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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升级对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拉动作用研究

2019-05-24高玲玲

商业经济研究 2019年10期
关键词:消费升级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

高玲玲

内容摘要:文章基于我国1997-2016年省级面板数据构建了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实证检验了消费升级对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影响以及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与消费升级之间的动态关系。研究发现,消费升级对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起到显著促进作用,但这一作用呈现动态变化的特征。具体而言,从初期到第三期,消费升级对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逐渐增强,且边际效应递增。但是在第四期之后,这一促进作用开始不断减小,且这一趋弱作用在第十期保持稳定。基于这一动态关系的描述,文章发现消费升级与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之间存在一个倒“U”型的动态关系,但消费升级对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解释力度仍保持较强的趋势。

关键词:消费升级   商贸流通业   转型升级   PVAR模型

引言及文献综述

自2012年起,我国经济增速逐渐放缓,GDP增速由2011年的9.3%下降到7.8%,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在此背景下,调结构、转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成为中央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手段。與此同时,我国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不断上升,2015年,我国第三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首次超过50%,2017年我国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达到58.8%。因此,对加快我国整体经济的结构升级而言,第三产业的转型升级成为重中之重。而商贸流通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规模从2000年6161亿元增长至2015年30364亿元,平均年增长率高达11.22%。由此可见,以商贸流通业为主的服务业发展成为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的新增长点。与此同时,国家对商贸流通业的转型升级高度重视,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强调要通过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研究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影响因素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通过梳理既有文献发现,关于商贸流通业的文献大多从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如FDI(吴萌,2018)、消费金融(赵明慧,2018)、政府干预(沈文捷,2018)、大数据技术(卢杰,2017)以及物流技术革新(叶琳,2017)等,但是鲜有文献研究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影响因素。根据国家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商贸物流发展运行报告》显示,消费对物流需求的拉动效应进一步显现,2016年全国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达到73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其同比增长44.4%,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7.3个百分点。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2008 年的45. 7%增长到2015 年的66. 4%,我国经济增长成功实现由投资、出口拉动向消费拉动转变,在新常态下,消费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居民的消费升级能否带动商贸流通业实现结构升级?现有文献对影响消费的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业结构(石奇等,2009)、零售业(杨婷婷等,2017)、服务业(王玥,2017)、经济增长(贾永翠和吴蕙亭,2004)等,这些研究均忽略了消费升级对经济变量的影响,尤其是以商贸流通业为代表的服务业的影响。对此,本文借助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分析了消费升级与商贸流通业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动态互动,从而对现有相关文献进行了一定补充。

研究模型与数据说明

(一)模型建立

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的优势在于其不需要设定模型变量的内生或外生,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统一将所有变量视为内生变量,从而保证模型估计的准确性。为了更规范的利用该模型进行研究,需要对该模型使用的前提假设进行检验分析,以此保证本文模型使用的正确性。模型设置的第一步需要检验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的滞后期选择,滞后期决定模型的估计优度,好的滞后期可以提高模型的估计准确性。具体而言,本文需要用到三个估计准则,分别为AIC、BIC、HQIC准则。基于上述准则基本可以准确确定模型的最优度,估计结果如表1。从表1 的估计结果来看,本文共进行了5阶滞后期的选择,通过贯彻各个准则各期滞后期的显著性可以判断最优滞后期。通过观察发现,在第三期时所有准则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一结果表明本文的模型估计应选择滞后三期的模型。

根据上述讨论和检验结果,本文建立滞后三期的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具体模型设定形式如下:

Yit=αi+βt+Ayit-1+μit

(二)数据说明

本文用于分析的主要变量为商贸流通业发展变量和消费升级变量,根据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的设定,本文不需要加入其他控制变量,只需将核心变量设置正确即可。本文变量度量的主要工作在于如何衡量转型升级这一概念。经过分析,本文认为为了度量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可以将属于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全要素生产率作为代理指标,该指标计算的方法主要基于随机前沿法,通过估算投入产出率,进而测算全要素生产率。其中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投入变量包括该产业的从业人员和固定资产投入,而产出变量则为该产业的增加值量。为了度量消费升级变量,本文主要利用三次产业的比重衡量,具体的为第三次产业的比重衡量,这一指标基本能够囊括消费升级的大部分内容,同时也体现了产业结构升级的内涵。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为我国1997-2016年31个省级的面板数据,所有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实证结果分析

(一)面板单位根检验

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不仅对滞后期存有要求,而且还需要对具体的估计变量作出规定,即需要各变量是平稳变量,这是保证估计一致性的前提。为此,本文采用单位根检验法检验各变量的平稳性,具体需要的两个检验准则分别为LLC和IPS准则,如果假设检验显著拒绝这两个准则则表明变量是平稳的。所有变量的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表2 结果表明,无论是LLC准则还是IPS准则,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变量和消费升级变量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即表明这两个变量是平稳性变量,从而保证了本文估计变量的前提条件得到满足。

