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改”与打造实力型农村企业同步推进的有效模式
——甘肃省临夏州八坊清河源公司的调查报告
2019-02-19滕海峰李含琳
滕海峰,李含琳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 兰州 730070)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和“三权确立”(以下简称“新土改”)工作的日益深入,“新土改”与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如何紧密和高效地对接,如何通过“新土改”促进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农村发展资源的高效配置,进而提高民族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就成为民族地区农村发展最为迫切的问题。不仅如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了“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政策,而且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进一步明确部署,“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这对民族地区的“新土改”与生产力提升又是一种强力推进。
通过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的甘肃清河源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源公司)的系列调查发现,“新土改”与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最佳方式,是将“新土改”与打造实力型实体经济同步推进,通过土地流转,快速支持大中型农村公司制企业发展,以此带动农村整体经济素质的提升,带动少数民族农村人口的身份、就业、工作、劳动和收入机制的创新转型,实现了民族地区“新土改”与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促进了民族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有效提升。清河源公司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国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参考和借鉴。
一、文献梳理与问题提出
以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和提高土地效率为核心的“新土改”,对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安排和农村实体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引起了多方面的研究兴趣。
(一)国外研究动态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产权制度决定了农户土地权能构成(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及处置权),并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效率。关于农村土地制度影响农业生产效率的主要观点包括:一是农地市场的形成以及农地的自由流转,有助于农地的边际产出在各农户间趋于一致,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清晰的产权是市场发挥作用的前提;二是产权的清晰界定和自由转让,以及制度的完善,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Coase,1937,1960;North,1990;张五常,2002);三是不同产权制度对农户生产行为、进而对农业生产效率影响显著(Besley,1995)。
国外较为典型的案例有:一是英国产业革命时期的圈地运动,使得许多小土地所有者失去了土地,被迫向非农部门转移,客观上为工商业发展提供了充足劳力,也为农业规模化、机械化作业提供了前提;二是日本在1946年前后施行的平均地权改革和“耕者有其田”政策,规定只有长子具有继承权,其他子女不能分得土地,从而逼迫其他子女向城镇和非农行业转移(唐茂华、黄少安,2009)。总体来看,土地制度的改革促使部分农村人口向城镇和非农行业转移,客观上为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作业,进而为打造农村实体经济和重构农村微观经济基础提供了前提条件,也为城镇工商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从而整体上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国内研究动态
在我国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土地制度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是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界长期关注的一个问题。主要观点有:一是1949—1978年的土地产权制度不仅直接影响着人们投入生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数量,同时也间接影响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使用效率(黄少安等,2005);二是 1978年后,农村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开始分离,这种土地制度的变化导致我国农村组织结构由集体经营向家庭经营变化,农村组织结构的变化使我国1978—1984年农业快速增长,总产出增长为42.23%(林毅夫,1992);三是农地制度是通过地权稳定性、资源配置效应以及社会保障效应等影响经济绩效(姚洋,1998);四是中国现行的农地制度和经营方式尚存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农经济生产分散、规模小、效率低的缺陷,而这些缺陷的存在,是现在“三农问题”特别突出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深化改革、逐步完善(简新华,2015)。