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的个人”视域下的儒家生命观
2019-02-22杨梅,朱哲
杨 梅, 朱 哲
(1. 武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0; 2. 邵阳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南 邵阳 422000)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积淀,蕴藏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儒家哲学从一开始就是旗帜鲜明的生命哲学。一般认为《易经》是儒学的发源。《易经》以阴阳及其变化解读万事万物。阴阳被认为与性别有关,阴阳调和产生万事万物是古代中国人对生命的智慧理解。中国哲学从生命开始,从血缘发端进而发展到社会。
马克思主义作为外来文化,必须植根于优秀的中国文化之中,才能更为广泛地在中国传播,为更广大的人民群众所接受。“现实的个人”是马克思关于个人的根本规定,这个规定克服了费尔巴哈关于人的直观感受性、鲍威尔和施蒂纳的主观抽象性,表现为黑格尔的生活化的鲜活的“具体的个人”。在这个基础上,以人格为切入点,马克思提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提出:“……这里所说的个人……是现实的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1]519马克思的“现实个人”,是社会属性的个人,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个人,生成性的个人和社会实践性的个人。儒家生命哲学在这些层面上与马克思主义生命哲学有着高度的契合。
一、儒家身心一体,心为主宰的生命本质观——人是物质生命和精神生命的统一体,人的本质是社会性
中国传统哲学在发展中也存在着身心分裂,理念对肉身的压制的情况,但不是主流脉络。身心的相互依赖渗透和转化才是其基本特征。
《易经》以阴阳二元和合来说明生命的产生,认为人的身心一体,两者不可分割,不是二元对立,而是一体两面。强调人的生命的整体性和有机性,人的整体功能的发挥由身心两个方面决定。
儒家所说的“身”,从来就不是单独的“身”,除了表示人的躯体之外,还包括人的生物体本能的食、色、性和体验、体察、体会等感性认知。广义上的“身”统摄形、气、心为一体,是对生命的整体概括。
儒家所说的“心”,从来不是某种可以脱离躯体单独存在的存在,而是指人的精神状态、精神境界和精神追求。儒家认为人的最基本的精神本质是“仁”。成中英认为:“实际上仁是人性的核心,没有仁,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2]98-99杨儒宾认为:“身心为仁,这是儒家的大本大宗。”[3]606-624郭店楚简《五行》中,“仁”被写成上身下心,以示“仁”要从身从心。人的身心两个方面相互作用,相辅相成。一方面,“德润身”“仁者寿”。德者,信、善、恕也。守信之人得信,被他人信赖和尊重;善若水,利万物而不争,看似平常,却是人人不可缺少之物,帮助周围的人却以为平常;恕,不辞抔土,不择细流,不计前嫌,宽容万物,心胸像天地一样宽。这样的人被人信赖,被人敬重,自然是内心充实,很有存在感,精神愉悦而有利于身体健康。而“仁者,爱人”,何以为“爱人”?信也,善也,恕也。具体来说,比如君子有三戒:年少,戒色;壮年,戒斗;老年,戒得,就是根据人在不同年龄阶段的身体状况提出的行为建议,以防不合适的行为发生,以利于身心健康,所以“仁者寿”。一方面,儒家追求“天人合一”,讲求以身养气。儒家认为,身与心之间,是气,养身实为养气,养气才能养心。儒家以身养心,首先从“六艺”开始。“六艺”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礼主要是行为规范;乐主要是情绪表达和熏陶;射、御主要是为了强身健体和保家卫国;书和数主要是智力能力方面的培养。儒家的“六艺”主张的是内外兼修,文武双修。外,后来主要演变为投壶、五禽戏、太极拳等活动,这些活动的理论基础在于道法自然,认为人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遵循自然的阴阳原理,以及中医的气论等,认为人体气理通达则身心健康。在强身健体的同时,又强调艺德以约束强健者的行为。内,后来主要演变为静坐、禅定、坐忘等形式。这些内在活动形式一则修“静”,二则修“敬”。“静”修心,“敬”修身。修“心”在意识层面,强大内心,实现对万事万物的通达认知,从思想困境中解脱;修“身”在行为层面,注重身体动作、情绪、行为的支配和控制使之有利于健康。
