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新格局
2019-04-09
2019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特约监督员座谈会,邀请14位最高检特约监督员对最高检工作报告初稿征求意见建议。
对于最高检特约监督员制度,作为从事律师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亚兰说:“被聘为特约监督员之后与最高检的距离更近了,监督的责任和意识更强了。最高检特约监督员制度符合时代的需要,最高检在特约监督员在听取意见、发挥作用、改进工作等的保障机制方面取得新成就,与监督员搭建的平台和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有序。”
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检特约监督员、重庆派森百橙汁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彦㛃认为,最高检实施特约监督员制度,对于帮助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和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建议拓展渠道,通过专家讲课、经验交流、案例解读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特约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以提高特约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和实效性。
“作为特约监督员,一定要牢记使命,认真尽责履职,积极监督,支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共同推进检察院工作的新发展。”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表示。
最高检不断探索外部监督的有效途径,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于2018年11月27日在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当中遴选出第一届98名最高检特约监督员,进一步完善了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新格局。
拓宽途径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对检察机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期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畅通联络渠道、改进联络方式,使代表、委员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为人民谋取更大的利益。”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副主委郭乃硕提出建议。
2018年10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最高检专项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在历史上是首次,也是常委会开展司法监督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
检察工作报告的赞成率可以说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的“晴雨表”。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逐年提升。十二届全国人大期间,最高检工作报告赞成票、赞成率逐年攀升,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得2781票赞成,赞成率为93.89%,创下自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启用表决器表决以来获得的最高赞成票和赞成率。
2019年2月15日,最高检召开特约监督员座谈会,征求特约监督员对最高检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
赞成率上升的背后是检察机关联络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为更好地在两会期间收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最高检专门派出工作人员旁听代表团和政协会的小组审议,根据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2018年3月10日,最高检共派出276名处级以上干部,旁听人大会35个代表团113个小组审议、政协会58个小组讨论工作报告情况,并根据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报告作出44处修改。修改后的报告赞成率再创历史新高。
视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方式,是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2018年1月至12月,最高检先后22次邀请33个代表团332人次全国人大代表赴各级检察机关开展视察活动,足迹遍布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视察活动,消除了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的神秘感,使人大代表看到了真实的检察工作状况。最高检还以召开座谈会、面对面走访等形式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把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实在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
高度自觉 不断强化民主监督
2019年1月下旬,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先后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主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民主监督意见。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体现。在长期的实践中,检察工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听取党外人士意见,主动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不仅对于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且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
近年来,最高检与全国工商联各民主党派中央建立联络工作机制,并积极开展工作。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民革中央与最高检等单位围绕深化司法改革若干重大问题,赴多地开展专题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提出的一些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并被有关部门采纳。
2018年1月29日,全国工商联、最高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促进两个健康的良好法治环境共同召开座谈会,主题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冤错案件,激发企业家精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是这一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决定对最高法再审的张文中案、顾雏军案成立专门办案组,依法同步进行审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两名组长分别由最高检原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和副厅长罗庆东担任。对此,《人民日报》刊文称:这是最高检全面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首次以专门办案组的形式,办理涉产权重大刑事申诉案件。
为更好地倾听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征求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意见。最高检开放民主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全国工商联和民主党派人士的好评。
201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走进全国工商联调研,召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座谈会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组书记徐乐江主持,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最高人民检察院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与会的8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分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讲话的体会,并对检察机关工作提出建议。
“最高检每年都组织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检察长亲自听取意见,体现了最高检主动接受监督的高度自觉。我连续五年参加座谈会,亲自见证了检察机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方面都取得丰硕成果。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方面认识高、起步早、措施实、落实好,赢得非公有制经济界的广泛赞誉。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先后制定实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意见,并对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作出部署,尤其是最高检2016年出台的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十八条意见影响持续、深远。”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表示。
最高检不断拓宽渠道,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联络工作。近年来两会期间,最高检都会派工作人员参加政协委员小组审议,集中听取民主党派人士对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对于政协委员的提案认真办理,逐一落实。
实行特约检察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工作中认真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作用落到检察工作实处的一项重要途径。特约检察员制度是以我国人民检察院名义专门聘请的行使检察权的兼职工作人员。2018年,最高检不断加强特约检察员工作,邀请特约检察员参与视察、调研以及案件听证工作。特约检察员、首都师范大学雷达教授先后赴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检察院、广西柳州市检察院出席案件听证会。雷达认为,程序公正是法治公正的一个重要体现,公开审查让所有人都有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特别是当事人,在表达自己的诉求之后,检察机关会综合考虑,依法得出结论,这也是对检察机关强有力的监督。
开放透明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信息化建设、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特别是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应用,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体会到信息化建设带来的公开、公平、公正。在信息化建设与成果实际运用的深化推进方面,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社区二中队副中队长兼金刚里社区民警、市妇联副主席(兼)杨蓉建议:“要注重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相结合。新媒体建设要与时俱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到群众的需要,积极利用移动终端开发简单易操作的,真正使群众看得懂、会使用、能互动、成本低、易宣传的小程序等便民服务平台,将司法公开、司法为民服务推进‘掌上时代’。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温度。”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拓展途径。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以来,全国3662个检察院共设立新闻发言人4473名,全国四级检察院已全部建立起新闻发言人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向社会各界及时通报检察工作重大事项。
2018年,最高检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向社会通报检察工作。
1月30日,召开涉产权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涉产权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情况,发布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赔偿监督典型案例;2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运行情况以及该中心电子检务工程平台建设情况;3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报人民法院审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和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4月25日,召开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发布“2017年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5月29日,最高检召开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发布“2017年检察机关加强未成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5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即将开展的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情况;6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工作情况;6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6月28日,召开“12309,检察牵您手”新闻发布会,通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介绍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主要功能特点,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应邀现场观摩;7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依法惩防金融犯罪主题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12月25日,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实现办案全覆盖”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发布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和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与新闻发言人制度成为检务公开常态化制度的还有检察开放日制度。2018年5月30日,举办主题为“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的第24次检察开放日,123位来自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第一分校、北京第八十中学睿德分校的中学师生代表走进最高检,与他们一道应最高检邀请前来参加开放日活动的还有11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来自中央国家机关的有关负责同志、长期关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家学者;2018年6月28日,举行“12309,检察牵您手”第25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与全国人大代表巩保雄一起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揭牌,代表委员们还参加了在最高检机关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和代表委员座谈会。2018年12月4日是第5个国家宪法日,举行第26次检察开放日活动,30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代表以及15名最高检第二批法律实习生代表参加了这次主题为“讲述检察故事,感悟宪法精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为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行使检察权,2003年,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上任之初力推人民监督员制度,经过十余年探索实践,人民监督员制度逐步发展成熟。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没有将监督范围限定在办理刑事案件,为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领域进一步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留下空间,使人民监督员制度在检察机关工作重心聚焦于检察监督主业的时代背景下焕发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