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语杂生与未竟的转型”新诗学术研讨会综述
2019-02-16柳晓珊
易 彬,柳晓珊
(长沙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中文系,湖南 长沙 410114)
新诗的合法性,在新诗发生时期就是一个急峻的问题。百年过去,现实芜杂不堪,依然是众语杂生,转型未竟,新诗的合法性或类似问题亟待进一步探讨。为更深入地研讨新诗研究的诸议题,促进新诗研究成果的推介,2019年6月21-23日,《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联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在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召开“众语杂生与未竟的转型”新诗学术研讨会,来自北京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数十位学者参加了会议。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杨伟军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思敬教授在致辞中说,新诗起源于五四运动,最重要的特征是自由,不仅仅是追求形式的自由,更是追求个人的自由。新诗的发展又和时代紧密相连,新诗发展正值百年之际,又逢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诗人应该主动担起时代的历史责任。他指出,新诗经历百年发展,依然面临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湖南省文学评论学会会长、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卓今研究员也在致辞中对大会表示了祝贺。开幕式由《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陈浩凯教授主持。
在接下来的议程中,与会专家学者就新诗的发生与合法性问题、新诗传统与现代性问题、新诗文献与文学史问题、新诗文体、新诗的传播与接受研究、重要新诗个案研究等方面的议题进行了深入商讨。
一、新诗的发生与合法性问题研究
多位学者就新诗的发生及其观念的生成、新诗发生期话语场域等方面的话题展开了讨论。孟泽(中南大学)的《新诗的虚构——一种臆断》将“新诗”看作是一种“虚构”的实践,认为新诗主要是在新的命名的召唤下,在对新的诗歌的想象和虚拟中,完成了新诗初始的建构,进而发展其理论设计的。伍明春(福建师范大学)的《论早期新诗话语场域的主体构成》,分析了早期新诗话语场域的实践主体构成:一方面是早期新诗的写作者和拥护者,另一方面是站在不同立场的质疑者和反对者。他将早期新诗话语场域的主体分为“胡适系”(或“北大系”)诗人、“《学衡》派”诗人、“闯入者”(以郭沫若为代表的创造社)诗人和孤军奋战的“新派诗”诗人四大部分,分析了早期新诗的拥护者和反对者以及双方各自内部的交错、难辨的复杂话语关系。张翼(福建警察学院)的《论新诗发生期与散文诗的关系》从新诗形式的角度,探讨了散文诗、小诗的自由样式之于新诗发生的作用,认为“新诗在新文学运动中,是形式最为丰富的文体”,文体形式的选择与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唯有从思想、政治、文化等不同的层面来思考”,才能认识到各种新诗体的发生与合法性以及它们各自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卢桢(南开大学)的《胡适留美期间的行旅书写与白话诗观念的生成》以行旅文学为角度,以胡适的行旅意识、风景观、书写观的生成与转化为中心,结合诗人自身的创作历程,探讨诗人白话诗观念生成过程乃至在文本实验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对早期新诗观念的生成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郑艳明(武汉大学)的《1920年代文学史著作中的“西洋诗体”入史论》认为,“西洋诗体”入史包含了文学史家对新诗融合中西的想象,亦是对新诗取法于西方这一发展路径的肯定,通过论析“西洋诗体”这一概念所体现的诗学主张,进而反思了新诗发生时期在文学史著作中的新诗叙述方式。
二、新诗的传统与现代性问题研究
