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期间关于财政监督的重要论述及启示

2019-02-19陈娜菲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财政监督

陈娜菲 桂 瑶

(福建农林大学,福建 福州 350002)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监督在财政管理和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加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财政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保障,做好财政监督工作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关键一环,更是各项重大决策在财政管理中的直接体现。习总书记在福建任职期间曾提出财政监督本质就是政府监督、财政监督是国民经济的“监测器”和“警示器”等重要观点。对于如何强化财政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地提出了重视与支持监督、勇于和善于监督、依法和规范监督等几点要求,对促进福建国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因此,系统地分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期间关于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新时期进一步深化财政大监督格局、服务经济平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习近平在福建期间关于财政监督的重要论述

(一)财政监督的本质就是政府监督

财政是政府的“理财之政”,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资金保障,在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作为财政三大职能也得到世界各国的公认。我国曾经一度因为财经纪律松弛与职能部门监督意识薄弱,导致财政职能弱化,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造成了国家财产的严重损失。俗话说:“物质是基础,监督是保障。”所以严明财经法纪,加强财政监督日渐重要。究竟什么是财政监督?理论界普遍认为是财政监督主体(财政部门、独立审计部门以及最高权力机关)依法对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实施的一种检查与督促活动,并且在财政改革实践的推进下不断得到深化。财政监督的实质是什么呢?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曾在其文章《财政监督就是政府监督》中加以深刻的分析与阐述。他提出:“财政监督是实施财政政策、规范财经秩序、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政府具体职能的表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将财政监督表现形式与政府职能形式相比较,揭示了财政监督的本质就是政府监督。财政监督本质的提出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正确认识财政监督职能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既丰富了财政监督的理论内容,又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提供了实践指导,有助于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运用好财政监督手段,发挥财政监督是国民经济“监测器”和“调节器”的作用。

(二)财政监督的重要性

在财政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上,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当时财政监督的现状提出了财政监督是国民经济“监测器”和“警示器”的重要论断。长期以来,福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财政监督工作不重视,对财政监督存在思想上的误区,导致财政收入流失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现象时有发生。在财政收入征收与分配过程中,一些基层征收单位领导甚至抱有“儿子吃老子天经地义”“管他省库、县库都是国库”和“多收超收不如不收”等错误观念。观念上的误区直接导致各级政府和部门对财政监督工作的不重视,进而造成财税征管监控行动的失误,出现重分配、轻监督,重收轻支,重外轻内的倾向。为此,习近平同志指出:从经济全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财政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财政监督工作领导,要积极听取财政部门意见;树立支持财政监督工作就是支持政府工作的观念。首先,深刻阐述了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从思想上纠正财政监督的片面性观点,引导各级部门重视财政监督工作。其次,针对财政收支不平衡、财政收入流失等问题,习近平同志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出财税管理工作具体措施:一是认真研究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具体办法,调动各级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二是建立财政收入考核制度,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财政收入质量;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公开透明和科学有效性;四是建立预算体制资金效用的监督机制;五是建立专项资金专项使用及其使用能效的预测评价和分析报告体系,改变“一拨二转三不管”现象;六是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监督,建立政府债务预警监督管理体系。这些实际举措为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监督工作指引了方向。

(三)财政监督的服务属性

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财税体制改革。在财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财政监督的实践活动从未停止,其财政监督的公共服务属性也未曾改变。200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针对福建财政工作情况,指出福建财政监督工作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现实问题。他提出:“必须改变错误监督观念,在监督工作中紧密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在服务中加强监督,在监督中搞好服务。”新时期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很多改革事项仍需要财政监督提供保障。财政监督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仍应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在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总书记提出:“财政、检查、纪检部门协调配合,提升反腐监督检查能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财政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财政要继续发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财政监督必须全力以赴,发挥其国民经济“监测器”和“警示器”的作用,服务于社会民生及市场经济,助力实现国家发展战略。

(四)财政监督的四个要点

财政监督范围广泛,可贯穿于财政各个部门和财政运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财政部门作为财政监督主体之一,其职责主要是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强监督,保障财政收支活动每个环节都能顺利运行,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率性与效果性。因此,财政部门在监督中要监督有依据,监督有重点,监督有效率。针对财政监督缺位不到位的现实问题,习近平同志提出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建议:一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思想上要重新认知财政监督,重视财政监督;二是在行动上,各级政府要支持财政部门,加强对财政监督工作的领导,多听取监督主体尤其是财政部门的意见,解决财政监督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三是在监督的过程中,财政监督主体要始终保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规范监督、依法监督,坚决杜绝监督的随意性;四是在监督手段与方式上,财政监督主体既要勇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相关部门在做好普遍财政监督的同时,要注重监督效益,突出财政监督工作重点。

