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黄帝内经》“五行对应五星”谬误
2019-08-21靳九成刘康兴罗文淇
靳九成,刘康兴,罗文淇,4
(1.湖南大学,长沙 410082; 2.湖南省中医药文化研究基地,长沙 410208; 3.中国人体科学学会临床医学哲学专委会,湖南省中医药文化研究基地,长沙 410082; 4.长沙市周南梅溪湖中学,长沙 410205)
《黄帝内经》(以下简称《内经》)无疑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但也要看到它成文于2500年前,受时代限制,采用的宇宙模型是初级宣夜说,其宇宙观大体可概括为“天了无质,仰而瞻之,高远无极,眼瞀精绝,故苍苍然也……日月众星,自然浮生虚空之中,其行其止,皆须气焉”(《晋书·天文志》)。宇宙在《内经》中称为太虚,其中充满着生化的元气,天地万物都由之发生,乃宇宙之本原。元气凭托着大地及日月众星,悬浮在太虚中,使后者绕大地作周期视运动。至于它们如何视运动、天人如何合一,还是模糊不清的。先哲们依照取象比类法瞎子摸象,对五行、五运、六气等核心概念作出许多错误论断,突出的是“五行分别对应五星”论。本文给出五行、五运、六气等现代解读,首次指出“五行分别对应五星”论的谬误,应予扬弃。不对之处,请同仁指正。
1 《内经》的“五行分别对应五星”论
1.1 《素问·金匮真言论篇》的“五行分别对应五星”论
“东方青色(木),入通于肝……上为岁(木)星”……“南方赤色(火),入通于心……上为荧惑(火)星”……“中央黄色(土),入通于脾……上为镇(土)星”……“西方白色(金),入通于肺……上为太白(金)星”……“北方黑色(水),入通于肾……上为辰(水)星”,直言大地、人体“五行分别对应五星”,简称“五行对应五星”论。
1.2 《素问·气交变大论篇》的五运五行太过或不及五曜引起论
“岁木太过……上应岁星……岁火太过……上应荧惑星……岁土太过……上应镇星……岁金太过……上应太白星……岁水太过……上应辰星……岁木不及……上应太白星……岁火不及……上应辰星……岁土不及……上应岁星……岁金不及……上应荧惑星……岁水不及……上应镇星”,直言五运五行太过或不及各由五曜引起。
“五行分别对应五星”是《内经》的纲领性论断,王冰还将其由五行、五运扩展到六气。《素问·天元纪大论篇》曰:“子午之岁,上见少阴;未丑之岁,上见太阴;寅申之岁,上见少阳;卯酉之岁,上见阳明;辰戌之岁,上见太阳;巳亥之岁,上见厥阴……厥阴之上,风气主之;少阴之上,热气主之;太阴之上,湿气主之;少阳之上,相火主之;阳明之上,燥气主之;太阳之上,寒气主之。”“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天为寒,在地为水;故在天为气,在地成形。”建立了岁支-六气-五行对应关系:子午之岁-少阴-君火,未丑之岁-太阴-湿土,寅申之岁-少阳-相火,卯酉之岁-阳明-燥金,辰戌之岁-太阳-寒水,巳亥之岁-厥阴-风木。王冰将此解读为六气皆来自五曜之化:“岁星之化,以风(木)应之。荧惑之化,以热(火)应之。镇星之化,以湿(土)应之。太白之化,以燥(金)应之。辰星之化,以寒(水)应之(《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气交变大论篇》)。”
后世医家们对上述从没提出异议,有的干脆列表广为传播(表1)[1-9]。我们不能因为《内经》是瑰宝,在当今仍任后世医家以讹传讹,干扰中医学基础理论的现代创新发展。
表1 后世医家取象比类“五行分别对五星”列表
2 “五星分别对应五行”论自身的逻辑矛盾
“五运太过”应指相应岁运强度增加或时限扩张,“五运不及”是指相应岁运强度削弱或时限收缩,二者是消长阴阳关系并不是相克关系。按表1所表达的五行分别对应五星论逻辑,在《素问·气交变大论篇》那里解释了“岁木太过……上应岁星”,那“岁木不及”也应“上应岁星”,而不应“上应太白星”,因为太白星与岁星是相克关系。其他类似解释了“岁火太过……上应荧惑星”,那“岁火不及”也应“上应荧惑星”,而不应“上应辰星”;解释了“岁土太过……上应镇星”,那“岁土不及”也应“上应镇星”,而不应“上应岁星”;解释了“岁金太过……上应太白星”,那“岁金不及”也应“上应太白星”,而不应“上应荧惑星”;解释了“岁水太过……上应辰星”,那“岁木不及”也应“上应辰星”,而不应“上应镇星。”
表1的医家一方面说甲乙五行属木,另一边又说甲五行又属土、乙五行又属金;一方面说寅卯五行属木,另一边又说寅五行又属火、卯五行又属金,逻辑上明明有矛盾还代代传承,从不给出解释。这是医家们谁都绕不过的坎。
3 五行本质的新定位
《内经》“五行分别对应五星”是先秦医家取象比类法瞎子摸象的结论。直到宋·周敦颐在其《太极图说》中才首次阐明了五行与阴阳的关系和五行的本质:“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气顺布,四时行焉。”可惜后世医家未予理会。
3.1 阴阳与五行的关系
