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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吴语词典》“H”部疑难语词释义商榷

2019-03-16刘敬林

关键词:吴语比喻

刘敬林

(安庆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安庆246011)

由石汝杰和宫田一郎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明清吴语词典》(以下简作“《明清》”),既是一部断代方言词典,又是一部有地方特点的近代汉语词典。该词典在明清吴语材料挖掘整理,和对明清吴语词的训释等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但由于大家熟知的原因,《明清》还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现列举《明清》正文依首字音序编排的“H”部可商语词十余条进行讨论,以向《明清》编者及同好请教。

本文每条讨论,先引《明清》相关词条文字,然后提行以“按”字标出笔者考订论辨之意。为方便读者覆按原文,凡引《明清》词条出处皆用页码如“P××”标明。

1.哈搭啦:〈拟〉刀砍的声音。指杀头。□贾文正个入娘贼,出头不得个哉!捉不牢造化,捉牢子也要“哈搭啦”!(《玉夔龙》44回)(P244)

按:首先要说的是,将“哈搭啦”视为一词是错误的。“哈搭”是“哈喇”的方言音转字,而“啦”则为句未语助词,同“了”。“哈搭啦”即杀了。“啦”的这种用法,在吴语常见。据《汉语方言大词典》[1]5416和《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2]3724载,吴方言的上海、杭州、宁波、温州等地皆使用,同时吴语也用“了”(见下文)。其次,将“哈喇”说成吴语也是错误的。《明清》“前言”对自己收词的界定是,“不见于其他方言(尤指官话等非吴语),也不见于通语的,就算作当时的方言词语”。然“哈搭”的原词字“哈喇”“哈剌”是蒙古语,元明清间,包括吴语在内的许多方言区皆习用(详下文)。再次,将“哈搭”的本义与引申义关系也讲错了。“哈搭”的原词字“哈喇”“哈剌”本义为“杀”。顾学颉、王学奇《元曲释词》第二册:“哈喇:哈剌。蒙古语,谓杀死。《华夷译语》下:‘杀曰阿兰,即哈剌也。’哈剌即哈喇。”[3]1龙潜庵《宋元语言词典》:“哈喇:杀死。蒙古语。”[4]636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哈喇:亦作‘哈剌’。蒙古语。杀头;杀死。”[5]1583皆可证。元关汉卿《五侯宴》第五折:“如今折倒他母亲,也是我来,朝打暮打他母亲,也是我来。事到如今,饶便饶,不饶,便哈剌了罢。”元马致远《汉宫秋》第三折:“似这等奸邪逆贼,留着他终是祸根,不如送他去汉朝哈喇,依还的甥舅礼两国长存。”元郑廷玉《金凤钗》第四折:“周桥上骗钱也是我,若不饶便哈剌了罢。”元李寿卿《伍员吹箫》第一折:“诈传平公的命,将伍员赚将来,拿住哈喇了。”元无名氏《赚蒯通》第一折:“依我的愚见,只消差人将韩信到来,哈喇了就是。”明无名氏《金貂记》第二一出:“俺这里把城子四面围住,毋得走了中原人马,如有违令者,拿来哈剌了。”明高濂《玉簪记》第三出:“看旌旗掩映,刀枪耀日明;听马前哈喇千里,千里血染猩猩。”清钱彩《说岳全传》第十八回:“既是奸臣,吩咐哈喇了罢。”其中,明清时的吴语作家《金貂记》“哈剌了”、《玉簪记》《种玉记》“哈喇”、及《说岳全传》“哈喇了”,既可证“哈搭”是“哈剌”“哈喇”的同词异写,又可证“啦”同“了”。

2.害钱癖:〈名〉守财奴,吝啬鬼。□吴中讥爱财者曰害钱癖(音譬)。)(《吴下方言考》8卷)(P246)

