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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本科高校师资队伍的困境与对策

2019-05-16赵传军

商业经济 2019年3期
关键词:师资民办高校困境

赵传军

[摘 要] 民办本科高校师资总量不足,师资结构呈两极化,“双师型”人才短缺,总体水平较低,这是民办高校的共性弱项,也是制约民办高校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通过从历史角度、体制角度、人才市场竞争角度和民办高校自身性质角度深入解析了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 民办高校;师资;困境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9)03-0194-03

我国的民办本科高校是指2008年以后经过转设成为普通本科高校的各类学院(全国只有一所学院又升格为大学),包括目前仍未转设的独立学院。转设后的各类学院产权已经明晰化,其性质是名副其实的民办高校。各类独立学院产权仍未明晰,虽然绝大多数都在校名前冠以母校(即挂靠高校)的名称,但以下三点决定了其民办性质:一是无政府财政拨款;二是不列入人社厅或人社局编制系列(母校派出的干部除外),员工均为合同制;三是招生均列入第3批次(近年有些省份开始将其列入第2批次)录取,即所谓的三表院校。所以,这些独立院校实质上是自负盈亏、独立办学的民办本科高校。

一、民办本科院校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国转设后的民办本科高校161所,独立学院265所,新招本科生101.63万人,在校生总计401.68万人。我国的民办本科院校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也面临着很多难题,其中一个具有普遍性的“老大难”问题就是师资队伍建设问题,几乎每一所民办高校都面临着“师资困扰”的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量不足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标准,本科高校的生师比不能低于21:1,按照这一标准绝大多数民办本科高校自有教师的比例达不到标准,真实的缺额比例应在三分之一以上。但教育部有一条规定,即在民办高校任课2年并签订聘任合同的公办高校教师,可按0.5个自有教师计算。为满足日常教学需要,更为了应对教育部的“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民办高校只好大量聘任校外教师,如还达不到师生比的标准,有些民办高校就采取签订虚假聘任合同、把“双肩挑”(行政人员兼讲少量课程)的行政人员也算作教师上报。虽然目前已接受教育部“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的民办高校几乎都已过关,但师资的水份很大,因为实际情况是民办高校师资总量不足是众所周知,多数民办高校自有教师的缺额总量在三分之一以上。

(二)师资队伍呈两极化

师资队伍两极化是民办高校中的普遍现象,这种两极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年龄结构两极化

民办高校中师资的年龄一部分是60岁以上的老教师,基本上是在公办高校退休后到民办高校任教;另一部分是30岁左右的青年教师,即硕士毕业后到民办高校任教的教师,占60-70%的比例。40岁以上至50岁左右的教师所占比例较小,一般能占20%就很可观了。

2.学历结构两极化

民办高校教师的入职门槛一般是硕士学位以上,所以在民办高校教师中硕士学位的比例一般都达90%以上,而博士学位的比例却很小,很多民办高校的二级学院中能有2-3个博士就算相当不错了。

3.职称结构两极化

民办高校中自有教師的助教、讲师占有绝大部分比例,副教授的比例偏小,而教授多为退休后被聘任的公办高校教师。

4.知识与能力结构两极化

民办高校的青年教师都是硕士毕业后就入职的教师,没有本专业的实践阅历,有一定理论知识积累,缺乏专业技能和实践知识。而有实践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员,由于学位或职称不合标准,又难以进入高校任教,这部分教师所占比例很小。因此,绝大多数民办应用型高校没有形成“双师型”的师资队伍。

(三)师资队伍不稳定

民办高校的师资遵循的是市场化原则,其主要特点是流动性较大,而这种流动不是优化组合,而是不利于学校的“人才净外流”。民办高校的教师如果读完博士或评上高级职称,流出的可能性就会增大;如果是博士+副教授,甚至讲师+博士,流出的可能性就更大。

二、民办高校师资问题的成因分析

要办好教育,要办好本科高校,除了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外,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师资。没有一个数量充足、素质较好、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师资团队,很难培养出合格的应用型本科人才。我国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是明显的弱项,也可以说是致命的弱项。师资队伍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有多方面原因,其中一些共性的原因是:

第一,我国民办本科高校在转设前都属于民办专科学校,招生名额少、学费收入低、师资大部分外聘,自有师资少且水平低。从转设到现在仅仅8-10年左右时间(大多是2010年以后转设的)。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很难建立起数量充足、水平较高、结构合理、能适应大学本科教育的师资队伍。

第二,由于是民办高校,没有国家编制,没有稳定的社保和医保,薪资水平又不高,要吸引高学位、高职称的教师难度很大。一方面,公办高校的教师绝不会跳槽到民办高校;相反,民办高校的博士或高职称教师跳槽的目标却是公办高校。另一方面,新毕业的博士首选都是公办高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进入民办高校。