(二)格兰杰因果检验

经过前文的假设检验分析,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现需要对两變量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统计上的检验。这里本文采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通过建立联立方程识别各变量相互之间影响关系的显著性程度,从而可以在统计意义上分析因果关系。根据前文滞后期选择的标准,本文同样用三阶滞后的格兰杰因果检验模型进行分析。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研究发现,从消费升级与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之间的关系来看,卡尔方值在1%的水平上拒绝原假设,即认为消费升级与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之间存在因果联系,也就是说,消费升级是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格兰杰因;从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到消费升级之间的关联看,卡尔方值并不显著,即接受原假设,则认为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不是消费升级的格兰杰因。结合这两者关系的检验,本文认为消费升级与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之间存在一种单向的因果关系,也就是只存在消费升级促进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这一关系链条。通过这一关系检验,可为下一步分析提供检验基础,具体两者影响效应的大小还需要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方法来识别,因而也说明了本文模型的优势。

(三)脉冲响应分析

如图1所示,从脉冲响应结果来看,整体而言消费升级促进了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从第0期到第3期,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受消费升级的影响开始显著增加,且消费升级促进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作用不断递增。第4期之后,这一促进作用呈现减弱的趋势,且这一减弱趋势一直维持到10期。根据这一动态波动关系可以发现,消费升级与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之间的关系呈现出一种倒“U”型关系,这一动态效果表现出现增强后递减的过程。对于这一结果,本文认为,消费规模的增加扩大了市场需要,从而为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市场空间。消费的增加提高了对商贸流通业运输仓储等服务的需求,从而促进了商贸流通业的发展。但这只是规模上的变动,消费规模和市场的扩大虽然促进了商贸流通业规模发展,但并不能激发商贸流通业实现转型升级。而当消费升级后,消费者增加了对服务类商品的需求,这一类型的需求需要匹配更高质量的运输和仓储服务,因此,这就对商贸流通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促使商贸流通业不断转变发展方式和质量,最终促进了商贸流通业的转型升级。虽然消费升级能够对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起到促进作用,但目前就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而言,政治制度和该行业本身发展的诸多问题限制了商贸流通业的发挥。其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投入商贸流通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法制环境治理和金融服务支持不足。同时,该产业自身物流技术进步速度较慢,无法实现产业内生增长。由此可以看出,流通产业自身的原因限制了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实现增长质量提高,从而导致了消费升级的作用递减并趋弱。

(四)方差分解

虽然脉冲响应分析对两者之间的动态关系进行了分析,这是从绝对值意义上进行的解析,但是从相对意义上而言,脉冲响应分析仍然存有局限。因此,需要用到方差分解法分解消费升级影响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比重和相对重要性。方差分解结果如表4所示。表4 结果显示,总体而言,消费升级对商贸流通业发展解释的贡献度是逐渐增强的,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促进作用越来越大。但是本文进一步发现,在12期后消费升级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解释贡献度保持平稳,不发生变化。这一结果与脉冲响应分析类似,说明消费升级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有限,存在边际效应。

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我国1997-2016年省级面板数据构建了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实证检验了消费升级对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影响以及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与消费升级之间的动态互动关系。研究发现,从统计性的因果关系而言,消费升级与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之间存在单向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消费升级是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格兰杰因。脉冲响应分析表明,消费升级对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呈现动态变化特征,具体而言呈现出促进作用先增加后递减的倒“U”趋势。方差分解得到的相对解释贡献度再一次证明了上述结论。

根据前文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第一,政府应采取措施释放消费升级的作用。如,政府可以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降低企业和居民的税负,从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企业生产、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居民消费,最终释放市场潜能,发挥消费升级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第二,要注重商贸流通业行业发展与建设。提高商贸流通业发展能力可以从外部环境和自身发展两方面入手。就外部环境而言,要打破阻碍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机制障碍,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要完善商贸流通业发展相关法规、规范商贸流通业发展法制环境、加强和建设商贸流通业发展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就自身发展方面,商贸流通业要提高自身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科研投入、人才引进的力度,以此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第三,加快消费结构升级。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上,提高以内需驱动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保证消费规模的基础上,优化消费结构实现消费的转型升级,进而促使商贸流通业实现产业升级。

参考文献:

1.吴萌.FDI对我国商贸流通业集聚的影响——基于省级层面数据的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18(3)

2.赵明慧.城市化进程中消费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影响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8(2)

3.沈文捷.政府干预对我国商贸流通业影响的实证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18(1)

4.卢杰.大数据技术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影响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7(23)

5.叶琳.物流技术革新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影响[J].商业经济研究,2017(22)

6.石奇,尹敬东,吕磷.消费升级对中国产业结构的影响[J].产业经济研究,2009(6)

7.杨婷婷,王丽莉,张博.消费升级背景下零售企业供应链模式优化[J].商业经济研究,2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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