按:以“守财奴,吝啬鬼”释“害钱癖”,近是而不确。“害”指得病,亦即《明清》“害:〈动〉生(病)。”《字汇·疒部》:“癖,嗜好之病。”“害钱癖”的字面义即得了嗜钱病。“名词”的说法似欠妥,应为动宾结构。

又《明清》同页:“害颠:〈动〉同‘害风”。”又:“害风:〈动〉发疯,疯颠颠。”“发疯”是动词性的,而“疯颠颠”则是形容词性的,此亦可见释者对“害”的确义认识不到位。“害风”“害颠”,确义为得了疯颠病。

3.害事:〈形〉有害。□这段评话,虽说酒色财气一般有过,细想起来,酒也有不会饮的,气也有耐得的,无如财色二字害事。(警世通言11卷)吴人云:“千稏万稏,不如密花。”此言最害事!稀不如密者,就极瘠下田言之,所谓“瘠田欲稠”也。(《农政全书》35卷)(P246)

按:以“有害”释“害事”近是而不确,将词性解作形容词,则误。“害事”为动宾结构“妨碍事”。“事”即事情,而“害”为“妨”。《字汇·宀部》:“害,妨也。”《汉书·董仲舒传》:“贤才虽未久,不害为辅佐。”唐颜师古注:“害,犹妨也。”宋欧阳修《笔说·诲学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然玉之为物,有不变之常德,虽不琢以为器,而犹不害为玉也。”言犹不妨碍是玉。清和邦额《夜谭随录·崔秀才》:“刘力诘问之,崔枝梧良久,始吐实曰:‘君长者,言亦无害。’”言说亦无妨。“此言最害事”,翻成白话就是“这种说法最妨事”。今人有“饮酒误事”语,当是同义语变说。而“有害”解,则将“害”释作名词,并无中生出个“有”来,同时置被释词“事”于不顾。这种大而化之的释义,未能准确反映原词义。

4.喝水成冰:比喻极其威风。□思量得当年的时节,原在这个所在喝水成冰的,今日落在人后,却有些忿气不过。(《鼓掌绝尘》15回)正德圣上时常到他院里,宠幸非常。就把米年做了教坊司,目下威风,好不喝水成冰。(《生绡剪》14回)(P254)

按:“比喻”的说法是错误的。“喝水成冰”的“威风”义,在例句是明显的,但由于释者并不明白词的构成理据,只好用“比喻”以塞责。词如确为“比喻”义,那就应找出词的本来意义来。能说清楚其本义吗?此“喝(水)”不是“饮(水)”之“喝”,而是“呵”的记音字,指呵气:哈气。《醒世恒言》卷二七:“莫说打骂,便是气儿也再呵一口。”《海上花列传》第五一回:“手持几张牌,向嘴边祷祝些甚么,再呵上一口气,然后操将起来。”“喝水成冰”是用夸张言词来说人的气势盛大:呵出的气能使水结成冰。

5.黑皮漆灯笼:〈名〉比喻无知(的人)。□上联写着“青石屎坑板”,下联写着“黑漆皮灯笼”。(《常言道》3回)无知曰黑漆皮灯笼。(《乾隆昆山新阳合志》1卷)(P255)

按:以“〈名〉比喻无知(的人)”释“黑皮漆灯笼”,貌似有据,实则错误。其实,《常言道》“青石屎坑板”、“黑漆皮灯笼”,皆是歇后语。上联“青石屎坑板”,犹如北方官话歇后语,“茅房里石头——又臭又硬。”《汉语方言大词典》“屎坑:〈名〉厕所。

