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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雾霾”治理问题研究

2019-03-15杨先宇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网民

杨先宇

(北方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144)

飞速发展的互联网,使我们的生活进入了快车道,通过网络浏览新闻、录制短视频,发帖、语音聊天等已经成为我们的日常行为习惯。开放的互联网,不仅成了大众获取信息、交流沟通的主要渠道,让亿万网民拥有了足不出户就可以一眼观世界的便利。同时,因为其技术的虚拟性、传播的广泛性、使用者的隐蔽性等特点,各类低俗色情广告、钓鱼链接、流氓应用软件、木马病毒、隐私窃取等出现在网络空间中,犹如晴空中的雾霾,使网络空间变得乌烟瘴气。随着网民的极速增长,网民成为“网络雾霾”传播的对象,“网络雾霾”犹如鸦片一样盘旋在网络空间,腐蚀着人心,危害着我们的精神健康,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冲击着社会价值观念。

一、“网络雾霾”的概念来源与成因

(一)“网络雾霾”的概念来源

“网络雾霾”是伴随着互联网应用发展而来的一个新概念。假设互联网是一片晴空,互联网上的各类低俗色情广告、钓鱼链接、流氓手机应用软件以及木马病毒、隐私窃取等的出现就如同晴空中的雾霾,使整个互联网环境变得一片灰蒙蒙。对此相关学者也有自己的见解。陈永清等在《网络雾霾协同治理研究》中认为“网络雾霾”实际上是网络垃圾的扩散,其中夹杂着许多无用和有害的信息[1]。端木潘婷和于杰(2016)认为在当下的网络文化领域中,弥漫着大量低俗文艺产品,犹如雾霾一样破坏了网络文化生态,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2]。在《“网络雾霾”对青少年的影响及对策分析》一文中阮凡认为:“网络雾霾”的形成是由青少年自身缺乏判断力和自制力,网络运营商对商业利益的追逐以及网络监管不力造成的,主要是网络中的一些充满暴力与色情的广告,垃圾邮件与消极的价值观念形成的有害文化[3]。

结合上面所述,笔者认为“网络雾霾”伴随网络而生,是网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网络雾霾”既包括不良的网络文化游戏、虚假广告,不法的网络平台与网站、色情淫秽的垃圾信息等,又包括充斥在网络空间进行舆论宣传、盲目推销、制造谣言、恶意扭曲正确价值观念的所谓的网络“水军”、“黑粉”等,也包括借助网络的力量,不断发展壮大的网络谣言、黑产业、黑势力、黑资金等,形成危害网络健康肌体的毒瘤,并被公共舆论称之为“网络雾霾”。

(二)“网络雾霾”的成因

1.网络空间虚拟性与现实性的反差

虚拟是与现实相对立的,现实的东西不需要虚拟,只需要模拟和反映。只有现实性不能涉足其中的领域,虚拟才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4]。网络空间的虚拟性是技术性的,人们在网络空间的活动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虚拟的网络世界都是现实社会中的人创造的,是现实生活的反映,最后还将回归到生活,并影响现实社会。虚拟世界是现实世界的转化,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在虚拟性中展现出了其现实生活的真实性。由于互联网具有信息海量、快速、网民隐蔽、技术更新频繁等特点,而我国信息处理技术的滞后、管理方式滞后于网络本身的发展速度,因此导致现实社会中的所谓“老实人”可能在网络空间浏览传播低俗内容、做出一些违法行为,从而破坏了网络空间生态,显示出其现实生活中不常见、不可见的一面,间接性的催生了“网络雾霾”。

