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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下谈“相互宝”对重疾险的影响

2019-02-28李贤真张娓

现代营销·信息版 2019年1期
关键词:新技术

李贤真 张娓

摘 要: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相互宝”应运而生。传统的保险业是否会因此颠覆?本文从“相互宝”的起源入手,分析了“相互宝”对重疾险的影响:既形成竞争,又有促进作用。继而谈到重疾险要想优化经营,可以借鉴“相互宝”的经验,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新技术提高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新技术;相互宝;重疾险

2018年10月16日,蚂蚁金服联合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重磅推出“相互保”,只要芝麻信用分在650分以上即可0元享受保障额度为30万元的互助保险。短短时间内,“相互保”便吸引了上千万人的加入。随后,信美人寿因涉嫌违规退出“相互保”。11月27日,“相互保”升级为“相互宝”,并强调其不是保险而是基于互联网的大病互助计划。尽管短短的一个月内,“相互宝”就经历了一波三折,但它无疑又一次把“重大疾病保险”推到了大众面前,成为热议的话题。

一、“相互宝”的前世今生

在现代商业保险形成之前,人们就有了共同对抗风险的意识。早在古埃及时代,修建金字塔的石匠就组织起原始的互助团体应对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参与的会员缴付一定费用,就能在死亡、伤残时得到救助。古希腊、古罗马也有类似的组织。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缴费随意、组织松散的互助团体逐渐被专业经营的商业保险公司取代。然而,不以赢利为目的、互助合作对抗共同风险的互保精神却从未被遗忘。

20世纪初期至中叶,迎来了相互保险发展的黄金时代。各国在法律层面对相互保险予以认可,一些股份制保险公司也纷纷转制为相互保险公司。至今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荷兰等国家保险市场中,相互保险的份额都占到了30%以上。

到了20世纪后半叶,分红保险的兴起缩减了相互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差距;同时,以共同风险和信任为基础的相互保险面临着规模和资本的制约,相互保险的发展逐步黯淡。在我国,相互保险在保险市场中所占份额非常低,国人对保险的了解程度尚且低下,更别说相互保险了。

21世纪,新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不断改变着传统的生活、经营方式,也改变了我们的思维模式。传统相互保险的经营难题:有限的成员规模、无法完全遵循大数法则,在新技术的支持下不再难以解决。继2005年成立第一家相互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时隔11年后的2016年,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三家又获得相互保险经营牌照。

尽管“相互宝”还不算是相互保险产品,但它也与一般的网络互助有很大的差别。升级后的“相互宝”以蚂蚁金服为后盾,有最高的年分摊金额,增加了费用支出的确定性,又有高于一般网络互助组织的风控能力和更好的用户体验,可以看成是一种“类相互保险”。

二、“相互宝”对重疾险的影响

“相互宝”全称“相互宝重症疾病互助计划”,它一诞生便引来无数关注的目光,甚至有人称它会颠覆中国保险业。新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确实在很多方面颠覆了我们对传统的认知。那么,如“相互宝”一类的产品究竟会对商业保险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我们不妨从与“相互宝”保障范围最接近的重大疾病保险来进行探究。

(一)产生“挤出效应”

从“相互宝”的前世今生中我们可以看到,“相互宝”和重疾险是同根同源的,都是将面临重大疾病风险的人集合起来对风险进行分摊,只是随着经济和技术的进步,在组织形式、分摊方式等方面有了不同的发展方向。如果同样是提供“重大疾病”的保障,100种或是105种只是数量的差异而并无本质的区别。这也就决定着“相互宝”的出现必然会对重疾险造成“挤出效应”,抢占一部分市场份额。而“相互宝”的基因中带有的相互保险性质,决定它不以赢利为目的,一方面能够让成员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另一方面也吻合了监管部门提出的“保险姓保”的要求。

诚然,“相互宝”的出现会冲击到重疾险的市场份额,但是也要看到现阶段的“相互宝”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先,“相互宝”在成员资格和保额上会有诸多限制。加入“相互宝”的成员年龄限制在30天至59周岁,保额最高30万元。统计显示,60岁以后出现重大疾病的概率会大幅攀升,如果仅加入“相互宝”,60岁以后将不能得到保障。30万元的额度仅针对39岁及以下的成员,40-59周岁的成员只有10万元的额度。对发生重大疾病所需的费用来说,这个额度还远远不足。其次,“相互宝”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实际的运作效果未知。例如,不管年龄大小统一分摊相同费用,仅在保额上简单地划分为两个档次,这样的操作是否会引起逆选择?最后,缺少明确的法律规范。“相互宝”在自己的条款中写明“成员分摊互助金属于赠予行为,已经完成赠予分摊的金额无法撤回或撤销”。可见,“相互宝”并不能划归在保险监管内,而目前也没有明确针对类似“相互宝”的网络互助的法律规范。重疾险经过多年的发展,有相对规范的运作模式,有明确的法律监管,能够提供更高程度的保障。尽管“相互宝”会“挤出”,但并不会完全替代重疾险。

