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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组织与道德经济

2019-02-15

长沙大学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政府

周 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当代社会,一种新的以信息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的繁荣、生产性公众的不断壮大等为背景的道德经济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它追求效率、公正、可持续性等价值的实现,而且日益转化为一种时代新趋势。所谓道德经济,是指以社会制度和共同价值观为主导,以服务于社会为目的,力图实现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相统一的经济组织方式或经济活动形式,同时它又是一种判断经济组织方式的道德哲学性质的解释方式,它以当代社会结构系统中与市场、政府相匹配的第三维即社会组织为典型表现。

一 社会组织:当代社会“市场—政府—社会”结构的第三维

长期以来,人们对政府和市场在经济中角色的讨论经久不息,在这种争论中,很多人的看法是,社会由政府和市场所构成,是这两个方面的相互颉颃。然而,“一个民主的社会旨在平衡个人的、集体的与公共的需求”[1]。事实上,政府为我们提供保护和基础设施,市场为我们提供消费产品和就业机会;政府满足人们的公共需求,市场满足人们的个人需求。而除了政府和市场,社会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或维度——社会组织。一个社会要实现真正的民主和平衡,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三个方面缺一不可。

政府在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是抑制“市场失灵”的良方,自由竞争的市场是“政府失灵”的药方。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经济领域的变革呈现出政府作用发挥到极致,充分暴露其致命弱点时,市场作用被挖掘、重视;而当市场作用发挥到极致,其缺陷凸显时,政府作用又被重提、重启。经济领域中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似乎就处于这种不断地此起彼落的更替中。然而,事实上这只是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之间较量的外在体现。当我们把目光投向政府和市场之外,我们会发现,社会组织能有效促进政府、市场功能的发挥,与政府和市场一起发挥作用保持整个社会的平衡。

第一,一定的挑战现状的自主权。社会组织是人们为了实现某个特定的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通常采取社会行动或进行社会活动的方式来实现目标。从此意义上看,社会组织概念就代表着大量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为争取某种权益的社会行动、救助某类群体的活动、抗议某种不能接受的事情的社会运动等。由于其不属于国家机关,不受公共部门的控制,因而这类组织具有挑战现状的自主权,从而使这类组织的活动在公共部门的控制和私营部分的期待中获得了相对的自由。

第二,更为平等和灵活的组织形式。社会组织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其所有权既不为国有,也不为私有。有些社会组织的所有权为其会员所有,如美国农场主协会是农场主自愿参加并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机构,合作组织为其成员所有;欧洲专业合作社是农户为应对独自经营、面向市场的风险和困难而联合组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其所有权为会员所有。更多的社会组织则不为任何人所有,如各类基金会、非政府组织、自愿组织、慈善组织等等。由于社会组织的所有权为其成员所有或不为任何人所有,组织成员之间更加平等,其运行也更为灵活,民主管理、平等合作是社会组织的运行原则。在社会组织所具有的平等特性下,成员不需要正式的“被授予权力”,会倾向于投入工作。

第三,不受组织架构约束。跟公共部门和私营部分相比,自发组织起来的社会组织的架构是非正式的,其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组织活动很少被结构化。社会组织中不乏一些自发自愿组织起来应对某类疾病的群体、应对自然灾害的群体或者聚集在一起抗议某些不公平、不公正举措的群体,如在我国2008年汶川大地震救援工作中出现的民间救援队。跟国家救援队相比,民间救援队大部分是自愿者,反应速度非常快,省去了许多派遣流程,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救援。

上述三个特点是社会组织优于公共部门和私营部分的方面,是其显著优势,正因于此,当社会组织在一个社会中处于恰当的地位时,能适时弥补公共部门在社会服务供应能力上的不足,大力改善私人部分在社会公益方面的“失灵”,社会组织与公共部门和私营部分协作,能帮助他们抑制并克服缺陷。可以说,一个社会的平衡离不开社会中公共部门、私人部分和社会组织三者的良好互动,当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各处其位,民众能从公共部门获得保护和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的便利,从私人部分获得个人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从社会组织中获得归宿感和良好的专业服务。当权力在政府、市场和社会形成的三维空间中基于民众的需求流转,民众个人的、集体的、公共的需求得以满足时,社会平衡才能得以实现。

二 社会组织的伦理属性

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活跃在全球社会的舞台上,以自身的使命凝聚并赢得组织内外的共识,推进社会的变化。纵观这些大量存在并不断发展与增多的社会组织,虽然它们面对的是不同的政治、经济背景,但从经济伦理学角度看,这些社会组织都具有共同的伦理属性,其中最为主要的有如下三个。