2.网络非理性的传播与转载

非理性主要是指一切有别于理性思维的精神因素,如情感、直觉、幻觉、下意识、灵感。而非理性传播则是没有经过自己思考过,出于以上几种因素就进行网络传播的现象。

当下,上网浏览和发表意见已成为网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网民在特殊时间节点或在遇到非常规突发事件时,往往会“聚集”成为一个群体,产生非理性行为。尤其是在互联网上网民通常只是通过文字进行沟通,对文字背后的真实情感并不了解,因此很容易获得某种想象的群体认同感,并在这种群体认同感的激励下走向极端,表现出较弱的推理和判断能力,从而在公共言论上出现“事实不决定是非,是非不决定立场”的现象,引发“网络暴力”。因网络的虚拟性和隐匿性的特点,网络刚好成为网民情感宣泄的窗口,网民可以不受传统现实社会中法律、道德、舆论的约束,不受社会角色、社会地位等功利性影响,不用担心人际交往面对面的尴尬和现实社会中真实身份暴露造成的利益损失,不计后果的在网络上宣泄自己的情绪,表达自己在现实社会中不敢说不敢做的事情。由此可见,非理性的行为也是“网络雾霾”的成因。

3.商业利益驱使下的信息操控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有学者认为,中国互联网,已经开始进入各种利益群体有计划、有目的地操纵信息传播、营造公众舆论的丛林时代[5]。具体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为了牟利或者提高点击率,通过操控网站或应用将一些色情低俗信息、钓鱼链接等以弹窗广告、网页跳转等强迫式的广告形式呈现在网络空间中;故意挑选具煽情效果、符合公众心理的内容,然后将这些信息进行重点标注,开辟专栏,以此来刻意渲染与营造特定的环境,进行信息炒作,让人情绪产生波动,使人产生一些仇富、仇官等社会对立情绪;或迎合公众的娱乐心态,或者迎合公众的道德优越感,刻意制造一些不符合实际的舆论。甚至进行道德绑架、法治践踏,迎合利益方的要求做出一些负面报道,或转发一些有争议的帖子,或编造耸人听闻、极端煽情的标题,借此来达到自己目的。而一些不明真相的,或受正义感、道德感的驱使,或抱着娱乐、起哄的心态,广泛跟帖、转帖,使网络信息和言论离真相越来越远;网络公关公司的兴起,据称其已经达到非常专业化的程度,有明确的内部分工体系,拥有策划、执行、监测、联络、技术等专业部门[6]。其中大量使用“水军”“黑粉”已经成为网络公关公司的常规手段,“水军”“黑粉”是指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以发帖和回帖为主要手段,为雇主进行网络造势,并以此获取相应报酬的人[7]。为了使信息传播更具有导向性,每个“水军”“黑粉”都用几个账号交替使用,也经常性地参与话题的讨论,甚至故意分成几派,在网上不断转帖、顶帖,以扩大信息的传播面、吸引网民关注,获得信任度与依赖度。据相关报道,“水军”“黑粉”已经渗透到网络空间的每一个角落,从论坛、微博,邮件,再到新兴的微信群,短视频,几乎活跃于每一起热门事件、每一个网络红人、每一件产品的推广之中。

4.网络文化市场体制不健全与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

网络文化市场体制相对于现如今我国的网络发展速度来说还是不够协调统一,配套设施与市场监管还不完善。在我国网络核心技术还受制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根本局面还没有彻底转变,网络中存在着许多利用互联网平台谋利的运营商,期望获得最大的利益,试图钻法律漏洞、偷换概念、误导网民。另外,由于在网络中,上网者身份是被数字化,其行为具有匿名性和隐蔽性,致使上网者在网上自由活动,减少甚至消除了在现实生活中的顾虑,往往不受现实法律的约束而为所欲为,甚至超越法律的界限,要网络空间生态良好,离不开严格的网络空间行政执法,但目前我国的网络空间行政执法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错位”、“缺位”现象。有的网络空间监管部门为了争夺权利,在有利可图事项上争着管,无利可图事项上相互推诿扯皮不愿管的现象,造成了国家有关互联网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得不好、不到位,甚至根本没有执行下去,视法律形同于虚设,严重阻碍了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客观上助长了“网络雾霾”的形成。

二、“网络雾霾”带来的危害与挑战

“网络雾霾”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渗透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给我国的信息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给我国的互联网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一)网络政治安全面临的挑战

