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发展下中小型古城保护规划策略研究
——以惠民县古城区规划保护为例
2019-02-13左逢源
孙 明,左逢源
(北京建筑大学,北京 100044)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正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城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中小型历史古城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部分,更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主体内容。然而中小型历史古城在历史资源、经济、技术、政策方面,都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相差甚远,在目前的规划建设中,许多有价值的风貌因各种原因出现无法弥补的损毁。如何加强规划建设中的保护问题,如何体现古城的历史文化内涵和地域环境特征的城市景观风貌,关系到我国中小型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
1 惠民古城认知
1.1 基本概况
惠民古城始建于宋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城内水系和景观特征是古城整体风格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惠城古城格局的结构框架的重要组成。在惠民古城历史城区,护城河内外亦保留有一定数量的重要文化遗存。
1.2 古城保护范围
划定惠民古城区保护范围东起环城东路,西至环城西路,南起环城南路、北至武圣路,面积约为3.761 km2,包括护城河、现存古城墙、孙子书院、魁星阁、武定府衙、英国教会医院等重要文物古迹(图1)。
1.3 惠民古城历史遗存分布历史建筑
古城内历史建筑大部分都遭到破坏,仅存惠民英国教会医院,始建于清朝,占地约47 763 m2,为省级保护单位,规定古城内的历史建筑禁止拆除,应该加以保护、修缮和利用展示[1]。
(1)传统风貌建筑。古城传统建筑破坏程度较高,现存有3处。孙子故园内的孙子书院,面积4 000 m2,为县级保护单位;南护城河南侧的英国教会医院,始建于清,面积47 763 m2,为省级保护单位;后期规划复原的原有府衙建筑群一处。
(2)古城墙及炮台。惠民古城墙始建于宋代崇宁元年(1102年),有南北东西四城门,并各设有瓮城及城门楼。城外护城河绕城一周,宋代城墙为土墙,明代维修时开始用青砖包砌。现存遗址为东南角炮台“魁星阁”和位于惠民县城北的古城墙遗迹,面积为28 000 m2,由于各种原因破坏严重,仅存西北角和东北角两处,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街巷格局。现状街巷顺应古城方型形态布局,成方格网状,街巷整体延续了历史走向与位置,部分街巷传统路名仍然保留至今。现状主干路有武圣路、鼓楼街、庆淄路、西门大街、东门大街、南门大街、环城南路,现状次干路有环城东路、糖坊街。根据分析对比,确定惠民古城区内2条街巷为历史保护街巷,分别为鼓楼街、三皇庙街(表1)。这两条街巷较好地体现了明清街区的传统格局,街巷空间尺度保存较好,体现了惠民古城风貌。
表1 惠民古城历史城区历史街巷一览表
(4)水系空间结构。水系空间和景观特征不仅是古城整体风貌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惠民古城格局的结构框架。护城河和城内海子构成了整个惠民古城的水系(表2)。
表2 古城海子一览表(详见海子水系规划图)
(5)重要风景资源。从惠民的文化和建成格局上来说,惠民县依靠水系空间的绿化格局的集中体现了各类风景资源(表3),应将这种风景资源也纳入古城保护的范围,现状风景资源的保护可以结合古城的自然生态加以保护。
表3 现状公园绿地、广场用地一览表
1.4 建造特色——水城相依格局完整的方型古城
(1)形态方面。惠民古城原城墙南北长1 900 m,东西宽1 100 m,四周环绕护城河河宽30~50 m,呈规则的长方形特征。
(2)整体格局方面。惠民古城的护城河、海子水面、方格路网使古城空间保留了传统格局的整体骨架;古城的4个瓮城城门遗址处依然是古城主要对外出入口;部分传统街巷依然清晰可见,是惠民古城最需要保留并保护的文化遗产。
(3)水系空间方面。保留完好的护城河水环是古城格局的结构性骨架,而海子水面的大量存在,使惠民古城风貌特色十分明显,展现了丰富的地域历史文化特色。
2 惠民古城区现状概况及存在问题
2.1 土地问题
历史城区内用地较为混杂,建设较慢,以居住用地为主。在大力发展古城内文化旅游业的现状下,文化类用地和服务性基础设施的缺乏影响了古城的功能定位和发展。
2.2 街巷格局问题
(1)部分巷道宽度较窄,路况较差,不适应现代化交通发展需求。
(2)古城更新改造过程中,部分历史街巷正在消失。部分街巷由于两侧建筑高度影响,传统空间感已不复存在。
(3)缺少社会公共停车场。
2.3 建筑风貌问题
古城区整体风貌受城市现代化冲击有较大程度的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占比极少,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约占总建筑的50%,相协调的传统风貌建筑和环境景观亟待整治。
2.4 交通问题
整个古城区交通管理秩序混乱,机非混行,部分区域交通不畅,且整个古城区缺乏静态停车用地,路边车辆停放杂乱无章,不仅影响古城内交通还对古城形象造成了破坏。
3 古城规划设计策略
3.1 保护框架
惠民历史城区保护框架可概括为:一环双轴,一街三区,五海三点。一环:由环护城河与滨河绿化组成的景观环(图2)。双轴:由西门大街、东门大街、鼓楼街、南门大街形成的两个传统功能与风貌景观轴。一街:鼓楼历史文化街区。三区:三处历史建筑集中恢复区,即武定府与文庙集中恢复区、城隍庙恢复区以及朔庙与相国第集中恢复区。五海:其余5处海子与绿化组成的海子公园,即于家海子公园、计生局院内海子公园、中海子公园、糖坊海子公园、西北营海子公园。三点:3处文物保护单位,即惠民古城、孙子书院、教会医院。
3.2 规划设计手法
