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以人大力量筑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2019-05-17本刊策划

人民与权力 2019年4期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污染

■本刊策划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加强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江苏历来是令人向往的富饶、美丽、宜居之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格外关心、寄予厚望。2013年在参加全国人代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要求江苏要“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4年视察江苏时要求把“环境美”作为“新江苏”建设的重要内涵;2017年视察江苏时强调要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经过几年的攻坚克难,江苏的生态环境保护到底有了哪些变化?3月下旬,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8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这也是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后,首次结合决议落实情况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年检”。

打造美丽江苏,政府交出这样一份环保答卷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生态环境保护上拿出了一系列硬招实招。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进下,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向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环保答卷。

围绕“打好”,有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后,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设立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与各地签订目标任务书,各地各部门形成合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全省持续推进“263”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各地认真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水十条”“土十条”,组织实施9100多项重点治污工程,出台空气质量改善、断面水质改善2个强制减排方案,收严大气污染物排放、太湖流域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2项标准,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初步构建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PM2.5浓度、国考断面水质、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通过一系列“硬措施”,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针对环境质量改善滞后的地区,我们严格采取驻点帮扶、强化督查、公开约谈、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力推进治理修复,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二组组长刘朝阳介绍道。

紧扣“转型”,进一步提速结构调整步伐。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决定生态文明的水平。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调高、调轻、调优、调强、调绿”方向,出台《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等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能源、产业、运输、用地“四大结构”上持续调整优化,越来越多的地区主动探索绿色转型,提升发展的“含绿量”。在能源方面,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能源消费转型升级,2018年煤炭消费量连续两年保持平稳下降,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首次下降到60%以下。在产业方面,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近三年累计化解钢铁产能1294万吨、水泥产能1232万吨、平板玻璃产能1290万重量箱;扎实推进“减化”专项行动,全年关停化工企业1275家,关闭高耗能高污染及“散乱污”规模以上企业3600多家,光伏、智能制造等绿色新兴产业发展迅猛。在运输方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长江和内河集装箱江海河联运发展。在用地方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工作,划定4431个环境管控单元,提前为高质量发展划框子、定规则、列清单。思路一转天地宽,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也为江苏未来绿色发展腾出了容量和空间。

聚焦“决议”,剑指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全省各级政府严格落实《决议》要求,将工作重点放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要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上,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实施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开展263专项行动等工作为基础,编制了本地区《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逐一明确了整改目标、时序进度和责任主体,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开。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秦亚东介绍,截止到2019年3月,已实现了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省市县全覆盖。省级清单共列出7大类95个突出环境问题;13个设区市结合实际均制定了落实《决议》的工作方案,共列出市级突出环境问题666个;96个县(市、区)和13个工业园区、生态新城积极行动,共列出县级突出环境问题2045个。其中2018年省级清单已解决13个突出环境问题,实现了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良好开局。

挥出“重拳”,持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督查,推动立行立改,督察组交办的3910件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完成率达63%。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江苏省督察整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同时,还对常州、镇江、淮安三市进行了省级环保督察。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细则,建立“2+N”重大案件联合调查处理机制,开展沿江八市“共抓大保护”交叉互查、辐射安全综合检查等10余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辉丰案”“灌河口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累计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34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89万件,罚款21.16亿元;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3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75人,生态环境法治的震慑效应不断加大。

避免“一刀切”,积极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包括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再不能是牺牲生态环境的粗放式发展。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发展大局主动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等手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不断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式,一系列环保机制改革在全国先行先试且不断深化,我省也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生态环保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便民服务“十二条”、畜禽规范养殖“九条”;推动苏南沿江高铁、盛虹炼化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顺利落地;推进绿色金融和企业环保信任机制,引导实体经济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这些务实举措不仅有效规避了环保“一刀切”带来的弊端,还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方“共赢”局面。

2018年初,由于受工业产能快速增长、气象条件相对不利等因素影响,全省的生态环境形势还很严峻。然而经过了上一年扎实有效的工作,在全省GDP增长7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6.6个百分点的情况下,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系列数据足以证明:2018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8%,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5项指标浓度同比均下降;104个国考断面优Ⅲ比例68.3%,同比上升7.7个百分点;380个省考断面优Ⅲ比例74.2%,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12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90.6%;太湖湖体水质稳定在Ⅳ类;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近岸海域海水达到或优于二类比例同比增加22.6%。10个土壤超标背景点位中,轻微污染、中度污染点位分别占11%和1.2%,无重度污染点位。总来看,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2,处于良好状态,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支撑。