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行的“新土改”涉及面广、改革程度深,是触及制度层面的变革。关于“新土改”实施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有:一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上需要契约精神(周其仁,2015);二是“新土改”除了要让土地收益得到公平分配,带动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外,还必须考虑到社会稳定;三是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户宅基地等建设用地改革应走市场化之路(孔样智,2015);四是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的提出,既可稳定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又可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合法分置,提高承包地的高效配置;五是伴随农村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农村微观经济主体将由家庭经营逐步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种新型经营主体转变;六是“新土改”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农村改革的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韩俊,2015)。
(三)研究述评与问题提出
目前,众多学者从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不同的研究视角对“新土改”展开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新土改”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但在理论研究与具体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需要突破和改进的地方,其中较为突出和紧迫的问题就是:在“新土改”政策背景下,农村实体经济与农村微观经济基础将呈现哪些变化?“新土改”所推动的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是如何为打造农村实体经济提供支撑条件的?农民与企业的经济利益如何联结并实现融合发展?关于这一系列问题,需要通过典型企业作为样本,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梳理和分析。
二、个案选择与调研方法
(一)调研对象
选择清河源公司作为调查样本与研究个案,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清河源公司是西北民族地区典型的土生土长的本土企业。二是生产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截至2016年底,公司总产值达到12亿元,占地面积888亩,带动农户养殖户2.21万户,解决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1 018人。三是企业经历了经营模式、经营方式、经营类型的成功转型与升级换代,从最初的货物运输、生畜交易转型为现今生畜交易、牛羊繁育、研发、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的生产经营方式。四是在运行中逐步建立了“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较大程度地优化了当地农村经济运行体系。五是农民以土地入股、公司就业、合作养殖、订单农业等方式参与公司经营,实现了公司—农户的双向融合与多赢发展。
(二)调研方法
本调查是从2013年开始的,前后进行了多次调研。总结起来有以下两点:一是连续跟踪,动态调研;二是由面及点,逐步深入。2013年11月23—25日,调研组第一次深入临夏州对康美集团、清河源公司、圣泽源集团等重点涉农企业进行了调研;2014年6月24—27日调研组再次深入临夏州8个县市,对已经建成、成功运营多年的公司以及近年投资建设的45家企业或合作社进行追踪调研,并围绕“工商资本转型投资规模化现代种养业”进行了专题研究;2017年8月8—11日,围绕“‘新土改’推动农村微观经济基础重建”主题,调研组以清河源公司为样本进行个案调查和研究,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的案例研究。
三、公司业务与发展举措
清河源公司最初成立于1977年,逐步形成了以牛羊生畜交易、牛羊肉食品精深加工以及牛羊繁育为核心业务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全产业链发展”的经营格局与发展模式。到2017年5月底,已经成为甘肃全省最大的集繁育、养殖、加工、储存和出口为一体的公司。
(一)发展历程与主营业务
1.牛羊交易。牛羊活畜交易是清河源公司的传统业务和基础业务,主要是凭借着临夏州地处丝绸之路南道要冲的区位优势而发展起来的,现已成立临夏市八坊牛羊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坊交易”),是清河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着力打造集住宿、交易、餐饮、物流为一体的西北最大的牦牛、藏绵羊交易市场。
2.精深加工。牛羊精深加工是清河源公司的核心业务,2002年6月,投资建设八坊清河源工业有限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肉牛羊育肥、屠宰、加工、冷冻冷藏、高科技产品研发于一体,拥有进出口自主经营权的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3.牛羊繁育。牛羊繁育是清河源公司的拓展业务与基础业务,主要通过自主繁育和带动农户,推动牛羊繁育标准化、科学化和规模化,为公司精深加工业务提供质量数量可靠的加工原料。以该业务为核心成立的临夏八坊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八坊牧业”)是清河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创建于2013年。
(二)基地建设与联动发展