结合古城保护框架和古城内的历史遗存,将历史城区划分:①为鼓楼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鼓楼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②护城河核心保护范围、护城河一类建设控制地带、护城河二类建设控制地带;③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3大部分,并以保护古城为主,从不同方面进行分类保护规划,包括历史格局保护、文物古迹及历史环境保护、街巷空间保护与道路规划、水系保护与绿地系统建设、景观风貌规划控制等多个方面[2],在不同分类上结合遗产保护与旧城改造的手法对这些保护元素进行整体化设计,塑造整体的历史城市格局(图3)。
3.3 惠民古城规划设计理念——名城保护与三产、旅游业结合发展
(1)产业上功能植入。一方面,在古城规划中结合古城内历史文化独特的区域,打造孙子文化、古城专题、森林公园专题等旅游文化专题;另一方面,打造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区。从文化内涵的传承与创新出发,将物质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合,建立兵学学术研究与创新体系,从自然地域景观风貌和人文格局传承角度出发,建立鲁北特色古城风貌体系。
(2)文化上活力创新。为了更好地以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为基础完善古城文化旅游功能,在文化上传承和发扬惠民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挖掘东路梆子、胡集书会、清河版画等传统民俗,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历史文化街巷展示区,发展多种文化项目。
(3)本底上有机更新。拟恢复重要历史建筑群,运用传统的建筑材料和建造技艺,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这样既可以延续,古城的风貌,又可以对建造技艺进行传承,打造具有地域性、文化性、特色性的历史文化名城。
4 实施路径
4.1 恢复历史格局,树立古城形象
(1)古城标志:空间格局。水环方城是惠民古城最鲜明的形态特征,确保空间形态的完整性与延续性。强化“十字街”空间引领格局。保护规划应延续古城功能格局。鉴于历史城区的格局风貌完整但历史建筑的稀少的现象,可按照历史原貌复建部分重要的历史建筑群,形成重要的景观点。
(2)古城廊道:视线通廊。视廊控制不仅可以建立各个景观点之间的呼应还可以使分散的景观点一体化,并使标志性景观点得到突出和强化。通过视点、视高、视向和被视区域确定3个通视区:①孙子故园广场—武定府衙—护城河—湿地公园;②古城公园—西关大街—古城墙—护城河;③魁星阁—关帝庙—东护城河公园—古城墙—护城河
(3)古城节点:水系与绿地系统。古城保护与规划以护城河水环为纽带,结合内外城的海子,形成丰富而独特的水系空间,使水景观特色与防洪、蓄水、排涝等功能有机结合统一。水系空间的强化及其景观特色的塑造,不仅是古城整体风貌特色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构成了惠民古城格局的结构性框架。
(4)古城边界:城墙。惠民古城墙虽然部分被破坏,但古城城垣格局尚且完整,且较完整地保留了东北角和西北角的两段城墙,是古城风貌的重要代表。现对城墙遗址采取分类保护的方式:针对遗址型城墙,可采用复原展示,恢复部分古城墙,划定惠民古城空间界限;针对已破坏的城墙,可结合景观处理,围绕古城墙开辟一个小型城垣遗址公园(图4);针对已经消失的古城城门,可进行遗址复原,建造一个名副其实的“北大门”(图5)。
4.2 保留历史街巷,完善路网体系
规划在保证城市干道通畅的基础上,尽可能保持原有街巷尺度、比例和步行方式[3]。整体保护方格网街巷格局,包括街巷布局形式与走向;对于承担内外联系的城市主次干路尽量保持通畅;对于内部支路、巷道在满足使用要求前提下,不必强调线路顺直;强化慢行交通系统,构建宜居宜游交通环境。针对传统街巷,可结合历史文化建设成传统特色街巷。
4.3 建筑分类保护,完善整治模式
规划将街区内建筑分为保护类建筑、改善类建筑、保留类建筑、整治改造类建筑、拆除类建筑5类[4-5]:
(1)保护类建筑。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应当按照《文物保护法》予以严格保护。包括惠民古城遗址、孙子书院、府衙、魁星阁等。
(2)改善类建筑。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坚持“不改变原状”的原则,保持其原样式、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原环境。具体措施有:结构加固,门窗改造,建筑墙面改造,屋面、檐口处理等,如武定府衙。
(3)保留类建筑。对于建筑质量相对较好,与街道传统风貌协调的现代建筑,予以保留。包括棣园,应在材料、颜色和风貌等方面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4)整治改造类建筑。对于其他建筑质量中等且与传统街道风貌不一致的建筑物,可采取补救和改造等措施。如,外墙的翻新,平屋顶改坡顶,降层等整治措施,整修建筑外立面与传统风格不相符的周边建筑,使之与周边环境统一。
(5)拆除类建筑。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破旧而没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另一种对文物保护和景观有较大影响的建筑。这些建筑拆除后,结合景观规划作为绿地和休闲空间,或更新为与传统风貌相协调、与保护区功能相配套的建筑。
5 结束语
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发利用应全面认知古城历史的价值和特色,保护街巷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传承街区价值特色,全面保护街区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存。在合理利用古城历史文化资源的条件下,可适当进行业态调整,增加古城街区的文化景观和城市活力。同时决策者也应建立健全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制度,进一步的规范古城保护与发展。