吴语。江苏苏州。评弹《玉蜻蜓》第十五回:‘一去去了几个钟头,难道跌到~里了?’江苏常熟《常熟地方小掌故》:‘青石~板,又臭又硬。’”[1]4503与“青石屎坑板”为对偶的“黑漆皮灯笼”自然也是歇后语。否则就无法形成对偶修辞句。“黑漆”在吴语指“污垢”。“皮”,指灯笼骨架外糊的纱或纸,即灯罩。灯笼罩满是污垢,灯笼自然就不明不亮。“黑漆皮灯笼”歇“暗昧不明”。整副对联运用“藏词”修辞,上联藏(歇)“又臭又硬”,下联藏(歇)“暗昧不明”。其实,有关“黑漆皮灯笼”的含义,作品自身是有交待的:“梦生草堂里面第四进,是一所自室。自室中也有小小的一个匾额,题‘我在这庐’四字,两边也挂着一副对联,上联写着‘青石屎坑板’,下联写着‘黑漆皮灯笼’。这个室中,上面水泄不漏,四边不露光明。钱士命不拘问候,坐在这称孤椅里,暗昧不明,几不知天地为何物。”下文“四边不露光明”、“暗昧不明”,是“黑漆皮灯笼”的同义语换说。下联用“黑皮漆灯笼”,讥讽书中人物钱士命暗昧不明。哪里是什么名词“比喻无知(的人)”。至于《乾隆昆山新阳合志》1卷“无知曰黑漆皮灯笼”,实际上是由歇后语的“暗昧不明”,引申指一般的“不明事理”之“无知”,词性亦为形容词而非名词。

6.横搠枪:〈动〉从横向刺过来的枪。比喻节外生枝。□这答儿兵对兵,那答儿将对将。横搠枪,明枪易躲;使暗箭,暗箭难防。(《常言道》8回)(P258)

按:“明枪易躲”之“横搠枪”决非“从横向刺过来的枪”,当然亦非“比喻节外生枝”。从字面说,“明枪”指交战双方面对面公开使用的武器。泛指公开攻击。如果“明枪易躲”之“横搠枪”,为“从横向刺过来的枪”,那这个“横搠枪”,也只能是“暗”枪。因为“从横向刺过来的枪”,相对于受枪人来说,那是偷袭而非面对面公开较高下之“明枪”。其实,“横搠枪”同与之对文的“使暗箭”相同,并为动词性短语。“横搠枪”是古汉语“横枪”在近代的白话说法。《资治通鉴·后梁纪五》:“王引亲军先涉,诸军随之,褰甲横枪,结阵而进。”《太平御览》卷三百五十四:“(王)难得横枪突往,刺杀之,斩其首,以其马归,虏众无敢追者。”与“横枪”结构意义近同词还有“横戈”、“横刀”、“横戟”、“横槊”等。这些“横”,在词中实际是动词用法。《汉语大词典》:“横矛:横持长矛。《三国志·蜀志·张飞传》:‘飞据水断桥,瞋目横矛曰:“身是张翼德也,可来共决死!”敌皆无敢近者。’”[5]2670“瞋目横矛”为动宾结构“瞋目”与“横矛”构成的平列结构短语。将“横矛”说成白话就成了“横持长矛”。同理,将“横枪”说成白话就是“横搠枪”:横持长枪。其中,“搠”义为“持”。《汉语大词典》:“搠:执,持。《水浒传》第八七回:‘小将军搠戟在手,勒马阵前,高声大叫。’”[5]372“8横持长枪”,正是公开争斗举动,所以能同“明枪易躲”相配成文。

又:上引句子是写书中人物钱士命率“大队人马”“操演武艺”时的文字,“横搠枪,明枪易躲;使暗箭,暗箭难防”,是说对抗性操演的双方练武的情况:有练公开对打的,有练偷袭进攻的。哪有什么“比喻节外生枝”之意?如果吴语确有这种“比喻”意义的用法,那须有文献的实用文句词例为证才成,而不是“假想”。

7.红丢丢:〈形〉有点红。□杨慎载古谚:早晨红丢丢,晌午雨浏浏,晚霞红丢丢,早晨大日头。(通俗编34卷)丢,丁羞切。杨慎载古谚云:早晨红丢丢,晌午雨浏浏。(《光绪金华县志》16卷)(P259)