一些西方国家、极端组织、境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对我国渗透、破坏、“西化”、“分化”的行为从未停止过。在网络中进行有针对性的攻击污蔑、造谣生事、网络颠覆性活动,试图破坏我国的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全。首先,在西方敌对势力的煽动下,“台独”、“疆独”、“藏独”等势力利用网络进行政治动员,给我国的社会发展与稳定带来巨大威胁。其次,有些西方国家反华势力不断鼓吹网络自由,表面上鼓励全世界通过网络媒体分享观点、获得信息、政治参与,其实背后是借机进行传播其所谓的西式政治主张、价值观念等,进而实现其国家利益。最后,在网络中依靠技术优势进行信息监控、攻击与入侵、网络霸权主义,开展一些有计划、有目的的宣传,企图蛊惑民心,甚至恶意炒作来诋毁我国的国家形象。典型事件如:2009年7月5日,发生在我国新疆地区的打砸抢烧暴力恐怖主义事件就是以热比娅为首的疆独分子利用网络传递信息、组织人员、调度实施的;2011年,在“颜色革命”和北非、西亚国家的所谓“民主化浪潮”中,美国利用网络谣言的促进、煽动、激化作用,最终导致一些国家政治动荡与政权更替;2014年我国香港“占领中环”违法事件,就是香港少数激进分子通过网站、社交媒体、即时通信软件组织的非法集会。

(二)网络经济安全面临的挑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国网络经济规模也在迅速增长,网络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占比也达到了不可忽视的程度。电子商务也深入我们日常生活中,网上消费的占比也逐渐上涨,在网络经济形势大好的背景下更要看到,因为安全观念落后、安全机制还不够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不全从而导致“雾霾”的入侵对网络经济造成严重危害与挑战。首先,近几年来,不断传出网站存在漏洞、用户信息泄露的消息,从网站的账户安全到个人资金安全等席卷在各大电子商务平台。其次,网络恐怖主义也是长期存在,正如托马斯弗里德曼在《世界是平的》一书中说到的一样:“这个平坦的世界不仅仅是让程序员和计算机高手获得了合作的机会,基地组织和其它恐怖组织同样感到如鱼得水。”[8]由于信息网络系统在经济活动中得到普遍应用,网络恐怖活动对一国甚至全球的经济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由于信息技术固有的漏洞和缺陷,计算机操作系统与网络软件中难以完全克服的漏洞和缺陷使得病毒与黑客能够加以利用,通过网络窃取、销毁用户资料与安装软件控制整个操作系统。同时,网络犯罪正在利用各种信息系统和信息安全的漏洞及缺陷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伤害。据美国战略和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称,当前网络犯罪每年给全球带来高达500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过去一年,据估计,由于垃圾邮件,欺诈性信息和个人信息泄露给中国8.29亿网民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00多亿,其中垃圾邮件、骚扰电话、电脑广告弹出和APP推送等是网民常见的形式。在欺诈性信息方面,很多网民遇到过“冒充银行、互联网公司、电视台等网站”的网站,收到过“公安、卫生局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遇到过“社交软件诈骗假装成为欺诈者的朋友和家人”,遇到过各类欺诈信息,网民经济损失严重。

(三)网络文化安全面临的挑战

如果说现实生活中的雾霾损害的是人民的健康,那么“网络雾霾”损害的则是人们的心灵。“网络雾霾”犹如鸦片一样,使人精神出现问题,摧毁文化根基。现如今我国处在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期,部分西方国家不择手段的制作舆论牵制我国的发展,通过政治上的淡化、形象上的诋毁、思想上的腐蚀,暗中勾结和操控反华势力等。其中“网络雾霾”就是其良好的工具,给我国网络文化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近年来“网络雾霾”弥漫出各种庸俗文化在网上流行,五花八门的庸俗文化铺天盖地而来。网络上的“恶搞”,从方言配音、电视剪辑、到影视人物与现实人物的攻击诋毁,不健康、庸俗的文化正在逐渐削弱我国的传统文化;意识形态的斗争也已经转移到网络空间,谁掌握了信息技术的话语权,就对意识形态起到主导与影响作用。“网络雾霾”所携带的各种错误价值观正在冲击着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国外敌对势力制造的“网络雾霾”正在悄然试图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人们对本民族的归属感日益淡化,心理上的国家界限也趋于模糊。“网络雾霾”中藏着巨大的危险性和潜伏性的东西,意在破坏我国的民族文化凝聚力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网络社会安全面临挑战