新诗的传统、新诗的现代性问题也是本次会议核心议题之一。姜涛(北京大学)的《“民主诗学”的限度——比较视野中的“新诗现代化”》,将1940年代后期的“新诗现代化”“民主诗学”等论述置于比较视野中,对袁可嘉、杨振声、废名、沈从文、朱自清、李广田的诗学论述进行了梳理与比较,进一步分析了在左翼思潮影响下的“人的文学”与“人民的文学”各自背后潜藏的政治话语和文学想象。陈芝国(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以梁宗岱、吴兴华等被历史错认的诗人作品为例,论述了新诗与传统的割裂是“不可持续的”,并指出新诗合法性的获得或自身传统的形成并非诗歌阅读和诗歌教育领域公认的存在,而一部分对古典诗歌传统有着深厚情感的诗人亦采用新的材料和新的方法弥补新诗与传统的断裂。陈彦(上海师范大学)的《“与古典主义争吵”——再论冯至新诗写作的潜能与限度》,从语汇运用、意象选择、抒情程式、文体原则等诗歌写作的“技术性层面”入手,对传统写作手法与当代经验的复杂关联于冯至身上所展现的可能性与限度做了新的探讨,认为冯至似乎没有找到合适的表达方式来挣脱传统抒情程式的限制,而是通过不断的否定与自我否定来进行思考和写作。刘长华(湖南师范大学)的《从民族神话、传说意象探讨中国新诗传统的必要与可能》,对“新诗有无传统”这一命题进行讨论,认为中国新诗无论如何是要建立在“中国性”之上的,对中国新诗传统的研究要从民族精神,即文化传统的角度来探讨。吴投文(湖南科技大学)的《新诗文化的理论建构与公共价值维度》,强调了新诗文化理论建构与公共价值研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为“如何看待新诗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做出了具体说明。沈秀英(宁夏大学)的《论1966—1976年代中国西部主流汉语诗歌》,认为在1966—1976年间,西部主流汉语诗歌都以典范的心态体现着意识形态对诗歌价值优先的决定性。刘波(三峡大学)的《边缘、常态与先锋诗歌的审美可能性》,围绕先锋诗歌的现代性困惑、被边缘化之后的诗歌生产机制、先锋诗歌的局限与内在的张力等方面探讨了先锋诗歌的审美可能性。杨金彪(盐城师范学院)的《客观性与主观性:当下“新诗标准”两种诉求取向》,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对当下不同的“新诗标准”观念的产生及变化进行了研究,强调不能以“标准”来衡量“标准”。
三、新诗文献与文学史问题的研究
新诗研究者日益注意到新诗文献的搜集、整理与研究,新诗版本的梳理以及相关史实的考证等方面研究的重要性。
李润霞(南开大学)的《史料发现、再造经典与文学史的辨伪与纠错》从史料发现、考证、编撰、整理、运用等概念入手,反向考察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被“再经典化”的作品与史料的关系,进一步对文学史叙述以及重写、改写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观点。易彬(长沙理工大学)的《诗艺、时代与自我形象的演进——编年汇校视域下的穆旦前期诗歌研究》,通过审定其前期诗歌的编年问题,对其中繁复的异文进行细致的校读,穆旦的诸如个人写作史、文本演变史以及个人写作与时代语境的复杂关联得以充分呈现。以文献学的视野观照现代文学研究,不仅能带动文本整理的精确化,亦将带来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的更新。张立群(汕头大学)的《现当代诗人传记的史料问题论析》借助诗人的自传、他传、游记、书信的传记史料,通过对比具体传记与整体传记层次之间的差异,在纵向的版本考辨与横向的跨版本比较中考察现当代诗人传记复杂的发展态势。陈越(中国艺术研究院)的《“若有其事”:卞之琳的爱情诗考释》根据史料考证,对《若有其事四章》一诗的题记和诗的内容进行考释,并基于“文学行为的实存分析”的视角,对围绕卞之琳情事的某些说法略作辩证。黄莹(长沙理工大学)的《老舍已刊遗诗一首订误——兼谈对作品创作时间的考证》通过对老舍遗诗的考辨,推论此遗诗的创作时间应为1964-1965年5月之间。马占俊(宁夏大学)的《张贤亮六十年代的诗歌写作与他的问题转向》,通过对张贤亮六十年代诗歌考证、赏析,探讨了张贤亮诗歌的前后承接关系与作家心态的变化,进一步追溯了作家文体转向的原因。张德明(岭南师范学院)的《诗与诗学的张力——新世纪“学人诗歌”现象观察》,将新世纪以后的“学人诗歌”与百年前的“学人诗歌”现象进行对比,通过对这种隐蔽的诗歌现象的观察,凸显当下学人的诗人身份所处的尴尬境地,对个人史以及文学史叙述的修复或重构打下了文献基础。向阿红(武汉大学)的《创作的危机:检讨与〈夜歌〉的文本修改》是对重要诗人的文本修改问题的研究。通过对何其芳《夜歌》版本的梳理分析,探究了何其芳修改文本的深层动因是政治符号对文学符号的取代,最终造成了“何其芳现象”(即政治进步,艺术退步)的产生。
四、新诗文体与个体诗学的研究
