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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过每一条建议 澄清代表的每一个疑虑

2019-04-09

人民监督 2019年1期
关键词:文稿检察检察机关

201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召开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

“最高检在办理议案建议过程中,非常注重与代表委员反复沟通,在此基础上形成最后答复文稿,邀请代表委员进行复评,任何一个环节的推进,都体现了最高检对答复代表委员议案建议和提案方面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工作方式创新性、成效性比较强。”来自云南团的全国人大代表范永贞说。

湖南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江天亮表示:“与代表委员面对面交流沟通,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工作作风更加踏实、更加接地气。”

2018年最高检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共有173件,其中议案3件、建议124件、提案47件。议案、建议和提案于2018年8月底全部办理完毕,并逐件答复代表委员。

逐一答复 全面回应

“徐玉玉案”“e租宝”“昆明泛亚”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案件,让社会对网络安全状况极为关注。全国人大代表蔡毅在2018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交的《关于阻止网络犯罪和保障网络安全的建议》,充分反映了当前人民群众对加大打击网络犯罪力度的迫切呼声。

作为建议协办单位,最高检指派法律政策研究室牵头、原侦查监督厅和原公诉厅配合,由三个厅室的骨干检察官合力办理蔡毅代表的建议。

“在代表建议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均要与人大代表沟通。”这是近年来最高检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2018年4月28日,最高检召开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提出要求:“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精准的服务,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人民满意度。” 最高检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出时间表。要求各部门要把办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办理台账。

作为牵头办理蔡毅代表建议的检察官,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干部吴峤滨对办理细节记忆犹新。

“网络犯罪属于新型犯罪,社会公众普遍认识到网络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对司法机关在预防和惩治网络犯罪中采取的措施的了解可能还不够深入,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在惩治网络犯罪中的职责和作用的认识可能还不够全面。这些都需要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做好沟通和说明。”吴峤滨说,蔡毅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非常丰富,对涉及网络犯罪的立法、司法、执法以及国际协作等多个方面都很关注。所以,在建议答复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必须要换位思考,从代表的视角去看问题,用代表的思维来想问题,把代表提出的问题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逐一答复、全面回应。

比如,代表建议加强立法,从重、从严打击计算机犯罪行为以及修改我国现有关于网络犯罪罪名。尽管这些内容有的超出检察机关职责范围,但是答复函还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出正面回应:“最高检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法、公安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充分考虑立法的必要性和科学性,配合立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有力法律武器。”

阻断公民信息泄露管道,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源头,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期待。针对这一建议,三个承办部门结合工作职责从不同的侧重点加以阐述。其中,法律政策研究室详细介绍了2016年以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研究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原侦查监督厅和原公诉厅则列举了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全国有影响的案例和办案数据,以及检察机关开展有关打击网络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地向人大代表作出答复,对检察机关已经开展的工作、正在推动的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都全方位地作出详细说明。

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从2018年的办理情况看,在办理过程中实现三个“做到”:

其一是做到逐件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征求意见和建议,沟通率达100%,有的部门为更有效地与代表委员沟通,对承办的建议、提案特别是内容比较重要敏感的建议,在正式答复前都要当面向代表汇报情况、询问意见;其二是做到科学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意见,在需向代表委员或主办部门答复的159件建议和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43件,占建议总数的27%,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在3年内逐步解决的62件,占建议总数的38.9%,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无法解决的54件,占建议总数的33.9%;其三是做到让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满意,从办后回访代表委员反馈意见看,满意度达100%,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都给予充分肯定,对暂时不能采纳或解决的也表示能够理解。

3293条建议逐一向代表反馈

“进一步加强检察官队伍的教育培训,特别是西部边远地区要加大倾斜力度。”

“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员额制,提高检察官的待遇。”

“尽快完善员额检察官的监督体系,确保司法公正。”

2018年,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审议、讨论工作报告和参加视察、座谈及检察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共3293条,经全面梳理,分类归纳,建议内容主要集中在检察队伍建设、侦查监督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政策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

涉及检察队伍建设工作的建议436条,主要内容是:国家要加大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的投入,建议最高检确定高标准的培训目标,研究论证重大培训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财政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业务专家、办案能手和特殊人才的培养;加强基层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始终抓住队伍建设,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 。

涉及侦查监督工作的建议372条,建议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主业,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加重视和加强产权保护,让创新成果获得应有的回报,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保障,加大对该类犯罪的处罚力度,全面加强管控,有效防范诈骗向农村蔓延,制定出台有关意见或措施,严厉惩处“校园贷”等针对中小学生的暴力犯罪案件和以兜售保健品为名针对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实施的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与企业建立亲清的检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2018年9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组织的全国两会建议和提案优秀答复文稿评选活动在重庆举行。邀请中国人民大学魏晓娜教授(左二)、中国政法大学程滔教授(左一)作为法学专家担任评委。

涉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建议258条,建议检察机关要进一步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方面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公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的制度,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另一方面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充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加强宣传教育,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覆盖,精选身边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惩罚力度;要处理好教育引导与惩戒矫治的关系,探索更加有效有力的措施,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涉及政策制度机制建设的建议213条,建议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的配合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智慧检务等在加强监督制约方面的作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加强司法调研,加强司法应对机制和司法保障措施,尽快出台破产案件司法解释;持续改进营商环境和财产权保护等方面司法保障机制,调动保护企业家的积极性。

“这3100条建议目前已交由各相关部门办理,集中在1月下旬逐一向代表反馈。”最高检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说。