五行是在“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即阴阳周期性稳定消长基础上产生的。若阴阳消长随机变化,就不会有五行之说。
3.2 五行的本质,何以“行”
按当今控制论,任何系统阴阳能周期性稳定消长,必有其相互制约的调控机制,金、木、水、火、土五行本质就是这种相互制约调控机制的抽象。五行就是阴阳周期性稳定消长“阳变阴合”的5个阶段。为与其他如纳音五行相区别,这种五行称为本征五行。孟凯韬2005年率先提出行间何以“行”生克的概念:“两行之间由于具有同一性而相生,由于具有对立性而相克。[10]”
4 七曜视运动阴阳、五行的现代解读——每曜都有自己的本征五行
众所周知,宇宙三体及三体以上体系是非线性系统,没有解析,这就表明要想把日、月、金、木、水、火、土七曜的影响用解析函数表述是不可能的。聪明的先哲们深知其复杂性,巧妙地采用干支60甲子及其阴阳的离散数学节点系统方法。
表2显示,笔者认为地球、人体的阴阳是在七曜周旋万有引力、电磁波、高能粒子流三大作用亿万年的叠加影响下形成的,其中太阳三大作用阴阳是主体,月、金、木、水、火、土六曜仅有引力(引潮力)阴阳,是次要因素,是对太阳主体阴阳的调制。依笔者等2001年发现的天人合一第一规律,日、月、水、金、火、木、土七曜对地、对人视运动具有60年的准周期,施加给地、人体影响的准周期为60年,天干的天文学背景是水星周10年视运动,地支的天文学背景是木星周12年视运动。十天干和十二地支数学上本有120种干支组合(如甲子、甲丑、乙子、乙丑……),而七曜运行的同时性使干支匹配只有60种(没甲丑、乙子、……),叫60甲子。用它来纪年,既表年序,又能依年干支表征该年七曜对地球气象、物候和对人体生命过程影响的特征。
图1~图4显示,七曜视运动出现周年(日)、周(近点、朔望)月、周10年(水)、周5年(金)、周2年(火)、周12年(木)、周30年周期性(土),七曜每个曜对地、对人都应有自己的阴阳周期性消长和本征五行,给出日、月、水、金、土五曜的视运动、阴阳消长和本征五行图[11]。大地五季五行、人体五行的主体来自太阳的本征五行,天干正五行(甲乙木、丙丁火……)来自水星,五运来自金星,六气来自木星。月球本征五行每行时限只有几天,不能用干支表达,医易学界还未引入。土星五行由于其影响较弱,每行时限又长达6年,意义模糊,医易学界也还未引入使用。
表2 日、水、金、火、木、土、月七曜视运动、60甲子纪年及干支化运、化气
图1 日、月视运动的归一图、阴阳周期性消长图及本征五行生克图
表2显示,火星视运动阴阳消长具有2年周期性,其本征五行每行时限0.4年,不能用干支表达,因而医易学界不单列,而是把它的影响叠加在其他曜上。火星第1年沿其轨道前半周运动,次年沿后半周运动,年内相同时间位相相差约π,对地球所施加的作用机制方向相反,因而这两个状态可用阳(+)、阴(-)表示,叠加在水星的影响上,使干支分阴阳,甲、丙、戊、庚、壬为阳干,乙、丁、己、辛、癸为阴干;使水星本征五行甲乙木分甲年为阳木,乙年为阴木等;叠加在金星的影响上,使金星本征五行甲己土运分甲年土运为太过,己年土运为不及……;叠加在木星的影响上,使子、寅、辰、午、申、戌为阳支,丑、卯、巳、未、酉、亥为阴支等[11]。
注: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互生互克图2 水星视运动、引力(引潮力)阴阳10年周期性消长及本征五行生克图
注:甲+己-土运,乙-庚+金运……互生互克图3 金星视运动、引力(引潮力)阴阳5年周期性消长及本征五行生克图
注:6年一行,互生互克图4 土星视运动、引力(引潮力)阴阳30年周期性消长及本征五行生克图
注:2.4年一行,互生互克图5 木星视运动、引力(引潮力)阴阳10年周期性消长及本征五行生克图
岁支++++----++--十二支化十二气正五行++++----土+土+土-土-正对化对化正化正化对化对化正化对化正化对化正化对化正化司天少阴君火少阳相火阳明燥金厥阴风木太阳寒水太阴湿土在泉阳明燥金厥阴风木少阴君火少阳相火太阴湿土太阳寒水
图5显示,同样,木星视运动阴阳消长具有12年周期性,也应有其本征五行,每行时限2.4年,因不能用干支表达,医易学界至今未引入使用;而是用少阴君火、太阴湿土、少阳相火、阳明燥金、太阳寒水、厥阴风木等六气及其正化对化来表述其五行特性(表3)[12]。
5 《内经》“五行分别对应五星”论的谬误
如上所述,既然七曜都有自己的本征五行,那《内经》的“五行分别对应五星”论自然是谬误的,是取象比类思维会出错的典型案例。取象比类虽是一种较好的积极创新思维,但它是一种或然性推理方法,推论不一定全对,必须验证后才能确认。医易家们不能向读者默认或断言,取象比类是一种可靠思维。
6 结论
七曜每个曜都有自己的本征五行,《内经》的“五行对应五星”论是谬误的,应予扬弃。
“取象比类”是一种较好的创新方法,但它是一种或然性推理,推论必须验证后才能确认。“五行对应五星”论谬误是“取象比类”法会出错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