按:将“红丢丢”解作“有点红”,或以《明清》自己“丢丢(儿):〈量〉(一)点儿。常用于形容小或少”解释为据。这是将两个不同的“丢丢”误作为同一个了。“红丢丢”之“丢丢”是形容词词尾,而非量词。杨慎是今四川成都人,幼年随在北京为官的父亲一道生活,并非吴语区人,其所记“古谚”自然不是原生吴语。吴地人引用这则谚语,当然也不会是老瓶装新醋——重新分析而赋于新义。其实,“红丢丢”不是“有点红”,而是“通(很)红”。《汉语方言大词典》:“红丢丢:〈形〉红通通(红彤彤)。中原官话。河南。兰银官话。甘肃兰州、武威。李鼎超《陇右方言·释言》:‘今谓赤色鲜明曰~。’西南官话。云南昆明、昭通。姜亮夫《昭通方言疏证·释天》:‘杨慎《丹铅总录》引古谚:“早霞~,晌午雨浏浏,晚霞~,早晨大日头。”今昭人有是语。吴语。浙江金华、镇海。”[1]2356可证。

“红丢丢”一词,早见于元代。元白朴《韩翠颦御水流红叶·古鲍老》:“我这里探身在岸口,将红丢丢叶儿绰在手。”明无名氏《白兔记》二出《十棒鼓》曲后白:“刘伯伯,多时不见,吃得这般脸儿红丢丢的,好象个老猴狲屁股。”用“老猴狲屁股”作比喻,自然是指很红。《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红丢丢:银川。鲜红鲜红的。”又:“红丢丢儿:西宁。红得十分好看。”“红丢丢的:洛阳。颜色鲜红。”“红丢丢:宁波。形容红而有光泽。”[2]2985此当是古语词之遗存。亦可为证。

这则谚语,因地方的不同,尚有“早烧雨,晚烧晴”的同义变说。“早烧”、“晚烧”指早霞、晚霞。字用“烧”,指在清晨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或者傍晚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天边的云彩通红一片,像火烧的一样。人们把这种通红的云,叫做火烧云。此亦可为“红丢丢”确义之参证。

8.呼红喝六:掷骰子时的叫喊(红是代表色子四点),指赌博。□走在面前看时,只见店里头吹的吹,唱的唱,猜拳豁指,呼红喝六,在里头畅快饮酒。(《拍案惊奇》37卷)一个做工的叫做李云,偶然在外经过,听得猜拳豁指,呼红喝六之声。(《二刻拍案惊奇》5卷)(P262)

又:呼红叫六:同“呼红喝六”。□到得家来,已是半夜,众人还在那里呼红叫六的吃酒。(《拍案惊奇》9卷)(P262)

又:呼红捉绿:同“呼红喝六”。□石秀甫因打诨了几日,深为厌烦,巴不得程公子不说起,好空些工夫到赌场里去呼红捉绿,躁脾一番。(《醒风流》15回)(P262-263)