决议彰显决心,人大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人大在行动。本届省人大常委会自履职以来,在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遵循,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特点和优势,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得到全面遵循和依法推进,为推进我省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出了人大力量。

2018年2月,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多件生态环保法规进行清理;4月,开展“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土壤修复治理”议案办理工作;5月,连续第三年听取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6月,针对近岸海域水质下降问题,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一线,赴沿海三市进行暗访明查;7月,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开展海洋环境专题调研;8月,扎实推进“洪泽湖生态保护”重点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月月都有生态环保议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

2018年7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该项决议作出后,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的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并作出部署。他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人大履职的重点领域,一方面围绕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另一方面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大监督力度。在此背景下,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和江苏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结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于2018年9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出了《决议》,这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的第一项实体性决议,也是引领江苏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又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增添了强大助力。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负责同志介绍,“江苏作为东部发达省份,人均环境容量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对于江苏的意义更为重大,此时作出《决议》恰逢其时,不仅高度契合了全国人大相关要求,更体现了省人大投身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担当。”

开列突出问题清单成为最大亮点。与以往程序性、批准性决议不同,此次省人大常委会《决议》不仅有较强的原则性和号召性,同样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是坚持问题导向,将解决我省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开列2018—2020年本地区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2018年11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截止到2018年年底,13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均按期审议了各地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提出“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制”这个概念,也是《决议》的最大亮点。将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化,进而挂图作战、各个击破、逐一销号,确保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的目标能够如期实现。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制定,为各地提供了一张环境整治路线图,使得一大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成为优先领域。2018年6月26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正式发布,在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方面,安排了正式项目4件、调研项目7件,在全部立法计划中占据了很大比重。《决议》发布后,重点强调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地方立法的优先领域,以立法引领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同时鼓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上位法规定,积极探索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先于国家进行立法,从而不断完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省人大常委会已提前启动相关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并集中力量对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各市人大常委会也将立法资源向生态环境保护倾斜、立法项目向突出环境问题聚焦,加快制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南京市、徐州市加快制定(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宿迁、扬州、镇江市对扬尘污染防治进行了立法调研;为打好碧水保卫战,连云港市制定了《连云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常州市将制定《常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无锡市将集中修订《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为加强长江生态资源保护,南京市将开展《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立法调研;为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苏州市、泰州市将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条例立法,南通市制定了《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无锡市制定了《无锡市城生态补偿条例》……一部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的调研、修订和出台,源源不断地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细化规范监督机制成为重要抓手。听取县级以上政府年度环境报告,是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人大有效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我省自2016年在全国首批开展年度环境报告工作以来,到今年已是第四个年头。由于去年《决议》的出台,今年听取年度环境报告和以往不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时间提前,为了政府有更充足的时间进行环境治理,《决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在每年一季度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年度环境报告,报告时间提前了整整2个月。其次内容更实。今年的年度环境不仅要报告常规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还报告了省政府2018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2019年度突出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治目标和措施,这是今年年度环境报告的重要内容,更是对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次阶段性检验。此举也得到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们的一致认可。为了进一步凝聚人大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决议》还提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可参照这一做法,将年度环境报告制度向乡镇、街道一线延伸,激发基层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动性,从而使得人大监督环节更加完整、监督形式更加丰富。当前,东台、宜兴、江阴等地正在积极开展乡镇年度环境报告试点工作,南通市通州区拟将此项制度向街道延伸。提及试行乡镇年度环境报告制度,东台市人大环资城建委主任吴仕纶高兴地说:“《决议》里提到乡镇可以试试,我们就想试着做看看,乡镇人大干部和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有劲头,镇政府也有了一个更好的抓手,很多环保工作都被及时提上日程,镇上老百姓坚决拥护,大家的环保热情一下子被调动起来了!”

建诤言献良策,为绿色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审议讨论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政府及有关部门为生态环境的保护及治理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积极成效,同时围绕源头治理、产业升级、加快补齐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短板等提出意见建议。

强弱项:持续攻坚污染防治。审议中,委员们认为,决议实施以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明显、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持续加强,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但我省作为全国污染防治任务最重、压力最大的地区之一,生态环境问题仍是制约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还需要继续付出艰苦的努力。

