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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吴子玉的家谱理论成就

2019-07-16芳,关

皖西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世系吴子吴氏

杨 芳,关 欣

(安徽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徽州谱学令人称道之处,不仅表现在浩瀚如烟的谱牒著作,还突出地表现在层出不穷的谱学家。明代徽州诸多学人尝试去编修家谱,不断寻求家谱内容和形式上的变革,直接促进了家谱理论的创新发展。徽州休宁人程一枝说:“诸程以谱名家者靡然乡风。于汊口,则志坚。于率口,则师鲁。……无不本之学士矣。”[1](自叙)其实,在谱学名家程敏政的影响下,程氏家族出现了像程师鲁、程一枝等谱学家。吴子玉在其父吴槐的感召下,将修谱视为他一生最重要的事,因而在家谱理论上取得不小成就。

一、优良的家学传统

吴子玉(1519—1591),名瑗,字瑞谷,号茗山,别号大鄣山人,安徽休宁人。据道光《休宁县志》载,“(吴子玉)幼孤贫,嗜学。母机杼课之,过目成诵。童年试郡邑,辄入左氏语,主司惊异之”。及长,为求学而“负书踏雪”行数百里。晚年授应天训导,抚按称其“学贯天人”。他纂有《白岳志》、《郡志》、《金陵人物志》等书。都邑中的祠记、谱牒多出其手[2](P803)。他不仅参与他族家谱的编修,还积极组织编修本族家谱,如家典一卷,家谱六卷,家记十二卷①。

吴槐(1489—1527),字于庭,号竹溪,又号竹溪小隐,尝修家谱[3](卷五茗洲吴氏登名策记)。值得注意的是,吴槐在修谱上有较强的使命感。他在《序茗洲家谱》中说:“祖元四公森甫旧编家谱一帙,积久刓缺,兄克敏出入仕途,不遑雠校,槐等以宗事之重,遂忘肤谫,谨加编订。不足者益之,有余者损之。刓缺者,备而补之。幽隐者,阐而显之。未系者,从而续之。……弥月,谱始成,佥曰:《茗洲吴氏续谱》。”[3](卷一谱序汇记)可见,吴槐对家族文献的保存和整理十分重视,他在家谱编修中扮演重要角色。他说:“是谱之编,协举者睿、岳、植、赐,暨弟侄辈,至论次编续则槐也。”[3](卷一谱序汇记)应当说,吴槐为谱书的纂修付出了辛劳,他对家谱体例的酝酿、内容的记载,使之早日付梓成为现实。

吴槐的修谱精神已深入到吴子玉的精神世界,深深地融入他的血液之中。缘此,吴子玉立志要为家谱事业奉献终身。王世贞说:“广文(吴子玉)之父曰隐君槐,博学工古,文辞慨然,有意于先世之业,取旧谱而新之,整齐其世次,佹就绪而卒,年仅三十九。当是时,广文犹在髫,辄抱遗书而哭曰:‘孤不执觚管,而以终先人之遗志者有如日。’未冠读经史艺文诸篇,凡数百千万。言其所撰述,凡十年而倾邑,又十年而倾郡,又十年而倾海内。学士大夫咸曰:‘吴子,今之太史公、班氏也。’”[3](卷一谱序汇记)不难看出,吴子玉为承继先父遗志,通过阅读大量载籍,来提高其史学修养。甚至,还亲身参与家族文献的搜罗和整理工作。他说:“余每因遗事寻故箧,得唐宋以来簿券若干簏,得十世祖太学元四公手录遗文若干帖……。”[4](卷九茗洲吴氏家记序)其实,对家族文献的采摭,为家典、家谱、家记的编修创造了条件。是后他深情地说:“非曰能论,即先人所遗而遵叙之云尔。嗟乎。先隐君负兹之命,意在斯乎。”可见,吴子玉有着优良的家学传统。

家学传统,在徽州谱学发展中是一个较为突出的特点。是否可以认为:谱学中的家学传统是指父子相传、子承父业,将编修家谱当作神圣的事业并努力去完成它[5]。元人栎隐翁为完成先父遗愿而重修流芳集[6](栎隐翁重修流芳集序)。范涞在其父教诲下,为编修范氏族谱,“每访文献故家谱例,书而藏之笥,遇耆儒绩学必加咨询,如是者几二十年”[7](休宁范氏族谱自序)。总之,家学传统不仅存在于史书的编撰中,在谱书的纂修过程中也有体现。

应当指出,谱书的产生,不仅与商业兴衰、家族隆替等社会因素有关,还与勤奋精神、宦官权位等个人因素有紧密联系②。但也不可忽视,“家学传统”在谱书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实际上,家学的传统在徽州家谱编修活动中十分突出。