第一,公益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环保、权益保护、扶贫发展、社会救助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们从各社会组织的宗旨和其活动内容可以看到,作为独立于政府、市场之外的第三维,社会组织关注社会公共福利和社会未来的发展,以促进社会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或社会全体利益为己任,活跃在世界舞台上,如人道主义救援一直是社会组织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在过去的25年里,美国人道主义救援和发展组织凯尔国际的乡村储蓄和贷款协会 (VSLA) 模式不遗余力地帮助低收入妇女改善生活。为了使五百万妇女和男子能够组建和管理生活改变团体,该组织推动了一项妇女首先参与,再吸引非政府组织、银行、政府和捐助者参与的全球储蓄运动。无国界医生组织1971年在法国巴黎成立以来,致力于为冲突、天灾、疫症的受害者,以及被排拒于医疗体系以外的人群,提供必需的医疗护理。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非牟利组织,无国界医生现于全球超过60个国家开展救援项目。

第二,团结性。社会组织是由那些为了共同目标而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众多个人组成的团体,是多个个人的集合,具有广泛的社会吸纳性,整合了多元化的民间资源,其社会目标就是以联结为纽带,将组织成员聚拢在一起,相互支持与合作,这种联结、聚拢、支持、合作,用伦理学语言来表达,就是团结。团结以各种方式将社会组织成员维系在一起,是社会组织形成的条件,又是社会组织的伦理属性。1971年,为了实现抗议核试验的使命,绿色和平的成员们租下了一艘长24米的渔船“菲利斯·科马克”号,并集合了不同背景的船员,包括工程师、医生、音乐家、科学家和木匠等12个来自不同行业的人。其中还有来自温哥华太阳报的记者罗伯特·亨特、加拿大广播公司的记者本·梅特卡夫和来自佐治亚直言报的鲍勃·卡明斯。绿色和平的成员向阿拉斯加以西近岸的阿姆奇特卡岛前行时,向新闻媒体发出了多份报道。绿色和平的这次行动唤起了民众对阿姆奇特卡岛核试验的反抗意识,在民众的强烈反对下,尼克松总统在第二年不得不宣布取消核试验计划。绿色和平组织成功地联合社会各方力量,阻止了核试验的开展。

第三,参与性。社会组织是民众参与治理的有效途径。越来越多的事实向我们证明,产业化、市场化手段并非是万能的,在教育、养老、医疗、公共文化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人们的需求日益丰富,产业化、市场化的运作不能予以满足,只会不断拉大收入差距,导致社会服务和机会平等差距的进一步扩大。民众以自愿和非营利的方式组织起来,参与社会服务提供、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一方面能分担国家责任、平衡国家权力,另一方面能防止“理性经济人”对社会的过度侵蚀,弥补市场失灵造成的严重后果。

目前,众多社会组织通过与政府、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互动,积极参与到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和公共事务的管理之中,这样,社会组织就以源自于社会的力量和资源,力图广泛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改变产业化、市场化所造成的社会不公。如绿色和平组织通过电子邮件,将信息传送给那些重要的企业与政治决策者,并与违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企业对抗;基督教青年会与世界各地政府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国际透组织与各国政府、企业及NGOs建立合作关系;国际灾难志工组织与各国政府合作;国际关怀协会在某一国家若待数年,就会与该国政府订定正式的合约,若是属于紧急援救的方案,则会进行实时帮助。

三 社会组织即道德经济

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广泛的社会吸纳性、团结性和参与性等伦理属性,它们以共同价值观为基础,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高效率,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承担社会责任为目标。显然,这与道德经济的本质特征和价值目标恰好是一致的。也正是在此意义上,人们认为,社会组织自身就是道德经济。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社会组织平衡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设定政府干预市场的边界,推促政府职能转变,从而发挥其经济功能,彰显道德优越性。社会组织构成当代“市场—政府—社会”三维结构中的第三维,与另外两个维度配合,相互监督、互为补充、相互制衡。通过良好治理而组织起来的社会组织既能克服政府的官僚主义,平衡国家权力,又能避免资本和现代化带来的负面影响,防止资本对社会的渗透和侵蚀。作为一个平衡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组织主要运用社会力量,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同时,力图与政府、企业和其他组织互动,积极发挥其公共服务提供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作用。相对于象征私人利益的市场、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社会组织代表的是集体利益,肩负着平衡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重大责任。这种责任实质上是社会组织对政府干预边界的设定,是其经济功能的展示和道德优越性的体现。

