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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阻滞因素及应对策略

2019-03-19曹昶辉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曹昶辉

摘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边疆民族地区是难点,也是重点,责任重大,意义特殊,可有效遏制边境村落“虚空化”态势,引导乡村多元文明回归,强化边疆绿色空间的生态支撑,提升边疆各族群众国家认同水平。但在边疆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面临乡村产业发展凋敝、乡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乡村精英外流严重、传统习俗及伦理资源趋于弱化、非传统安全问题不断凸显等阻滞因素。应从以培育壮大乡村特色农业产业为重点,增强农村经济活力;以繁荣乡村传统民族文化为载体,激发乡村多元文明复兴;以健全乡村环境保护机制为动力,涵养乡村绿色生态空间之源;以净化乡村社会风气为抓手,营造乡村和谐的社会氛围等方面加以应对。

关键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多元文明

中图分类号:C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9)01-00-0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深刻把握现代化发展规律以及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而作出的战略部署。乡村振兴旨在实现乡村的全面发展,因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1]。由于历史、地理和自然的原因,边疆多民族地区乡村多分布于高山峡谷密布、河流纵横、戈壁荒漠延绵等自然环境恶劣的区域,民族成分众多,宗教信仰迥异,社会发育程度低,市场经济不发达,思想观念保守,贫困问题突出。新中国建立之前,一些少数民族诸如佤族、怒族、独龙族、基诺族、鄂伦春族等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人们还保持着刀耕火种、渔猎、采集、游牧等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滞后发展局面与国家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不相适应。因此,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边疆民族地区是难点,也是重点,只有实现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才为全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乡村振兴对维护边疆民族地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生态优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独特价值

截止到2016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到574%,城市数达到657个,建制镇20883个[2]。我国城市化水平已经得到稳步提升,城市在交通通讯、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国民教育等软硬件建设上得到了全面进步。但一直以来我国奉行重城市轻乡村的理念,导致乡村全面衰退,乡村已然成为了“荒废”的代名词。据统计全国每年有4万个左右的村庄在消失,其中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传统村落正在以每天16个的速度消失。因此,在乡村日益衰败的情况下党中央做出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时机敏感,意义重大,有利于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繁荣乡村经济;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有利于净化乡村社会风气,培育文明乡风等。边疆民族地区位于国家疆域的边缘性部分,与内地在政治地理空间、人文习俗和民族宗教构成等方面均异质性明显,所以在这一区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具有全国一般性意义,而且还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独特的价值。

(一)遏制边境村落“虚空化”态势,巩固边防安全屏障

边境虚空化指称那些由于边境常住人口外流或迁离边境生活而出现的相对于邻国边境的虚空状态。[3]“虚空化”的本质是因经济社会发展、生存环境变化而被迫选择背离乡土的一种计生策略或者对故土认同弱化的倾向。目前边境地区民族村落面临“虚空化”的态势,一些“抵边居住”的民族村落无人居住,整村荒废,形成了一座座残垣断壁、杂草丛生的“空心村”;少数民族村落青壮年劳力为生计流入城市务工,留在民族村落当中的几乎都是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形成了一个个“空巢村”。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隔界而居的邻国村落却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边境地区民族村落的存在为边疆国土安全和各种资源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而人口流失将失去最基本的戍边人口资源。边境地区民族村落的“虚空化”导致一些邻国村民和牲畜越界事件时有发生,因少数民族“离边居住”给边境地区非法越境、非法偷渡、贩毒和走私等打开了方便之门,使得他们的非法活动更加隐秘,没有边民对边疆的坚守使得边防和公安部门应对难度剧增,给边疆安全增添了诸多隐患。在此情况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边境民族村落的存续和繁荣提供了重要契机,政府对乡村在政策、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可有效盘活特色农业产业,激活乡镇经济发展,为民族村落剩余劳动力本地就业创业提供平台和机会。乡村基础设施落后是导致民族村落“虚空化”的一个重要诱因,乡村振兴的推进,必将以完善乡村交通、水利、饮水、电力和通讯等基础设施为先導,随着人居环境的优化乡村生活将对村民越来越有吸引力,并吸引着众多本土劳动力和人才回流,民族村落生机的回归将为边防安全巩固构筑一道坚实的屏障。