新诗文体的复杂性也引起了与会学者的较多关注。陈太胜(北京师范大学)的《文体与政治:几首与爱情有关的诗》以徐志摩、卞之琳、戴望舒、穆旦的几首与爱情有关的诗为个案,讨论不同文体如何成为这些诗人以自己的方式认知爱情这一情感本身的绝对方式。他认为,诗人在诗中以爱的话语表现了某种明确的政治,不仅是一种情感态度,更是对诗这一话语本身的态度。翟月琴(上海戏剧学院)的《假面以歌:傀儡诗的戏剧情境——以杨炼车前子和于坚的诗为例》通过细读杨炼《面具》中的“鬼面神”、车前子《风格》《内省的蜗牛》中的“兽面”和于坚《面具——为西班牙诗人Emilio Araúxo作》中的“他人之面”,发现诗人们从传统文化记忆转向日常化场景和公共性剧场,寻找主观情绪得以栖息的空间,以及诗人们对于新的审美趋向的认同。王自健(北京师范大学)的《从诗歌到小说:沈从文的文体选择——以歌谣文体为视角》以沈从文早期的新诗实践为对象,指出沈从文新诗的突出特征之一是与歌谣文体之间的联系。通过对沈从文新诗与歌谣文体关系的探究,分析沈从文革新抒情方案的可能性,并进一步说明沈从文文体转变的发生及其效果。
还有多位学者从重要诗人个案研究入手,探讨个体诗学的复杂含义。叶琼琼(武汉理工大学)的《论穆旦诗歌基督教意象的隐喻特征》,从隐喻角度入手,考察穆旦诗歌中的基督教意象。她认为,穆旦诗歌中的基督教意象是“神性”与“魔性”的辩证统一,这种基督教意象表达的特定隐喻内涵既源于强烈关照现实的忧患意识,又源于比较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同时还有基于历史经验和生命体验产生的原罪与忏悔意识。草树(湖南诗歌中心)的《语调、元诗和现代性:论张枣》指出,张枣的元诗写作逼近语言的本质。他通过分析张枣早期诗歌,强调了张枣诗歌对于中国汉语诗歌的语言所做出的重要贡献。龙昌黄(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的《在“日常领域”构建语言的“建筑”——论1990年代中期以降臧棣的诗歌书写姿态》,通过细读臧棣20世纪90年代以降的诗歌作品,分析了该时期臧棣诗歌的语言、技艺、写作立场后指出,臧棣的诗作展现了他本人独有的诗歌书写姿态:面向日常生活,“重新发明语言”,赋予周边事物以“诗意和神秘”。赵飞(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的《论路云的“具身写作”与锥状思维》,从“具身写作”与“锥状思维”两个方面分析了路云以隐喻为核心的认知机制。在此机制上,路云的诗歌力求做到语言与认知的高度吻合,并由此形成了独特的“凉风”诗学。
五、新诗传播与接受及其当下性的研究
颜同林(贵州师范大学)的《方言入诗与〈解放日报〉副刊》梳理了《解放日报》副刊的发展脉络,并根据其所刊载的《吴满有》《王贵与李香香》等诗歌为例,探讨了解放区诗歌的语言风格经历了从欧化到本土化的转变问题。彭建华(福建师范大学)的《论卞之琳对波德莱尔的翻译与接受》以卞之琳翻译波德莱尔诗歌为例,分析了卞之琳早期诗歌创作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地探讨了早期白话新诗创作所受到的影响。纪海龙(中南大学)的《许芥昱〈二十世纪中国诗歌选集〉对“十七年诗歌”的译介研究》,以美籍华裔学者许芥昱的《二十世纪中国诗歌选集》为对象,从传播学的角度对“十七年诗歌”在特殊的历史时代语境下的传播情况、审美特性等问题进行分析。王晓生(中南大学)的《毛泽东的诗歌形象思维论:政治意涵与诗学本质》,根据由《毛泽东给陈毅同志谈诗的一封信》引发的对具体作家、特定朝代诗歌的评价、诗歌特质乃至文学本质等问题的讨论,探讨了此信发表的政治历史意义,认为它对于改革开放“真理标准大讨论”起到了重要作用。陈卫(福建师范大学)的《论旧体诗词的当代写作和现代传播》通过个案分析,讨论旧体诗词的现代性写作以及相关的传播实践问题。她认为,旧体诗词在当代存在概念混用、传播新诗不当等问题,并以蔡世平诗词为例,探讨了个体传播方式要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入手的话题。程继龙(岭南师范学院)的《朝向历史的努力——郑小琼诗歌论》通过对郑小琼诗歌的细读,考察了诗人的创作题材、创作动机、诗歌表达方式后,认为郑小琼的诗歌超越了当下常见的狭隘的个人化抒情,联结了个人和时代经验,在当下获得了“总体性”,是一种朝向历史的努力。刘继林(湖北大学)的《从“现象”走向“本质”——余秀华给新世纪诗歌带来的思考》,通过对余秀华诗歌现象的梳理,分析了余秀华诗歌独具特色的意象、富有冲击力的语言、简单直接的情欲表达以及她在散文、小说等文体形式上的积极探索变化,指出余秀华已从“文化现象”走向“本质”。
在总结环节,陈太胜教授认为此次研讨会的发言角度多样,研究方法新颖,但很多研究存在尚未完成的情况,会议所设定的议题如新诗教育问题、新诗语言问题等方面研究尚未充分展开;张立群教授认为此次研讨会的多数发言以小见大,呈现了诸多问题,也显示了当代诗歌批评机遇与困难共存的境遇。会议最后由长沙理工大学易彬教授致闭幕辞,他回顾了2010年《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创办“中国诗歌研究”栏目的历程,认为目前新诗的发展依然是“众语杂生”,依然是“转型未竟”,这种紧迫性正是此次会议召开的缘由。
会议期间,还举行了《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新诗研究论文集《众语杂生与未竟的转型:百年新诗研究论集》与《穆旦诗编年汇校》的首发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