二、家谱的编修思想

吴子玉“毕力史乘之业”,成为明中后期谱学大家。他在谱学上颇有造诣,在家谱理论上取得了一定成就。通过对《茗洲吴氏家记》的研究,结合他撰写的谱序,基本上可以窥探其谱学思想。

(一)论家谱的编修

长期的家谱实践,为吴子玉编修家谱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形成了独特的家谱编修理论。他在《率口程氏续编本宗序》中提出了编修“良谱”的方法,他说:“余读程氏谱,有三事焉:其系核、其文赡、其体整,作谱者务三而已。夫悠悠世祚尚矣,远则不明,明者不远,今系祖始晋太守公元谭,盖其远哉,而绳绳可朝徹正时日月可数,盖其著也。深得孔安国百姓之旨,不祖帝系而胄自华焉,其考核矣。叙谱始唐将军淘,君子以为古,由是而下无虞,数十家有谱谍以来鲜如其盛,所具论赡矣。扬榷义例,科条略意,严而有制,实而不隘,前谱绌者,今或收之,前谱载者,今有删之,以明诫劝整矣。此三善也。”[4](率口程氏续编本宗序)在吴子玉看来,一部让人满意的谱书要做到“系核”“文赡”“体整”。具体说来,“系核”注重家族世系记载的真实性、可靠性,做到不攀附,不强援。“文赡”是对存世久远的家族文献做考辨和辑录的工作。“体整”强调家谱的编修要有一定的“义例”,这样才能取舍有法,实现家谱的“诫劝”作用。

实际上,三者间是有联系的,不能肆意将其割裂。谱学名家朱熹说:“夫谱牒有二:一曰文献,则详其本传诰表铭状祭祀之类;一曰世系,是别其亲疏尊卑嫡庶继统之分。非世系无以承其源流,非文献无以考其出处。”[8](P230)这里,朱熹认为家谱记载的内容无非就是世系和文献。“系核”为编写世系指明方向,“文赡”则对采摭文献提出要求,“义例”是家谱在纂修中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可见,吴子玉在家谱编修上的认识是全面的,理解是深刻的。

《茗洲吴氏家记》是吴子玉编修的谱牒著作。共十二卷,卷一为谱序汇记,卷二为吴氏闻祖记,卷三为龙江茗洲吴氏先贤记、休邑吴氏文苑记,卷四为世系记,卷五为登名策记,卷六为家传记,卷七为祠述记、家典记,卷八为里区记、物产记,卷九为墓域记,卷十为社会记,卷十一为翰札记,卷十二为杂记。在编修家记时,吴子玉并非随意辑录,而是有意识地对家记作剪裁。例如龙江茗洲吴氏先贤记中记载了元龙公、句容公的事迹,在茗洲吴氏家传记中则略而不书,并写到“见先贤记”。可以说,家记是简明有序而内容翔实。这些,与吴子玉在家谱编修上的独到见解有关。这种见解,在家记中表现为:谱序汇记、翰札记、杂记是对先贤文献资料的汇集。世系记、龙江茗洲吴氏先贤记、登名策记是对可信、可考的家族世系和人物事迹进行编写。家记前有“议例”,中有序论,即家谱在编修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

(二)论家谱的体例

《茗洲吴氏家记》体例的创新之处主要表现在:龙江茗洲吴氏先贤记、登名策记、社会记。通过对其创新之处的揭示,将有助于理解吴子玉的家谱编修思想。

首先,龙江茗洲吴氏先贤记。吴子玉说:“昔人论谱有英贤谱、衣冠谱,则祖氏之先达不在所表揭哉。而晋二吴坦之隐之之贤,以吴氏谱而传甚矣,谱之记先贤不可悠忽也。先隐君处逸高行,载入郡隐逸传,亦得附书。”在吴子玉看来,不论是英贤谱,还是衣冠谱,都是对“祖氏先达”作“表揭”。他认为有必要编写吴氏先贤记,不仅可以体现尊祖敬宗之意,还能形成对家族历史的认同。他选取本族九位先贤,从宋至明,记载了他们的名字、仕宦、事迹等内容。例如隐逸公,竹溪先生,讳槐,字于庭。幼孤,家贫力学,博通经史。以母谢平寡,日夕虞侍,不肯出应制举,号竹溪小隐。友爱弟枢,同居不分异,立家训以教族人。居辖黟祁之间,数十里内高其学行。向慕化之客有讽先生不仕者,先生著懒散子文以自见。是时,浙许给事相卿家居以名节自高,独与先生为方外之游,所著有《竹溪集》[3](卷三龙江茗洲吴氏先贤记)。应当说,吴子玉对先贤的记载是比较全面的。根据这些记述,基本上能对先贤们的生平事迹有个大概了解。