(二)弘扬多样性族群文化,增强少数民族文化认同

文化是特定群体成员所习得的和共享的概念系统、意义体系和情绪情感模式,是这样的一套象征系统。这样一种文化的存在恰恰是人幸福感、满足感,甚至一种地方感、村落感得以产生和延续的根本,也是乡村振兴能否实现的基础。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存在众多特色鲜明的族群文化,多样性的族群文化和区域文化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而不是障碍。但在现代化和市场化大潮的冲击下,传统民族文化日益式微,并与少数民族村落的凋敝相生相伴。民族文化衰落让少数民族群众维系村落存续的精神文化纽带趋于断裂,少数民族群众将弱化对本民族文化认同感和心理归属感。没有民族文化的乡村振兴只能是“物质的堆砌”,将尚失民族村落存续的文化之根。在边疆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只着眼于乡村经济建设,也要促进乡村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这些方面可以说都和文化有关,应当把文化建设看成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中的重头戏,或者主要着力点。民族文化的回归才能凝聚人心,恢复村落本来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特色,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弘扬才能让少数民族村落重拾民族文化之魂,为民族村落存续和发展增添浓郁文化氛围。

(三)构建生态宜居民族村落,强化边疆绿色空间的生态支撑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优美的生态环境,正逐步满足着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边疆民族地区与内地相比保持了相对较为完整的自然生态,边疆不仅是国家安全屏障而且还是国家绿色生态屏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绿色资源贮备,增强了全国环境的净化能力和绿色生态的再造能力。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前沿,一般都靠近山河湖泊等生态空间布局的密集区,也是生态环境易遭破坏的薄弱区。因此,保护好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生态环境对整个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上来加以谋划,视“生态宜居”为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巩固环境保护最基础的乡村单元,切中乡村自然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的要害,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正当其时。

(四)赋予边疆软治理模式新内涵,提升边疆群众国家认同水平

边疆软治理模式是综合运用情感治理方式和文化治理方式对边疆各族群众在经济上实施倾斜、帮助和照顾政策;在政治上坚持平等、团结和互助准则;在文化上遵循尊重、关心和爱护态度,以此争取边疆各族群众的高度政治认同[4]。软治理模式在边疆治理中取到了较大作用,有效的弥补了硬治理模式的短板,增强了边疆各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了解与认可,由此转化为对国家的认同。新中国建立以来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软治理的举措,如在解放军进军边疆地区时实施“交朋友、做好事”政策;社会主义改造中采取“慎重稳进”政策和“直接过渡”政策;在改革开放初期内地省份对边疆省区的对口支援政策;以及当前在边疆地区实施的“兴边富民工程”“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都是软治理方式的重要表现。如今在边疆民族地区实行乡村振兴战略是对前期软治理模式的丰富和发展,这一战略明确提出了要帮助乡村地区发展经济,实现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文化建设上要实现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文明乡风,在生态建设上要根据生态宜居的要求,构建美丽乡村。这一战略是对乡村全方位和系统性建设,而不仅是如之前的软治理模式一样更多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或者针对特定的某一领域。对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经济上支持、文化上关心和政治上互助将使得各族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生活水平改善将使他们对党和政府心存感激,感受到国家的强大对边疆地区的照顾和带来个人利益的增长,让边疆地区各族群众也能够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经济发展和生活条件改善是群众幸福感和满足感的第一来源,如果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那么边疆各族群众将产生心理失落感,在向外与向内比较中触发内心的被剥夺感,由此产生对社会的仇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合法性资源将逐渐流失,最终解构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各族群众对国家和党的认同。

二、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面临的阻滞因素

基于边疆民族地区乡村自然地理环境恶劣、人文风俗各异、民族宗教问题交织、地缘政治关系复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等因素与内地乡村差别巨大,因此,在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为复杂而艰巨。梳理影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阻滞因素,这不仅有利于理解边疆民族地区乡村衰弱的原因,也有助于探索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路径,制定出促进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合理措施。