众所周知,因为市场失灵的出现产生了对政府干预的需求,然而,政府自身行为也有缺陷,其对市场的干预也存在政府失灵的可能性,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过多,必定会导致其财政支出增加、税收负担加重。此外,“值得注意的还有亚历克西斯·德·托克维尔的警示:通过自发努力而无法满足的需求,成为政府干预的借口,政府干预带来了控制,控制带来了极权主义”[2]。政府权力过大,就会控制市场经济活动,必定会抑制市场的发展,阻碍市场体系的完全形成,干扰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张维迎说:“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在于市场体系自身包含着反市场的力量——政府。这是一种‘异化’。市场要有效地运行,不能没有政府;但政府力量的扩张,可能导致市场本身的毁灭。”[3]如果政府行为不是一种积极作用且不能得到有效节制,不仅可能导致政府失灵,还有可能带来市场失灵,造成更多的问题,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必须有一定的限度。

那么,政府干预市场的限度在哪里?或许我们可以从詹姆斯·C.斯科特“生存伦理”的研究中获得启示。通过对前资本主义时期东南亚农民生活状况的深入了解,斯科特发现农民发展起来的互惠模式、强制性捐助、公用土地、分摊出工等等社会安排,有助于弥补家庭资源的欠缺,共同体内以“生存第一原则”、“公平原则”为导向的再分配机制为农民提供了最低限度的生存保障[4]。东南亚农民为应对其“生存需求”所采用的方式表明了两点:一是面对社会需求,大多数社会成员会自发组织起来应对,用社会准则来发动人们按照一定的理念行事;二是除了政府能做出一定社会保障安排外,其他制度安排也能为民众提供较为充分的社会保障。在相同的意义上,美国肯尼思·阿罗提出:集体行动不单单只有政府行动[5]。事实上,伦理道德等方面的社会行为准则会促使社会成员团结起来,以弥补市场失灵。当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失效时,已有的社会行为准则会推动人们团结起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性。

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的理由,而事实上,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干预较少的国家,如美国,在其经济活动领域,75—85%的行业依赖市场竞争的力量生存和发展,政府职能与其他国家相比非常有限。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社会的公共服务质量是许多国家望之莫及的,究其原因,这与美国活跃的社会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托克维尔访问美国时,发现美国富人与穷人之间有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念和经济原则:财富最好的去处就是举办慈善公益事业。南北战争前,发财的人越来越多,人民热衷于公益事业,捐赠对象是多种多样的:大至为市政建设补充政府拨款,小至在某一小镇建一处墓地,或在某地捐一座施面包棚,甚至有人立遗嘱,其遗产专门用于为老人买眼镜。南北战争后,美国团体公益事业取代了个人慈善,公益团体兴起[6]。他注意到:“在美国,政治团体只是大量协会中的一个形态而已。所有年龄段的、所有不同条件的、所有不一样性情的美国人都在成立协会。无论什么时候需要牵头办事业,法国总是由政府出面,英格兰由一个有身份的人出面,而在美国,你肯定会找到一个协会。”[7]不难看到,美国各类社会组织担负起了其他国家的民众期待政府为他们做的事,提供了我们认为需要政府依靠税收免费提供或给予补贴的社会服务。而且,从美国蓬勃发展的公益事业的成就来看,共同价值观念对民众的激励作用比政府的公共计划更大,更能让民众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其主动性和积极性。

由此可见,如果一个社会的社会组织能良好运行,发挥其应有作用,政府应卸下部分责任。一方面,社会组织能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满足民众更多的社会期待,更好地达到政府公共计划所追求的目标。另一方面,政府卸下支出责任,可以更好地、更多地专注于市场效率的提高和市场监管的加强。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卸下支出责任,并不代表着政府对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部分就放手不管,而是要及时转变其职能,不再用行政权力,而是用经济政策予以监管,即“政府应该为公民提供更多、更好、更有用的信息,为公众选择社会服务创造条件……在金融监管和提供信息方面”[2]发挥作用,“应该为那些真正‘值得救助的穷人’(客观上无法工作的人)提供资金支持(即专项款),以使他们能够从市场上购买必不可少的基本服务”[2]。

第二,社会组织具有感召公众、说服人心的道德能力,这是对市场理性带来的唯利是图、人际冷漠,向非营利、人际温情和社会团结的拨正。社会组织的产生和发展,需要有一些既有能力又有抱负的人去创造这些组织。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和迅速壮大充分显示了其对公众的强大吸引力和感召力。社会组织之所以能感召公众,是因为其具有超越物质利益的目标追求,能让人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并能说服人心。