按:《明清》用“同”表述此三词之关系,故此一并进行讨论。我们认为,《明清》对“呼红喝六”“呼红叫六”的词义理据及词所适用意的理解完全错误。骰子,多以兽骨制成,为小正方块,六面分刻一、二、三、四、五、六点,一、四涂以红色,余涂黑色。掷之视所见点数或颜色为胜负,故又称投子、色子。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三十一:“今骰子幺四皆绯。”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二十四:“今骰子幺四皆绯。”并言“幺(一)”“四”为“绯(红)”。不知《明清》以何为据而说“红是代表色子四点”而置“一”红于不顾?此释或是由“六”联想而来。这实在是个误解。此“六”不是点数,而是“绿”的记音字,“六”“绿”在吴语音近同,《明清》“呼红捉绿:同‘呼红喝六’”,就是明证。“绿”即“黑”。唐李白《古风五十九首》之五:“中有绿鬂翁,披云卧松雪。”言中有黑发翁。唐李商隐《戏题枢言草阁三十二韵》:“年颜各少壮,发绿齿尚齐。”言发黑。宋陆游《赤壁词》:“短鬂无多绿。”言黑发不多也。上引“(呼红捉)绿”,指的就是涂黑色的骰子。“呼红喝六”、“呼红叫六”与“呼红捉绿”,虽都与骰子相关,但词义理据及适用不同,前二者是从“呼叫(喝)”骰子的“红”“六(黑)”两种颜色来说的,指“猜色”的叫喊声。“呼红捉绿”之“捉”,则为《明清》“捉:拿”。“呼”是从叫喊来说的,“捉”是从“拿”的投掷来说。而且,“呼红喝六”、“呼红叫六”并非“指赌博”,而指人们饮酒活动中的“猜色”。《拍案惊奇》37卷、《二刻拍案惊奇》5卷和《拍案惊奇》9卷词例并为饮酒活动,就是明证。猜色饮酒,今天亦常见,方法是在两个相覆的小碗内放一枚色子,一人持之摇动,另一人猜色子面朝上的颜色,猜中者对方喝酒,猜错者自饮一杯。而“呼红捉绿”因有表投掷的“捉”和“赌场”二字,则与“呼红喝六”、“呼红叫六”的“猜色”饮酒不同。对此三词不可以“同”作释而混为一谈。

9.囫囵木头:〈名〉未经雕琢的木头。比喻不成器,不受抬举的人。□真正是臭河泥涂弗上壁个!个个臭花娘直头是囫囵木头,弗曾经铲削厾来!(《缀白裘》5集4卷)(P265)

按:“不成器”与“不受抬举”义大不同,怎会同时作同一“囫囵木头(未经雕琢的木头)”的比喻义呢?若再从比喻的喻体与本体关系看,“未经雕琢的木头”,也不能比喻出个“不成器”义来。因为,“未经雕琢的木头”本身就不是器物,何来的比喻义“不成器”?只有经雕琢而不成器物的东西,才有可能比喻出“不成器”来。至于“比喻”出的所谓“不受抬举的人”,则更是不明文意的曲解,不成事理。上引文句是剧中人物张西桥骂崔氏的话。张西桥说尽巧言花语要崔氏从己为妇,但崔氏终不同意。张西桥无奈之余,生气地说崔氏是“个个臭花娘直头是囫囵木头,弗曾经铲削厾来”。意思是说:这个臭女人简直是个未曾经铲削的囫囵木头。未经雕琢的完整木头,也就是无缝隙无孔窍之木。无缝隙无孔窍之木就不能入容外物。语意是说,这个“臭花娘”简直“油言不进”——固执得任何话都听不进去。“囫囵木头”在例句,喻指听不进任何话的无窍即不开窍人。也正因为此,才有下句的“看个花娘弗出,乔头乔脑,倒难收拾厾”的说法。

10.鹘:〈动〉淹入水中。□大家鹘得眼白,坐着喘息。(《何典》3回)。(P265)

按:以“淹入水中”释“鹘”近是,但不到位。确切的解释是:动词“淹”。“大家鹘得眼白”,言大家淹得目光滞呆。不必担心读者不知“淹”为“没”而增“入水中”。其实,对“鹘”的释义关键,是讲清楚字为何有“淹”义。“鹘”本义为“隼”,与“淹”不相干。以“鹘”表“淹”,实际是近代汉语中常见的近同音字替代现象,而不是吴语“鹘”有“淹”义。具体地说,此“鹘”实际是包括吴语在内的各地通用的“汩”的记音字。“鹘”、“汩”,《广韵》《集韵》皆为古忽切,双声叠韵。《洪武正韵·质韵》:“鹘,胡骨切。”又“汩,古忽切。”声近韵同,有借用的语音条件。《玉篇·水部》:“汩:汩没。”《广韵·没韵》:“汩:汩没。”《五音集韵·没韵》:“汩:汩没也。”以“汩没”释“汩”,为同义扩释词法,“汩”即“没”。《洪武正韵·质韵》:“汩:没也。”这样也就把字义的“来龙”讲清楚了。