(一)边疆乡村产业发展凋敝,民族村寨成扶贫攻坚最后堡垒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第一标准,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只有搞活乡村经济才能激发乡村的生机与活力。然而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经济发展受多种因素的干扰,乡村产业凋敝,群众增收困难,生活依然贫困,一些民族村落成扶贫攻坚的最后堡垒。2016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还有4300多万,且集中在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弱、贫困程度深的边疆民族地区,并且多为老弱病残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人群,部分已脱贫人群依赖心理加重,“扶贫扶志”任重道远。[5]影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面貌和村民精神面貌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是自然条件恶劣,边疆民族地区地处偏远之所,高山峡谷纵横,戈壁荒漠广布,气候环境多变,交通运输不便,信息闭塞,周边邻国发展层次低,而且乡村农业产业与邻国类似,没有比较竞争优势。特殊的地理区位制约着农业产业发展,不能形成规模优势;其次,少数民族群众一直世居于边远乡村,形成了比较闭塞的地理环境和相对单一的人际交往空间,承袭着千百年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模式,亘古不变的进行着粗放式的农耕劳作,这进一步加深了一些村民心里的封闭,依然承袭着落后的生产方式,不愿改变也不敢开辟新的生产领域[6];再次,思想观念不适应市场化需求。边疆民族地区乡村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等靠要”思想,村民不主动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缺乏积累和再生产意识,当挣得一定资金之后就大吃大喝,尽情挥霍,甚至还出现吸毒和赌博的现象,因毒或因赌返贫的事件屡见不鲜。

(二)环境破坏与环保意识低相交织,乡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生态恶化呈现多样化的形式。在东北边疆地区乡村农药化肥过度使用造成土体污染,肥力下降;森林资源滥砍乱伐,水土流失严重。西北边疆地区乡村,过度放牧和开垦草原、农牧民定居的推廣、矿物资源开采和城市化运动造成西北边疆地区草原面积急剧萎缩,水资源枯竭,草场退化沙漠化,沙进人退现象频繁发生;在西南边疆地区乡村出现矿物资源过度开采,山体裸露,塌方泥石流等人为地质灾害频发;橡胶、核桃等经济作物推广种植,热带雨林惨遭破坏,森林蓄水功能下降,雨季洪水泛滥;人口规模扩大,森林过度开垦,人进林退,生物多样性逐渐被打破;旅游资源的过度开发,超过环境的承受度,不但破坏了原有自然景观,而且还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了乡村的自然生态。乡村环境恶化的背后是各族群众环保意识的持续下降。其一,因自然和历史原因,贫困人口基数和贫困面依然比较大,急需发展经济以改善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所以“以GDP论英雄”的官员政绩考核体系惯性依然较大,党政干部只重视经济增长,对环境污染则视为次要目标。引进项目没有做好充分的环境评估,甚至环境评估流于形式,仍然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其二,各族群众只关注经济条件的改善,环境保护被视为政府的职责。对环境保护的知识缺乏了解,对环境保护的态度持消极立场,对国家生态环境建设战略、政策和措施漠不关心;对社会上环境友好行为表示一种轻蔑的态度,对饮用水和食品安全认可度不高;盲目的让环境污染造成对自身健康的伤害;在日常生活中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铺张浪费等不爱惜环境和资源的现象比比皆是。其三,工业化副效应波及到乡村地区,如塑料袋、碎玻璃、废弃塑胶等生活垃圾大量产生。以此相对应的乡村垃圾处理设施和保障机制却还尚未健全,依靠村民一己之力无法应对公共环境的持续恶化,因此在环保意识低下的情形下垃圾下河,随意堆放的“公地悲剧”由此而生。