但是在身心的关系中,儒家更为强调“心”的主导作用。郭店《五行》认为耳、目、鼻、口、手、足,都为心所役使。孟子认为,心是人兽之分所在。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是人才有的特质。恻隐之心为仁、羞恶之心为义、辞让之心为礼、是非之心为智。荀子更是把心比作“天君”,因为“心”不仅主宰耳、目、鼻、口、手、足这些器官,也主宰喜、怒、好、恶、哀、乐等情绪。不仅如此,在物质生命和精神生命发生冲突时,儒家的主张是毫不犹豫地舍生取义。因为在这样的选择中,选择“生”被认为轻如鸿毛,选择“死”被认为重于泰山。儒家虽然贵生但绝不贪生,“名节”在儒家看来是重于物质生命的精神生命,是“人”的真正生命所在。
二、儒家孝道文化血缘共有的个体生命归属观——人是社会关系的统一体
西方个体生命观里,生命属于个体个人,个人有权利处置自己的生命。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逻辑上来说,生命就不可能只属于个体个人。因为生命从其社会本质上来说,不是完全独立的存在,而是与社会其他事务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存在,所以个体生命不属于个人,属于他的社会关系的总和。
儒家生命观对这一观点作了中国特色的表达。儒家所说的“身”,并非单指肉身,还是活力的存在方式。杜维明说:“身体像一个导管,据此我们与各种能源相互交流,从而在日常人生中实现生命的终极意义。”[4]623作为“导管”的个体身体是一个与万事万物有着关系的存在。儒家孝道文化集中反映了生命关系的复杂性。儒家的“孝”,分为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物质层面,又分为三个层次:奉养父母、善待自己和养育后代。传统观念认为,养育后代是最重要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人认为血脉传承是重中之中。今人轻血脉,重亲情,认为血脉是古老的落后的观念。这个观念是古老的,但未必是落后的。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但灵魂需要身体作为载体。当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种族,没有了个体只剩下文化,文化还能传承和发展吗?作为个别的个体来说,因为各种原因选择“丁克”可以说是尊重生命的选择自由,但是作为主流社会文化,“无后为大”是更理智的主张。理性地分析物质层面的“孝”,三者之中善待自己应该是支柱性的。只有善待自己的生命,才可能有体力和能力去奉养父母,也才能比较好地去养育子女,使得家族血脉得以传承。从物质生命来说,个体的生命至少属于自己以及上下一代。精神层面上的“孝”,有四个层次:敬爱父母、荣耀家族、给父母送终和守孝。赡养父母不仅是物质上的,还要是精神上的,俗称“亲情”奉养,不仅要亲还要敬,使父母得到慰藉和满足。在这个基础上,如果能够光宗耀祖,是大孝。在最基本的层面上,是要能给父母送终。在父母生命的终点,有子女陪伴左右,被视为人生的圆满。父母亡故为何要守三年丧?孔子解读说,人生下来三年之后才能离开父母怀抱,守丧三年是对父母的感恩和怀念。如此这些,都是以生命的存在,尤其是健康的存在为前提的。因此,从精神生命层面来说,个体的生命与父母紧密联系在一起,与家族的荣耀也密切相关。
无论是物质生命还是精神生命,在儒家“孝道”文化中,它都属于血亲共同所有而非个体个人所有。
三、“圣人、君子、士大夫”等道德生命观——生命的生成性
马克思认为“人”是“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现实的个人的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差异性决定了现实的个人的差异。儒家道德生命的生成系统理论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对现实的个人的道德目标的设置进行了差异化设计。
处于金字塔尖端的是“圣人”。圣人懂得天道,具备圣德。圣人又分两种,一种是全知全能之人,如尧舜,以德化天下,成就万物。这种圣人非常稀少,要具有某种超人的天赋才能成就,就连孔子也自愧不如。一种是在某一领域达到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和成就的圣人,如伯夷之清廉,伊尹之担当,柳下惠之和谐和孔子的顺应时势。这是通过个人的努力可以实现的。后世对圣人的追求,一般只把全知全能的圣人作为理想,而把具体领域的圣人作为目标。郭店楚简《五行》认为圣人之性与中人之性只是在“善道”上有差别。圣人在求道上坚持不懈,日积月累而至“博长而厚大”。因此,周敦颐认为“圣可学”,朱熹提出通过“格物致知,灭人欲”成圣;王阳明则提出“学者学圣人,不过是去人欲而存天理耳”。