全国人大代表左文学等认真审阅有关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在答复中读出了获得感”

“从答复文稿中可以读出承办检察官办理建议和提案时细致认真的态度,印象非常深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

“在读这些建议答复的时候,我能够感受到检察官是在认真倾听代表的意见,尤其阐述下一步做法时,字字句句都表述得很用心。这样也会向人大代表传递一种获得感,其实代表期盼他们所关注的事情能够被认可,这对代表也是莫大的鼓励。”全国人大代表、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职工黄美媚说,担任评委的机会让她受益匪浅,不仅学习了很多代表和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而且从检察机关认真细致的答复中读出了“获得感”。

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最高检提出明确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实效。”如何衡量办理质量?最高检启动“全国两会建议和提案优秀答复文稿评选活动”,对承办的159件建议提案答复文稿进行评选。

2018年9月6日,初选阶段邀请31个省级检察院代表联络工作负责人担任评委,根据每件文稿的平均分排名,选取排名在前20位的20件主办文稿、20件协办文稿进入复选;9月19日复选阶段,全国人大代表朱朝治、王立峰、黄美媚、刘江东、江天亮、左文学、范永贞,全国政协委员彭静、朱山,法学专家魏晓娜、程滔,共11人应邀担任评委。最终,22件建议提案答复文稿脱颖而出。这22件优秀答复文稿档案,详细记录了22件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过程,是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代表委员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的缩影。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联络处工作人员与全国人大代表江天亮(左)就议案、建议和提案情况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

担任评委的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深有感触地说:“进入复评的40份建议和提案答复文稿,回答得都非常务实,检察官结合司法实践,把正在做的工作列出来,没有做到的工作,也会把原因解释得非常清楚。”

了解到这次评选是在承办检察官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的,魏晓娜不禁赞叹:“能在这次评选中脱颖而出的,说明承办部门平时就功夫过硬。这也反映了最高检对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是高度重视的,而且对答复文稿的要求非常严格。”

“我打高分的答复文稿,都是针对性强、实事求是、务实的答复。”彭静委员坦率地说,无论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对优秀答复文稿的要求是一致的:“对建议中的问题逐一回复,而不是空洞的大话和套话;有具体落实措施最好,对于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详细说明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准备怎么做,表述越具体越好。”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丽江市文化馆副馆长范永贞和彭静委员都认为,评选活动对代表和委员也是很好的督促,在今后写建议和提案的时候,代表和委员也应该有意识地提高建议和提案质量。这样,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就会更有价值和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台盟中央委员刘江东坦率地说,答复文稿评选活动是非常好的创新,进入复评的答复文稿都是优中选优,希望最高检能够让这些优秀答复文稿发挥示范作用,既可以激发承办检察官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的意识,对地方检察机关也有推广价值。

魏晓娜教授建议公开优秀答复文稿,并集册出版,这样有助于促进检察系统从上到下更加重视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工作。对贯彻落实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也有重要意义。

紧抓不放 持续用力

2018年3月17日,全国两会尚未结束,最高检原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主动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沟通。两人互加微信后,拿到了厉莉代表在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在惩治虚假诉讼工作中转变工作立足点和着力点的建议》,并提前启动了建议办理工作程序。

3月22日,最高检原民事行政检察厅编发虚假诉讼监督专刊,创刊号将厉莉代表的建议全文编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作为重点督办事项,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3月25日,张军检察长第一次亮相检察系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提到了包括厉莉在内的各位人大代表提出的打击虚假诉讼问题。

5月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期代表学习班,张军检察长为参加学习的人大代表做专题报告。其间,在与厉莉代表互动交流时,张军检察长承诺,对她提出的加大打击虚假诉讼的建议,检察机关会持续发力。

6月13日,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发布,强调加强对涉“三大攻坚战”虚假诉讼的监督和惩治。

6月29日,最高检原民事行政检察厅对厉莉代表提出的建议给予答复。

“厉莉代表的建议帮助我们换位思考,更优质地推动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这项系统工程,建议办理的后续进展和成效,我们将及时向代表反馈,并争取代表进一步的监督支持。”承办建议的最高检原民事行政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案件指导处处长邱景辉深有感触地说:“我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建议内容实实在在地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

邱景辉介绍,张军检察长就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多次作出专门批示。最高检先后于6月21日和27日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现场会和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经验交流会,研究部署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新形势下加强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10月24日,张军检察长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时,用较大篇幅报告了扎实开展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情况。特别是张军检察长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时,亲自回答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志刚委员关于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诉讼监督力度的提问,细化了四项针对性措施,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为推动解决虚假诉讼这一顽疾增进了共识,凝聚了合力。

对于代表们针对检察工作提出的各项建议,最高检紧抓不放,持续用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进落实。

据了解,2018年6月,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8条工作措施和要求;7月中旬最高检在武汉召开长江经济带沿线省级检察院负责同志座谈会,重点研究检察机关如何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最高检有关领导分别带队走访银保监会、生态环境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共同研究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的硬性工作措施。

同时,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犯罪,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东北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健全检察协同联动机制,把产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完善和落实平等保护的司法政策,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刑事检察监督工作中做优做强,建立专业化、专门化刑事诉讼办案机制,坚持捕诉一体。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为契机,下大力气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仅从思想观念上,更从机构设置、力量投放上逐步改变“重刑轻民”的状况,解决民行检察运用“外脑”问题,发挥专家咨询研判作用。以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效果、推进专业化建设为导向,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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