(三)乡村精英外流严重,乡村治理自主性不足

人才资源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关键,同时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宝贵资源。目前影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人才资源困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乡村振兴人才大量外流。在乡村振兴的人才结构中,既需要基层政府治理人才,也需要村干部、新乡贤等乡村本土治理人才。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日益深入,乡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大量文化水平较高、能力强、思维开阔和懂技术的新乡贤离开乡村,致使乡村治理人才资源日益匮乏。为了遏制乡村日益衰败的形势,国家通过“新农村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乡村道路硬化”等措施向乡村地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建設,但无论是在教育水平、卫生医疗条件、就业机会,还是在文化生活方面城市都具有乡村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越来越多的乡村精英纷纷走出农村,融入城市。“这也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通过劳务输出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7]。人口的大量外流使得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出现“虚空化”的现象越演越烈,而乡村“虚空化”又使得乡村干部选拨范围越来越窄,并使一些乡村逐渐陷入“越落后越留不住人才,越没有人才越落后”的恶性循环[8]。其二,对社会协同和整合还不够。在乡村人才大量流失的背景下,充分发挥社会协同的作用,注重传统民间力量与村委会干部的协调配合有助于解决乡村治理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但是由于乡政府权力的扩张习惯于“包办”村级事务,使得乡村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农民在乡村振兴中主体作用未能充分挖掘出来,尤其是一些诸如寨老、族长等传统民间力量的作用未能得到有效而充分地整合。其三,乡村治理自主性不足。村民基于对农业收益低、乡村增收渠道窄和生活条件差等方面考量逐渐淡漠了对乡村事务的重视,客观上常年在外务工也无暇顾及。因此,村级事务基本上是由“村支书”或者“村主任”一人独断专行,权力没有受到制约导致乡村干部腐败和各种丑闻频发,使得人们对乡村干部不满,而不满情绪的滋生又被转嫁至党和政府身上,使得党和政府的合法性资源在乡村社会不断流失,作为基层民主重要形式的村民自治也逐渐弱化了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自我教育的功能。

(四)传统习俗及伦理资源逐渐弱化,人际关系和社会价值观异化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市场经济触角已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类社会犹如一张庞大的利益编织网,人们都被裹挟其中并围绕其游戏规则在运转,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事外。隐藏在少数民族心中的逐利意识被空前激发出来,并对传统边疆社会形成了强烈的解构效应,村民开始以利益为中心而奋斗,表现在观念上是对富有的向往,对金钱的崇拜。以往平静而宁谧的少数民族村落社会阶层急邃的分化,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社会结构加速分解组合。传统社会中威望高的寨老、长老、族长等传统乡贤逐渐在少数民族心中丧失了原本的地位和价值,其在道德教化、邻里矛盾纠纷调解、乡村秩序规范、乡村本体性价值重构等方面的功能趋于弱化。而经济能人、文化精英、技术骨干等掌握一定经济和文化资源的新乡贤成为了村民崇拜的偶像,他们在少数民族村落中确立了以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意识、利益观念和平等理念,重塑了乡村的价值观念体系。与此同时,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也遭到不同程度的瓦解,各种传统习俗、礼仪规范逐渐被淡化,除了一些被保护和开发的特色民族村落相对保持较为完备的传统民族文化样态之外,许多村落的文化生活都呈现较为枯燥的情形。维系少数民族传统社会存续的传统礼仪、乡规民约、宗教仪式等习惯法体系也遭到不同程度的解构,在改善人际关系和规范社会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亦逐渐弱化。传统节日习俗在村民心中的地位日益淡化,使其在促进乡村内聚力、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和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作用的局限性日益凸显。在个别乡村,非法宗教活动伺机抬头,“黄赌毒”等不良社会风气也乘虚而入,极大的阻碍了乡村文化的发展,是乡村治理的一大难题。

(五)非传统安全问题不断凸显,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

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是多民族聚集区和多元宗教信众分布区,安全问题与民族宗教问题相互交织,导致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比内地乡村面临更复杂多变的安全形势。当前一些边境地区乡村面临军事冲突威胁,但威胁边疆社会稳定的主导因素是非传统安全威胁,非传统安全指的是除主权国家间的政治、军事和外交冲突之外,其他各种对主权国家和社会整体生存发展构成威胁的因素,表现为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多种形态[9]。边疆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频发是全球化、市场化和信息化时代人类交往增多和各种矛盾加深的产物,也是国家安全治理的主要内容。经过近40年改革开放,边疆地区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10]。边疆地区现代化进程中产生了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阶层固化、各种社会矛盾多发等问题,这些现代化进程中的问题与边疆地区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敏感的地缘政治环境、多元的民族宗教关系和迥异的民情风俗等特殊因素互相叠加、挤压和共振,使得在内地仅单一出现的问题却集中呈现在边疆同一时空场域中。难民越境、三股势力猖獗、贫困、毒品屡禁不止、艾滋病蔓延、非法走私、非法偷渡、生态破坏、自然灾害频发、群体事件等非传统安全在边疆地区不断沉淀发酵,而国家党政系统对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管控难度较大,漏洞尤多,使其成为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集中爆发的焦点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的频发破坏了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治安形势,各类社会治安事件频发不仅造成少数民族群众财产损失,而且往往造成人员伤亡,给边疆社会带来恐慌效应。