[5]32其次是“君子”。君子好学不已有渊博的知识;有远大志向,积极上进,精进不已;有坦荡胸怀,心怀天下事,有责任有担当,不计个人得失,谓之有仁、有智且有勇。君子也是修炼而成。要内外兼修,内修文德,外修礼仪;要不断自省自律,“求诸已”,“见贤思齐”,要能“固穷”;只有不断地知己、尽己、客已,最后才能成已。再次是“士大夫”。“士”是民间学者,“大夫”是官职,“士大夫”是有官职的文人。他们作为学者,从事官职是为了实现“天下有道”的政治和文化理想,作为官员则追求现实功利和实用理性。“士大夫”是以“道”经世治国之人。“士大夫”要不断在“士”和“大夫”的身份之间寻求平衡。一方面,作为“大夫”必须服从君主;另一方面,作为“士”,“从道不从君”是要坚守的信念。从君是刚性要求,从道是理想追求,“士大夫”必须在这两难中不断进行锤炼。
不管是圣人、君子还是士大夫,都是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生成。世界不是既成事务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儒家不同层次的道德生命都靠生成。
四、“经世治国”的实践生命观——人的社会本质是实践
马克思的“现实的个人”是一定发展阶段的历史性的存在,是在这些条件下“能动”的个人。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但中国的儒家哲学家从一开始就致力于改变世界。
孔子一生致力于兴礼、尊礼和行礼。春秋战国礼崩乐坏,他一心恢复周礼的实质是想实现社会的繁荣、有序和安定。儒家核心思想内圣外王,内提升个人,外服务百姓,内外兼修皆源于儒者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儒家格外强调“修身”,提倡“仁者,爱人”,是从内的“善”保障外的王的“正”。“修身”而“亲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其实是通过“修己”以实现“安人”。《大学》对儒家“修己安人”学说进行了详细发挥。提出“三纲领”——明明德、亲民和止于至善,“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庸》进一步提出,“安人”的功夫应当是:“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6]40像天地化育万物一样无声无息。王弼说是要:“显诸仁,藏诸用。”[7]236及至宋代二程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其“天理”也是道德的天理,是为收拾唐末道德衰败的局面。朱熹提出“即物而穷理”,穷理在“致知”,致知为致用。晚清著名的“师夷长技以制夷”,也是为济世救国。
儒家实践生命观丰富而立体。根据境遇情况: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没有施展才华的机会就洁身自好修养个人品德,有机会就施展才华建设理想社会。根据不同领域,可以立德、立功和立言。立德是在道德领域建立高尚的品德;立功是在世俗社会建立伟大的功业;立言是在思想领域写下不朽的言论。根据道德修养境界:圣人崇德广业;君子治国平天下;士大夫以道辅助君王治世。张载为儒家使命做了总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8]396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本质在于实践;儒家认为,人的社会生命本质在于实践。
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人们不可避免地受到商品经济物化世界的影响。在城市化过程中,中国正从传统的熟人社会转向现代的陌生人社会。在社会的大转型时期,物化思想易使人退化成物质的奴隶,沦为商品拜物教教徒,在精神上处于穷困状态;传统的熟人社会的亲情伦理精神变成了冷冰冰的法律法规,现代中国人或多或少陷入生命的迷茫之中。马克思主义给了中国人指引,但对于大多数普通中国人来说,多少有文化差异。然而中国人能够比较顺利地接受马克思主义就在于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在精神上与马克思主义的内在契合性。儒家心怀天下,以天下苍生为己任的情怀与马克思主义为人类解放而斗争的奋斗目标只是同一目标的不同文化表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文化层面上不仅必要而且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