二、习近平在福建期间财政监督重要论述的启示

(一)确立财政监督高层次地位,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财政监督是保障财政实现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维护社会公平及稳定民生等一系列职能及规范,严明财经法纪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任职期间曾说到,从国际经验看,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财政监督,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国家将财政监督写进宪法。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财政监督法制性建设的推进,我国财政监督职能不断得到加强。新时期,我国财政监督的法制化特征愈加显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中以专章的方式对财政监督内容与要求、财政监督权力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政上升到了国家治理的高度,进而确立了财政监督的高层次地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于2015年开始实施,意味着财政监督由对“财政资金取用、绩效的监督”上升到对“国家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决算整个过程的监督”。我国财政监督职能高层次地位日益显现,财政监督的重点融入到了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财政监督职能不断得到强化。

(二)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增强财政监督服务保障能力

财政监督自产生以来就肩负预警、监控、评价、反馈、纠偏及制裁等重大职责,是财政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的重要保障。在2000年,习近平同志曾高瞻远瞩地提出,财政应紧密围绕经济建设大局,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由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财政监督工作应从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高度出发,始终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首先,各财政监督主体要主动强化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全过程监控财政预算、收支活动,及时发现监控中存在的偏差并加以纠正。其次,在财政监督工作中应当目标明确,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点资金的监督,做到公正、文明、廉洁与高效。

(三)树立监督主体责任心,提高财政部门依法办事能力

财政部门是国家职能部门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大将,代表国家行使财政权力,可以从宏观角度把握和调节国民经济,包括规范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促进社会良性竞争、反映民生民情等方面,体现其维护国有资产的固有责任。而作为财政监督的执法主体,财政部门不仅要深刻把握财政监督的本质内容和重要性,也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核心意识,更要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切身投入到财政工作中,积极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各财政干部及工作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提高法治素养,在财政监督工作中,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一切随意性,为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四)创新财政监督手段,保证财政监督质量

一是财政机关内部监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财政监督工作的领导, 各部门要重视、支持财政监督,经常听取和讨论财政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积极了解情况、研究对策,解决财政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重大的财政监督问题进行必要的组织和协调。例如,可以就财政监督工作开展绩效考核制度,创新奖惩办法,积极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推动财政监督工作不断取得高效进展。

二是民众监督。财政部门应善于运用各种监督形式,依法开展财政监督工作。例如,将信访工作努力推广到民众监督工作中,加强和改进政府与民众之间关于财政监督工作的信访交流形式。通过大量收集民众的各类信访回件,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函件的内容,把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民众信访形式在财政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此外,加强走访政府财政监督相关专员代表工作,面对面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加强日常信息反馈,便于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财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是审计监督。借助国家审计机关或者社会审计机构的力量,以及基层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的力量,组成强大的检查组,定期定性定点地对政府财政监督工作开展审计督察。通过核查账户科目、税目税种、收入支出、预算级次等一系列财政状况,揭示和查处财经违法违纪问题,规范财经秩序,促进财政政策贯彻落实,维护财政监督工作高质量进行,推动监督体制机制健全完善。

(五)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杜绝财政监督腐败现象

党的十九大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无论何时,新时期下的财政监督工作都应坚决贯彻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参与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自觉性,始终以“管党治党”为核心要素,着眼于战略定力和问题导向性,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财政监督工作中,时刻端正政治态度,明确“财”是服从、服务于“政”的思想意识,紧跟党的领导方针和政治方向,杜绝一切由财政监督而滋生的财政腐败现象。

财政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体现公平公正和任人唯贤的思想,建立起政府工作与财政工作良好的沟通渠道,为开展强有力的财政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甄选和培育新人方面,不仅要求财政专业技能优异,也要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精神的重要性;在素质拓展中,积极弥补专业能力和技巧方法的欠缺,全面优化财政人员的财政专业本领;在奖惩制度中,明确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和厚爱结合,不断完善财政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把党员干部的精气神引导到推进新时代财政格局的经济建设发展上来。

猜你喜欢

财政监督财政监督
直面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加强财政监督探索创新之路
略论近代中国花捐的开征与演化及其财政-社会形态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夯实监督之基
医改需适应财政保障新常态
县财政吃紧 很担忧钱从哪里来
增强“五种”意识打造“五型”财政
新面孔:为财政监督发展注入活力
——财政监督战线新人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