三、边疆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选择

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精神实质,全面执行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特殊区情制定战略发展规划。以培育壮大乡村特色农业产业为重点,增强农村经济活力;以繁荣乡村传统民族文化为载体,激发乡村多元文明复兴;以健全乡村环境保护机制为动力,涵养乡村绿色生态空间之源;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激活边疆地区乡村治理主体的内生动力;以净化乡村社会风气为抓手,营造乡村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发展边疆地区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夯实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

经济繁荣是乡村振兴的基础,经济搞活则全盘皆活;乡村经济停滞则乡村活力尽失。因此,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应以发展乡村特色农业产业为重点,增强乡村经济活力。

1.促进农业产业与城镇化相融合。依托城镇所具有的辐射和集聚功能,结合乡村实际有针对性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满足城镇对农村绿色农产品供应、乡村休闲观光、乡村生活体验和生态康养等产品和服务需求[11]。加强对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专业培训和灾害保险等以提升农民规避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而对经济基础强、与周边城镇融合度高的城郊乡村则应推进其就地城镇化的步伐,探索建立宅居地退出機制,以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在就业、保险、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城镇化居民“市民待遇” [12]。

2.促进边境贸易与农业产业相融合。边境贸易是发展边疆经济的重要途径,应结合本地区特点和邻国产业结构特点因地制宜的确定主导优势农业产业,延伸和拓宽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适度推进规模经营,对邻国农业产业形成比较优势,引导乡村各族群众做大做强边境贸易,拓宽村民增收渠道。

3.促进新乡贤与农业产业相融合。新乡贤是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营造良好的人居和创业环境,吸引外出务工有成就者、毕业大学生、退休职工、退伍军人和退休干部等回乡创业,把他们的经济资源、政治资源和文化资源整合到乡村建设中来,带领村民发展乡村特色农业产业,为当地村民提供具有稳定收入的工作岗位和增收渠道。

4.促进新型产业化联合体与农业产业相融合。“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根据乡村特点探索适合乡村产业发展的经营模式,如“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村委会+龙头企业+农户”“家庭农场+农户”[13]等形式。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实力雄厚、技术水平高和有责任感强的龙头企业,培育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带动农户发展特色种养,让农民收入实现稳定可持续增长。在当地培育带头能力强的本土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引导其转变管理和经营理念,加大对其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使其能够做大做强,探索带动农民、实现与农民利益共享的新机制。

(二)繁荣边疆地区乡村多元民族文化,传承乡村振兴的文化之魂

多元民族文化共存是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最大的特色,民族文化是维系少数民族存续的精神文化纽带,在边疆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民族文化是亮点。应立足边疆地区乡村多元民族文化生态,围绕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留住文化的根、守住民族的魂,打造民族文化家园。

1.做好传统民族村落的规划与保护。传统民族村落是多元民族文化生存和发展文化生态空间,离开了特有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特质民族文化也将失去存续的土壤。对于传统习俗保存完整、民族风情浓郁和民间传统艺术独具特色的民族村寨应纳入民族文化村落的保护行列。把民族文化村落的规划、保护和建设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做好民族文化村落规划的顶层设计,提供保护和建设的专项资金,鼓励市场、企业、慈善人士和非政府组织赞助、捐赠、投资民族文化村寨的保护、建设和利用。对民族文化村落的民族服饰制作工艺、民歌、音乐、乐器、美术工艺、传统建筑技术、传统节日程序、代表性的习俗、有价值的民间文学、楹联、典籍、契约、碑碣、艺术品等进行收集、整理和研究,建立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对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传统技艺、民族古典诗词歌赋等民族文化形式应加强重点保护和传承,主要依靠村落民间力量就地保护并配之于相关的部门政策和资金扶持。