1.交易基地。交易基地是八坊交易所在地,是清河源公司的空间载体,占地面积40亩,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是集住宿、交易、餐饮、物流为一体的西北最大的牦牛、藏绵羊交易市场。2015年交易牦牛102万头,藏绵羊200万只,交易旺季于每年8月至12月,主要牛羊资源来自我国西藏及四省藏区。
2.养殖基地。一是八坊牧业万头肉牛养殖基地,占地635亩,通过引进良种能繁母牛和高档肉牛品种,开展三元杂交,培育“八坊牛”品种类群。年可饲养优质品种能繁母牛2 000头、繁活“八坊牛”犊牛1 500头,存栏优质肉牛6 000头,年育肥出栏肉牛10 000头,大幅提升了生产原料保障供给能力。二是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养殖户”的合作模式与周边八坊富民、奋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俊华、盛华、盛源、伊泉、任奇、佳源等37户肉牛养殖小区及合作社,426户肉牛养殖户具有长期订单采购合作关系。
3.加工基地。加工基地是清河源公司的所在地。目前建设有标准化的吊宰生产线10条,年可屠宰牛48万头、羊60万只,精分割牛肉4 050吨、羊肉4 500吨;牛羊肉熟制品及牦牛骨调味品流水生产线2条;1 000平方米的排酸库5座;2 000平方米的分割包装车间1座;万吨级冷冻冷藏库2座,总库容6万吨。牛羊熟食制品生产线现已生产3大系列110个单品。与此同时,发展的高新技术业务主要有牛羊肉熟制品生产车间2座,流水线5条;4 000平方米牛羊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车间1座(加工提取骨调味品、骨粉、骨油、硫酸软骨素等)。
(三)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
1.产学研联盟与技术创新。清河源公司与省内外10多家科研院所建立了科研协作关系。目前公司已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获得甘肃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兰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临夏州科技进步二等奖各一项,荣获甘肃省新产品新技术荣誉一项,完成科技成果鉴定二项。
2.品质提升与品牌打造。公司产品牦牛肉、牦牛排、牦牛腱和手抓羊肉分别获农业部第七届、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博览会金奖和甘肃省农产品交易博览会金奖;2013年10月获得由中国少数民族用品协会、中国·临夏-马来西亚·吉兰丹州清真食品与民族用品交易大会中国清真小吃和名宴大奖赛组委会颁发的“牦牛肉、手抓羊排”金奖;高科技产品活力牦牛骨肽胶囊(营养粉)、“微胶囊化骨肽营养粉(胶囊)”、“硫酸软骨素”通过了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和甘肃省科技厅新产品新成果鉴定。
3.生产标准国际化。2003年6月,该公司被评为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6年3月取得自营进出口权;2012年顺利通过了印度尼西亚HALAL清真认证和甘肃省农牧厅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014年荣获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交易会优秀参展品牌推荐活动“清真产业特别贡献奖”和由甘肃省工信委、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甘肃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以及国家民委颁发的全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百强企业”称号。
四、“土改”支撑与利益联结
根据国家有关“新土改”的政策规定,“新土改”的核心问题是土地使用权的市场流转和高效配置,同时伴以使用权所有者的职业化和就业、劳动和收入方式的转型。
(一)清河源公司的土地获取与土地使用
清河源公司在土地获取与使用上是对国家相关政策与改革举措的具体落实。目前,清河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以及其他业务占地面积总计为888亩,这是该公司土地流转的核心部分,主要是通过三个阶段获取的。一是在20世纪的80年代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得“八坊交易”土地40亩,属城镇商业用地,建设牛羊交易市场,同时也用于餐饮、住宿、虫草市场、物流、医疗、建材、维修等;二是在2010年前后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得土地218亩,属于城镇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公司总部和加工、储存设施;三是2013年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与枹罕镇石头洼村、街子村的486农户签订土地入股协议,获得土地农村耕地630亩,属于农村耕地(承包地),用于牛羊繁育的土地,即八坊牧业养殖基地。除此之外,该公司还与上千户当地农户通过签订“养殖订单”,建立“公司+农户”分散养殖与集中加工销售的模式,带动2万多人参与其中,实际连接的土地至少在万亩以上。
(二)利益联结与多赢发展
1.对农民而言,收入来源多元化。相对传统种养方式,农户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将土地流转到清河源公司,实现了收入来源多元化和稳定增长。一是增加土地租金收入(或土地入股收入)。每1.3亩土地为一股,每年可获得2 200元土地分红。二是农户在公司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按照合同,清河源公司负责解决入股农户至少1名有劳动力的人员在公司就业。目前,八坊牧业直接解决当地村民60人在公司就业、清河源公司固定员工中有150为当地农民,且每年聘用临时工160余人次(工资收入为5 500元~7 000元/人,聘用时间一般为每年的8—12月)。三是提升养殖业收入。八坊牧业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按照“五统一分”合作养殖的技术体系(即统一肉牛品种、统一圈舍标准、统一饲料配比、统一畜禽防疫、统一收购加工、分户单独核算),带动农户养殖户2.45万户,其中合同联结带动2 869户、合作联结带动10 964户,其他方式带动10 667户。农户参与育肥1头牛的年收入为2 000元~2 500元,农户每年养殖数一般为10头左右,则农户在这一项的年收入为20 000元~25 000元。四是稳定增加种植业收入。以订单农业为方式,当地农民为清河源公司种植饲草玉米的年收入一般为2 000元/亩,是传统玉米种植收入的2陪。2015年,八方牧业收购周边种植户秸秆饲草2万吨,增加农民收入720多万元。