其次,登名策记。吴子玉在编写登名策记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说:“《记》曰:名者,人治之上者也。君子不夺人名,不夺人亲之所以名。可无慎乎!先隐君之谱有登名策,仍旧贯而续记之。”可见,他对登名策记的编写是持肯定态度的。他强调,“登名策,书世,书行,书大事”,并对要记载的内容作了具体说明,他指出,“见诸传者,不书。未传者,书其概。书配氏,书女。……配之改适者,不书;女之改适者,不书。……妾之无生出者,不书,有生出,而细书。……有母之子,有继母之子,有妾之子,必书出自某。出自某者,示有所属也,如月山公所子谢氏,子名书,而事不书行不书,不成其为行也,不得而事也。族之犯大不韪者,削名不书,既自削,不得不之削也”[3](卷五登名策记)。不难看出,他在编写登名策时有一套严格的书写规范。

吴子玉是从世、行、从名、行实、家氏、女六方面来编写的。例如月山公,世:十八。行:山。从名:元四。行实:字森甫,号月山老人。居双溪,构双溪道院,修宗谱。生淳祐乙巳,至和乙已殁于土湧庄内。葬泉源谢家后山,亥山已向,□字六伯四十八号山。生子启老、万老倶止。以谢秀乡之子千□为子,以女菊配之。家氏:谢员,生殁缺,葬大岭坞口庄后。女:无[3](卷五登名策记)。其中,“行实”记载了族人的生殁、居葬、字号、官爵、生子的情况。“家氏”记载了妻妾的名、里、生、殁、葬的情况。“女”记载了下一代女子的婚姻情况。可见,登名策所记载的内容相当全面,几乎包含了全部家庭成员的信息。他对以往家史的撰写作了很大调整,过去以家族男性成员为核心的书写传统有了新突破。

最后,社会记。吴子玉在“议例”中指出编写社会记的初衷,他说:“及于社会者何?族人当社腊之日,则主书者载笔书族里事,亦闾史之意哉。嘉前人所次旧闻,弗敢阙。”[3](议例)这里,吴子玉将记载“族里事”当作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他认为这是实现“闾史之意”的一种途径。关于社会记的记载方法,他指出,“遂于是日具簿牒,书岁候,书牧长,及时事如故,今要删丁卯以前者不录,采其后事载入家记云”[3](卷十社会记)。从编写情况来看,它是从社日、岁候、牧长、时事、社渠首五方面进行记述,它的记载时间是从正统十二年至万历十二年。例如社日:正统十二年丁卯二月廿六日戊午。岁候:无。牧长:孙任名遇,山东福山人,有循理政。虞任名安,杭州人,以正统十年任。时事:是日,绌革吴宗成等非类者四户,新入德烜、德安、德皓、敏文四户。无何,宗成兄宗佑自外归,介李存政、谢瑞恳入社,愿椎羊豕奠酒至门,赛谢社神,姑许留之社户……。社渠首:普佑[3](卷十社会记)。文中,社日记载了社祭的日期,岁候记载了社祭的气候,牧长是由地方官员来充当,社渠首是举办社祭的人员。时事是记载这一时期发生的大事,有对宗族事务的记载,也有对国家、地方的记载。如“云南寇起,檄新安卫兵同往击之”,“以水灾蠲税之七,征其三”[3](卷十社会记)。

(三)论家谱的书法

家谱的书法是指家谱编修者在编修家谱时的态度。家谱内容是否真实、可靠,与它关系密切。吴子玉在编修家谱时,主要采取“存疑”态度和遵循“信史”原则。

首先,对先祖的记载,取“存疑”态度。吴子玉用怀疑的眼光来看待吴氏先祖,他在“议例”中指出,“姓之闻祖,闻者何?董生曰:《春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三世,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若有邰梅里之传闻,岂时十二世哉?虽百世可闻也,可闻可祖也,幸其闻乎已也。”[3](议例)文中,从见到闻再到传闻,从三世到四世再到百世,说明了子孙对先祖的记忆会随时间流逝而变模糊,但并不意味着这些传闻都不可信。因而,他认为要将其记载下来使子孙知晓。他在《吴氏闻祖记》中说:“阅《周谱》,吴姓肇于有邰,出自天□远矣。及参会近世诸吴谱,自吴王羌以下至于隋唐,皆绳绳可数,岂诚有考镜哉?先隐君于乾符以前不之系,而首以吴姓闻祖之目,其有以晰之矣。”[3](卷二吴氏闻祖记)在吴子玉看来,吴姓由来已久,世系的演进难以尽数,而近世诸吴谱中世系却能够“绳绳可数”,因而他不禁提出“岂诚有考镜”的疑问。面对这些问题,吴子玉取“存疑”态度,将其记载在谱书中,并冠以“闻祖”名,以俟后来者为之考辨。