首先,超越物质利益的目标追求。非营利性是社会组织最鲜明的特征,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他们愿意进入营利性组织一般不愿意涉足的领域,如慈善、环保、社会救助、扶贫等。某个人的个人认同是其自愿加入社会组织的前提,在个人对某个社会组织的认同做出选择时,通常会考虑其是否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或是否符合自己的道德判断标准。社会组织超越物质利益的目标追求,使组织成员认识到组织目标同社会目标、组织利益与公共利益是一致的,于是组织成员会从内心认同组织目标,其结果是增强了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其次,归属感和认同感的供给。管理学大师亨利·明茨伯格说:“在我们每个人作为个体和社会中的我们所有人之间,是我们群体性的天性:我们是需要归属与认同感的社会动物。”[1]社会组织提供社会适应机制,能有效地满足人们被接纳和被认同的需要。此外,社会组织是有着共同信念、目标和兴趣的个人联合设立的,自愿性是其突出特点。在社会组织中,每个个体都是平等的,组织为个体提供充分发挥能力与潜力和自我实现的机会,满足成员谋求发展、维护利益、交流感情、寻觅同道、获得社会承认等的需要[8]。

其三,说服人心。社会组织没有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的压力,也不用受制于政府部门的控制,有共同目标的组织成员不用受到任何职业或部门的限制,人们可以自然地投入工作,不需要正式的“被授权”,能尽情地施展自己的才能。社会组织具有的平等特性,赋予人们在组织活动中的独立性和主动性,能增强人们的信心,组织成员也从团队合作中汲取力量。与国家和市场不同,社会组织的这种说服人心的道德能力是以价值认同为基础和前提,从而发挥作用的。

所谓价值认同,是指“人们在价值观念的交往过程中,被交往对方的价值观念所同化,自觉地或非自觉地赞同和接受对方的价值观念,在价值观念上形成某种协调、一致的意见”[9]。以价值认同为基础的说服人心,不仅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且也是社会组织获得社会权力的重要方式。一方面,社会组织是持有共同目标的人们自愿组合起来的团体,或者说是有共同价值观的人们联合组建的群体。当个人成为某个社会组织中的一员时,他的价值观念会影响组织的其他成员,而群体的价值观又会对他产生影响,于是组织的价值观与个人的价值观就很难分开。个人认同组织的价值观,会加强自律,并抵制违背组织宗旨、原则、价值观念的行为。显然,如果没有以价值认同为基础的说服人心,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是无法想象的。另一方面,社会组织扎根于社会关系网络,努力寻求价值认同,通过说服人心,得到有相同价值追求的人们的支持和帮助,从而获得体现社会中部分人意志的社会权力,来弥补国家权力的不足。因此,如果将说服人心看作是社会组织的道德特性,那么谋求价值认同则是社会组织说服人心的道德实践。众多社会组织通过开展项目向社会传递公益性价值观,努力寻求价值认同,从而说服人心,以获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并从社会中获得组织及项目发展所需要的资源。

美国学者凯默尔认为,社会组织在现代社会担当着多重角色,如开拓与创新者、改革与倡导者、价值维护者、服务提供者等[10]。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存在对于社会的团结和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莱斯特·萨拉蒙说:“历史将证明,这场革命(全球性的结社革命)对二十世纪后期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民族国家的兴起对于十九世纪后期世界的重要性。”[11]社会组织的快速增长正在改变国家和民众之间的关系,因具有强悍的道德能力,其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它们所提供的物质服务而走向深层次的精神服务。因此,当代社会道德经济的发展,首先当然要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同时又必须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而与市场和政府同等重要的是,还要加强社会组织作用的完善和发挥,才能以社会权力平衡和清除资本权力的侵蚀,弥补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缺失。同时,资本是市场中占据主导的力量,“资本的本性是通过运动实现价值增殖的,而资本的运动是无休止的,哪里能够实现价值增殖,它就会出现在哪里”,它一定会以其自身的运动逻辑,“以在全世界范围内追逐和攫取剩余价值为目的”[12],从而也一定会对经济社会构成程度不同的负面影响,如导致金钱崇拜、人际关系原子化、社会温情缺失等。只有依靠以志愿和非营利的方式组织民众、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社会组织发挥其道德优越性,不断挖掘和整合分散的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并参与社会经济治理,以其独特的运作机制来平衡和补充公共权力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发挥其在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协调作用,经济发展才会走上道德之路,社会也才会是一个让人有幸福感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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