(二)唤起大病保险意识

蚂蚁金服的“相互宝”背后站着阿里集团,巨大的客户数量、熟练的网络运营手段使得“相互宝”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获客量上千万,相当于一些中小寿险公司一年的获客量。就如电影《我不是药神》、《滚蛋吧!肿瘤君》助推了重疾险一样,“相互宝”也再次把人们的谈论的话题引向保险。人都会有对未来可能出险的危险抱有侥幸心理,因此保险是一种潜在需求,需要唤醒。过去,一些保险营销员不当的销售方法引起了很多人对保险的反感。而如果“相互宝”的出现能够唤起人们主动关注、购买保险的意识,将保险市场的蛋糕做大,不仅能带动“竞争对手”——重疾险的销售,也能造福参与进来的家庭。

(三)提供经营思路

“相互宝”的出现得益于新技术的发展。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相互宝”可以快速召集起愿意抵御共同风险的人群。对大家担心蚂蚁金服会为提取8%的管理费而任意赔付的问题,“相互宝”引入了区块链技术进行解决。区块链的一个关键特性是去中心化,运作的原理是每个索赔人的医疗记录都会记录在链上,这些信息记录的所有过程在每个人的账本上都有备份因此是不可更改的,蚂蚁金服不再是一个中心化的机构,防止了任意赔付的可能性。诸如此类的新技术运用也可以為重疾险提供思路,化解保险经营中与生俱来的难题。

三、优化重疾险经营的措施

(一)以“相互宝”为契机宣传重疾险

经济的发展、医疗费用的增长、疾病治愈率的提高、生活品质的追求,都使得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健康问题。近年来,重疾险在人身险中的份额逐渐提升。但是,鉴于我国民众的保险知识普遍较低,不少人还不能完全分清社会医疗保险、重疾险、商业医疗保险、重疾互助计划等的区别。保险业界可以对保险多加宣传,而在一些社会热点出现时借势宣传,效果应该会更好。

在宣传时,分析潜在客户的行为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宣传方式也是非常必要的。“相互宝”在推出之前就打出广告,预热“神秘”的保险产品,赚足了群众的好奇心,又放在中青年人频繁使用的支付宝中推出,因而能在短时间内聚集起大量的粉丝。互联网保险虽然也将保险产品放在网上销售,但如果没有助推,很容易淹没在众多产品中成为摆设。重疾险可以借鉴“相互宝”的销售方式,借助新媒体的力量,通过大V的号召力进行宣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当然,并非大力宣传就能让群众买单,好的产品才是决胜的关键。“相互宝”成功的另一个秘诀在于产品通俗易懂。艰涩的保险条款往往将客户拒之门外,重疾险可以尽量将产品简单化,条款通俗化,易于客户接受。

(二)提升投资能力

相互保险产品为大家乐于接受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不以赢利为目的”。“相互宝”收取8%的管理费作为核保、审查索赔的费用开支,这些开支被大家认可为必要支出,接受度远高于保险产品保费中所要求的利润回报。从相互保险的发展史可以看到,分红保险的出现曾经拉近过相互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距离。在激烈的保险竞争中,也出现过以投资收益弥补经营亏损的先例。重疾险产品不同于“相互宝”的一个区别在于其保费是事先收取的,保险公司可以将事先收取的保费进行投资运作。如果价格是消费者的痛点,重疾险不妨在投资收益上下功夫,保证稳健投资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增加收益,以投资收益贴补经营支出,缩小与相互保险类产品的差距,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更多地运用新技术

新技术催生下的“相互宝”有很多值得重疾险借鉴的经验。在销售上,运用互联网营销思维,全方面接触潜在客户,增强客户的体验感。在核保上,建立起大数据库,联网客户的医疗信息、财务信息、信用记录等,设置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经营中,运用区块链技术以保证运作的透明度。在核赔上,启用人工智能进行风险辨别。

参考文献:

[1] 盘和林.“相互宝”+新技术  助力社保体系完善.证券时报.2018.11.29

[2] 姚冬琴.阿里、京东争相入局 2025年市场空间或达7600亿元 “相互保险”燃起硝烟.中国经济周刊.2018.11.19

[3] 蔡彦.从信美相互看国内相互保险发展.上海保险.2018.5.20

作者简介:

李贤真(2001.01),性别:女,民族:汉族,籍贯:重庆市云阳县,西南大学附属中学2019级14班

通讯作者:张 娓(1979.05),性别:女,民族:汉族,籍贯:重庆永川,学历:硕士,职称:讲师,研究方向:金融與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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