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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合力擦亮优美生态“金字招牌”

2019-05-17黄淑华,梅笙,朱惠敏

人民与权力 2019年4期
关键词:镇级金字招牌东台

“优美生态是东台的‘金字招牌’,更是泽被子孙的宝贵家底。这些年东台的转型发展与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分不开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人大要有所作为,更要大有作为。建立镇级环境报告制度,就是为了打通环境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东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康在2018年召开的建立镇级环境报告制度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如是说。

近年来,东台市人大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切口,以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为指引,在听取政府环境专项报告、突出问题清单报告的基础上,去年创新建立了镇级环境报告制度,构建起市镇联动的立体化监督机制,更大力度、更深层次地推动生态环境建设。东台绿色城镇、绿色园区、绿色企业协调并进,去年实现全域“零化工”,获评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城市、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现在,东台优美生态的“金字招牌”份量更重、成色更足。

抓住机遇,正确监督,让环境报告制度顺利建立起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高质量发展,没有良好的环境不行。一直以来,保护生态环境都是东台人大监督工作的重头戏,省人大在东台试点实施镇级环境报告制度,无疑是促进东台环境保护工作沉底到边的一次大好机遇。

将环境报告制度延伸到镇一级,在全省都是一个新生事物。市人大常委会认为,一定要把基础工作抓实,让大家知道怎么做。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组建由人大相关工委、政府环保部门和部分镇人大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合调研组,走出去、走下去,尽可能地把镇级环境报告制度搞懂、想深、磨透。在此基础上,又分别召开代表座谈会、主任会议、人大政府联席会议,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决议的《实施意见》和建立镇级环境报告制度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开展镇级环境报告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报告内容和实施步骤,使这项制度的实施做到了有章可循。

建立镇级环境报告制度,没有党委的支持、政府的配合不行。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是保证,一定要把组织基础建强。围绕落实省人大文件和试点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高位协调,及时向市委报告、主动与政府衔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要求各层各级全力支持和配合开展镇级环境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随即召集各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和环保部门负责同志会议,传达省人大文件精神和市委批示要求,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扎实充分的前期基础工作,保证了镇级环境报告制度的顺利实施。

精心设计,有效监督,让环境报告制度真正运行起来

“为给全市各镇全面推行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2018年在安丰、五烈、头灶、南沈灶4个基础条件较好的镇先行试点,2019年年中人代会时全面推开。”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步实施、全面推开的思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研究明确了四个试点镇。

“建立镇级环境报告制度,丰富了基层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履职的新内容,是安丰镇巩固国家生态镇创建成果的‘及时雨’,我们将按照市人大统一部署要求,迅速启动……”

“听取镇政府年度环境专项工作报告工作无经验可借鉴,南沈灶镇人大将严格按方案规定程序实施,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能少,规范程序一个不能缺’,确保此项制度建立实施……”

为了做好试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围绕会前充分到位、会上审议到位、会后落实到位,提出开展“八个一”活动,并落实试点镇在动员部署会上表态发言。“八个一”即:开展一次民意问卷调查,以代表工作站(室)为单位,发放环境民意调查问卷,广发征集群众对本镇环保工作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增强镇级环境报告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关注度。组织一轮代表视察调研,结合开展“助推‘两海两绿’、服务选区选民”的代表实践活动,组织驻镇人大代表实地视察生态建设、污染治理、专项整治等方面情况。召开一个工作评议会议,在代表视察的基础上,组织代表对近年来政府环保工作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梳排一批突出环境问题,镇人大及时汇总群众、代表反映的突出问题,向政府反馈,切实增强环境报告的针对性;听取一年环境专项报告,将镇政府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列入人代会议程,组织代表认真审议;策划一场专题询问测评,鼓励试点镇通过询问、测评等方式,活化审议形式,增强审议效果;形成一份书面审议结果,要求镇人代会听取和审议环境专项报告情况,形成决议决定或者书面审议意见;制定一张问题整改清单,制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清单,明确问题内容、整改序时和责任主体,做到环保工作项目化、项目推进节点化、节点要求责任化。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组,巡回指导各镇做好各项工作。去年底,在听取和审议政府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报告时,组织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旁听审议。多措并举引导各镇人大熟悉听取审议环境报告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深化实践,务实监督,让环境报告制度发展完善起来

“列入整治清单的8家企业均按时序整治到位,完成率100%;41家企业燃煤锅炉完成改造,已于2018年10月前报市验收通过;253户规模养殖场均落实‘一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完成骨干河道、镇村河道问题销号96个、111个……”2019年1月21日,安丰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镇长朱亮亮面向全体代表认真汇报。大会审议时,他表示:“一份问题清单,让政府部门更为直观地看到了工作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向人大代表汇报环境问题,压实了我们肩上的担子。”安丰镇的政府环境报告,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和事实说话,回避了生涩难懂的术语、指标,真正让代表听得明白、议得清楚。

随后,五烈、南沈灶、头灶三镇相继召开人代会,均听取了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至此,东台率先把镇级环境报告制度真正建立起来。

“试点很成功,但这只是开始,我们在试点过程中鼓励试点镇结合实际创新和丰富环境报告制度,坚持边试点、边探索、边提升,同时在试点镇召开人代会时,组织其他镇派员到现场学习,为2019年年中人代会全面推开奠定良好基础。”东台市人大常委会环建委负责同志介绍说。

据了解,在市人大指导下,四个试点镇除了完成市人大“规定动作”外,还纷纷“自选动作”:安丰镇采取环保工作预报告,会前结合代表集中学习省人大《决议》,听取和讨论政府环境报告,提出针对性意见,提高报告质量;南沈灶镇在会上不仅听取和审议政府环境报告,而且在会后公布了《2018-2020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五烈镇组织代表“看、听、评”镇政府环保工作,为会议充分审议创造条件;头灶镇广泛宣传发动,召开选民小组座谈会29个,发放民意调查问卷2000余份。

镇级环境报告制度,是对人大环境监督工作机制的充实和完善。东台人大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和特色做法,制定人大代表对环境工作建议意见反馈制度、审议镇政府年度环境报告制度、镇人代会听取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报告制度,以及突出环境问题交办落实制度,促进镇级环境报告指导与时俱进、发展完善。同时利用人大代表“三比一树”、每月接待选民日等活动,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关注身边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情况,充分发挥闭会期间代表在环境监督中的作用,合力推动镇级环境报告制度在东台“落地生根”并“开花结果”,为擦亮东台生态优美“金字招牌”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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