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安全防护系统也不完善,对于一些核心技术还要受制于西方发达国家,所以存在安全漏洞和风险。我国的政府和企业的数据安全也都面临着威胁,若这些数据被篡改或者删除会给社会带来动荡与不安,也会严重影响网民日常生活,相应的也会造成经济损失。此外,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网络雾霾”传播的各种负面信息、虚假信息、危险信息等不断充斥着互联网严重影响网络社会舆论方向,对社会生产与人们生活方式产生巨大影响。一些群体性事件的策划、实施、应对都是发生在网上,随之也会向雾霾一样散播开来,扰乱社会治安,造成恶劣影响。从而导致社会矛盾的敏感性、错综性、对抗性不断加剧,社会的治安受到冲击、甚至会导致政权的颠覆。

三、驱除“网络雾霾”的相关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等,这样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散布色情材料,进行人身攻击,兜售非法物品,等等,这样的言行也要坚决管控,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没有哪个国家会允许这样的行为泛滥开来。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9]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的一样,对于我们每一个生活在互联网时代的网民来说,“网络雾霾”就如同日常生活中吸到的雾霾一样,对我们产生了极大的危害。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共同努力,共同付出,驱散“雾霾”,还“网络天空”一片蔚蓝。

(一)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空间话语权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面对改革发展稳定复杂局面和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媒体格局深刻变化,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10]如今,“网络雾霾”已经改变了社会舆论与网络生态环境,在我国网络上存在着大量似是而非的不实信息,不仅是普通的网民,甚至一些具有网络号召力的网络名人,如“微博大V”“网络红人”等也跟着造谣或者鼓吹不实信息,也频频出现触犯法律和道德底线、遭遇法律制裁的情况,这充分说明了网络空间中存在即是雾霾制造者也是受害者的现象,公民对“网络雾霾”的认知缺乏。所以必须要提高雾霾预警,时刻关注网络舆情,先发制人,抢占先机,向民众提供最新、最快、最全的真实信息,引导舆论,消除谣言和误解。同时,要不断适应互联网移动化、视频化、社交化的发展趋势,抓住时机、注意分寸,掌握好度,讲究策略与方法,回应社会关切,在情感交流与事实传播的基础上增强话题把握与控制能力,传播接地气的内容。也要坚定政治立场,坚守政治底线,在新闻报道、评论特别是对外宣传中表达维护网络主权、捍卫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坚定态度,让互联网变成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维护主流网络意识形态的正向平台[11]。把握网络舆论阵地实情和斗争规律,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塑造主流媒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网络雾霾”致使互联网空间乱象丛生,充斥着色情、暴力、谣言。特别是随着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兴起,让人人都有了信息、观点发布的麦克风。一些不负责任、甚至不怀好意的网民,找到了尽情发泄的窗口。为广大网民深恶痛绝的互联网账号乱象侵害公众利益,扰乱了社会秩序,甚至是国家关系,挑战法律道德底线,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要高度重视。网络是宣传平台,更是舆论阵地,一些声音的背后可能存在特殊的目的,需要我们认真甄别与应对。尤其是在我国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有一些网络账号长期利用社会问题大做文章,我们要看到其“放大社会矛盾,故意制造对立群体,推动“网络雾霾”的本质。网络群体暴力横行,诽谤诋毁个人声誉横行,低俗不雅信息横行,扭曲历史、抹黑英雄事迹横行,侵犯公民隐私行为横行的行为不断出现在网络空间。因此,要控制主流媒体传播平台,让主流媒体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把握好时度效,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更好的凝聚社会共识。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全方位的展现、缤纷多彩的内容占领互联网,驱除“网络雾霾”,用优秀传统文化、催人奋进的先进典型、清新向上的文艺作品教育人、引领人,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完善基础设施,构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

