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移动短视频制作平台在公共传播中的社会责任
——以“抖音短视频”为例
2019-03-21何秋瑶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何秋瑶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一、研究背景与现状
网络技术的发展、智能终端的普及为我国移动短视频的公共传播提供了技术支持,从“一条”、“二更”等以记录为主的短视频到网红“papi 酱”、“谷阿莫”的短视频,再到“抖音”以动图、音乐为主的短视频,都是原创度高,形式自由灵活的移动社交新媒体[1]。其中“抖音”作为新型的社交平台,涵盖了许多其他短视频的配置,如多款特效的滤镜、多种背景音乐等个性化功能受到了广大用户的追捧,但其中也出现了众多乱象,如内容同质化、低俗暴力的内容等问题。
在有关“抖音短视频”的研究文献中,研究方向主要是其走红的原因、受众分析和营销策略三个方面,所以本文浅谈了公共传播大环境下“移动短视频”的社会责任主体,并总结了短视频在公共传播中的乱象问题和解决对策。
二、公共传播中的移动短视频
(一)公共传播
上世纪80年代,斯代佩斯在《作为公共传播的大众传播》中正式提出了“公共传播”:作为公共传播的大众传播是为了探寻公众如何接近并使用媒体,公共信息和知识应该如何传播和扩散的问题。进入信息时代后,“公共传播”成为了一个热门词汇,许多学者对“公共传播”都有不一样的理解和看法,本文中的“公共传播”是指围绕公共议题、面向公众服务公众的传播,同时公共关系不应仅效忠于政府、企业等雇主的利益,也要服务于公共利益[2]。
(二)传播主体
在公共传播中,“抖音短视频”也是面向公众并服务公众的社交媒体软件,本文将“抖音”的传播主体分为两个:制作平台和观看分享者。“抖音”平台上的视频创作者最开始是由普通的用户组成,后来明星、网红、企业、广告商等有粉丝基础的用户也纷纷加入进来,使“抖音圈子”变得越来越大。而作为观看分享者的用户总是会将有趣的视频分享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在二次传播中,“抖音短视频”的受众范围进行扩大,其影响力也被扩大了,所以每个用户既是短视频内容的观看者也是传播者。
(三)传播内容
本文将“抖音”的内容分为了四大种类:第一种为幽默搞怪模仿类,许多用户为了增加自己短视频的点赞数量会进行夸张搞怪的表演,从而起到了幽默娱乐的效果。第二种是景点美食分享类,西安、郑州等城市在“抖音”的推动力量下成为了网红城市,而短视频也成为了人们在旅游时记录、分享生活的一种方式。第三种是技能知识分享类,比如怎样拍出好看的照片、高评分的书籍电影分享等。最后一种是广告产品推销类,许多企业商家都在“抖音”上注册了自己的官方账号并进行宣传,如服装店、理发店等都发布了自己特色产品的短视频,以此吸引更多的受众,提升品牌的影响力。
三、移动短视频制作平台的社会责任
(一)移动短视频所引发的问题原因
首先短视频的制作门槛低引起了短视频内容的同质化、低俗化。过去用户需要用专业的相机拍摄和繁琐的剪辑才能完成一个视频,而现在一部手机就能简单完成整个制作流程。虽然“抖音”为用户提供了很大的创作空间,但是由于创作自由程度过于宽泛,制作的门槛低,于是短视频的内容也变得同质、低俗暴力,甚至出现许多虚假的短视频内容。其次由于注意力经济的驱使,“短视频”的商业模式呈“复制粘贴”的模式发展。麦克尔·哥德海伯在1995年曾发表文章提出,目前以网络为基础的“新经济”本质是“注意力经济”[3]。如网红papi 酱的短视频内容以幽默的段子和形式获取了广大受众的注意,并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而普通用户的影响力有限,为了引起人们注意总会不断地挑战道德底线。争抢注意力也为移动短视频的乱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最后,移动短视频制作平台在监管上的滞后性、不完全性和低效性也是引发移动短视频乱象的原因之一。
(二)解决对策
移动短视频平台要严格把关短视频的内容,创造健康的空间平台,提高审核短视频内容的效率,建立辟谣的媒体平台,对于有问题的短视频应该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审核处理,减少其传播负面影响[4]。同时也要加强用户的自身媒介素养,建立用户监督举报机制,用户媒介素养的高低影响了移动短视频未来的发展趋势,所以要加强用户的社会责任感意识,要培养用户的监管理念,拒绝盲目跟风转发,对违规违法的视频内容要主动进行举报,使全民参与到移动短视频内容的监管之中。
在信息技术时代下,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移动短视频提供的社交平台为用户提供了分享生活的空间,但移动短视频内容失范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多,我们必须对其利弊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认识,解决的过程需要时间和努力,只有社会上下成员都行动起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