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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研究

2019-03-20朱兴国杨慧娇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9年7期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黑格尔意志

□朱兴国 杨慧娇

在马克思之前的思想家都将法的起源、本质等看作是一种意志、形而上的表现,但是马克思从社会的角度出发,从社会存在的角度探讨法的起源、基础和本质问题。马克思还对近代法哲学的方法论、思想内容等进行了批判,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不断指导人们的实践。

一、关于近代法哲学的概述

(一)近代法哲学的产生背景。近代法哲学产生的主要原因大体上可以从四个角度进行叙述。一是社会上出现的人文主义思潮,西欧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黑暗的中世纪,在这段时期基督教成为支持人们生产和生活的一种文明样式。以神权为中心展开活动的人们,对于人文意识还是朦胧的,在文艺复兴之后,人文主义的思潮涌现,打破了中世纪下的黑暗与腐朽。人文精神的大力宣扬肯定了人的价值,而近代法哲学也继承了这种人文精神。二是宗教权威的消失,人们对自己的力量进行肯定,相反就会对宗教的力量表示怀疑,在这种环境下,宗教的权威在减弱甚至消失。三是资本主义的兴起为近代法哲学提供了经济基础。四是罗马法的复兴给近代法哲学的产生提供了机遇[1]。

(二)近代法哲学的思想渊源。任何法哲学思想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很多古代和前人的思想中滋养出来的,古代自然法思想就是近代法哲学的思想渊源。我们可以从自然法中发现关于“自由”和“平等”的论调,同时一些自然法高于实在法的观点等都被近代法哲学所吸收。近代法哲学并不仅仅是在一种或者一类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相反它的发展是以整个西方思想为基础,其中的政治思想也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之中。从总体上看,我们应该认识到近代法哲学是以西方独有的思想体系为基础的,同时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思想家的思想也在不断变革,最终提出了近代法哲学的思想[2]。

二、从马克思法哲学看法的起源

法的起源就是关于法哲学的本体论问题,从西方哲学的角度看,古希腊、中世纪以及近代德国的思想家对于法哲学本体论都有着不同的解释和观点,但是这些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为法哲学的发展提供了机会。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这些观点的局限性,马克思从社会存在论出发,对法的起源问题进行了科学地揭示,认为法根源于物质生活关系,即法是在人们的生活劳动和物质生活中产生的,将现实物质生活作为法的温床[3]。

三、从马克思法哲学看法的基础

近代法哲学思想家对于法的基础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霍布斯认为主权者的权利是法的基础,卢梭认为法的基础是天意,而黑格尔认为法的基础是意志自由。法和上层建筑存在很大的相似性,在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论述中,法是不可以脱离经济基础的,同时他还指出了生产方式或者物质生活是法的现实基础。总体来看,法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是由其经济基础决定的,马克思不但从经济学的角度指出了其基础,还批判了近代法哲学的唯心主义观点。从这个角度看,如果承认霍布斯等人的观点,就像是认同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一种表现,但是实际上法律是将物质现实作为基础的[4]。

四、从马克思法哲学看法的本质

近代法哲学思想家认为意志是法的本质,法的本质就是指内在的必然的联系,马克思并不否定人的自由意志在法律上的作用,但同时他对意志是法的本质的观点持保留意见,然后他在生产方式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体现的观点[5]。

五、马克思对近代法哲学在方法论上的批判

马克思一开始就是针对黑格尔法哲学进行批判,而黑格尔法哲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称作是近代法哲学的总结,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为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实现了对整个近代法哲学的批判。在方法论上主要是对黑格尔将法哲学作为逻辑学的补充部分的批判,马克思围绕“国家”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了黑格尔在思维上的颠倒,与此同时,马克思对黑格尔在国家制度和权力分配的观点也进行了批判。从整体来看,马克思不仅对黑格尔的法哲学是逻辑学补充的观点进行批判,马克思针对黑格尔在论述自身保守政治立场的逻辑混乱和漏洞等问题也展开了批判[6]。

六、马克思对近代法哲学在内容上的批判

近代法哲学认为人的权利是最为基本的概念,并且还对“自由、平等以及私有财产”等思想观念进行了大力宣扬,马克思对这些思想内容进行了十分犀利地批判,同时近代法哲学的形而上学的本质也在不断体现,这也给历史唯物主义的诞生奠定了基础。马克思的法哲学批判思想在不断发展,但是近代法哲学的思想也是不断进步,虽然马克思针对近代法哲学的一些思想进行了批判,但是我们不能将马克思看作是近代法哲学思想的否定者,因为在近代法哲学思想中也有马克思极为赞同的内容。马克思还对近代法哲学的价值诉求和革命实践的矛盾等进行了揭示,这些也给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提供了一些可能性。

七、近代法哲学的颠覆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诞生

历史唯物主义的诞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基本原理进行了解释和分析,同时它的诞生也使得对近代法哲学的批判有了一个更高的平台,同时也意味着近代法哲学的颠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很多观点都进行了揭露,同时还指出了法哲学思想中的自由和平等等权利本质上的阶级性,除此之外,他们还对所有制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有制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目前,大家对马克思是否有一个系统完整的法哲学理论体系的问题存在争论,撇开这些不说,人们应该意识到其形成的历史唯物主义中存在的真理性。

八、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若干问题

马克思主义正确解释了人类社会的基本发展规律,其能够在指导理论实践工作中发挥重大作用。从历史中可以意识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它确实为我国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和道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不断结合自身的实际,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观点,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九、结语

文章指出了马克思法哲学的批判研究,对具体的批判内容进行了梳理,主要目的在于提高我国人民的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经济新常态的形势下,不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受外部环境、外来文化的侵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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