第三,以盈利为目的和债务负担使民办高校不可能为建设稳定、高水平师资队伍进行较大投入。我国目前的民办本科高校在转设前基本上都是以盈利为目的,因此争取招生名额,增加学费收入是主要目标。转设后少数民办本科高校提出要办非盈利性的大学,但经过法律程序确认为“非盈利性办学”的却廖廖无几,绝大多数是口号、是宣传,是在看政府的民办高校政策走向。为盈利而办学就要考虑成本投入,如果资金投到买土地、盖大楼、增加设备和校园设施等方面,这些投入就变成了自己的固定资产;如果投入到教师薪酬、教师福利、教师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这种投入是有去无回,甚至还可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因此,大多数民办高校在这方面的投入有两个下限:一是能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二是能保障通过教育部对学校进行的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

第四,民办本科高校在转设前为满足转设的硬件要求,要买地皮、盖楼房和购买相关设备设施,因此都背上了银行债务,转设后既要正常运营,又要偿还银行贷款,因而资金都比较紧张。

三、解决民办本科高校师资困境的思路与对策

如上所述,民办本科高校绝大多数是以盈利为目的,当然也有少数创办者、教育家以黄炎培、陶行之为榜样,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真心实意办教育,凭良心办教育,要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的优秀人才,如吉林外国语大学、哈尔滨华德学院等。对于盈利性民办高校的创办者或经营者来说,对利润的渴求与冲动是难以抑制和改变的,但为了多赚钱和可持续赚钱,他们也有建设师资队伍的动力。因为师资队伍不合格,会影响对学校的合格评估,就会威胁到招生甚至是学校的生存。如果建设好师资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和就业率,就会扩大学校影响力和吸引力,从而保证生源甚至扩大招生名额。由于对师资队伍建设的投入是一项长期投入,其预期效应也是一种长期效应,所以与办学者短期获利的目标是有矛盾的,因此办学者总是在权衡对师资建设投入的边际效应。从外部约束机制的角度看,要让民办本科高校重视并建设好师资队伍,最有效、最现实、最具体的约束机制就是教育部的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目前这几项评估都在进行之中,但评估标准脱离了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也就是说现在是用北大、清华等公办高校的标准对转设只有8年左右、财政不投一分钱的民办本科高校进行评估,这既不公平也不客观,严重脱离了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如果严格按照目前的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对民办高校进行一丝不苟的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能过关的恐怕廖廖无几。为了通过评估机制推动民办高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们对调整和完善评估标准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是“白手起家”,由于各种不利因素吸纳高学历、高职称教师难度很大,而自己培养不但有一个过程,而且还会随时外流。按教师成长规律和职称晋升的基本要求,一个助教最低也要15年才能晋升为教授。职称代表着教师的资历、经验和水平,一个学校的教师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代表着师资队伍的水平。因此,从评估的角度对民办高校师资队伍的要求应分为两个阶段、设定由低到高两个标准:第一阶段,从2010年转设到2020年,民办高校应建立起师资队伍的基本框架,借助外聘教师能够完成教学任务并保障较好的教学质量。第二阶段,从2020年到2025年,民办高校应建立起结构合理、素质较好、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上述两个阶段的要求,可以把每个阶段的师资标准进行量化。

第二,民办本科高校都属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要求教师是“双师型”教师,既能讲好理论课,又能讲好实践课,而民办高校缺乏这种双师型教师。硕士甚至博士毕业后进入高校教书,没有实践经验,而有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企业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管理人员等,又没有较高的学位和职称,评估时会影响师资结构。要建立起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在评估标准上应做如下调整:一是民办高校的讲师应有连续三个月在企业带薪实践的阅历;副教授应有连续一个学期在企业带薪实践的阅历。二是聘任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学校任教,如果他们以前没有职称,可按其在企业工作的年限由学校为其评定职称,在省市人社部门备案,评估时予以承认。如在企业工作5年且讲实践课效果好的技术或管理人员,可评为讲师;在企业工作8年以上且讲实践课效果良好可以评为副教授;如在某一领域专业技能突出,具有“工匠水平”,且讲课效果优秀,可以评为教授。

第三,对于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进行校内外培训和国内外学术交流的颇次、经费要明确硬杠要求,因为要提高师资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有计划、高层次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学校在这方面必须要有充分的投入。

第四,要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也为稳定师资队伍创造必要条件。各地民办高校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不能按最低标准缴纳,而应参照当地公办本科高校的平均水平。对于与教学无关的加班加点,应给予教师以合理的补助费用,应按劳动法规定的相关原则对待教师的劳动付出。

第五,外聘教师如果连续3年以上在民办高校任课,且每年课时在90课时以上,应将其认定为学校的自有教师,而不是目前的0.5个教师。这样,有利于民办高校教师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当地的高校教师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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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萬山.中国民办教育研究40年:回顾与反思[J].现代教育管理,2018(12).

[3]郁秋亚.高校人才培养回归大学教育本位的路径[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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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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