又及:《明清》第692页收有“眼白”一词,释作“〈名〉白眼珠。”例引《续海上繁花梦》2集13回“只见那眼白上红得竟如血染一般”。此“眼白”与《何典》“眼白”义不相同。当以《何典》“眼白”为例,在“眼白”词目下另立“〈形〉(目光)滞呆”一义。

11.护孩:〈名〉书童。□呼孩童曰小细,小史曰护孩。(《乾隆象山县志》1卷)(P267)

按:这条只有县志记载而无文章实际用例的释义欠确当。其实,在看似平列为义的“呼孩童曰小细,小史曰护孩”里,前后两句的表意是有微别的。《明清》第670页:“小细:〈名〉孩子。□呼孩童曰小细,小史曰护孩。(乾隆象山县志1卷)”。“孩童”也就是幼儿、儿童。吴语小说《西游补》第五回:“便是三尺孩童,也知虞美人能词善赋之才。”“小细”在此为近同义语连用,并为名词“小”而指孩童,“孩童”与“小细”所指相同。而“小史曰护孩”则是指“小史”中的部分人为“护孩”。“护孩”不是“书童”的吴语同义语变说。要弄清这个问题,需先知道“小史”义。“小史”一词,《明清》未收释。而愚以为,吴语“小史”是明清通俗文学中常说的“小厮”的记音词。“厮”近代汉语读心纽支思韵,“史”读审纽支思韵,心纽为舌尖前音,审纽为舌尖后音而相转,支思支思叠韵,有通借的读音条件。下面以吴语文献为例进行证明。《缀白裘》七集二卷:“这个小厮,从幼在我书房里伏待,况且未冠,又伶俐,不值三百两银子?”又七集三卷:“(小生)红娘姐请坐。待小生写起书来。琴童看茶来。(丑内应介)(贴)这小厮不好,休要唤他。”明·沈受先《冯京三元记》第十三出:“如今天色已晚,小厮,看前面有店,在那里投宿,明日早行罢。”此三“小厮”皆指“书童”,可证《明清》所说象山县志“小史”之音义。《元曲释词》第四册:“小厮,或作小厮儿、厮儿;谓男孩子,犹云今‘小子’。清·平步青《释谚》云:‘今人呼小子,古曰小厮。’今浙江温州方言尚如此。”[3]84《缀白裘》初集三卷:“(净)小厮!(众)有。(净)把他前门后户把守者!(众)多有人把守了。”此“小厮”指权贵者身边的众多年青随从者。又二集二卷:“(旦内)卖小厮。(抱子上)……(外)你看那妇人抱着个小孩啼哭,不知为何?你去问来。”此指幼儿。又九集一卷:“你看岗上有两个小厮顽耍,不免问他一声。小厮。(付下,末扯丑介)……(丑扯住末介)(末)吓!你为何扯住了我?必竟有个缘故。小哥,你会写字么?”此指小孩子。又四集二卷:“(小生)多感盛情,勉强再坐片时。(丑)小厮,看白玉杯来。”又《金台全传》第三十五回:“小厮送出两盘茶,姚能吩咐安排酒席。”此二例指饮食店里搞服务的“小二哥”即年青小伙子。

可见,“小厮”本泛指包括书童在内的男性孩子。不过在相对为义的“孩童曰小细,小史曰护孩”中,则特指“帮助保护主子的年青小伙子”而非专指“书童”。其“护”即《广雅·释诂二》:“护,助也。”也就是“救助”“保护”。

12.花斑斑:〈形〉有斑点,不干净。比喻不正经,油滑。□肚中黑漆漆,却不是墨水。脸上花斑斑,却不是文章。(《醉醒石》4回)听卢氏之言,好生看你不上眼。岂有个妻子憎嫌丈夫?不是我轻薄你,看这嘴脚儿花斑斑的,果然不称些。(《红梅记》32出)(P267)