其次,对世系的记载,遵“信史”原则。吴子玉认为世系在家谱中很重要,他说:“言谱者,先世系。……是必检按真伪,稽参旁正,远胄弗援,戚属弗绌,膏粱弗右,寒畯弗左。俾考族氏者,一瞬而具,讫于掌指,绳绳总总,而不绲斯,不亦匡乎。”[3](卷四世系记)这是吴子玉为编写世系记而作的序论,他要求对家族世系进行“检按”,通过参考诸吴谱来辨别真伪。同时,他还强调“远胄弗援,戚属弗绌”。可见,他在编写世系时是秉笔直书、据事实录。另外,据《龙江吴氏小婆派统宗世系谱图》载,“盖唐左台公由歙徙凤山也,龙江谱系称小婆者何?始自小婆也。何始自小婆也?逸公居守白水,小婆贞烈造基,志载吴妪裔呼小婆祖有功也,系竟断自小婆何也?传信也,详其所可征,而不侈溯其所莫考,亦犹尊祖之意也”[3](卷七祠述记)。这些,反映了吴子玉在编写世系时,以“信史”为准则,渴望编出一部“信谱”。

值得一提的是,吴子玉有意识地对先贤记与闻祖记作区分,表明了他对先贤和闻祖的认识是不同的。另外,他对先贤的记载,反映了他对“信史”原则的遵从。在这点上,与陈栎大为相似。陈栎在修谱时,也在传闻与事实之间作区别,从“前代姓陈人”到“本房先世事略”,反映了传闻与现实是存在差异的[9](卷十五陈氏谱略)。

总之,吴子玉的“存疑”态度和“信史”原则,不仅使家谱内容记载全面,还使家谱内容更加真实、可靠。因而,《茗洲吴氏家记》的史料价值是极为丰富的。

三、余论

翰林院国史编修吴应宾说:“史,诚需才乎。孰才?如吴瑞谷先生也者,而仅仅以家史著也。”[1](卷一谱序汇记)可见,吴子玉有“良史之才”,以善修家史而著称,他在谱学上的地位得到时人的肯定。

作为谱学大家,他编有家典、家谱,为何还要纂修家记?一方面,编修家记是为了继承其父吴槐的遗志;另一面,家记有着家典、家谱所不具有的作用。一般而言,谱书中对世系的记载是全面的,包括名字、仕宦、生殁、婚葬等内容,但家记中的世系独记家族成员姓名,并附言“见宗谱”。这一特征,表明了家记是区别于家谱的文献。从整体上来看,它更青睐于记载与宗族社会相关的内容,如祠述记、社会记。根据这一现象,是否可以认为:家记是宗族社会深入发展的产物,它与家典一同维系“小范围”的宗族社会。但也应该看到,这一时期“谱本宗”思想十分活跃,它对家记编修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

明中后期,徽州家谱编修活动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产生了一批数量可观、体例创新的谱牒著作。例如程一枝的《程典》有系谍、表、世家、列传、志、图、录。其实,这些是受到史学思想的指导。吴子玉说:“世本为系谍之目有四,取史诸表为年表、世表之目亦四,取鄣大记之事为志有九,诸为世家、为列传、为图、为录,莫不原本于史学。”[1](程典序)不管怎样,家谱体例的创新是可见的。

史家郑樵说:“大抵开基之人不免草创,全属继志之士为之弥缝。”[10](P2)于《茗洲吴氏家记》而言,吴槐是有草创之功的,吴子玉作为“继志之士”完成对它的编修。吴子玉对其父吴槐的论次既有因依,亦有创造,反映了徽州家谱的编修是在继承中不断创新的事实。总之,吴子玉的谱学思想丰富了徽州家谱理论,对后世家谱的编修有指导意义。

注释:

① 据《程典·自叙》载,“君子谓是典也,有法式焉,有表章焉,有鉴戒焉,有显微焉,有详略焉,一宗之常训,百代之宪章,罔不具矣”。不难理解,不管是“家典”,还是“程典”,它们都是谱书中的典范,起到维系宗族社会的作用。

② 徐彬指出,“一部家谱作品的好坏与其编者的水平直接相关”,主要有道德修养、勤奋精神、官宦权位、家学传统四方面。参见徐彬的《徽州家谱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合肥: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7年,第57-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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