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等级员工与企业之间职责履行情况的博弈分析
2019-06-11孙烨
摘 要:对于企业管理而言,其本质是一种博弈,其中企业与员工相互履行职责的保障是企业健康稳固发展的命脉。本文通过对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博弈分析,考虑多种影响因素,将各种影响因素在参数设定中具体化,从而建立企业内部博弈模型,研究企业对员工责任的履行与员工对企业责任的履行之间的关系。通过将企业员工划分为高层员工与低层员工,来具体的研究不同等级员工与企业相互职责履行情况的博弈并将博弈结果作对比分析。在建模分析的过程中,用贝叶斯博弈的思想将不同等级员工抽象为贝叶斯博弈中自然选择下的不同類型博弈参与者,来具体计算高层员工与低层员工在企业中所占比例对于企业是否选择履行职责的影响。
关键词:高层员工;低层员工;企业;博弈;职责履行
一、引言
(1)选题背景
博弈论是研究多个理性决策主体的行为彼此之间互相影响互相作用时的策略以及求解参与人所做决策的均衡问题的学科,即当一个主体,比如个人或者企业的选择被其他人或其他企业选择所影响且反过来其决策影响到其他个人或者企业时的决策与均衡问题。企业管理可以理解为企业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调整企业行为的过程。一方面企业要在市场环境中调整自身与政府、供应商、客户和竞争对手的关系,另一方面也要在企业内部协调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企业管理的本质是一种博弈,企业经营管理战略和博弈论之间有着自然的关联想通之处。对于博弈论的研究使得人们对企业竞争与管理有了新的认识,博弈论对企业管理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为其提供了新的研究发展方法,博弈论的思想和方法已深刻地渗入到有关管理战略的各个研究领域。
(2)研究意义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细胞,其价值取向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能否持续稳定的发展。企业作为营利组织,其目标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企业也是“理性人”,在运营过程中往往尽可能降低成本,将成本外部化,在没有有效的激励监管体制的情况下,企业将不会主动承担其社会责任。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企业与员工之间是否履行相互之间的职责是一个博弈过程,企业履行对员工的职责需要付出成本,但是能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以促进员工更努力的工作且不会选择跳槽,这又会增加公司的收益。对员工而言,履行职责意味着安稳的工作且不会受到公司的惩罚但是为此要付出相应的时间成本,另一方面,不履行职责则意味着员工可以利用节省下来的时间与精力去创造更多的财富。本文的意义在于,揭示了不同等级的员工与企业之间履行职责的相互关系,为政府制定相应的措施与法律法规以维护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二、企业与员工博弈模型
(1)模型参数设定
RHRL:企业正常运营员工给企业带来的基本收益(H:高层员工,L:低层员工)
WHWL:在企业工作的员工的收益(工资、社会认同感等)
C1:企业履行责任所需要花费的成本(包括对员工的监管,对设备资源等的提供,对员工生活环境的保障,社会福利保障等)
C2:企业员工履行职责所需要花费的成本,这里假定C2H=C2L,考虑时间成本则用相同的时间与精力做其他事情高层员工创造更高价值的可能性较大,故综合而言可以假设C2H=C2L,统一用C2表示。
DHDL:员工用不履行职责所节省的时间精力去做别的事情所创造的财富价值
S1HS1L:员工不履行职责所造成的企业损失
S2:企业不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所造成的员工的损失(包括物质待遇、社会保障、工作环境等,故S2H=S2L,统一用S2表示)
PHPL:员工不履行职责,企业给予员工的经济惩罚
T:员工选择跳槽所获得收益:只考虑跳槽时刻的收益,这里的收益包括员工的工资待遇、心理认可度、社会认可度以及选择跳槽给员工来的心理满足感等,综合考虑而言可令高层员工与低层员工的TH与TL统一用T表示。
命题:对于高层员工与企业而言,由以上各式进行符号分析,企业不履行职责的情况下,高层员工也不履行职责;企业履行职责,高层员工不履行职责;高层员工履行职责,企业履行职责;高层员工不履行职责,企业履行职责。因此企业与高层员工之间最优策略选择为(履行,不履行)。对于低层员工与企业而言,由以上式进行符号分析,企业不履行职责,低层员工不履行职责;企业履行职责,低层员工履行职责;低层员工不履行职责,企业不履行职责,低层员工履行职责,企业可以选择不履行职责也可以选择履行职责,因此企业与低层员工之间最优策略选择为(履行,履行)。
由以上分析,长期Trigger strategy重复博弈模型下,关键在于促进高层员工与企业之间相互履行职责,且关键在于使高层员工履行自身职责,促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相互履行职责。
三、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文利用博弈论作为研究的基本工具,将管理博弈中企业与员工博弈情况的分析这一分支作为具体的研究对象,通过将员工划分为高层员工与低层员工来研究不同等级员工与企业就相互职责履行的博弈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将工资、成本、经济惩罚、员工跳槽的可能性等具体化用相应的字母表示,建立博弈模型,从上述研究分析中得出的基本结论如下:用贝叶斯博弈的思想,将不同等级的员工作为贝叶斯博弈中自然选择下不同类型的博弈参与者,在纯策略博弈模型中加入高层员工所占比重这一影响因子计算出新的均衡 ,结果显示企业中高层员工所占比例越大,则企业越倾向于选择履行职责,企业中低层员工所占比重越大,企业越倾向于选择与选择不履行职责。
(2)政策性建议
根据以上结论,可以得出一些政策性建议以促进企业与员工相互履行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政府和企业是两类虽然具有不同的职能、性质和任务但是又相互紧密关联的组织系统。在企业出现依靠自身无法解决的普遍问题时,政府依然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来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这在本质上与政企分开的实质不矛盾,政府在企业社会职责履行的过程中,应当扮演好监督管理者的角色,通过各种积极的措施来规范企业的行为,以促进经济社会更好的发展。
2.根据文中对企业与员工之间相互履行职责关系的分析,对于低层员工而言,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低、跳槽的可能性低、自身创造财富的能力不强等因素导致企业通常不履行对他们应尽的社会责任,使他们在工作的同时自身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因此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进行维护:
第一,对于劳动关系立法不完善和行政人员执法不严的问题,政府应当加大对于立法、司法的投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诸如最低工资法、劳动保护法这样的法律制度并完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下的劳动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来更好地发挥其经济管理职能,实现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监管,保障低层员工的权益,促进企业与员工相互职责的履行。
第二,政府应当从维护社会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出发,以社会公民利益代表的身份,建立完善的监督惩罚机制,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以及行使政府职权的形式来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法规约束机制并且强化自身的执法力度,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一些中小型的企业,更应该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为企业提供依法经营管理的约束准则。
3.对于高层员工而言,其较强的财富创造能力、较高的跳槽可能性和为企业带来的较高的经济效益等都促使企业为高层员工履行职责但是高层员工通常不愿意完全履行对企业的职责,他们可能更愿意选择用不履行职责所节省下来的时间为自身创造更多的财富,企业既不能为其设定较高的惩罚金又不能任由高层员工不履行职责,这种矛盾也可以通过政府的帮助来解决。政府可以制定适宜的企业利益保障法,通过强制手段保证合同期内的在职企业高管阶层在无特殊情况下须履行其对企业的职责,还可以设定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不定期的监察,对不履行职责的高层员工加收惩罚金来促进企业与员工相互职责的履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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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孙烨(1993-11),女,汉,河南省驻马店市。硕士研究生,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展经济学,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