按:这两个“花斑斑”义大不同,此却一并作释,可见释者并未清楚词的构成理据和语义。《醉醒石》例是说书中人物徐登第实际文化知识水平的:“到得十三四,一字不识。这边钻馆,那边荐馆,作做一个大学生。今日做破承,明日做起讲,择日作文字,那一个字是他做的?一开口,俗气冲人。之乎也者,信口道出。一到考,家中为他寻分上,先生为他寻作头。明使暗使,不知使去多少钱。及到不进,又大言的道:‘老提学不识我新文字,贪提学取不著我真文才。’不肯改这张狂妄嘴。这人真是:肚中黑漆漆,却不是墨水;脸上花斑斑,却不是文章。”从文意可知,“肚中黑漆漆,却不是墨水;脸上花斑斑,却不是文章”,实际是不通文墨即没有实际文化的“艺术化”说法。再从“肚中黑漆漆,却不是墨水”中“黑漆漆”与“墨水”语意相应关系看,与之语义近同的为工对修辞的“脸上花斑斑,却不是文章”之“花斑斑”与“文章”语义亦当相应。若把“花斑斑”释作“〈形〉有斑点,不干净。比喻不正经,油滑”,无论从字面义,还是“比喻”义,都是讲不通的。其实,“花斑斑”是“文”的同义语,“脸上花斑斑”即脸上的(皱)纹。是对徐登第不通文墨的戏谑说法。此“花”的确义为“文”,即后来又作“纹”的初文。《西京杂记》卷二:“自是长安始盛饰鞍马,竞加雕镂……皆以南海白蜃为珂,紫金为花,以饰其上。”言以紫金为文。《元史·舆服志一》:“偏带,正从一品以玉,或花,或素。”言有的制成花文。清谭嗣同《报贝元徵书》:“惟有就出铜各矿,用机器铸极纯之铜,极精之花幕,而又少轻之钱,则私销无利,而盗铸不能。”言极精致的花文图案。“花”“文”同义,故可连用为“花文”。北魏高允《罗敷》诗:“脚着花文履,耳穿明月珠。”唐王勃《夏日宴张二林亭序》:“舟浮叶影,箪积花文。”宋叶梦得《岩下放言·晋古冢碑法》:“上有一石台,高二尺许,有花文。”而“斑”亦为“文”。《慧琳音义》卷七十一“斑驳”注引《苍颉篇》:“斑,文也。”又卷八十八“斑屣”注引《大吕》:“斑,文彰貌也。”《玄应音义》卷二十五“斑驳”注引《苍颉篇》云:“斑,文貌也。”《广韵·删韵》:“斑,文也。”《洪武正韵·删韵》:“斑,斑文。”又《真韵》:“文,斑也。”“花斑斑”的构词,是用与“花”同义的“斑”叠为“斑斑”而作中心词“花”的后缀,并表“文”。其构词表义理据与“红彤彤”相类。“彤”义为“红”。“彤彤”叠字后作“红”后缀,亦表“红”。他如“白皑皑”、“热烘烘”、“冷冰冰”等皆如此。我们这个解释,还可证之于与“花斑斑”为对偶修辞的“黑漆漆”的构词理据与词义。“漆”指漆树,又指以漆树汁制成的黑色涂料,故字又引申为漆“黑”。“黑漆漆”之叠字后缀“漆漆”,就是用其“黑”义以复表中心词“黑”。若从《明清》对“花斑斑”所解,不仅于文意、词语构成理据不可通,而且对偶修辞也不复存在。显与小说原文不宜。

从字面说,“脸上花斑斑,却不是文章”即脸上的(皱)纹,却不是文章。但此“脸”除从修辞角度同“肚”并为人体器管而构成对文外,还兼通过“别解”修辞手法而表达“表面”义。“脸”就是“面”,再将“面”别解为“表面”:外表,而兼指徐登第外表举动上所显现的“文”,即小说所说的“作做一个大学生”,“今日做破承,明日做起讲,择日作文字”、“之乎也者,信口道出”、“又大言的道:‘老提学不识我新文字,贪提学取不著我真文才’”等。