做足“水”的文章,历来是江苏环保工作的重头戏。3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江苏位列被检查的地区之中。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震宁强调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这次执法检查由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担任组长,并明确将第三方评估引入执法检查,重视程度超过以往任何一项执法检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为做好迎接执法检查工作,他提出要突出“六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题传达部署会议;制定一个具体详实的迎接检查工作方案;聚焦水环境梳理一个专项突出问题清单;明确一套系统的工作责任体系;组建一个集中办公、得力高效的一线工作班子;整理一个具有说服力的全省水环境问题警示片。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周琪十分关注大运河水污染问题,他建议尽快明确全省各市建成区落实雨污分流时限要求,为严禁向大运河内排污就有了良好条件;在省内大江大河大湖附近试点生态GDP考核,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省人大代表,兴化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科员沙安勤代表希望在关心大江大河大湖环境治理的同时,也要关注小河小湖,特别是农村村庄周边河道。兴化农村水网密布,但水面漂浮物问题严重,杂草众多,希望农村人居环境问题能够得到重视。

“无论是从立法层面还是从环境整治上,垃圾分类与综合处置应当成为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高度关注危废处置和垃圾处理问题,他提出,当前我省危废处置能力不足,布局也不太合理,企业承担处置成本高,乱抛乱埋危废时有发生。在垃圾分类处置方面虽然开展了许多工作,但与一些周边地区相比仍有些差距。建议省级层面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分类体系、处置方式等,以便各地市根据顶层设计开展立法和实践。省人大法制委委员,苏州大学教授王卓君同样关心垃圾分类处理问题,他说,现在江苏总的缺口接近1万吨/天,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建议省政府在2019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中将垃圾处理、水污染等问题列为重头戏,加大力度,重拳出击,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更大成效。

抓重点:强化源头约束。当前,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正进入应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正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对此,代表委员们有着深刻的认识。“江苏在长三角地区的环境治理中处于‘洼地’,令人吃惊、让人警醒。”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朱有华参加了省人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座谈会和专题调研,了解到2018年全省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未达国家约束性指标,太湖湖体仍处于富营养状态,少数地区还存在土壤污染修复、跨区域水污染防控等难题,“希望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产业布局优化调整、高度重视环保安全风险评估。”事实上,我省去年已关闭高耗能高污染企业3600多家,解决“重化围江”问题有了新突破,PM2.5浓度、国考断面水质、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均超额完成国家约束性考核指标,但环境容量超载、生态成本透支仍是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制约。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秦景安也十分关注产业布局问题,他认为,对标先进省市,我省必须要在发展理念、工作思路、体制机制上真正来一场“刀刃向内”的革命,“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重化型’产业结构、‘煤炭型’能源结构、‘开发密集型’空间结构尚未改变,环境资源已经到了极限,如果不从根本上优化产业结构,末梢治理的效果还是有限的。”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环境经济技术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刘明也有同感,“目前我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今后要在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真正落实‘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更加注重过程管理,而不是把污染留到末端进行治理。”

补短板:实施科学治理。生态环境是个复杂的系统,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审议中,代表委员们认为,治理水、气、土污染,修复生态环境,必须遵循规律,既要高度重视,也要讲究科学严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

“化工是工业和生活的基础,对技术、人才有着严格要求。响水爆炸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化工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生产设备落后、工人技能不足,存在很大隐患。因此,对化工园区的整治,一定要讲究科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举例,他建议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一方面政府管理要到位,做好把关,另一方面要加强技术攻关,提高生产安全系数,争取做到污染零排放。

科学治理,意识先行。“治理污染到底是增加GDP还是减少GDP,我认为是增加的,对治理污染方面的有效投入是一定可以增加GDP的。”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江建平认为,更好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大责任,要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要下定决心去改变现状,不能应付式满足于对中央点出问题的解决,要自觉进行整体考虑,拿出具体行动方案。从思想上改变,方式上改变,投入方式上改变,真正痛下决心,大有作为。

身为科研人员,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委员、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物理湖泊与水文研究室研究员胡维平认为,当前科技对我省生态环境顶层设计的贡献度还不高,没有充分发挥江苏科技大省的优势。“江苏拥有众多科技院所,完全有能力承接省内生态环境方面的项目。”他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引领,用好本省的科技资源,剖析环境问题深层原因,推进环保治理成效评估,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江苏建设中的作用。

风在动、水在流,环境保护治理和监督需要全省一盘棋,做到上下联动、横向行动、内外互动,才能打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的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是江苏必须做、正在做、要做好的事,向人大报告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是审视是鞭策,更需要的是“下文”。政府环保部门唯有在思想上再对照、任务上再对表、要求上再提升,不动摇、不松劲,保持攻坚力度和势头,才能为江苏大地留住更多的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田园风光,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新期待。

猜你喜欢

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污染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中水污染治理措施探讨
如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渗透环境保护教育
如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渗透环境保护教育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挥地方立法作用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风盛正是扬帆时——聚焦漯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举措
2017年度《山东人大工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对抗尘污染,远离“霾”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