2.有条件的保护与培育民族文化产业相结合。民族文化保护应与适度开发结合起来,培育以民族文化资源为基础的特色民族文化产业和文化品牌,丰富旅游业的文化内涵,赋予民族文化以经济属性,活跃文化市场,让少数民族群众在传承与保护过程中享受到民族文化带来的收益。市场会为传统民族文化的生存、发展提供经济支撑,正在消失或者频临消失的传统民族文化将被发掘、培育出来,少数民族群众将重新认识到本民族的文化。同时,在保持民族文化本源性特质的情况下有序开发适度利用,避免过度开发而尚失民族文化内核进而演变成民族“伪文化”。反之,民族文化传承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历史长河的演进和环境的变迁,民族文化也在不断演化,赋予其新创意和新元素是民族文化传承的必然要求[14]。

3.培育民族文化传承人和经营者。人才是文化传承发展最重要、最活跃的力量。随着市场化的推进乡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流入城市,加之现代化生活方式使得人们各种生活用品逐渐被工业产品取代,支撑传统民族文化存续的市场和人才资源趋于疲软,传统民族文化逐渐凋零并走向消失。应充分利用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好历史机遇,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利用好政策红利,主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挖掘推出民族历史与文字专家、民族民间器乐演奏大师、工艺美术大师、民族服饰设计大师等,铸就一批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让其把传统民族文化一代一代传下去。另外,民族文化传承仅仅依靠个别少数民族成员的历史自觉还不行,还需要与市场接轨,当地政府部门应着力引导民族村落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经营的文化产业大军,带领少数民族群众创立特色的民族文化品牌。

(三)健全边疆地区乡村环境保护机制,涵养乡村振兴的生态之源

1.建立健全乡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向社会传达政府乡村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实施干部乡村生态治理包干制和责任追究制,当前边疆民族地区环境问题持续恶化的根本性原因是“乡村环境问题无人负责”,因此必须落实乡村基层党组织村支部书记和乡政府的主体责任,村支部书记应对本村环境负有领导责任,而乡政府则对乡村环境治理负有管理责任,制定基层干部包干制度,由基层干部分片包干乡村环境治理任务,对治理成效好的包村干部则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提拨,反之则要严格追究包村干部的责任,并与职务晋升、评奖评优、绩效发放等方面相挂钩。

2.以妥善处理边疆地区乡村地区生活垃圾为示范工程,以生态实践教育提升农民生态文明素养。首先以妥善处理边疆地区乡村严重的生活垃圾污染为突破口,开展“美丽乡村”评选活动,把乡村垃圾处理视为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由基层政府牵头组织乡村垃圾的集中处理,并把任务分解至村委会,由村委会负责组织人员和配备资金专门处理生活垃圾。在村的主要地段设置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箱,要求农民必须把生活垃圾放在分类处理垃圾箱内,并开展乡村文明家庭评比,评比结果以其他惠农指标相挂钩。其次是以乡规民约规范农民生态文明行为。乡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直接体现,通过乡村群众自主参与、民主协商、共同制度的软性约束规范,能够得到村民的普通认可和遵照执行,如果违反将被大多数村民視为“异类”处于被歧视的尴尬境地。因此,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应与融入到乡规民约之中,发掘传统社会把家训作为教育子孙后代的功能,其中包括环境伦理的教育如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爱物惜命等朴素的人文主义观念形成了中国特有的环境伦理教育的民间模式。其次,尊重并发扬少数民族朴素的自然生态文化,并与现代生态文化相融合。繁衍生息于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经过祖辈千百年来经验的总结,口口相传,流传至今形成了朴素的自然生态文化,这种文化类型是边疆地区优美自然生态得于保持的重要因素。在工业化时代应继续保持和发扬好少数民族朴素的自然生态文化,但是毕竟朴素的自然生态文化是农业文明的产物,处于现代工业文明或者后工业文明的今天应对其采取扬弃性继承的态度,在环境可承受的限度内发展经济。

