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创新路径探究
2019-03-15耿秀时军林
耿秀?时军林
【摘 要】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至今已开展十年有余,各省份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发展瓶颈。本文以安徽省高职院校为例,分析了分类考试招生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政府要制定分类考试政策制度、提高高职院校社会认可度、激活院校办学活力等方面探讨了创新分类考试招生的有效途径,以进一步挖掘职业院校的发展潜力,培养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关键词】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创新路径
一、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现状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后,自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上重要议程,纲要中明确规定要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确定73所自主招生的学校名单,从此开启“单独招生”时代。[1]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中进一步提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招生考试制度。[2]近几年来,我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状况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如何推进分类招考成为高职院校今后发展的关键所在。自1952年我国确立统一全国招生考试制度以来,高职招考纳入全国统一考试之中,按照分数高低,分层分批录取为本科和高职,在大环境中,高职教育成为依附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低层次教育。直到2007年,教育部批准江苏、浙江、湖南、广东4 省8 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开创了我国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新时代。2017年,除西藏之外的所有省、市、自治区的高职院校均建立起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制度,我国高职院校进入了全面实施“单独招生”的历史时期。[3]分类考试招生对象范围不断扩大,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都采用“文化素质+综合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
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分类考试方式内容缺乏系统性
现行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模式大体沿用国家教育部提出的“文化素质+综合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例如安徽省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实际操作过程中文化素养测试基本沿用高中文化科目,只是在难度上有所下降,一旦文化素养测试不合格,便被阻挡至高职院校门外。而所谓的职业技能测试和适应性测试简单来说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核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知识,具专门从事招生人员反映,每年报考人数众多,学校专业细分复杂,在短时间内,对报考的每一个专业的考生进行明晰的技能测试操作难度较大,很难做到人才的有效甄选,使得测试的客观性难以保证。就安徽省高职院校考生而言,最多可以报考四所院校,可以选择不同的专业,这种突击式的备考模式,掌握得浅显且不牢固,对于考生来说无论在精力还是物质上皆疲于应对。在生源日趋严峻的背景之下,各院校对于生源数量的追求远远超过质量的考量,使得高职院校的测试环节流于形式。
2、分类考试生源数量质量逐年呈下降趋势
2016年,北京高职院校计划招生2.5万人,实际报到2万人;2017年江苏省高职院校计划招录7.53万人,总报名人数6万多人;2016年陕西省高职文史类150所学校“零投档”,理工类106所“零投档”;安徽省150余所高职院校遭遇“零生源”;河北省近6成高校出现“生源荒”;湖北省内高职有2万个招生计划未完成;各个省份存在不同程度的生源危机。[4]同时,生源质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以我们所在安徽省某高职学院为例,很多任课教师反映学生上课注意力不集中,作业很难保证按时按量完成,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严重。问题的根源在于:其一,大环境下对于职业教育的认识偏差。绝大多数考生、家长认为职业院校培养的学生未来主要从事体力劳动,薪酬、工作环境、名望、社会地位等角度处于社会底层,报考职业院校是情非得已的选择。其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体制下的艰难选择。根据现有的录取体制,一旦考生参加春季的分类考试被某校录取,便不能再参加同年6月的高考,很多处于中间界限的考生存在一定的思想忧虑,调研相关高中教师,反映此类考生大多会选择参加高考。其三,高职院校主要吸引那些对于文化学习不感兴趣的考生,他们并非由于热衷或者擅长某一领域而选择职业教育,而是认为高考无望却又不想提前进入社会的无奈选择。
3、后续人才培养方案缺乏科学性
在分类考试政策提出之前,高职院校与普通高等院校的考录皆为一体,且处于整个流程的低端,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方式、课程标准的制定、专业设置、课程安排等与本科院校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大多数高职院校只在本科院校基础之上下降档次,扮演着普通高等院校“接收站”的角色,一旦生源达到指标,便没有自身改革的动力,分类考试已开展十年有余,大多高职院校并没有主动的制定出具有突破性的人才培养标準和培养方案。其次,没有科学的界定分类考试招生和统招生之间的本质区别,进而没有改变以往统招生源下教学授课模式,使得学生毕业之后并不能很好的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最后,没有形成系统的教学评价体系,高职院校师资力量薄弱,实践能力欠缺,“双师型”教师数量、素质有待提升。高职院校招聘教师的途径主要是各省、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考,绝大多数没有相关职业背景,并且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不高,真正高素质、有能力的教师资源存在严重的稀缺。