《红梅记》“花斑斑”,出现在戏曲角色中扮演“净”的身为江都县堂的李子春指责扮演“丑”的叫作曹悦的话中。当时是,“花脸”曹悦谎告宦门女卢昭容是他未婚妻。李子春在庭审中发现曹悦破绽,就说了《明清》所引之话。而从紧接引文的李子春对曹悦“一种痴呆样,半张花脸皮”概括性评语看,上文“嘴脚儿花斑斑”是下文“花脸皮”的同义换说。是从戏曲角色“丑”为“花脸”而指其为小人。要明白此“花斑斑”确义,须先绕个弯子说说“嘴脚儿”。此“嘴脚”实指“脸”。“脚”指物体附近部位。“嘴脚”字面义即嘴的附近部位,可指脸。这犹如“嘴巴”本指嘴附近部位而可指脸一样。《红楼梦》第三十回:“只见王夫人翻身起来,照金钏儿脸上就打了个嘴巴。”鲁迅《阿Q正传》:“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脸”与“嘴巴”所指同。《儒林外史》第二六回:“若扯了一字慌,明日太太访出来,我自己把这两个脸巴子送来给太太掌嘴。”“脸巴”与“嘴”所指相同。因“嘴”“脸”义同,故可连用为“嘴脸”,并指“脸”。《初刻拍案惊奇》卷八:“大大一个面庞,大半被长须遮了,可煞作怪,没有须的所在,又多有毛长寸许,剩却眼睛外,把一个嘴脸遮得缝地也无了。”《醒世恒言·杜子春三入长安》:“我当初出长安别亲眷之日,送什么《感怀诗》,分明与他告绝了,如今还有甚么嘴脸好去干求他?”《官场现形记》第二一回:“但是他自从到省以来,署院一直没有给他好嘴脸,差使更不消说得。”并为“脸”。又倒序作“脸嘴”。明徐渭《英烈传》第十五回:“雕弓半折,将来弹不动棉花;护镜污残,拿照不成脸嘴。”清张博山《平山冷燕》:“张寅也顾不得,竟遮掩着直往外走,也没甚脸嘴去见山显仁。”据上,“嘴脚儿花斑斑”即脸花斑斑,变说即“花脸皮”:花脸。也就是说,“嘴脚儿花斑斑”是“花脸”的戏趣变说。“花脸”又称“花面”,为戏剧中的丑角,扮演油腔滑调、语言粗俗且行为卑下的反面角色。清李渔《闲情偶寄·词曲上·词采》:“极粗极俗之语,未尝不入填词,但宜从脚色起见。如花面口中,则惟恐不粗不俗。”因借以指小人。明梁鱼辰《浣纱记》第三九出:“[丑上云]伯嚭参见主公,,有何分付?[净云]你这个花脸小人,油嘴老舌。”明冯梦龙《古今谭概》第五卷:“语云:‘朝里无人莫做官,只为有此花脸。’”又因“花脸”脸谱以白色为底,点缀黑色以呈斑驳状,故戏曲作者为求语言艺术辞趣性,将“花脸”变说为“嘴脚花斑斑”而指粗俗小人。“不是我轻薄你,看这嘴脚儿花斑斑的,果然不称些。”翻成现代汉语就是:不是我瞧不起你,看你这样粗俗,确实(与卢氏女)不班配。词是用“嘴脚儿花斑斑”整体指“花脸”以谓粗俗小人。因而,将“嘴脚儿花斑斑”分裂开立目释义,并以“比喻”说义,皆似欠当。用“嘴脚儿花斑斑”指粗俗小人,属修辞上的“借代”。

笔者非吴语方言区人,也从未聆听过“吴侬软语”,所论多凭钩稽古籍文献,定有贻笑大方之误,故敬请能者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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