(四)创新边疆地区乡村社会治理机制,营造乡村和谐的社会风气

1.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首先,在自治方面,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存在丰富的自治资源,这些自治资源包括制度化自治资源和非制度化的自治资源。其一用好村民自治制度这个制度化自治资源。在实际运行层面理顺“村两委”与乡政府之间的关系,明确列出权力清单,科学厘清乡政府与“村两委”的权责边界,使村民自治与乡政府管理相互配合;强化村民民主训练,培育村民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自治意识,以村民关注切身利益为突破口引导其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其二在少数民族传统社会中,一度积淀了丰富深厚的传统民间自治资源并形成了相应的治理方式,如基诺族的“卓巴”“卓生”制度、拉祜族的“卡些卡列”制度、佤族的寨老制度、瑶族的瑶老制度等,这些治理方式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蕴涵着丰富的自治内涵,这些治理方式依然是当前创新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的宝贵资源。要积极引导、整合并发挥新乡贤、寨老等民间权威,在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增强社会活力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此外还有充分整合和发挥乡规民约在改善人际管理、规范社会行为、增强社会活力等方面的促进作用[15]。其次,加强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法治化建设。结合乡村发展特色探索乡村法治建设新思路,加强乡村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指导,利用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等形式提升村民对法律的理解力;把不断凸显的土地流转、房屋拆迁、社会治安等乡村社会问题的处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让村民在利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过程中不断增强对法律的认知并树立法治意识;健全乡村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关于农村土地、农用物资、农民医疗、农村教育和农民社会保障等方面立法,形成结构完整、内容齐全的法律体系;注重依法行政的效果,将立法、司法和执法三者有机统一起来,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涉农司法腐败,加大对农村司法援助力度,从而将“三农”问题全面纳入到法治社会的建设中来。创新法律宣传方式,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操持本民族语言,对普通话略显生疏和文化水平有限,加之专业化的法律语言让少数民族群众对其产生理解困难。因此,应利用“双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民身边的法治案例为其现身说法,为其解释法律条文,让农民在客观事实的感同身受中逐渐提高法律意识。

2.构建以党和政府为“元治理”角色的多元乡村社会治理格局。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治理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国际性等特征决定了多元合作治理是乡村社会治理的最佳选择之一,在治理生态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单个组织或者个人“单打独斗”难于达到治理成效,无法实现治理目标。应改变过去治理主体相对单一的格局,构建一种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新格局,实现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的多元共治。多元共治将改变本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全能式管理主义模式,把社会视为政府管理的客体,本质上表现为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而多元共治则承认市场、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都是治理主体之一,各治理主体之间是相对平等的合作关系。他们都对存在社会问题具有承担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分享治理带来的成果和收益。在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多元共治格局的形成将把拥有不同资源优势的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企业组织及其社会公众统合成一个拥有共同目标、既分工又有效协同的治理体系,多元共治既要符合现代公共治理的理论内核及协同合作精神,又要根植于边疆民族地区特殊的治理生态之中。[16]从理论上其应该具有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治理效能的共赢性、治理结构的网络化和治理资源的共享性。

3.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创新。根据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厚重的人文历史、多彩的民族风情、多样的宗教信仰、特殊的民俗习惯和多元的民族文化心理等客观治理环境,因地制宜的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创新,只有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创新才能应对复杂性的社会问题。经过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村民的努力实践,边疆民族地区也出现了社会治理创新的有益探索并取得了一些的治理成效,如从国家层面推出的边疆基层党建长廊工程,以边疆村落基层党建为抓手巩固边防,为边疆稳定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提升了边民对国家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水平;云南省洱源县郑家庄村“民族团结示范模式”,一村7民族一家亲,实现了乡村经济发展、村民生活水平改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局面;还有云南永德县推出的纠纷调解“六加模式”,即“内外调解+党员陪调、基地培训+党员帮扶、专职矫正+党员连心、网络覆盖+党员援助、民选治村+党员协管、软硬齐抓+党员示范”[17]。这种模式有效的把政府部门中的司法、村民、党员、企业等治理主体有机的整合起来,利用各治理主体的优势资源共同应对社会纠纷,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现场、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农民谋生难的问题,广西百色市凌云县油茶科技产业园项目以“企业+专业合作社组织+青年(农户)+银行”的模式,搭建就业和创业平台,由青年、大学生、农户以参股或联合的方式加盟专业合作组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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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才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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