三、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健康持续发展的对策
1、政府要制定更加完善的分类考试政策制度
其一,多维度评价体系的构建。“文化素质”模块与高中文化科目形成区别,可涵盖基本文化科目、专业技能理论测试、思想品德素养等内容,“专业技能测试”除了目前的笔试、面试,把具体的实践性考核作为普通高中生源的考核项目,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中职学生报考高职的条件,将可量化的考试成绩与不可量化的综合素养结合起来,采用多维度、立体化体系综合评价,例如高中排名、推荐信、个人陈述、获得的资格证书等。其二,在命题内容上,减少死记硬背的内容,增加动手能力、理解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测评,针对不同专业命制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试卷,避免为了追求数量而使得人才测评工具形同虚设。在监考人员选择上,要注意监考前的培训,从熟悉规章制度、声誉较好、品格高尚的老师中挑选。在面试主观性强的环节中,聘请第三方或企业工程师、管理人员进行考察。其三,可类比于普通高等院校,按照办学规模、综合实力等将高职院校分成“一专二专三专”几个不同档次,减少考生可报考同一档次的院校数目,使得考生集中精力选择最适合自身的院校和专业,准确预估院校录取情况,提升生源整体素质。
2、提高社会对于高职院校的认可度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对于一些办学良好、有特色的院校投入更多资金支持,完善教学设备与实训设备,给予教师更多的培训机会,提升院校硬件、软件资源,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的生均拨款、入学资助、创业就业补贴。通过出台政策逐渐引领企业重视高技能型人才,给予晋升通道、社会地位和良好的薪酬待遇,逐渐改变社会对于职业教育的陈旧观念。其二,探索招生录取新模式。前几年高职院校的招生还处于单独招生与统招共存局面,以后将逐步改为高考前置考试招生,考生将没有条件存在投机心态,即不参加高职院校的分类考试除非可以顺利考入本科学校,否则将失去同年进入高等学校大门的机会,这要求考生要有所取舍,合理评估自身优劣。其三,提高生源质量。高职院校做好入学把关工作,通过现行考试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甄选方法,例如在自主开展的测试环节中更加注重考生的实践能力,同时保护好“偏才”、“怪才”,他们更可能在某一专业领域拥有特殊的才能。入学后,做好在校教育,培养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道德价值观、交际沟通能力等,培养出适应社会一线生产的“大国工匠”。
3、激发高职院校办学活力
明确区分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培养人才的差异性,创新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取消不匹配的专业招生,并根据市场需要,积极建设新专业,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不断更新课程体系。其次,进一步改良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师应该了解分类招生下生源与统招生的差异,在教学过程中应更加重视实践操作,让学生不再局限于教室、课堂、课本、试卷,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多给学生提供企业参观、实训、实习等社会经历,聘请企业的相关技术人员来学校进行实践教学,参与课程的开发,让学生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感受所学专业的魅力,进而再由具体的理论知识解决来自于实践中的困惑。最后,提高高职院校师资水平,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营造校企合作的良好氛围,鼓励教师深入企业进行实践和调研,采用挂职锻炼、实地考察、岗位培训等模式,定期派专职教师到企业了解一线生产设备、技术和工艺更新情况,同时,聘请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到院校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交流,使教师由单一教学型向教学、科研、生产实践一体化的“双师型”人才转变,形成结构合理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四、结束语
自2007年,教育部批准4省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自主招生起便开启了我国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新时代,至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已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要渠道。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诸多问题,例如分类考试方式内容缺乏系统性、生源数量质量逐年下降、后续人才培养方案不科学、较高的招生运行成本,本文从政府制定分类考试政策制度、提高高职院校社会认可度、激活院校办学活力、创新分類考试招生模式四个方面提出创新分类考试招生的新对策,进而提升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彰显职业教育新特色,为我国输送出更多适应于社会生产需要的符合“大国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
【参考文献】
[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EB].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2010.
[2]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EB].国务院.2014.
[3] 田建荣.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制度设计与推进策略[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7)22.
[4] 毛丽阁.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7.26-27.
【作者简介】
耿 秀(1984.9—)女,吉林永吉人,徽商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