2.对企业而言,以合作经营实现全产业链发展。一是扩大养殖规模。八坊牧业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方式,采用“五统一分”的合作养殖模式,与周边10家合作社、600多农户开展肉牛养殖合作,年可出栏4万头。二是延长产业链条,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产业收入。正是由于扩大了养殖规模、加工规模以及增强了科技研发能力,清河源公司实现了“养殖循环体系-种植循环体系-肉牛羊产品加工循环体系-牛羊副产品加工体系”的闭合循环经济体系。三是开拓了市场空间。依托技术创新,对牛羊副产品,如血、脏器、骨头等进行深加工,开发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及生化制品等系列产品,开辟了公司进一步提升的发展空间和增殖空间。
3.对社会而言,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一是带动周边农民参与科学养殖与科学种植,稳步提高了收入水平。二是规模化、机械化、科学化养殖、种植和加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也夯实了农村实体经济发展基础。三是实现污水、废物的集中收集与处理。如八坊牧业将清河源公司和周边屠宰加工企业的污水处理站污泥饼、屠宰加工废弃物(血液、粪污等屠宰废弃物)收集起来,集中处理成有机肥,发放给种植户返田使用,其中,仅牦牛骨、牛羊胰脏、肠粘膜等固体废弃物排放就能减少1 500多吨。四是企业党支部的设立,有效增强了公司和周边农村党员的组织意识。
五、经验与启示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是典型的贫困地区,全州七县一市都属于“国扶贫困县”的范围。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甘肃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意见的9号文件中,提出的甘肃省最为贫困的“两州两市”中,就有临夏州。清河源公司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其他民族地区借鉴。
1.“新土改”是撬动民族地区农村土地资源高效配置的新动能。跟其他地区一样,土地是民族地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依托和发展资源。但与其他大多数非民族地区不一样的是,民族地区农村目前仍然主要以传统小规模的种植方式维持着土地的低水平和低效率使用,在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新土改”的核心是在明晰土地产权的基础上放活土地经营权。目前,在民族地区大力推行的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土地规模化使用提供了强有力基础条件,以此为支撑,将有效撬动民族地区农村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
2.“新土改”必须与打造大中型经济实体紧密结合。土地流转的方向把握必须有利于形成多元的实体经济结构,这既创新了农村经济体制,又创新了土地流转模式。但是,“新土改”必须把土地流转的方向凝聚到已经具有一定实力的公司或者企业,这样做更有利于快速形成发展新动能。实力型公司因其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条件,将担负起带动农村种养标准化规模化、加工精深化科学化、经营专业化品牌化、销售渠道化便捷化的重要功能,在民族地区农村微观经济基础、产业投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创新方面更加具有主动性和可行性。
3.工商资本投入农村“新土改”是促进民族地区农村发展方式转型的加速器。根据统计,从2004—2017年的14个年头中,所有中央的“一号文件”都是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和精准扶贫的,其中中央提出的一条重要政策,就是鼓励城镇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带动农村实体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其目的就是要借助工商资本缩短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始资本积累过程,引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盘活农村土地、劳动力等发展资源。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八坊清河源公司的实践更加证明了这项政策的科学性,希望将来有更多的工商资本向民族地区农村进行投资。
4.建立规范的市场契约与利益联结纽带是稳定“公司+农户”发展模式的基础。实践证明,单纯强调“公司+农户”,而不强调双向融合发展,仍然存在“两张皮”的现实困境,比如,发展订单农业而不履行订单契约就是经常出现的现实问题。要改变这种情形,必须以市场经济发展为方向,以市场契约精神的培育为依托,创新土地入股、公司就业、订单农业、要素分红等方式,围绕多赢发展目标培育利益共同体,逐步实现公司与农户在发展目标、发展动力、发展理念上的双向融入与一体化发展。
5.少数民族地区农村需要打造一大批大中型专业公司,从而形成民族地区农村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格局。实践证明,民族地区农村发展相对滞后的主要原因就是有实力的企业数量太少、质量不高。没有了企业及企业群的支撑,农村产业与经济发展也就没有了实体基础。因此,民族地区农村需要打造一大批大中型专业公司,但培育现代农业公司不能仅仅把重点放在数量增长上,而要放在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上。在培育的方式方法上,既要立足自身资源禀赋条件,做好招商引资引才,加快培育实力型农村企业,也要通过创新体制和机制,激活企业成长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