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用
2019-07-19杨国刚
杨国刚
摘 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是一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经过几次调整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操作细则,旨在降低企业税负,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市场竟争力。
关键词:研发费用;研发项目;加计扣除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但凡企业要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都必须加强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核心竟争力。国家给予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利于企业减税降负。笔者从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分析政策应用,旨在指导企业财务税收工作。
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国税2015年第97号、财税(2015)119号,国税2017年第40号,财税(2018)99号等政府文件进一步落实完善了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明确界定了研究开发费用指企业用于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究开发支出。税法规定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允许所得税前加计扣除75%,研发形成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同样加计扣除75%。
为了做好该项税收优惠工作,切实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主动加大研发投入,国家税务部、财政部、科技部聯合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使得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更加便捷。
二、研发项目实施
(1)研发项目立项
企业应成立研发部门,负责产品的研发工作。研发立项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有具体研发资金、人力、物力配备,技术要求,开发时间、方法等祥细的报告,并按企业内部管理规定通过相关人员、部门审批同意,重大的研发立项还要报当地科技部门审核备案。
(2)研发项目经费申请
企业完成研发立项工作后,政府鼓励的行业一般都有财政补贴经费,企业应主动与科技、财政部门沟通咨询相关政策,力争用好政策优惠。政府有研发补贴的按要求申请补助资金,要求提供申请资料要真实可靠。
(3)研发项目进行
企业研发部门为研发项目成立专门的人员,人员配置要符合研发立项书要求,按项目时间节点展开研发工作,严格按项目经费预算明细列支研发经费,准时结题。研发过程中因为研发课题出现新的情况,需要调整研发项目的,需要及时报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4)专利技术申请
研发项目中获得的新的产品技术等符合国家专利申请的,都要申请专利技术,这样既得到法律保护,又增加企业
的竟争力,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声誉。
(5)项目验收、结题
研发部门负责提供项目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合同书、任务书,项目研究总结报告,研发经费决算报告,研发项目外部审计报告,项目研发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软件或程序模块、技术资料和图文资料,项目研发成果、效用报告。以上资料经专家组审核,达成一致意见,确认达到了研发目标,完成了研发任务,取得了研发成果,才标志该研发项目完成验收结题。最终专家组出具正式项目验收确认书,标志研发项目完成。对于财政补贴的研发项目,必须按上述要求完成每一步骤。研发项目没有使用政府补贴资金的,项目完成的审核也可以由企业灵活决定是否聘请外部专家组来协助验收,一般重大的研发项目结题都需要外部专家来评估。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范围
(1)研发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研发项目活动人员的各项人工费支出,包含工资薪金、奖金、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直接人员是指参与该项目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不直接相关人员不得计算在内。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记录人员实际活动时间,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对个别研发人员同时承担多个研发项目的,需要根据实际服务各项目工作时间进行人工费分摊。
(2)研发直接费用
指研发项目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类原材料、燃动力费用;研发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以上直接费用同时用于非研发项目的,按时间占比来分摊费用,未合理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研发过程中产品形成销售收入的,对应的材料费用支出需要调整冲减该项目的研发费用支出,不得加计扣除。
(3)设备折旧费用
指直接用于研发项目的仪器、设备等研发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对于同时用于非研发项目的,需要按工时占比合理分摊各自承担的费用,未合理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选择加速折旧的,允计加计扣除。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按合理工时比率分摊,未合理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符合税法规定选择加速摊销的,允计加计扣除。
(5)新产品设计等费用
指企业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设计费用、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此类费用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的,允计加计扣除。
(6)其他费用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类费用合计不得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超过部份不得加计扣除。
(7)加计其他事项
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的,财务处理直接冲减研发费用,且税务处理未计入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研发费金额计算加计扣除。研发过程中取得的余料、残次品收入,应冲减研发费用后金额计算加计扣除。研发过程中形成无形资产的,资本化时点应与财务规定相符。失败的研发项目支也可以计算加计扣除。对于委托研发的项目,受托方不得对研发费用计算加计扣除。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注意事项
企业研发费用中直接投入材料费、折旧费占比相对高时,税务会要求出具情况说明。企业应当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严格区分生产使用和研发使用,编制领料单和审批单进行辅助核算,同量记录好相关实际工时使用。研发费用分配比例随意是企业中比较常见的问题,例如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直接投入、人员人工等均会涉及此类问题。若企业单纯的核定某一百分比作为分配比例而没有相应的依据作为支撐,很难有说服力,而企业内部祥细的文件记录能很好证明研发费用开支的真实性,为研发费用分配提供强力支撑。
新规明确了失败的研发活动也可以进行加计扣除,消除企业的疑虑,有利于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研发活动。但企业应对研发活动有长远的规划,对于同一项目,若每年申报加计扣除,却始终未有研发成果,也容易引起税务对研发活动真实性的怀疑。
本次“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按政府文件解读不包括烟草制造业等6+1个行业的企业,而只是允许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所有企业。
五、研发费用会计核算
企业按不同的研发项目设置明细账,从立项、研发投入、验收结案,各项研发费用支出要与研发项目预算对应。同时进行多个研发项目的,财务要根据研发部的分摊工时表合理分摊各类公共研发费用。在研发过程中,一般在研究阶段的研发支出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阶段且符合资本化条件时进行资本化处理。研发支出费用化、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要与企业财务规定保持一致,同时符合国家相关会计政策。
研发项目属于政府补助项目的,设置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开设专用账户,以备政府部门审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六、研发项目税务事项
(1)研发项目的税务备案,企业的研发项目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完成相关的项目备案工作,并取得税务机关认同。
(2)研发项目税务资料归档,要求企业研发项目所有税务资料装订成册,包括立项书、技术开发费用明细,税务备案表,项目验收文件等,以备后期查阅。
七、结语
研发加计扣除是国家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财务人员要不断研究学习该政策,以便充分使用该政策,真正让企业获得税收优惠。企业也要借机做好自己的研发工作,研发出具有竟争力的产品,提高企业的市场竟争力。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2018年第99号
[3]刘世兵 浅析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实际应用.财会学习,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