高速发展的社会条件下,增强对土地的管理,合理有效的将土地的利用最大化,为国家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成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首先,大力建设农村,利用三权分置进行资源调查和监管。“三权分置”强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土地始终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就是国家对农民利益保障的基本制度。其次,今后应继续加强立法,积极宣传农民享有应得的土地权利,增强他们的主体意识和法律观念,杜绝出现占地霸地的情况发生,保证农民的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改变土地的经营权,让农民可以自由选择在家务农还是外出打工,即使出现外出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仍然可以选择回乡务农谋生。最后,由于我国的土地细碎化严重,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因此我们可以发展农村企业,让大家利益一致化,既能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又能提高农村的现代化进程。面对国家的征地政策,要与实际情况相匹配,针对当地的情况,对被征地的人员进行补偿,为了解决先征地和后征地的差异,我们可以土地所有权的份额进行补贴,尽量进行股份分配,这样既公平又合理。并且,这个股份是可以继承的,无论相关人员是否把户口迁走,都应该享有补贴的权益。
综上所述,我国的农村改革已经进入炽热化状态,为了进一步的改革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的建立,使越来越多的土地承包经营规范化,促进了土地的市场流转交易,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的登记,极大促进了我国土地管理的和谐发展。为了我国的土地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土地登记体系制度,做好明确的登记、变更记录,让土地管理规范化。与此同时,国家应该加强对土地制度的完善进程,并进行不断的创新,调动起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不仅保证了他们的温饱问题,还能带领他们走向全面小康,来实现我国的伟大复兴事业,让我国在国际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领先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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