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是关系网络发展与安全的重中之重,只有筑牢基础设施才能抵御“网络雾霾”带来的影响。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基础设施的改造与布局,加快修订相应标准,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标准研究,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加强业务应用的安全研究。其次,要完善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业务分级分类指导的监管模式,维护互联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市场综合管理体系,大力促进并倡导行业的自律、自审机制。建立健全互联网权益保护体系,健全制度手段,强化网络基础设施管理体系,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培育新时代网络信息安全环境和文化,从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的角度出发,有效破除“网络雾霾”所导致的网络安全威胁与环境污染。

(四)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与监管,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网络雾霾”扭曲了网络舆论导向,更边缘化了客观公正的价值体系。近年来,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特别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造谣诽谤的违法犯罪现象已比较突出,企业间的网络不正当竞争也不断,严重践踏了网络空间法治。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言论自由亦有边界,不能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肆意造谣、攻击他人。所以要推进网络立法进程,使相关网络法律法规跟上网络的新变化和新趋势。加强信息管控,加强网络行政监管。加强执法巡查,积极安排警力开展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巡查和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强化打击力度,坚决打击恶意制造和扩散“网络雾霾”行为,坚决惩治影响恶劣的网络谣言责任人。震慑违法犯罪,建立举报监督机制,增强行业自律。利用主流网络媒体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依法治理,不断加强治理与监管力度,针对“网络雾霾”所可能产生的问题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不断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

(五)企业与网络平台应严格守法,培育正确价值导向

好的审美离不开正确的引导,然而背后利益的驱使,一些只追求吸引眼球、吸引流量、利益价值的互联网平台丢掉了作为信息传播平台的价值观与政治立场,传播一些毫无尺度的低俗内容、虚假广告,污染网络环境。因此,公关公司和网络媒体传播平台,应杜绝低俗内容,树立正确的互联网价值导向,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传播积极向上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和政治立场,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警惕性。应该认识到自己作为网络信息传播平台的功能性,应该认识到其作为传播信息平台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网络媒体作为社会“舆论公器”,需要秉持中立,在坚持报道真实性的原则之上,坚定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导向,对于各类在其平台上进行发布和传播的信息,应审慎加以真实性与准确性的甄别。企业必须对自身公关部门订立约束性要求,恪守商德,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声誉,必须要像治理空气污染一样,下大力气来治理“网络雾霾”。

(六)公民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网络生活中加强自律

身处在互联网时代,我们既是互联网信息的接受者,又是各类资讯的传播者。从自身力所能及的小事入手去减少“网络雾霾”的产生,要学会辨别防范“网络雾霾”,正确对待与使用互联网,树立互联网空间法治观念。同时,面对“网络雾霾”,在意识到其危害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用行动维护我们的利益,用力所能及的行动去改变这种危害,不能坐以待毙,任“雾霾”肆无忌惮的破坏我们的网络生态、腐蚀我们的精神健康。要网上网下一致,自觉弘扬主旋律,在网络生活中保持自律,倡导网络文明,做好网络文明的践行者和维护者。

四、结 论

在互联网新媒体时代,网络空间以其“超领土”的虚拟存在,已经全面渗透到现实世界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等方方面面,甚至被称为继陆、海、空、天、实体空间之后的“第二类生存空间”和“第五个工作站领域”,也是目前最具活力、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新领域[12]。互联网不仅需要平台自身建设、国家监管,更离不开每一位网民的自觉,净化“网络雾霾”必须全民参与,互相监督,培育风清气正的网络价值观。互联网企业应加强自律,承担起社会责任,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共同抵制网上低俗不良之风,参与监督举报,提高网民的思想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待“网络雾霾”绝不可手软,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反击,挖出潜藏在网络背后的黑势力,将其连根拔起,并对网络谣言、黑公关、水军等进行依法惩处,以维护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让正能量吹走“网络雾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互联网虽然是无形的,但运用互联网的人们都是有形的,互联网是人类的共同家园。让这个家园更美丽、更干净、更安全,是我们共同责任。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13]。全社会要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像治理雾霾一样,重拳打击“网络雾霾”,还网络一个清朗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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